徐会法 张鑫
美军向来重视标准,将其视为战略性工具,通过标准化的作战规划、指挥与控制、训练、文档格式以及互联互通互操作的作战信息系统,提高美军作战能力.其核心理念是作战标准化、法规化,构建科学、合理、协调的作战标准体系,利用作战标准体系解决作战标准化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作战标准是军队为了在作战活动中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权力机构批准,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作战标准体系是指作战能力建设与实践应用有关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这些标准相互依存,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相互制约.文献[1]剖析西方发达国家先进的作战任务规划体系不难看出,作战任务规划不仅包括软硬件系统,还包括条令法规、标准规范等组成的运行环境以及组织和人才等要素.
根据作战标准与作战标准体系的概念,树立大标准观念,把美军作战标准体系分为作战规划标准、作战条令、通用任务清单以及作战信息系统建设标准等四大类,其组成框图如图1所示.
美军联合规划类标准包括联合战略规划系统和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包含的相关标准规范.需要说明的是,此处“系统”只是直译英文“system”,但它们不仅是一系列的计算机软件程序,还是一系列的标准化的政策、流程、格式的集合.联合战略规划系统和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也是美国国防部筹划、决策、执行作战的两大核心系统.其中,联合战略规划系统是美国参联会主席在联合参谋部主任及各战区作战司令部司令协助下履行《美国法典,第10 篇武装力量》规定的规划和政策职责的主要手段.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指令3100.01A《联合战略规划系统》详细规定了美军联合战略规划的任务、运作过程和所产生的相关文件及其格式等内容,例如《国家军事战略》、《联合战略审议》等.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2]是美国国防部依据国家战略目标和军事战略指导联合作战司令部及其下属联合部队司令部制定联合作战相关计划的主要手段,由一系列保密和非保密的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手册组成.其中,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手册3122.01《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第1 卷(规划政策与程序)》[3]、3122.03A《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第2 卷(规划格式与指南)》[4]与3122.02《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第3 卷(危机行动阶段部队和部署数据生成与部署实施)》[5]是3 份重要的非保密文件,通过把美国各军种的术语和作战策略转化为可以共同理解的语言和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为美军联合部队提供了统一的规划和执行框架以及相关文档格式规范.美军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的改进型是适应性规划与执行系统,主要构成包括联合作战计划制定流程、适应性规划流程、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以及网络赋能计划制定和执行技术/系统[6].美军联合战略规划系统和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相互衔接,共同支撑了美国国家军事战略与战区战略的规划与执行,指导美军作战,并建立了一套完备的作战规划标准体系.
图1 美军作战标准体系框架图
美军作战条令是美军作战思想理念的集中体现,是指导部队作战、训练的主要依据.美军作战条令体系,纵向上分为联合、军种两大系列,每一系列又都包括多个层级;横向上按职能领域、作战样式和部队类型等区分为多个系列.其中,美军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签发的联合条令分为4 个层次: 一是“拱顶石”联合出版物,JP1《美国武装部队纲要》;二是“基石”系列联合出版物,包括JP1-0《联合人事保障》、JP2-0《联合情报》、JP3-0《联合作战》、JP4-0《联合后勤》、JP5-0《联合规划》和JP6-0《联合通信系统》6个系列; 三是对特定类别任务进行规范的联合出版物,例如JP3-02《两栖作战》、JP3-13《信息作战》等;四是对具体行动进行规范的联合出版物,例如JP3-02.1《两栖登船和登陆》、JP3-13.1《电子战》等.美军军种条令按照军种区分为陆军条令、海军条令、空军条令、陆战队条令和海岸警卫队条令5 个种类.各军种作战条令按照职能领域划分为人事、情报、作战行动、后勤、计划和C4 系统6 个系列; 按照层级划分为战略、战役、战术、技术等多个层级.例如,美国陆军推出的《2015 条令开发战略》规定,美国陆军新一代条令体系分为5 个层次: 顶层是陆军条令出版物(ADP);第2 层是陆军条令参考出版物(ADRP);第3 层是野战条令;第4 层是陆军技术出版物;底层是各种应用程序.美军作战条令体系[7]实现了美国武装部队的术语、作战、训练、关系、职责和程序的标准化,为美军作战提供了一套完备的指导法规.
