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诗编年史写作:一种“无关批评”的批评

2019-12-22 14:26周俊锋刘馨逸
关键词:诗史新诗书写

周俊锋, 刘馨逸

(1.华中科技大学 人文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华中科技大学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4)

每一本文学史都是当代的文学史,拥有当代的著者、当代的媒介、当代的读者,更拥有当代社会的文化心理、思维视野、知识构成,正如克罗齐的表述“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当代文学史深处于这样一种影响和焦虑之中,我们需要注意到:怎样表达,往往比表达什么更能贴近事物的内质。文学史的内容是历史,而其实质是当代生成的产物,包含其话语方式、隐性表达、价值评判等诸多问题。文学研究和文献研究二者应当成为相互促进的统一整体,新诗史写作的背后凝聚的是一种历史书写的思维和文学批评的视野。对于新诗研究来说,文献资料的汇集整理作为一项文学和历史的浩繁工程,为具体问题的细致研究和文学整体进程的脉络梳理提供了很好的工具书作用。新诗编年史的写作视野和思维方法对“问题和方法”[1]的足够重视,以及知识考古学层面注重细微而差异化的呈现,进一步拓展了现行的、固有的新诗批评视野和研究方法。当代的诗歌批评实践中容易滋生一种急于进行价值评判的浮躁学风,相对忽视诗歌文本自身的考察与历史现场的还原,这种盲目轻率的主观评判往往有失偏颇而且缺乏一定的学术公信力。学者刘福春所著的《中国新诗编年史》由人民文学出版社于2013年3月出版,其出版可以称为一种“无关批评”的批评,有助于警醒和启示当代诗歌史写作与诗歌批评实践中浮躁轻率的弊病。

刘福春著《中国新诗编年史》全书265万字,用编年体的形式详细地纪录了1918年1月至2000年12月发生的有关新诗创作、出版、活动等史事,地域包括大陆、台湾、香港和澳门。著者自上世纪80年代初开始收集整理新诗史料,该书是著者三十余年的学术积累,横跨现代和当代诗歌历史,其诗歌史价值无疑是重大而突出的。编写凡例的八点说明集中呈现了该书如下特点:全面性、编年性、真实性、可靠性、创新性、客观性。真实与客观构成文学编年史写作的重要支撑点,我们也需要注意到文学的真实是一种艺术的真实,作为文学的真实性反映在编年体文学史写作这一问题上,希冀于能达到一种尽可能还原的真实。著者对业已散佚或疏漏的文学资料进行重新挖掘和取舍,选用此种而非彼种话语的表述方式,实际上仍存在着不可避免的主观性因素,凸显为一种文学批评和价值选择的倾向性,使某一类重新发掘的文学史料得以拨开历史的尘土浮出地表,并作为新材料有机会进入更广阔的学术研究视野中去。“本书资料取舍的原则是既要忠实于历史又要有新的发现,突出问题意识,尽可能地展现当时的历史的状况,还原其原本的丰富和复杂。”“本书力求客观叙述,不做主观评价,记述均依照当时的用字用语。”[2]1著者充分意识到历史现场本身的丰富性与复杂性,警惕主观性的价值评判对新诗史的客观写作造成的妨害。在诗歌史写作的过程中,一方面,忠于历史则要求接近绝对的真实,另一方面,创见发现则需要进行价值筛选,批评的眼光与历史的维度经常处于一种难以两全的矛盾状态。而新诗史作为一种变动中的叙述和表达,愈来愈凸显新诗史书写者的个人本位和解构策略,使得部分诗歌史著作的书写追求鲜明个性的同时忽视了对一般共性的要求,即客观真实地还原诗歌历史。

一、 视野与方法:新诗史写作的“当代性”

