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的困境与民主的中国方案*

2019-12-22 14:26
关键词:民主制度国家

卢 岚

(上海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 200093)

民主究竟是什么?它到底是好东西还是坏东西?正是这一连串的问题意识,倒逼着我们将民主这个政治视野的目标,带回到社会科学范畴中,基于社会结构分析框架与基本方法来探寻民主背后隐藏的秘密;思考中国共产党独特的政治支配结构以及中国共产党独特的精神气质是如何谋划与架构我国民主制度的发展的;在历史、世界与现实的三棱镜中追问、考量、辨析与矫正现代民主政治的特征和机理,实现中国式民主制度的超越。其路径是,借鉴现代民主思想,根植于中国国情与民族特征的纵深地带,从民生出发,寻找民主的突破口,创建兼顾个体自主与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给人类政治文明提供新的民主发展方向。

一、 历史演进与国际比较的统一:民主原初含义的丧失与回归

迄今为止,关于政治体制与治理模式的探索,民主仍是人类历史上最优的一种政治运作制度。“没有一家重要的国际机构,将民主制以外的任何东西认作是公平合理的统治形式。现代自由民主制享有如此威望,以至于今日的威权政客,为了合法,也必须上演选举,宁可躲在幕后操作媒体。事实上,不但集权主义会从地球上消失,连权威、政治家也往往称颂民主制”[1]。那么,民主是否优于其他政体?民主的优势与弊端又是什么?现代民主的困境到底是什么导致的?民主何以在实践中丧失了其原初的含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必须将民主放进人类历史文明演进与世界秩序重构的统一中来思考。

(一) 民主的原初含义及其西方民主实践中的两难与背离

民主始于2000年前的希腊,其原始意义就是指“人民的统治”(即直接民主),并成为主流民主观念,成为一种民主常识,深入人心。从历史角度看,古希腊纯粹的民主制度(1.0版本)未及绽放,就被抛入历史的沉寂。当前以美国为主体的现代西方民主并不是古希腊意义上的直接民主,而是混合政体的变种,它包含自由主义、代议制与宪政。而大众视野中的民主,理论层面上倾向于关注民主的应然问题的政治哲学意义上的民主,从实践层面上是指英美民主。因此,有必要考察民主发展的历程,探索民主的流变,以区分民主的实质与形式。

1.民主概念的变迁。

民主是与废除封建专制和绝对王权为前提,以人民主权为原则。其最初的含义就是“人民统治”。“我们的制度之所以被称为民主政治,因为政权是在全体公民手中,而不是在少数人手中”[2]。如今“人民意志至上”,“人民行使国家的统治权”已构成民主的基本内涵。就此而言,当下的分歧不在于对人民主权的质疑,而是对如何实现人民主权的众说纷纭,即在民主实践中到底是公民直接参与民主抑或是实行代议制民主?

历史上,民主实践经历了三个阶段:发端于希腊的直接民主、近代英国君主立宪制和美国将其变种为“三权分立”为特征的美式民主。首先,古希腊纯粹的民主充满着理想主义的浪漫色彩,遭受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哲人的批判。苏格拉底既反对依靠抽签和选举任命执政官,也对雅典的公民大会不满,他认为国家治理需要的是拥有知识与美德的精英。“想要得到正确的判断,要根据知识,而不应根据多数。”[3]“民主政治并不意味着人民的真正统治”,“民主政治就是政治家的统治”[4]415。其次,真正意义上的民主政治制度是从罗马开始的混合政体,它融合了君主制、贵族制与民主制三种主要成分。近代西方资产阶级推翻了旧的封建统治,建立起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至此,起源于雅典城邦的公民参与民主难以适应资本主义框架内民主国家的治理要求。公民参与民主的原初含义逐渐被代议制民主所代替,因为“在面积和人口超过一个小镇的社会里除公共事务的某些极次要的部分外所有的人亲自参加公共事务是不可能的,从而就带出结论说,一个完善政府的理想类型一定是代议制政府了”[5]。最后,代议制民主,即一人一票。其民主过程由授权与限权两个阶段组成。一是授权阶段,它是基于选举程序的合法性,通过一人一票,来决定统治者的合法性基础。二是限权阶段,即公民的政治参与止于选票。它虽基于选举程序的合法性,但不能保证选举后公共政策制定的实施也合法。这种授权、限权功能使得代议制民主止于选票阶段,即“选举使公民有选择公职人员的权利,但不能左右公共政策”[6]。因而,选举“对民众来说,他们只是一种象征性的安慰剂而已。”[6]因此,西方代议制民主的全部过程仅仅体现在选举民主阶段,致使民众的政治作用逐渐降低,其对公共事务的影响却很有限。结果依然是精英政治、官僚政治。

