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滨
摘要:随着我国银行金融等市场化的程度的日益加深及拓宽,各类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银行票据类的业务竞争日益加剧,单纯的依赖传统存款及贷款等业务品种的发展业务模式不断受到挑战,国内各类银行机构开始逐步的意识到银行票据业务发展的极端重要性,不断投入人财物逐步加强银行票据业务的开展进程。银行票据的业务发展潜力及纵深极其广阔,各银行结构逐步成立了票据或资金管理部门对银行票据业务进行有效管理。管理对象为各类的银行票据并从总行的角度进行集中管理,各类的银行票据业务开始有比较较大的幅度的增长。
Abstract: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marketization of China's banking and other markets, the competition between the banking and financial institutions' bill business has intensified. The development model of relying solely on the traditional deposit and loan business is changing constantly. Domestic banking institutions gradually began to recognize the importance of the development of various types of bill business, and have invested a lot of manpower and material resources to strengthen the competition and development of various bill business. The huge development potential of the bill business began to set up a special organization to manag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ill business. From the various types of bank bill business, centralized management began, and various bill business began to grow at a relatively large extent.
关键词:商业银行;票据融资;管理分析
Key words: commercial bank;bill financing;management analysis
中图分类号:F830.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9)35-0112-02
1 各类商业银行票据的买卖及回购业务逐步大幅的增长的同时需规范其业务发展模式的规范性
最近几年来,以各类商业银行签发的承兑汇票,其办理的承兑及贴现以及再贴现的业务发展迅猛。推广及使用银行签发的商业汇票,对于企业拓宽其融资的渠道、改善各类金融服务以及建立健全各项信用制度发挥了突出的积极的效果。各类商业银行等机构票据买卖业务及回购业务风险相对于其他信贷资产相对较低。
同时要注意到在票据业务发展的过程存在相当不容忽视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审查及把关不够严格及谨慎操作,甚至发展为擅自放宽票据的相关条件,对于不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银行商业汇票为持票人办理票据的承兑和贴现,部分人员发展为内外相互勾结,违反法律及法规的规定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从而引发了新的票据金融風险;二为持票人在办理票据贴现交易后,过于倚重央行的再贴现交易业务;三是各类商业银行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在票据业务中比重相对过高,另外的商业承兑汇票其占整体票据业务比重相对相对过低,发展票据市场过程,显示其使用的工具过于单一;四是票据贴现业务的发展增速远超过其银行机构的存款的增速,从而影响各类商业银行的资金业务的流动性;五是各商业银行的某些分支经营机构出于部门利益的驱使,使用了不规范的竞争方式与方法,开始采取低于总行票据管理机构所颁布制定的本系统内票据转贴现业务的利率为持票人办理票据贴现业务,结果就是发生某些持票的机构开始利用该种票据业务办法,从资金的流向出现套取银行资金;六是有的部分商业银行支行机构无视其总行管理机构制定的票据的贴现业务管理的相关规定措施,变相为票据申请人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且为其违规办理票据贴现,结果是无真实的交易背景银行票据开始流通,进一步出现银行票据再贴现业务、票据同业的转贴现再转让困境。
商业银行所办理的银行商业汇票由于具有交易性质,其依赖的基础是票据双方真实的贸易交易背景。各商业银行要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进一步完善承兑的依法依规授权的完备制度以及对于承兑的授信业务的完善管理。从源头上,出票环节源头上依法依规严格的把关,切实有针对性的进一步加强银行票据承兑业务审查审核机制,办理票据承兑业务环节上,严格审核真实的贸易交易背景,针对那些不具有票据真实贸易背景,或者无法确认其具有真实的贸易背景的各类商业汇票,严禁办理承兑业务。其所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办理的每笔票据的贴现业务,务必严格要求持票人在贴现申请业务过程中提交票据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发票原件、贸易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可以证明其交易过程中该票据所具有得真实的贸易背景的书面详实资料,如果确实必要,贴现的银行要严格查验持票人的贴现申请时所出示的增值税发票原件。