20世纪80年代以来美学思潮和文体观念上的解构与颠覆意识,深刻影响着当代新诗史的书写体例和历史叙述。一方面充分张扬历史书写者的主体意识和建构策略,以“拨乱反正”的批判眼光重新肯定前一阶段被压抑的诗歌作品或被遮蔽的诗歌现象,使用当下的美学范畴为沉抑的诗歌现场重新树立鲜活的形象。另一方面,此前在特定的社会政治文化语境下被高度肯定和颂扬的部分诗人诗作,在新一轮文学史的筛选眼光中被戏剧性地予以否定。综合来看,新诗史书写的天平在不同历史文化语境中存在一定的倾斜,有其复杂而变动的主客观原因,诗歌历史现场的还原是一种不能企及的有限的真实。新诗史的书写受当代知识结构与当下价值思维的影响,书写者选择和强化部分“有代表性”的诗歌现象,对既有知识体系的不严密之处进行重新审视与批判,以确定崭新的、更为符合当代语境和文化要求的诗歌编年史。然而,新的书写框架和诗歌史的书写,实质上则造成另一种新的“遮蔽”或“压抑”,从这个客观存在而又无法究解的二元悖论来看,新诗编年史的写作可谓是一种困局。新诗编年史的书写力求客观叙述、力避主观评价,注重对现有诗歌事实的梳理,表面看似无关诗歌批评,实际则实时参与了当下的诗歌生态并隐藏一种严谨、严肃的学术态度和历史意识。

斑驳复杂的诗歌现象已经确证为具体的诗歌事实,社会思潮、区域流派、同人交往、编辑策略、应激反应、读者趣味等因素左右着新诗史事的书写者。从事实角度上来说,诗歌史同样是读者的阅读史和批评史,不断更新的新诗史同样是编者站在研究者或读者的立场上对诗歌以及诗歌史的重新解读。洪子诚在谈到《中国当代新诗史》的遗憾时指出,主客观两方面的根源,特别提到编写者的主观思维和视野,“从我们自身说,我们接受文学教育的那些年代的文化背景所赋予我们的性格、素养及知识结构,使我们在当今旧与新、传统与现代的巨大冲突中,常常处于一种尴尬的‘过渡地带’,而呈现‘夹生’的现象。‘过渡’和‘夹生’,或许正是我们这一代知识分子不无悲剧意味的特征。”[3]509换言之,“当代的”诗歌史总是不可避免地带有观念的束缚和当代的局限。新诗史写作处于这样一种尴尬的境遇,想要使客观化的历史写作从不可能成为可能,恰恰证明了诗歌史书写的重要性与严肃性,只有直视历史书写的矛盾才有趋近完美、抵达真实的可能。因此,需要以客观的眼光省视新诗史自身的历史本位、文体本位、叙述本位等诸多问题,克服新诗史“当代性”的诸种局限,增进新诗史写作的文化沉淀和历史意识。

诗歌史的写作有着其特有的操作方式和思维模式,甚至表现为一套固定的程式。洪子诚在《重写诗歌史》中反思新诗史的历史本位和叙述方式,强调重估主流与发现边缘,侧重关注诗歌发展历程中的矛盾和论争。周晓风在《当代诗歌史:观念与构架》一文写道,“理想的诗歌史应该是历史写作的一般性原则和诗歌史写作的特殊性原则相结合的产物。”[4]这提供了一种较为清晰和务实的书写策略,尤其具有新诗史写作观念的代表性,但同时委婉言明这样一种理想状态的不可企及。谢冕在为王光明《现代汉诗的百年演变》一书的序言中说:“所谓一般性的著述,就新诗史而言,最常见的写法是把迄今为止新诗发展的已有资料进行各式的组装,或者按照流派或‘主义’表面化地划分若干思潮,再把各类诗人分类归入。另一种就是把新诗的发展时间,作一些阶段性的切割,再把这个时段的诗人有关的生平作品嵌入其中,等等。”[5]诗歌史的书写,无论是将文本内容放在诗歌价值评价、文学史发展分期、新方法下的多重阐释,抑或是偏重诗歌史料的梳理和挖掘,表现出诗歌史书写的两种不同的出发点和思维视野。然而,通过思潮或流派的命名以及历史时间的分期来构思新诗史写作始终存在失之机械生硬与人为划定的嫌疑,不少新诗史著作不加考察地承袭他人的命名和言说,诗歌史写作的向度是单一而贫瘠的。