2.代议制民主制存在的合理性与西方代议制民主发展的困境。

首先,以自由主义意识形态为底色的西方代议制民主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现代国家的民主治理,事实上不可能由所有公民来决定公共事务。人民统治权在操作意义上来说,只能是无法成为现实的虚假理论。它必须通过一定的选举形式产生政治精英来领导,代表人民治理国家。这就要求政治精英在治理国家的公共政策上必须代表民意、体现民意,其权力行使也受到人民的监督,且蕴含着法治、民主、福利等进步元素,以体现精英治国与民主政治的结合。因此,“代议制民主既不是纯粹的精英治国,治理国家的精英由人民选举产生,受民意制约;代议制民主也不是完全的民粹主义,因为人民并非直接决定国家的公共事务,而是由人民选举的政治精英来治理国家”[7]。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有其进步的合理性。

其次,西方代议制政治宣传与实际制度设置的错位导致了民主发展的危机。一方面,这种错位容易引发民粹主义泛滥,因为西方在意识形态上所追求的至高无上的民主价值诉求极易引致无限扩大的大众民主,乃至抛弃精英主义色彩的代议制民主,实行人民直接统治的可能。而现代民主制度之设置却排斥公民参与公共事务,仅仅是少数精英主导的代议制民主制。这种制度设置与其民主宣传相抵牾,进而引发民主危机。另一方面,这种错位常常引发代表性断裂以及一系列民主困境。代议制民主,从理论维度上看,人民是主人,“选举产生的政治代表只是人民的代理人,替人民说话,为人民办事。”[7]但是在实践中,政治精英们的承诺仅仅限于选举,选举过后,却并不兑现承诺,呈现出代表性的断裂状况。换言之,西方代议制民主只是把人民主权的核心价值观通过民主化选举的中介形态,转化为选民政治的“供给逻辑”[7]。公民一旦完成投票,就不再是主人了。这就如同卢梭所说的,“英国人民自以为是自由的,他们是大错特错了。他们只有在选举国会议员的期间,才是自由的;议员一旦选出之后,他们就是奴隶,他们就等于零了”[8]。国家名义上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实质上受精英、官僚的控制。加之,其权力约束机制主要目的是通过限制国家权力的作用范围,来保证资产阶级的合法性。

最后,西方代议制民主在理论上是政治精英与民主制度的结合,其实质是制定制度体系排斥普通公民的政治参与的寡头统治铁律。如何破解这种困境,以确保政治精英与民众广泛参与的民主价值耦合,以实现国家治理与公民参与的协调共进?首要的就是破解国家治理与民主政治的现实困境。

(二) 几个相关问题之辨析

从理论上来说,中国现有的民主理论研究,无论是从研究范型、理论工具、方法路径旨趣上,皆从源于西方的横向移植,开始朝向本土化方向转换。这种本土化,不仅是官方基于政治的考量,更是处在全球化时代的中国学术发展的逻辑必然。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在置身于沃勒斯坦的“世界体系”之时,让原本独立存在的个体、民族、文化、制度乃至信仰等走进一个统一场域中,从世界和民族两个维度来追问“民主制度的实践形式是否是单一的?”“民主优劣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1.民主制度的实践形式是否是单一的?从民主政治实践发展史来看,不同国家,有着不同的民主实践形式和民主特征。发端于希腊的直接民主源于其小国寡民的先天优势;近代英国君主立宪制则源于近代英国民主理念与英国传统政治相结合的产物;而美国由于没有皇权的传统,形成了以“三权分立”为特征的美式民主。如果说,任何政治制度的形成皆受制于其社会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那么,内部结构则更为重要[9]。

