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人民监督员就是一条扁担,一头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一头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更高层次的法律意识,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我们的人民监督员,胸怀使命,忠诚履职,像一只只闪耀着法律监督之光的萤火虫,穿行在城镇和乡村,穿行在法庭和看守所,穿行在会场和评议庭。正是由于你们付出的汗水是如此慷慨,我们的胜利果实才灌溉得如此芬芳香甜……”在浠水县检察院2019年度人民监督员座谈会上,检察官的一番话,惹得在场的人民监督员们无不触动、无不欣慰,纷纷回以热烈的掌声。
新时代对人民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离不开检察机关的主动作为,也离不开来自广大人民群众的人民监督员的见证和参与。
让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有“方向感”。为了让来自各行各业的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有方向”,我们每年都联合县司法局对人民监督员开展履职培训工作,以此提升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实效,真正成为促进司法公正的“第三只眼”。与此同时,不断拓展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跟踪回访、执法检查、案件评查、涉检信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检务活动,将检察机关办案活动全部纳入受监督范围,用实际行动帮助人民监督员明确自身职责,提高思想认识,去形式化且有目标有方向地监督各项检察工作。
让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有“归属感”。如何破解人民监督员“走过场”“摆样子”的难题?这就需要让每一位人民监督员都能发自内心地感受到自己就是检察事业的一分子。近年来我们不断改进和创新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络和沟通方式,选派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常用社交新媒体工具建立起通畅便捷的信息交流互动渠道,充分延伸检察工作触角。
让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有“成就感”。成就感来自哪里?成就感就在于哪怕作为个体发出的声音都能被听到。我们坚持让人民监督员“零距离”走进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现场,同时在校园周边环境执法检查、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以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开放日等工作活动中,也充分吸取和接受来自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并对落实结果进行反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让人民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有“使命感”。“我们人民监督员就是一条扁担,一头监督检察机关依法办案、公正司法,一头帮助人民群众树立更高层次的法律意识,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人民监督员、兰溪镇政府主任科员周益明曾在一次老人打伤邻居的不起诉案件听证会上表示。人民监督员工作是集政治意义、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为一体的重要工作,只有让每一位人民监督员都深刻认识到人民监督员制度是体现人民民主专政性质和特点的司法性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和司法行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才能促使人民监督员在使命的强力驱动下,更科学更规范地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也能全面提升人民监督员制度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