与此同时,更具开放性、学理性、系统性的新诗史书写观念已经被多数学者明确为诗歌史写作的新方向,新诗史的书写更具中西融通的大视野和整体性,注重新诗自身的艺术规律和文学传统,力图发掘被遮蔽和湮没的新诗文本、新诗现象、新诗问题,再从诗学问题的探究中更新诗歌史书写与新诗研究认识的不足。这方面,新诗断代史写作的代表作有洪子诚与刘登翰《中国当代新诗史》、陆耀东《中国新诗史(1916-1949)》、程光炜《中国当代诗歌史》等。侧重诗歌艺术流变论书写的新诗史,以龙泉明的《中国新诗流变论(1917-1949)》、王光明的《现代汉诗的百年演变》、王泽龙的《中国现代主义诗潮论》、王毅的《中国现代主义诗歌史论》、罗振亚的《中国现代主义诗歌流派史》、张福贵等人的《中国现代诗歌史论》等为代表。第三类包涵地域性和私人性写作,如钟鸣的《旁观者》、吕进的《20世纪重庆新诗发展史》、廖亦武的《沉沦的圣殿:中国20世纪70年代地下诗歌遗照》,以及刘禾[6]、柏桦[7]、刘春[8]、张清华[9]等人较为独特和个性的诗歌史写作,其首要任务在于力图还原被遗漏的诗歌生态图景而不是单一向度的系统建构和学理分析。王泽龙在《近30年中国现代诗歌史观反思》一文中的论析更加充分,“中国现代诗歌历史与中国现代诗学中的众多本体性问题都没有被系统与深入地涉及。像中国现代诗歌体式包括的自由式、格律式、散文化的各种体式问题,诗歌语言包含的语体、语像、语感问题,诗歌节奏包括的音韵、音节、内在节奏问题,诗歌的翻译、诗歌的时间、诗歌的叙事、诗歌的戏剧化等等问题”[10]。面对整体化与多元化的新诗史书写,霍俊明在《变动中的中国当代新诗史叙述》一文中评价现行的诗歌史研究方法时说:“尽管方法和立论角度各异,但多能综合多种研究方法进行整体的、有理论高度的、富于启示性和建设性的学理思考,也不同程度凸现了文学史研究者对文学、史学及相关知识的主体性的多重建构。”[11]这样一种主体性建构之下,新诗史写作力图达到客观性、真实性的历史现场和历史语境,可谓是一种内置的悖论。新视野和新方法作为一种迫切的吁求,新诗史书写的悖论吸引着愈来愈多的研究者竭力突破自身主体的片面性来拓展新诗史的书写实践,刘福春研究员的《中国新诗编年史》强调的“无方法”则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新方法,包涵着审慎客观与严谨务实的学术态度。

二、 互动与选择:历史的文本和文本的历史

就新诗而言,新诗的文本与历史存在一种互动型关系,新诗史写作注重问题意识的培养和发掘,首先需要处理好历史本位和文本自身的矛盾调和关系。新诗史写作基本的价值取向是服务于诗歌还是服务于历史,或者说进一步增强新诗史写作的独立性,不因诗歌史写作的叙述逻辑和知识结构的当代性背景而妨害对诗歌历史整体性发展进程的描述,凸显出新诗史写作的历史本位意识这一问题的重要性。新诗史的本质是新诗发展历史的记录和书写,诗歌史文本需要忠实地再现历史和生活,文本的历史应当最大程度接近生活的历史。《中国新诗编年史》尽量遵循历史的真实原则,再现新诗作品和诗论的发表、新诗诗集和刊物的出版、诗坛的论争和交锋等诗歌现场,同时叙述时尽量选用当时的字句,行文表达中多以史料和文献的记录为依据。著者刘福春长期致力于中国新诗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研究,曾出版《20世纪中国文艺图文志·新诗卷》《中国新诗书刊总目》《新诗纪事》等多种著作,爬梳整理新诗史事资料,完成一项项“冷板凳”事业。《中国新诗编年史》严格按照编年史的编写体例,着力在史事的准确性和精准性上下功夫,“所用资料多为本书作者查阅原始报刊、书籍所得,只有少部分因一时无法查到原始资料而参考利用了一些已出版的有关资料成果”[2]1,其资料的翔实和完备是目前新诗研究成果中最为扎实而全面的。