从发生学的角度看,内生与外生是民主制度产生的两种方式。内生是由于社会政治制度自然演化所致,是某一社会政治发展所使然。诸如西方自由主义民主是源于西方社会已经具备了发展自由民主的经济条件、政治条件与文化条件,并以一系列制度和价值呈现的一种实践模式。外生则是外在力量与社会内部政治交互作用的结果,是后发“民主国家”在缺乏一定经济、政治、社会、文化基础上采取的一种嫁接式的民主。这种嫁接又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已经具备一定的国情基础,加之外在力量的推进,而形成的一种温和的、渐进的嫁接;另一种民主模式则是外在民主力量作用远远大于内部呼应力的情况下,生拉硬拽的一种突变的嫁接式民主,这是对民主问题过于理想化的一种简单思维模式。较理想的民主嫁接当然是渐进的嫁接。“政治体制改革不是一件孤军奋战的事情,它既要求经济、社会与文化诸领域的配套推进,更要求主体性社会力量的认同和参与,这是民主得以扎根的社会基础。如果不能够把政治体制改革置身于其他诸领域协调跟进甚至是先行的生态环境之中,即失去这些环境条件的配合,政治体制改革绝难成功。”[10]就此而言,现代民主实践模式与内外环境的密切相关,在缺乏合适的社会土壤中长出来的自由主义民主,必然无效。民主条件比民主形式更为重要。如果不顾条件,不管非西方社会起点如何,强制推行民主转型,那即便是采取了自由主义民主的国家(如俄罗斯、埃及等),最终也难免重新返回到西方所说的威权主义状态,甚至出现独裁政权等无效民主现象,如印度、孟加拉等国家。

2.衡量民主优劣的标准是什么?尽管民主有基本的、普遍性的内涵,但并无固定不变的形式。因此,判断民主的好坏,是内容而不是形式。民主意味着政治自由,意味着以选举和协商形式的方式参与民主政治,意味着对于政治权力的制约和限制。优质民主的标准,主要看它为占人口大多数的弱势群体或阶级带来了什么。或者进一步说,这种政治制度能否让弱势群体看到社会公平与公正,能否改变弱势群体的地位,并逐渐强大?能否保障每个人能够展开公平竞争?因此,判断和衡量一种政治制度(当然包含民主制度)的优劣,关键在于是否秉持了民主本质精神并发扬光大。

3.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否是代议制?代议制民主是相对于希腊直接民主而言。它不是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而是由人民选出自己的代表,替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本质上就是代议制度。这一制度机制的关键在于人民如何授权给代表。

首先,现代民主面临着两个难题:一方面,社会的复杂性使得政治精英治理和公民参与决策的协同共进难以实现。依据马克斯·韦伯所言,现代理性社会必然趋势是专家统治、官僚统治、精英统治甚至是寡头统治,这与民主政治相矛盾;另一方面,如果坚持公民参与的民主政治,由于普通公民的知识局限,则会付出高成本低效率的代价,从而牺牲国家治理效能[7]。

其次,西方现有的议会和选举民主形式是有缺陷的。一是民主仅仅止于选举阶段,即体现为几年一次的选举,与议会的最后表决。人民真正的政治参与无法体现。当然,西方以哈贝马斯为代表的理论家试图建构一种协商民主理论。他们认为民主的实质是公民广泛讨论形成的、合理的公共意志。在理论上主张延伸民主战线,关注公共事务的辩论和讨论,关注公民社会组织的政治压力和创意,实现社会的自组织演化。问题是西方协商民主还只是一个理想,是改进民主的建议[11],还远未在实践中落实。

最后,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采取民主选举与民主协商相结合的方式克服了西方代议制单一的选举局限。中国式协商民主,通过决策前的政策咨询与决策后的政策宣传,来提高决策质量和品质及政策的落实效力。加之,这种民主扎根于中国政治传统,且与共产党的执政经验有着内在联系,呈现出广泛的代表性与优越性的特征。但这种协商民主主要是一种政策咨询,局限于民主的功能性,忽视了民主的政治性。因此,中国式民主需要进一步完善,把它由功能过程发展为公民参与政治的过程[11]。

4.社会主义民主在当前世界秩序重构和人类文明演进中如何体现其优越性?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层面上,民主是作为国家治理的政治价值目标。西方代议制民主无法真正解决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价值困境,更无法“防止人民形式上当家,实质上不当家”。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旨在尊重人民主体性,让公民真正感受到和升华为社会的主人,使得“人民当家作主”这一命题从抽象的概念落实到具体生活中,实现对西方民主政治的超越。这一民主文明发展向度对当前世界秩序转型和人类文明演进具有时代意义和国际意义,并为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提供新的“理想图景”。

