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中涉及的量和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规定执行,并用规定缩写符号表示。
2.每一个组合单位符号中,斜线不得多于1条,如每天每千克体重用药剂量应写成mg/(g·d)。
3.量符号均应使用斜体,如 m(质量)、t(时间)、V(体积)等,且应注意某些希腊字母与拉丁(或英文)的区别。
4.图、表中的量和单位应量符号在前,单位符号在后。单位符号前的数字最好为0.1~1 000间的整数或小数,避免使用分数。当过大或过小时,应改用适当词头中M、P或10n、10-n表示,但应遵守有效数和修约规则。
5.当表示变动范围时,范围号“~”前后两数字中的%、‰或10n、10-n均应同时写出,不能省略前者只写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