对于史事的处理和选择,无疑是当代诗歌史写作过程中首要面对的问题之一,“诗歌史写作正朝着更加开放和多元的空间发展。在经历了这么多年的英雄排座次般的逻辑化、经典化的提纯工作以后,目前最紧要的工作并不是继续以某种也许不那么可靠的诗歌观念去排列一种新的诗歌经典的序列,而是首先使各种各样的写作实践能够从被遮蔽、被忽视的境况中呈现出来”[12]。毋庸置疑,历史和文化自身具备一定的淘洗与筛选功能,社会文化、报刊杂志、著述评鉴、读者反应等共同参与到诗歌的价值评判之中,诗歌史著作的书写和传播实际上加速了诗歌自然淘洗与接受检验的进程,甚至在观念上附带有较多著者自身的思路、视野、框架等个人化的印迹,于是出现了一系列限定性的称谓如:洪子诚的诗歌史、陆耀东的诗歌史等。实际上,不少新诗史著作已经显露出从文学史泛化成为文化史或生活史的倾向,更有甚者则滑向趣闻小史或同人交往一类的杂感散文,丢失文学史应该具有的严肃性与学理性,诗歌史写作应当围绕新诗文本自身的这一根本着眼点继而被忽略。

对新诗史事的处理,不能够简单服务于诗歌史的编写思路和成书框架,史事选择和处理标准应当实事求是,力求回到文学的现场而不应当仅仅以著者的编辑策略为衡量标准。历史一旦被书写和铭记,其遗忘的进程反而在加速。从这个意义上说,刘福春的《中国新诗编年史》在史事的选择处理上着力凸显历史本位意识,借助大量一手文献使诗歌原生态得以充分还原,为新诗发展和批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新诗编年史》努力克服历史书写自身的弊病与窠臼,然而从根本意义上来看,新诗编年史写作仍旧需要积极面对文本与历史的双重检验。

《中国新诗编年史》引用序、自序、前言、编者按、编者的话、编者的说明、出版说明、内容提要、内容说明、回忆、传记、日记、书信、期刊所载、后记、编后记,以及辑选当时的评介文字,此外编写中还涉及到消息、简讯、报道等诸多方面的资料。在历史本位意识下记录有关诗歌话题的论争,本着再现当时的批评、当时的表态、当时的报道,力求还原历史真实。这其中爬梳整理的很多史料或是难以进入此前文学史家的视野,或是为文学史家有意弃之而不用,具有极其重要的文献史料意义。实际上容易忽略的问题在于,《中国新诗编年史》从1918年1月15日《新青年》刊发胡适等人新诗作品的条目开始,《新青年》《文学季刊》《晨报副刊》《时事新报》《小说月报》《文艺旬刊》《创造周报》《清华周刊》《民国日报》《诗学半月刊》以及《创造》季刊等,在这些新诗萌芽初期较为具有权威性和知名度的报刊杂志中,新诗创作者的精英、新诗理论者的精英、报刊杂志编办者的精英、诗歌诗集阅读评介者的精英等,而且这诸类别精英主体的身份往往是合而为一的。必须承认,新诗草创初期的传播接受,倍显“自家人”的小圈子意识。著者刘福春在新诗史事的筛检中侧重以主流书报、正规杂志等公开出版物作为新诗编年史书写的依据,值得注意的是,现当代诗歌发展历程中还有不少民间书刊、校园刊物等同样扮演着重要角色,从后来发掘的京沪巴渝等地八十年代大学生诗歌运动、校园油印刊物、诗人传记回忆录等丰富的资料中可以得到佐证。某一特殊时期焦点性的诗歌事件带来的公众反应和传播效果,在新诗编年史的书写体例中难以充分呈现,特别是新诗或新诗集的问世在地域或圈子之外的社会反响,在读者反应批评角度上更能够凸显新诗发展的历史真实。