二、 政治性与学理性的统一:民生是中国式民主发展的突破口

民主既是一种政治理想,也是一个社会科学的学理范畴。因此,它既有政治立场的坚定性,又有学理逻辑的自洽性与开放性。这就需要依据现实问题意识,确立一个分析框架,将民主带回到社会科学新视野里,以拓展其研究视野。即把基于现代民主理论建立起的认知结构所做的贡献置于当下中国社会结构所照射的实践场域中,观察、理解中国共产党在民主制度建设中的核心地位,以及由其领导的顶层设计与实践推动相结合所形成的中国式民主实践形式,并对其进行解释。本文从民生出发,探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突破口,以更全面、准确地把握中国民主建设,为世界民主的繁荣做出中国气派的贡献。

(一) 以民生为突破口建构中国式民主

民主政治、经济繁荣与良好治理并非线性同步关系。对于后发展中国家来说,稳定的社会秩序远比自由更重要,对民生的需求比选举平等更迫切。即便是富裕起来的国家,其民生建设也是不可缺少的,因为良好的社会制度必须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满足人民的物质需要来体现。历史经验证明,任何一个现代国家在其跨入经济相对富裕阶段后,必须赋予社会成员基本的经济和社会权利,以保证其生育、教育、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等社会生活保障与权利。换言之,社会福利既是降低社会不平等的重要手段,也是自由与民主权力兑现的逻辑必然。中国在民主化中以民生为突破口,意味着中国的民生问题不仅包含着物质关怀,更包含着对弱势群体综合能力的全面关注,进而实现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的目标。这就为民生与民主的接榫提供了物质基础。

1.从物质供给的角度上来看,民主与民生需要有机衔接。首先,以民生绩效促进民主建设的发展,是我国现阶段发展的逻辑必然。生存与发展是人的第一需要,尤其是对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解决老百姓的衣食住行及教育等基本生存问题,成为国家的首要问题。它远比空喊自由民主口号更有意义。民生与民主融为一体,一方面体现了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首要人权,另一方面借助民主这一仪式手段参与决策与监督,保障民生政策的落实。

2.从对弱势群体能力提升的角度上来看,民主与民生必须有机衔接。这涉及到分配问题,尽管分配问题是一个经济问题。但是,分配正义本身是“为了人、发展人的价值取向”。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但经济发展并不意味着社会的全面进步,更不意味着人的尊严的自然确保和幸福生活的实然落实。当下中国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一是财富分配不平等,导致贫富差距拉大;二是城乡二元分割加剧了社会矛盾与冲突。社会财富越来越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导致民众在基本公共服务与社会保障方面的机会不平等,分配不正义。如何“实现人的政治主体性,使人民政权有步骤转移到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劳动成果方面上来,并使其合法落实”[12]等等,这些问题考验着中国式民主理论的现实解释力。以民生为突破口,在对弱势群体保护上来寻求社会的均衡发展,兼顾效率与公平,强调健全社会保障的制度化以落实民主的基本公共服务等等。这些反映最广大群众利益的民生建设政策,成为落实推进分配正义、保障公民生存权与发展权的关键。这种既关注人的生存权与发展权,又注重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理念有助于从民生走向民主,并驾驭民主。

3.从人的全面发展目标的实现来看,民主与民生必然有机衔接。对民生内容的理解不能局限于物质需求的满足上,更要追求如何让人过上真正属于人的生活。它不只包含着满足人们的物质生活需求,更有着对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乃至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的目标。而人的全面发展的核心标志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潜能的拓展。这就需要以民生促进民主,以民主来促进民生建设,实现民生与民主的有机衔接。因为,“从政治价值来讲,民生国家抓住了政治的利益本质,政治的人民主体性质和政治的公平价值。这突出地表现为,中国不仅要通过政权政治建设实现人民民主,也要通过经济政治建设谋求国家和人民富裕,还要通过社会和政治建设,解决好人民最关心的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发展成功由人民共享,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为实现走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13]

