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伟
摘 要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清产核资工作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基于此,介绍了清产核资的背景和流程,分析了清产核资对摸清集体资产存量、理順资产产权关系、强化集体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的重大现实意义。
关键词 清产核资;流程;意义
中图分类号:F302.6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26.041
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和前提。清产核资就是要将集体资产按照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分类登记,实行台账管理,最终将经营性资产以份额的形式量化到集体成员,作为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依据,维护农民财产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动农村经济持久健康发展。
1 清产核资背景
随着城镇化、工业化及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集体资产产权不清晰、管理不善、集体收益分配不公、流转不畅等问题日益突出。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明确提出要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2017年,原农业部等9部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提出从2017年开始,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2018年清产核资工作在福建省各地全面展开。
2 清产核资工作流程
2.1 建立机构
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由各乡镇和相关科局主要领导组成,各乡镇也相应成立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小组,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指导。
2.2 制定方案
为做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全面开展清产核资。福建省长泰县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泰农综
〔2018〕38号),方案中对清产核资的范围、对象、方法、清产核资登记时点和完成时限做了明确要求。
2.3 政策宣传
长泰县通过制作张贴政策解读宣传牌;组织开展“三个一”宣传活动,即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送一张动漫清产核资宣传光盘、设立一个村级清产核资工作宣传栏;印制清产核资文件资料汇编等多种形式,做好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的文件精神,让基层干部群众全面了解清产核资精神和政策要求,营造群众支持和积极参与清产核资的良好氛围。
2.4 组织培训
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培训的原则,确保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取得实效。长泰县于2018年3月3日,在县农业农村局举办清产核资工作业务培训,参加培训有各乡镇分管领导、会计中心干部等30多人;县农业农村局人员进行业务讲解,同时针对20个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2个行政主管部门填报资产负债汇总表、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进行填报指导,提高清产核资工作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2.5 清查核实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专门的清产核资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开展工作,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对债权债务要采取面询、函证等方式逐一与外单位和个人进行核对,查清债务债权人及金额。
2.6 公示确认
清产核资工作小组将清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监督。成员对清查结果有异议及反映强烈的问题,组织人员复核,对有出入的问题及时纠正,并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期满成员无异议的,召开成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审议确认。
2.7 建立台账
各清查单位将清理后的资产拍照存档,按资产类别登记造册。资源性资产按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进行登记;固定资产按实物名称,构(购)建时间、资产原值、资产坐落位置、使用情况、使用年限、已提折旧等进行登记;债权、债务扣除按程序报批同意核销的呆坏账部分,对债权部分按债务人、金额、形成原因、到期时间等进行登记,对债务部分按债权人、金额、债务用途、到期时间等进行登记。
2.8 审核备案
各清查单位将通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确认后的清产核资结果报乡镇政府审核备案,乡镇政府组织产改办、土地所、林业站等不动产登记部门对各清查单位报送的各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明细表及资源性资产明细表填报的内容完整性及数据准确性、报表编制是否符合要求、相关指标的计算方法进行审核。
2.9 汇总上报
各乡镇产改办将所辖村上报的各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明细表及资源性资产明细表的数据进行汇总,形成资产负债汇总表和资源性资产清查登记汇总表,同时编写清产核资工作总报告,报送县农业农村局。
2.10 纳入平台管理
各乡镇产改办将所辖村上报的清产核资数据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管理系统,最终上报农业农村部,逐步实现数据管理网络化、信息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提高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水平。
3 清产核资的意义
3.1 摸清集体资产存量,打牢产权改革基础
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不到位,会计核算不精准,各村资产普遍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账实不相符,呆账、坏账没有及时清理,造成债权债务不实等现象。开展清产核资,通过实地盘点、以账核物、以物对账的方法,对村集体经济组织账内的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及资源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实,对报废及毁损的固定资产及无法收回的债权、无法支付的债务查明原因,按程序报批,进行核销,做好调整账簿记录,实现账实、账账、账证、账款、账表“五相符”。截至2018年12月,长泰县清查核实资产总额147 337.81万元,其中经营性资产总额32 531.97万元;集体土地总面积清查核实数4.84万公顷,其中农用地4.19万公顷,建设用地293.33 hm2,未利用地
6 246.67 hm2,核实后的各类资产重新建立台账,管好用好盘活各类资产,为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坚实基础。
3.2 理顺资产产权关系,维护成员合法权益
由于历史原因,村级小学教学楼及卫生所等用于公共服务资产存在多部门投入,权属关系没有厘清,通过清产核资,积山村将二座“沉睡”集体资产旧教学楼及地块,与教育部门理清权属,利用地处省级经济开发区外来人口多的优势,激活沉睡资产,对旧教学楼及地块进行重新开发,建设一座商住综合楼,年租金达180多万元,有效激发了农村发展活力,保护了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合法权益。
3.3 强化集体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当前,村集体资产仍存在登记管理不完善,村干部对资产管理认识有偏差,制度执行不力,“新官不理旧账”,村集体资产被无偿占用,贪污等现象,村民对此反映强烈,全面开展清产核资,查实集体资产的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完善集体“三资”管理制度,会同纪委不定期对农村集体“三资”进行检查,将巡察向基层延伸,让农村集体资产在阳光下运行,遏制“小官巨贪”和基层“微腐败”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刘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