长期以来的新诗史写作中对吴兴华、陆志韦、朱英诞等诗人的诗歌诗论重视不足,陆志韦《渡河》诗集1923年出版,其试验的开拓精神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吴兴华1937年不足16岁写就的无韵体长诗《森林的沉默》,致力于古典诗歌的现代转化,朱英诞除公开出版的《无题之秋》外还留存大量诗歌遗文。类似的诗歌作品、诗人活动、诗学论述没有经过诗歌史的叙述强调,有创见的诗学问题和诗歌现象更容易被文学史再次湮没。需要指出的是,《新诗编年史》充分注意到广告刊发、读者来信、现有整理出版的研究资料集等资源的整合,特别是对具体论争的呈现,倍显史事翔实的功力。新诗史的史事选择囿于篇幅,对于一首新诗或一篇评论的态度评价不可能作地毯式铺陈而不可避免地带有其局限性,赞同性甚至滑向恭维过誉、批判性甚至表露出抵牾抨击。此外,部分意象式的浮泛评点或用局部细节替代整体全貌的认知评价,编年史有限的史事条目中难以完全展露当时的诗歌现场,正面、负面、相对公允等不同侧面的评价不可能悉数呈现。《中国新诗编年史》上卷第49页记录闻一多诗集《红烛》的出版,选用《创造》季刊一则广告:“曾读闻君诗评者,请读闻君之创作”[2]49,联系闻一多自己的《冬夜评论》进行新书的宣传,在选用的苏雪林和朱自清对《红烛》的印象评介中,涉及诗风精练、艺术至上以及新诗的发展趋向等方面的讨论,比较侧重肯定的意见。新诗编年史收录的史事中评价是否切中肯綮、批评是否具备合理性、观点是否具有诗学价值,这些史事材料的甄别选择对于新诗编年史的书写者来说是极高的挑战。

纵观《中国新诗编年史》全书史事材料的选择上,经典化的评价多选用《中国新文学大系》等选本的史事资料,比较突出史事来源的权威性和代表性,但读者反应批评的丰富性和层次性仍嫌不够,部分史事条目中的观点不够鲜明,少部分的客套话、零散式、片段化、感悟性的文字材料在新诗史书写过程中仍嫌失之谨严。就诗歌批评的批评而言,茅盾、俞平伯、梁实秋、成仿吾、朱自清等20年代以新诗评论者身份现身较多的诗人中,茅盾的意见大多辛辣而直谏,部分意见虽有失偏颇但却富于问题意识和批判精神,其他如穆木天、朱湘等人也多有独到鲜明的批评。史事资料中涉及业已成熟或显露诗名的诗人诗歌评介,呈现较多的是圈内人之间的相互肯定与鼓励,难以从中发现更具问题性、思想性、创新性的诗学批评,这不能够很好地体现该书编写凡例中强调的问题意识。同时,《中国新诗编年史》史事梳理中对部分诗评文章的摘录,碍于篇幅而不能够详尽、完全把握诗论的精髓和要害,诗人或批评家的诗学主张在前后表述过程中的细微变化、零星涉及等,这些问题在新诗史著作中难以管窥全貌,对诗歌历史的谱系性和系统性关注不够,特别是同一诗歌事件前后的关联性与连贯性,但这同时也是编年体文学史自身无法逾越的体例和形式限制。客观来看,新诗史写作既要求史事详尽、质朴平直又要能够体大思精、系统连贯,这是诗歌史书写的理想状态。就目前来看,《中国新诗编年史》的资料汇集和成书效果无疑是巨大的,被遮蔽的诗歌资源经过抢救性发掘,诗歌文本的厚度得以丰富呈现,诗歌历史的容量得以拓展扩充。

三、 言述与命名:诗歌的现场和批评的责任

随着时代的演进,重新发掘的新诗历史文献已经被反复地“修正”和“改写”,甚至从思维观念和认知方式上影响着新诗史书写的探索实践。新诗史的书写是一个既主动同时又被动的遴选过程,而事实上真正供以遴选的文学空间正在逐渐被压缩,如果缺乏宏观视野和科学方法去反复修正诗歌史,只会造成愈来愈扑朔迷离的诗歌现场。新诗史的书写实质也是努力达到“客观”与“公正”的探索过程,而那些较为接近“客观”“公正”立场的诗歌史写作同样也无法避免文学史书写自身眼光的局限与褊狭,著者对新诗发展历程中典型的诗歌史事进行过滤或筛检,新诗史书写伴随着一次次新的言述与命名。“这些对象之所以会被‘挑选’处理,与其说是出于客观中正,倒不如说是因为它们更适合于被纳入某种特定的历史想象为基础的‘情节编纂模式’。”[13]然而史书不是严格意义上的留声机和显像仪,完全摆脱模式和程式以及摒弃主观性和局限性的新诗史写作,其编撰目标在现阶段而言是难于实现并维系诗歌史自身稳定的信誉。无论断代史、编年史、地域史、专门史等,不同的体例形式与史学理念均离不开对史料的筛检,以及特定的选择甄别史事资料的方法和眼光。新诗研究赖以存在的基础是一个可以征信的史料系统,而真正意义上的史学眼光和思维方法则意义深远。历史书写过程中“情节编撰模式”的背后,是否依然留存有一系列知识话语和言述立场的差异性,不少诗歌史的编撰对观念意识的强调优先于历史本位的言述,无益于增强新诗史书写的可信度。