总之,民主作为“‘观念上的上层建筑’,是系统反应社会主导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的思想观念体系。它集中体现着特定利益集团的价值尺度和精神追求。”[1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必须进行价值建构和制度建设时,其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是与我们的价值建构和制度建设所呈现出的中国式价值形态和制度形态相联系的。即物质层面的诉求与民主思想领域中的价值诉求和精神追求双向互嵌,全面贯通,进而使民主价值规范与精神诉求相互渗透、接榫、凝结成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构成部分。由此,以民生为突破口,推进民生与民主的衔接,使民主理想附着在民生这个社会建设基础上,从政策设计、制度供给和体制安排上,建构既适合这一理念又能彰显新时代特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模式。

(二) 从民生到民主现代转换的逻辑必然

在中国稳健的民主化战略,“要将民主建设与民生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追求民主化的民生绩效……民主建设与民生建设有机互动,在推进民生建设的同时,也深刻地优化了民主建设的发展的形态和战略”[15],从而落实人民政权为人民,实现民有、民治、民享的有机统一。

1.我们不否认经济在社会发展中的核心作用,但更关注人们能够过上幸福的生活。“摆脱饥饿与痛苦并不是必然等同于摆脱奴役和轻视,在劳动与互动之间并不存在一种自动发展联系,尽管他们之间存在一种联系。”[11]从本质上来说,民生并不包含现代社会健康发展所需要的民权主义、民主主义的目标。在当下中国,消除贫困仍然是一项重要任务,但就整个社会而言,贪污腐败、权力傲慢、分配不公、贫富分化等也亟待解决。因此,民主建设不能停留在民生阶段,还有待于向现代民主转型。在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理论与实践中蕴含着深刻的人民民主的政治价值追求。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满意不满意、人民答应不答应、人民高兴不高兴,应是中国共产党制定各项政策的重要原则。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建设旨在以民生民主为突破口,以服务民生为核心,实施社会政策托底,推动社会法制创新,以常态化体制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建设,实现从民生到民主的现代转型。2.民主实践的不同形式。作为一个政治理念的民主,从其诞生之时就存在争议,含义错综复杂,即使在欧美也难以达成共识;而作为一种政治制度的民主,更是没有一种普世标准,走向民主政治的道路各不相同,每个国家的民主都有自己的特色。它同各国国情密切相连。对我国民主来说,一是需要根植于“传统文化的现代改造,使其精华由伦理维度推向政治制度领域,实现无形的精神理念向有形的物化形态转变,实现民主因子与中国既有文化的融合,规避直接与外来理论的嫁接引致的水土不服;二是解决民主与效率的冲突问题。效率问题一直是以美式民主为代表的西方民主的典型病症。”[10]

2.中国式民主的特征是人民民主。一方面,实现了政治权利、经济资本和社会公益之间的制衡与协同,保证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另一方面,以市场活力与社会活力为标志的民生建设丰富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内涵。换言之,党的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创新的、高效的一种民主形式,是对世界民主的新贡献。它旨在实现民主基础上的集中,民意基础上的集中,让民主接地气。当然,我国的民生、民主制度基本上是由中央政府自上而下推动的,自下而上的公民参与民主有些不足。如何真正实现人民民主,确保公平正义,引导公民参与民生政治,完成由民生到民主的转型,是我国当前民主建设的主题和重要课题。

三、 价值建构与制度建设的统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模式(3.0版)

当前,我国理论界既有以西方制度模式评判中国民主制度的倾向,也有排斥西方政治文明经验的倾向。二者皆是基于“立场先行”的观点来探索中国民主。这种研究偏好,既未能厘清“政治文明”与“政治文化”的学理关系,也不利于实现与构建符合中国政治、社会、历史条件的中国式民主制度。如果说,政治价值属于政治文明范畴,具有普适性,那么,政治制度与政治实践则属于政治文化范畴,它必然具有基于特定“政治、社会、历史条件”的特殊性。因此,中国式民主制度的完善,要想获得世界性的政治文明意义,需要在政治文明向度提炼出符合中国“社会、历史条件”下的普遍性政治价值作为价值先导,进而体现价值建构与制度建设的统一。因此,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模式,旨在将民主的政治理想与民主的制度依托统合起来,使其既具有政治学的骨架,又具有社会学的血脉进而从理论到实践上实现对现代民主的超越。

