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实施脱贫攻坚工作的路径探析

2019-12-22 19:11□孙
人才资源开发 2019年7期
关键词:安阳市城乡居民印发

□孙 戈

2018年,安阳市人社局紧密结合本职工作,紧贴困难群众实际需求,聚焦靶心、精准发力,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对全市人社系统承担的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2018年年初,安阳市人社局就制定印发了《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安人社办〔2018〕30 号),明确责任目标、细化工作举措、规定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到人,使各类资源科学配置、各项工作有序衔接。

2.强化作风建设。 印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安人社办〔2018〕38 号),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目标导向、责任担当和问题意识,在全系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迄今为止,未发现一起作风问题案件,有效推动了人社扶贫领域政策的全面落实。

3.完善工作台账。 精准筛选困难群众基本信息,与当地政府密切沟通协调,全面摸清困难群众底数,加强对基础数据的动态管理。将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全面落实资助贫困人口的参保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应参尽参、应保尽保。

4.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干部队伍的思想教育,经常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习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安排部署。定期对扶贫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专业解读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条款,要求在学习上更进一步、在认识上更深一层、在执行上更加严格。 采取多种形式对基层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相关政策及数据报表填报事项进行详细讲解,及时答疑解惑。

二、探索多种路径,实施精准扶贫

1.加快改革步伐,加速纵深推进。 一是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从2018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 元涨至98 元,提高了18 元。二是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障待遇。将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病种范围由10 个增加至27 个,在2018年至2020年的脱贫攻坚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发生的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到85%。 自2018年7月1日起,农村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住院不设起付线。 将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病种从22 个增加到43 个,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提高到85%;简化门诊慢性病鉴定程序,缩短鉴定时间。 对安阳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一降一提高”的倾斜政策,实现了县域范围内“五重医疗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对县域外就医享受民政救助和政府医疗保障救助的实行集中结算。

2.强化兜底保障,注重因人施策。 一是印发了《关于做好城乡居民养老金发放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通知》,对全市贫困村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进行全面核实,及时入户了解应参保对象未参保原因,完善帮扶台账,确保全员参保。 二是加大政府代缴、补贴力度。 对经民政、扶贫部门认定确实无力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重点困难群众,县(市、区)政府予以资助,确保其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三是充分发挥全市2735 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管员的纽带作用,努力提升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使参保群众缴费、查询、验证、领取待遇“四不出村”,将服务进一步向基层延伸,使服务更加便捷高效。

3.丰富活动载体,搭建对接平台。 一是举办春风行动。安阳市人社局联合市扶贫办、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共同举办了以“就业创业帮扶、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向农村劳动力,尤其是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创业、培训、维权等多方面服务,最大限度地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创业实现脱贫。 二是大力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就业帮扶活动。 2018年5月20日是全国助残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通过政策宣讲、精准识别、上门送岗、需求登记、专场招聘等方式,帮助有就业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转移就业。 三是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 2018年10月17日是全国扶贫日,全市各级人社部门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就业需求登记、专场招聘会、入户送岗等活动,帮扶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脱贫。

4.坚持多措并举,促进转移就业。 一是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 各县(市、区)在前期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举措,大力开发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以就业能力较差或就业愿望不强的未脱贫贫困劳动力为重点,以贫困劳动力全部参加培训且全部实现就业为目标,对贫困劳动力全部实行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并对其进行岗前集中技能培训,切实提升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技能。 二是建设转移就业脱贫基地。 积极实施转移就业基地建设专项行动计划,选择具有一定规模、生产经营稳定的企业作为转移就业脱贫基地,开发适合贫困劳动力特点的就业岗位,积极与贫困村结对帮扶,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 三是积极推介居家灵活就业项目。 大力推广离家近、工作时间灵活的居家灵活就业项目,帮助贫困劳动力在家门口实现转移就业,做到照顾家庭和工作两不误。

5.宣传惠民政策,助力创业兴业。 一是发放创业担保贷款。降低反担保门槛,简化办理手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最大限度地满足贫困村和贫困劳动力的脱贫资金需求。二是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018年,向35 名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6 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7.5 万元。 三是抓好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就业扶贫。将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能力作为大众创业项目、企业享受创业孵化基地奖补和返乡下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的评选条件,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

6.加强结对帮扶,加大扶贫力度。 全市人社系统共有五个结对帮扶村,2015年以来,安阳市人社局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安发 〔2016〕3 号)、《安阳市精准脱贫攻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安政〔2016〕10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领导干部市直单位分包县 (市) 和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办文〔2016〕8 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科学谋划、稳步推进结对帮扶村扶贫工作。市局机关帮助汤阴县菜园镇西尧会村制定了《2018年度脱贫规划书》,大力支持驻村第一书记工作,认真落实局领导每月联系值守第一书记派驻村制度,联系相关专家传经送宝,协调解决建设项目。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资助林州市临淇镇洪泉村6000 余元,在村两委会议室设置了“讲党性、比奉献、树形象、促发展”的党建主题版面,营造出浓厚的政治学习氛围;认真做好村党群活动中心建设申报、村内道路硬化、照明设施安装、饮用水保障、土地整理等工作。市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帮扶林州市东姚镇马安山村完成了新建水冲式厕所、戏台整修硬化等工程……

三、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实效

1.组织全面自查。 2018年1月23日,印发了《关于开展人社系统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自查整改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人社部门针对转移就业脱贫、医保扶贫政策和就业补助资金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好政策落到实处。 2018年6月14日,印发了《扶贫工作有关问题整改方案》(安人社办〔2018〕49 号),制定了问题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全面提升了脱贫攻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2018年10月10日,印发了 《2018年省脱贫攻坚半年重点工作核查问题整改方案》(安人社就业〔2018〕34 号),要求各级人社部门切实解决扶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2.加强督导检查。 一是调整督导检查组。 定期安排督导组赴基层检查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二是开展交叉核查。 印发了《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脱贫攻坚核查督导工作方案》(安人社办 〔2018〕60 号)和《关于开展全市人社系统脱贫攻坚核查督导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办〔2018〕61 号)。 创新交叉核查方式,从各县(市、区)人社局抽调32 名业务骨干组成八个核查小组,以交流访谈、查阅资料、入户调查等方式,对各级人社部门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核查。 三是开展“四查四看”。 印发了《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就业扶贫五大行动工作方案》(安人社就业〔2018〕26号),将各县(市、区)局自查和市局检查有机结合,充分了解就业扶贫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为下一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纳入年终考核。 将脱贫攻坚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一同考核,对照年初计划,逐项评测相关单位各项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情况,并逐一打分,依据最终得分评选先进单位。 未完成责任目标的单位,考核不得被评为优秀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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