《中国新诗编年史》以静态的方式,表面温和而平淡的编撰态度实际上在治史的专业度和科学性上有严苛的方法论意识。被遮蔽的史事被重新发掘,并不等同于真正凸显文献资料的内在价值,单纯意义上的资料搜集和编排罗列并不能够洞悉知识结构、历史现象之间的内部关联。如果没有在观念上引起重视,被重新发掘的史事资料仍旧会第二次被湮没或遮蔽,静态的历史研究具有其深刻的用意和方法论意识。一方面,看似静止离散的零星知识,实则可以在新资料与新方法的融合上有进一步的拓展和发现,例如胡适、刘半农、沈尹默、周作人等主流诗人外,新诗萌芽期的非代表诗人群落中郑振铎、王统照、田汉、玄庐、小凤、洪为法、徐玉诺、孙席珍、何植三、焦菊隐、赵景深、刘延陵等人的诗歌创作,在现行的诗歌史著作叙述中难觅身影。“神州文学社丛书”“创造社辛夷小丛书”“绿波社丛书”等丛书的出版在当时引起不小的文学反响,特别是“神州文学社丛书”的三种诗集——黄俊的《恋中心影》、汪剑余的《菊园》、王秋心及王还心的《海上棠棣》,几乎可以称之为“遗迹”。对诗歌“遗迹”的发掘可以联系特定时代背景下的城市文化、出版发行、读者反应等问题进行衍伸性的思考和发现,否则,在新的历史环境和思维方式下,被扒开书堆显现出来的史事资料极有可能被裹挟进入习惯性的历史遗忘和再次迷失。而另一方面,在静止的叙述与动态的叙述之间最为关键的不是言述方式,而是学习和运用更为规范和严谨的治史方法,以宏观的视野和科学的方法立足于诗歌现场进行历史书写。孙民乐在文章中注意到“静态”的研究可能由于缺乏回应现实、解决问题的勇气和能力而难于凸显其本身的价值,“其实,这种不卑不亢地发掘历史资料、整理档案秩序的知识实践,不只体现了对文献秩序与历史真实的尊重,也隐含着对于知识/权力关系的洞察和抵御,其冷静的形态之下暗藏着一种不屈不挠的批判精神。”[13]“静态”的新诗史书写旨在打开另一种进入新诗历史的可能,但同时静态的新诗史书写方式保留了诗歌与现实的有效互动,仍旧遗留了部分未能抵达诗歌现场的史事资料,可能蒙蔽甚至加剧了下一阶段研究者的迷茫和困惑,诗歌历史与现实进行对话的有效性则相对减弱。就现阶段而言,过于膨胀的文化权力话语下浮泛和急躁的新诗批评亟待一次及时的降温,“静态”的研究方法实则是一种走向前台、积极而明确的表态。