美军通用任务清单包括《通用联合任务清单》和各军种《通用任务清单》两类.20 世纪90 年代,美军为了适应联合作战训练转型要求开始编写《通用联合任务清单》,1993 年美军联合参谋部以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手册形式向各战区司令部颁发了第1 版《通用联合任务清单》,此后结合联合作战训练实践,定期对《通用联合任务清单》进行修订完善[8].美国各军种依据《通用联合任务清单》及其担负的作战任务,也相继开展编写各自军种的《通用任务清单》,1996 年美国海军出版了《通用海军任务清单(1.0 版)》[9],1998 年美国空军条令中心颁发了第1 版《空军任务清单》,2003 年美国陆军正式颁布FM7-15《陆军通用任务清单》[10].目前,美军已逐渐形成联合与军种通用任务清单相配套,涵盖战略、战役、战术各层级的通用任务清单体系,包括功能性任务、条件、尺度和标准,为指挥员和参谋人员提供一种通用、科学的描述联合作战任务的语言和参考标准,为美军组织作战训练提供了一套完备的标准体系.同时,通用任务清单也为美国国防部各级部门执行国家军事战略提供了重要指导.
20 世纪90 年代,为了适应网络化联合作战,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互操作,美国国防部组织制定了一套强制执行的技术标准和指南《联合技术体系结构》(JTA).1996 年8 月,美国国防部发布JTA1.0版,到2003 年10 月,JTA 已演进到6.0 版,JTA 文件主要包括支持所有DoD 系统互操作的主体标准和针对各种应用领域/子领域使用的附件标准两大部分,规定了美军开发各类信息系统时需要严格执行标准的最低要求[11].但是JTA 版本的更替周期过长,无法对不断变化的需求及时作出响应,美国国防部已采用国防部信息技术标准注册(DISR)代替JTA.根据DoDD 4630.05《信息技术与国家安全系统的互操作性和保障性》的定义,DISR 是规则(包括服务域、接口、标准和标准剖面指南)的最小集,这些规则用于管控系统各组成部分的排列、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关系,以确保系统满足一组规定的要求;与JTA 相比,DISR 最突出的特点是每年要进行3 次更新,对已识别和发布的信息技术标准及标准剖面实行在线注册,并纳入相应的数据库,供项目管理人员查询使用;在标准分类上,DISR 与JTA 基本保持一致,分为信息处理标准,信息传输标准,信息建模、元数据与信息交换标准,人机接口标准,信息安全标准等5 类[12].DISR 是当前美军信息技术标准化工作的核心,在整个美国国防部范围内,开发和采办新研的或改造的信息系统时,都要强制实施DISR 中的授权标准.
此外,美国作战标准还包括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指令5120.02A《联合条令制定制度》、联合出版物JP1-02《国防部军事和相关术语词典》等基础标准规范以及其他相关标准.
标准体系的关键在于各类标准之间的内在联系,使各类标准之间相互融合、互为支撑、协调有序,组成一个有机整体,发挥体系的总体效应.因此,应当重点研究美军作战标准体系内各类标准之间的内在联系,其结构要素图如图2所示.