2 发展适合银行类金融机构的票据投融资业务
从央行发布的近年来的清况表明:银行承兑汇票所产生银行票据市场的容量持续额度增长。票据买断式的转贴现交易数额增长很快,从业务发展及金融风险的控制出发点来说。票据业务重点:银行票据买卖交易以及银行票据的回购交易。
票据业务可以做下述分类,现行银行票据的转贴现市场分为两类:首先为买断式的票据转贴现业务,其次为回购式票据转贴现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的回购业务指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在其业务发展的过程中,为了获得充分的流动性,将其所持有的未到期的并且业已办理了票据贴现业务的银行承兑汇票,其运用的票据回购交易的方法,向其他的各类银行类金融机构交易对手开展的银行资金融通。上述两类票据业务的处理原则方式是:持有票据的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在银行票据未到时效前,将该类票据的权利使用背书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票据转让给其他的银行类金融机构交易对手,扣除掉相应产生的票据贴现利息后,按照所约定的票据金额,最终给付予最后票据持票人的银行票据交易行为。票据的买断式转贴现交易业务系指不约定赎回,转让中银行票据的实际权利转移;回购式的票据转贴现交易业务是约定票据赎回,票据持有机构的实际权利未发生转移,可理解为使用各类商业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质押业务,进行了短期的使用票据取得的融资行为。
票据贴现系银行类商业汇票经过最后持票企业,开始进入到各类的银行机构流通体系的第一个环节。买断式的银行票据转贴现环节,表明进入到各类银行机构体系后的银行票据银行间市场的相互的流转过程。从严格的意义讲,票据贴现的金额一般小于票据签发额,其原因是最后持票的企业为获得资金可以选择接受银行所制定的贴现利率,代价是付出按照贴现利率产生的贴现利息,也可用持票到期的方式到期日托收。
3 票据投融资业务将重点放在票据买卖交易及票据回购交易所显示出的优点
第一点是通过银行票据买卖交易及回购业务有效调整银行金融机构的信贷的规模。该种调整从业务本质上讲,主要特点是由各商业银行机构所签发的表现为不同的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交易业,实质就是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系各类的商业银行按照银行票据出票人的申请所签发的票据,最后的落脚点就是通过银行票据发放的票据贷款,从业角度是将企业的信用进一步提升为银行的刚性信用。《贷款通则》中第九条明确规定:各类票据的贴现业务是使用票据的贷款人通过购买持有票据的借款人所持有的未到票据到期日的商业票据方式发放的银行票据类贷款,从通则文中明确将银行票据贴现的业务方式作为银行信贷资产所进行的管理。日后根据票据不断业务的状况和问题,监管机构开始印发《银行商业汇票承兑业务及贴现业务、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中的第20条:开展银行票据贴现交易业务的金融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规批准经营的银行贷款金融机构,第22条中明确:票据贴现人须将其贴现业务及转贴现的业务务须纳入其所在机构各项信贷的总量进行管理。各类银行在票据投融资业务发展中,在全国各类商业银行之间,通过票据转贴现和票据回购来开展票据的业务,由此通过银行票据买卖与回购业务的各项操作过程,各商业银行信贷指标控制的情况下,自主地主动联系其全国的商业银行的票据转贴现及票据回购交易的对手,短期内将票据以卖断方的业务角色转让给其联系的各商业银行类的各类票据交易对手。在银行信贷资金流动相对的宽松的状况下,或信贷的投放开始出现困境以及各类金融风险偏高的状况下,持续不断地通过银行票据的买卖及银行票据的回购式业务达到快速的增大资产端信贷规模及结构、目的就是抢占银行机构所在地信贷份额,另外的目的就是可以不斷降低各项银行不良资产的所占比率,进而每季度(每年)末达到银行监管部门及上级行的各项严格的不良资产监管要求。
第二点是票据的投融资业务可以有效配置银行资产结构。目前的各类银行资金常规的运用渠道及方式,除传统的银行各项信贷品种外,其中还有票据贴现,主要方式是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交易业务及转贴现交易和再贴现交易、各类债券投资、各类债券回购、资金存(拆)放同业或使用超额存款准备金的方法存放在中央银行的账户上。当前的市场中,参与流通的承兑汇票,绝大部分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该票据的信用等级等于作为出票人的各类企业其所隐含的企业商业信用再加银行票据承兑银行信用,最后的持票人一旦被拒付时,还可以依照票据法获得针对前手的票据追索权,所以银行票据的转贴现交易和回购业务交易票据信用倍增,结果就是对于商业银行机构是优质的信贷类资产。
第三点是相对于资金存(拆)放同业的业务、各类债券回购业务或按照超额存款准备金的方式存放于中央银行等相比,票据买卖交易业务与回购交易业务投资的收益率要明显要高于前述业务。相对资其他的债券品种,叠加的信用度高,风险明显的要小的多。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8月28日.
[2]支付结算办法.银发[1997]3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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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8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