批评方法的进步与批评责任的确立,是一个缓慢且渐进发展的过程。诗歌史的言述与命名有其自身粗暴与褊狭的一面,郑敏曾回顾说:“自从30年代、40年代我们就逐步形成一条进步诗歌与不进步诗歌的判断标准,这条分水岭在50年代以后取得了合格证,它从非文学、非诗歌的立场出发,将我们的诗歌江山一切两边,将其中的一半捧上了天,另一半则打入了地,加以活埋。”[14]吴子林在《百年新诗的历时性呈现——评刘福春〈中国新诗编年史〉》一文中提到:“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1966—1976年的中国当代文学史几乎可以一言以蔽之曰:政治口授,文学执笔。”[15]从新诗萌芽发展的20年代至今,诗歌史写作与诗歌批评总是相辅相成,不断探索与反省的新诗史书写从自身实践汲取了宝贵的经验。对比陆耀东的《中国新诗史(1916-1949)》、王光明的《现代汉诗的百年演变》、洪子诚和刘登翰的《中国当代新诗史》,特别是《中国当代新诗史》初版于1993年、修订于2005年以及重印于2010年前后版本之间的差异变化,不难发现新诗史的书写方法所经受的严峻考验。《中国当代新诗史》其成书渊源于《新诗发展概况》的书写,而在当时意识形态较为浓厚的历史文化语境下,由书写实践过程所检视淘汰而最后保留下来的诗歌史事又被新的文学史眼光不断诟病,对后来研究者从事历史书写和新诗研究来说已经成为“亡羊之牢”,修补的勇气虽有,但却为时已晚。“中国新诗三十多年丰富的创造,左删右削,就剩下这一点点,许多重要的现象,重要的诗人和作品都被遮蔽。所有历史的书写者都是当代人的书写,历史便也变成书写者的历史。”[16]谢冕、孙绍振、刘登翰、孙玉石、殷晋培、洪子诚等著者撰文回顾历次新诗史的写作,重新翻检诸多历史的缘由,新诗史书写实际造成的遮蔽和缺憾已然融入了文化的惰性和思维的定势,其影响根深蒂固,霍俊明在《重回纵横交错的历史场阈》一文中有着详细的探讨。全盘考虑之后,洪子诚在新版《中国当代新诗史》引言中强调:“考虑到本书作者同时是诗的阅读者,也是自身的种种偏见和局限,因此,本书所作的描述和论析,也仅是提供一种可以作为参照的评说而已。”[17]该书历经近二十年跨度的历史检验与文学沉淀,著者最终以这样一样退避三舍的表述,充分指明新诗史书写自身的难度。相较于其他新诗史著作结构脉络清晰、观点论述鲜明的整体印象,《中国新诗编年史》无疑很好地解答了长期以来新诗史书写面临的忧惧,从理念和方法上以相对独立的姿态和相对客观的态度对文学史观念进行极大的“丰富”。2013年文学编年史的出版成为热潮,《中国新诗编年史》《中国当代文学编年史》《中国现代文学编年史:以文学广告为中心》《二十世纪中国文学编年》《左翼文学编年史》等编年史著作的井喷式涌现,无疑说明学界当下所形成的一个共识:注重资料的原始性,以客观、全面、长期性积累写作文学编年史,力求增进文学的现场感,尽力还原历史的真实。学界达成的共性认识,有助于进一步确立当代文学史写作的观念方法,以客观谨严的文学史批评参与到当下的文学实践进程中,承担批评的责任。

四、 一种可能性:从新诗编年史到诗歌文本史

重视诗歌文本,重视历史现场,成为当代诗歌史写作实践中的共识性话题。文学史写作观念在强调历史意识的同时容易忽略文学本位立场,文学文本的考察与文学规律的分析应当成为文学史的基础性任务。当代诗歌史的写作,“史实力求确切,叙述评价力求客观科学,尊重历史原貌,同时有分寸、有节制地展露作者对这些史实的真知灼见。”[18]新诗史写作隐含着自身的批评原则和立场态度,有着强烈的批判性和现实参与诉求,呈现当下时代的人们与诗歌历史的对话关系。洪子诚在谈当代文学史“批判性失去以后”的问题与困惑,强调批判性立场即“对稳定的事物,包括人与事,揭示它的内部矛盾、裂缝”,“做这样的作家和知识分子应该准备好承担很多痛苦的东西。有些作家既想担当这样的精神旗帜,但又没有作好牺牲自己的利益的准备”[1]286。我们提倡批评家的责任,同时也应注意到现阶段面临的文学史写作困境,对新诗史写作问题的思考需要提升自身视野的局限性,积极承担当代诗歌批评的责任,探索多种新诗史写作的可能性。

新诗编年史写作将优先权交给史事和材料,那么诗歌文本作为最为基本和核心的史事材料,有理由以文本自身为核心构建系统性的诗歌史写作范式。以诗歌文本为轴心进行诗歌史写作,较为直观地呈现诗歌的技艺水平更新和价值审美变化,使新诗史成为真正意义上“诗歌文本”的历史。编年史写作能够最大限度地掩盖或隐藏著者个人主体性的褊狭,以求达到最大限度的客观性与公正性,而实际上,主体倾向性是难于避免的。为了抵达一种更为接近的客观和公正,把诗歌史写作的优先权交给史事和材料,通过历史事实尽量靠近历史真实,不失为一种可行的策略和方法。而再进一步,将诗歌史写作优先权递交给诗歌文本,以文本作为价值评判、历史建构的主要依据,不失为一种诗歌史写作尝试的可能。