图2 美军作战标准体系结构要素图
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指令3100.01A《联合战略规划系统》明确参联会主席的战略规划职责包括协助总统和国防部长确立武装部队的战略方向,制定政策指导原则;制定军事战略、战略规划,实施战略评估等内容,并就如何利用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提供战略指导等,其法规依据主要包括《美国法典,第10 篇武装力量》《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美国国家军事战略》《四年防务报告》等文件[2].联合战略规划系统是美国参联会主席的工作机制,是美军参与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国防战略和国家军事战略决策的重要途径,是作战决策的上位指导,解决“跟谁打、为什么打”的问题.对上,通过征求各战区、各军种意见,在战略指导、战略计划、联合作战计划、联合作战需求、规划和预算等问题上,向总统和国防部长提供独立的军事建议,并协助总统和国防部长为军队制定统一的战略指导思想;对下,以发布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指令、联合条令等形式,指导各战区、各军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军事战略,制定战区作战战略和军种发展战略.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的职能是解决“怎么打”的问题,其改进型适应性规划与执行系统的4 项核心计划功能包括战略指导、构想制定、计划制定和计划评估.当前很多适应性规划倡议的原则,已被整合并融入到联合出版物和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的相关文件中.新版JP2-0《联合情报纲要》、JP3-0《联合作战纲要》、JP5-0《联合规划纲要》和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手册3122 系列文件等法规,将共同构建适应性规划与执行系统的条令规范框架,阐述其在各个功能领域的应用过程,体现计划系统的原则与流程.由此可见,美军联合战略规划系统与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相互衔接,指导其作战条令制定.
选择美军所有联合条令的“拱顶石” 出版物JP1《美国武装部队纲要》为代表,分析美军作战条令与联合规划类标准的关系.《美国武装部队纲要》提出了运用美国武装部队的基本原则和权威性总体指南,其法理依据包括《美国法典》、《美国国家安全战略》、《美国国家防务战略》、《美国国家军事战略》、《联合战略规划系统》、《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第1 卷(规划政策与程序)》、《国家反应计划》、《联合司令部计划》等文件.[13]《美国武装部队纲要》明确了美军联合条令与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国防战略和国家军事战略等上位指导文件之间的关系定位,军事在美国国家政策和战略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国防部各级职能部门的职责使命等内容;向上衔接美军联合战略规划系统、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指导联合条令贯彻执行作战规划要求.同时,《美国武装部队纲要》也统一了美军联合作战基本理论,指导联合作战条令制定.美军作战条令是美军作战、训练的基本依据,美军通用任务清单罗列的各种作战任务的组织训练都是依据作战条令和参联会主席签发的其他法规文件提供的方法具体实施.由此可见,美军作战条令是通用任务清单的基础与支撑,指导通用任务清单制定.
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手册3500.04B《通用联合任务清单》是美军联合司令部《联合必训科目表》和作战支援局《局必训科目表》的基础,其指导文件主要包括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指令3500.01A《美军联合训练方针》、3500.02A《联合训练指挥者计划2000》、3500.03《联合训练手册》等法规文件.一方面,《通用联合任务清单》为美军描述计划、实施、评估以及评价联合和联军训练需求提供了标准工具,对美国国家战略、战区战略、战役和战术等多层级司令部实施的联合作战任务进行了总体描述,但是每条任务的组织训练都需要依据相关的联合作战条令或参联会主席指令、手册等法规文件作为指导具体实施,指导美军按作战条令施训.另一方面,《通用联合任务清单》对美军信息系统模型标准建设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例如,美军联合战区作战模拟系统(JTLS) 和联合分析系统(JAS) 依据《通用联合任务清单》实现了美军战役层次中指定的常规联合和联军作战行动.
美军作战信息系统建设标准是美军谋取信息优势的关键手段,保障美军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互操作,并使美军作战指挥信息系统与联合战略规划系统、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等战略决策系统相配套,融入其中,形成一体化战略、战役决策体系,提高美军决策效率.例如,美军全球指挥与控制系统为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提供了最主要的自动化的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支撑,辅助战场与战略态势分析,并为高级决策者及其参谋团队提供更具有时效性和高效的军事行动联合计划能力.美军作战信息系统建设标准要符合美军作战条令、通用任务清单对作战任务与行动的描述规范要求,接受美军参联会主席指导.根据DODD46300.05《信息技术与国家安全系统的互操作性和保障性》、DODI4630.8《信息技术与国家安全系统的互操作性和保障性规程》等国防部指令指示的规定,参联会主席在信息技术标准化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在需求和能力文件中提出信息技术标准符合性验证与认证的要求; 与信息技术标准行政代办共同建立联合互操作性试验的过程、程序,以评估系统与国防部批准的信息技术标准之间的符合性; 对现有的信息技术标准能否有效满足军事需求进行评估;明确军事需求重点,为首席信息官开发和筛选信息技术标准提供参考[12].由此可见,美军信息系统建设标准服务、配合联合规划、作战条令以及通用任务清单类标准.