以诗歌文本为轴线的新诗史写作具备写作尝试的有效条件。诗歌史写作以诗歌文本的细读为基础,建立起诗歌文本技艺与价值自身的线索和脉络,以现代汉语诗歌抒情特质的演变为例,情感性作为诗歌语言和思想表达的内在基础,从20年代徐志摩、李金发为代表的诗歌抒情到30年代戴望舒、卞之琳,直至九叶诗派穆旦、辛笛等人的创作,单就诗歌文本在抒情技艺上的试验创新与审美追求来看,在语言观念、诗歌节奏、意象体系、感觉结构等方面呈现出一定的规律性变化。类似这样一种以诗歌文本为主线的规律探索,是否可以为更具独立性的诗歌史写作提供一种清晰的诗歌谱系和脉络,仍然是一个值得探索的话题。以新诗文本为核心的新诗史写作,能够较少地遭遇诗歌文本之外的权力话语带来的种种制约或影响。特别是80年代末90年代初汉语诗歌的抒情转向,抒情诗歌朝着更为客观、理性、私人的情感特质发展,以海子、顾城、骆一禾、戈麦、多多、王家新、于坚、韩东、西川、欧阳江河、伊沙等诗人的代表性诗歌文本为考察对象,可以清晰地呈现诗歌技艺、诗歌价值层面的丰富变化。从诗歌文本自身来考察诗歌精神思考与审美追求的动向,以及不同诗人在典故运用、意象选择、结构架设、句法创新等具体诗歌技术层面的探索创新,能够更加系统性地梳理诗歌隐喻、诗歌象征、诗歌张力、诗歌戏剧性等维度的发展变化。传统的诗歌史写作体例容易局限于时间线索和空间地域,而以诗歌文本为轴线的新诗史写作能够较为直接地呈现诗歌文本的历史现场,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考察诗歌文本的技艺性与价值性,可能避免以社会语境、诗歌名望、地域偏见等作为衡量诗歌文本进入文学史视野的狭隘。以诗歌文本为中心,并不意味着要将诗歌文本置放于孤立绝缘的位置,文本成为孤本,割裂诗歌文本与社会历史和思想文化之间的互动联系。用诗歌文本说话,切实呈现诗歌写作实践过程中社会思想文化的交锋与诗歌文体自身的创新探索,特别是尊重诗歌与诗人作为独立的个体,揭示诗歌语言镜像之下人与时代的对话关系和一代人真实的精神思考和生存面貌。辩证来看,单一理念方式指导下的新诗史写作有其自身体例的特殊性与局限性,在此讨论从新诗编年史到诗歌文本史写作的可能性,目的在于以更加开放的视野和心态来面对诗歌历史现场的丰富差异。

文学史的编撰是以“文学性”为准则还是以“历史性”为准则,这仍然是值得讨论的问题。“重写文学史”的实践首先表现为一种问题意识和自我反省,《中国新诗编年史》给新诗史写作带来有益的启示,编年史写作绝不意味着仅仅满足于资料的爬梳和工具书性质,更不单单是章节体文学史的有益补充部分,新的思路和新的发现无疑是新诗史写作不断更新的生命力所在。新诗发展进程中各类浩繁的史事资料积累是一个无法穷尽与完结的工程,新诗编年史的意义和价值凸显为其超越一般意义上的“非工具书”性质。一方面注重汲取古代文学学科文献训练的方法,加强诗歌文献史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另一方面,力求全面客观地呈现文献史料,减少诠释部分,注入历史现场感,让史料本身说话。而从更深层次上来看,对于浮泛急躁的学术风气而言,《中国新诗编年史》以“无关批评”的态度背后实际隐藏着一种强烈的抵抗姿态,以史事和材料说话,以此纠正观念写作和意识操控下的部分新诗史写作的既有模式,反拨补正其知识盲点和思维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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