通过分析美军作战标准体系的组成与内在联系,不难发现美军作战标准体系构成具有配套性、协调性和动态发展性等特点,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一是配套性.美军作战标准体系包含的各类作战标准,如作战规划、作战条令、通用任务清单、作战信息系统建设等标准,涵盖战略、战役、战术、技术多个层级,涉及作战规划、条令、训练、信息系统建设等不同领域,互相依存、补充,共同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如果不具备这种配置性,就会使美军作战标准的作用受到限制甚至完全不能发挥.二是协调性.美军作战标准之间在提高美军作战能力方面互相一致、互相衔接、互为条件、协调发展.例如,美军联合战略规划系统对作战条令的指导,作战条令对战略规划的进一步落实; 作战条令对通用作战任务清单的支持; 通用作战任务清单对美军作战指挥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等等.三是动态发展性.影响美军作战标准体系构成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例如美军指挥管理体制、战略环境、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等.这些因素随着时间、地点、条件的发展变化,美军作战标准体系构成也会随之动态发展.例如,美军联合战略规划系统、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作战条令、通用任务清单以及作战信息系统建设标准都经历了几代不同阶段的发展.同时,美军作战标准体系范围也在不断拓展.
当前美军作战标准体系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快速适应性较差.例如,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在修订已有作战计划以适应实际作战行动需求时,反应迟缓、繁琐,效率较低,不能满足美国国防部需要.因此,2002 年美国时任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指示当时的参联会主席采取措施提升国防部作战计划体系的效能,这也是美军适应性规划与执行系统提出的背景.二是体系过于庞大,内容交叉重复.例如,美军作战条令体系由于包含层级过多、职能领域划分过细等原因,导致内容交叉重复、过于庞大,据不完全统计,条令总数超过1 100 本.美军针对上述问题展开了大量工作,不断改善其作战标准体系.三是选择标准困难.美军在采用外部标准化组织制定的非政府标准时,由于对同一问题开展标准化研究的团体和机构众多,很难筛选出正确的或者最佳的标准,并且跟踪和掌握外部标准化组织的研究成果也非常困难.
经过多年建设,美军作战标准体系形成了包含作战规划、条令、通用任务清单、信息系统建设等不同类型的标准,贯穿美军规划、作战、训练以及信息系统建设各个环节,相互支撑形成闭环,为美军实施一体化联合作战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是制定完备的工作行为与交流规范.美军利用联合战略规划系统、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作战条令、通用作战任务清单等作战标准,规范指挥员与参谋人员的行为与交流标准,提高工作效率,使指挥员与参谋人员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作战规划、指挥与控制等关键领域,并指导信息系统建设.二是建立一套统一的信息技术标准.美军为作战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了一套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规范系统建设,确保作战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互操作,为网络中心赋能的信息技术与国家安全系统打下基础.并且,支持美军作战指挥信息系统融入联合战略规划系统、联合作战规划与执行系统等战略决策系统,提供各类战略、战场态势,拓展指挥员与参谋人员的认知与指挥能力,提高作战指挥效率.三是建立动态发展的工作机制.美军基于新的战略环境、战争经验、联合作战训练实践与理论研究成果,不断修改、制定新的作战标准规范,每隔几年就推出新版本,滚动发展作战标准体系,建立了良好的滚动循环发展机制,有力地推动了美军作战思想的不断更新发展,以适应未来战争.四是强力推行作战标准.由于作战领域的特殊性与美军注重法制的传统,美军各类作战标准规范均以美国国防部指令、指示,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指令、手册、联合出版物,各军种首长签发的指令、手册等军事法规文件形式颁布,具有强约束性,并且自上而下建立专职的作战标准法规管理建设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各类作战标准的需求论证、立项、编修、宣贯及监督执行.此外,美军作战标准还为发展智能化战争提供了坚实的军事理论与技术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