(一) 从价值建构上诠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理论框架

民主作为一种国家形式,“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16]如何在政治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符合真正反映了民主的实质要求的“民主”模式,超越西方代议制民主模式。这是中国式民主的价值诉求。因此,从价值建构上,秉承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立场,继承并发扬中华传统文明,借鉴国内外哲学社会科学的有益成果,综合运用政治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价值与意义进行学理性阐释,具有重要意义。

1.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现代化历史逻辑中处于核心地位。“现代民主政治大部分都采用了政党政治的形式,由政党控制并推动公权力运行,是民主政治条件下公权力运行的基本方式”[17]我国也不例外,政党、国家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是当代中国基本的政治关系。

首先,中国现代历史的逻辑已经赋予政党内在的“国家身份”的角色与地位。“一般的国家和社会理论预设了政党的‘社会政治角色’属性,有一个政党通过动员社会支持以合法进入国家的过程,从而认为政党是一种“非国家权力组织”[18]。但“在后发现代化国家中,政党建设现代国家是必然的路径。政党主导国家建设是必然的选择”[19]。中国也是如此,“政党不是依靠选票,而是依靠革命手段缔造了国家,成为国家的灵魂,进而构成了国家最深刻的内容。”[20]

其次,中国共产党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领导核心。这种政党领导地位的形成是历史所致,是实践经验使然。在历史上,早在1910年代,孙中山就在反思移植西方民主共和模式失败后,于1924年转向“以俄为师”所开启的“以党建国”—“以党治国”—“还政于民”的建国道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建国纲领与当时国家独立、民族振兴的时代使命高度契合。在新时期、新阶段,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让执政党协调、组织、整合国家各种资源与多方力量,为现代化事业服务,从而实现国家治理的跨越式发展,以真正实现依法治国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

最后,中国的政治结构模式是“中国共产党通过党委制度和党组织制度高度嵌入中国的行政机关当中,形成‘嵌入式党政关系’”[21]。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决议》,“从头至尾都暗合一个不言自明的政治术语,即‘政党治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共产党治理’”[22]。

2.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框架。“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构成了中国民主政治改革的复合体,也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框架。这种民主模式不仅包含着“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也是构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维度。“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体使得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从道义、学理乃至绩效上得到一个全面升级的3.0版本。

一是从道义力量上看,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抹去了把民主停留在喊口号的理想主义乐观色彩,将解决民生问题作为突破口,注重人民的生存权与发展权;二是从对理性证伪主义的易错论层面说,任何理性(当然也包含人民)都无法确保所作判断与决策的科学性。中国共产党将人民的力量引入民主制度,采用党的民主集中制和群众路线政策来实现民主选举与民主协商的衔接以保障民主的实现。一方面,规避了西方代议制民主制中的代表性断裂问题,另一方面,给政府注入一种“修错机制”;三是从治理绩效上来说,党代表全体人民利益有助于集中精力干大事,抓住发展时机,既保证了民主的实现,也兼顾了绩效。因此,新时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包含着道义的力量和现实感,具有坚实的科学方法论基础和理性的谨慎。

3.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运行模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模式的运行过程就是平衡民主政治中的各要素,使之协调运行的过程,因为“民主在很大程度上需要节制,否则民主难以维系”[23]。

首先,中国式民主从内核上,平衡个体与整体之间的关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是人民民主,其根基在全体人民,西方代议制民主的内核是个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是依据人的现实性存在的双重性,来建构中国的民主制度,体现了个体发展与全体人民的整体利益的统一。它通过平衡整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既让每个个体生命的价值能够舒展,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公平正义,实现共享发展。其方法是运用群众路线主动打开民主制度之门,有限吸纳群众参与到政治过程中,以调试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政治机体,并在理论和实践上发展出一种不同类型的民主,即代表性民主,群众路线是其核心所在[21]。这种人民民主形式承担着现代国家合法性基础与正当性论证,因为“我们党来自于人民、根植于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24]。

其次,中国式民主从民主权利出发,平衡人民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体现民主的本质属性,即人民决定国家制度。其运作模式是全体人民共同掌握国家权力及其运行,因为“人民民主作为民主制度的一种形式,其国家理念是进步阶级(它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做主,由进步阶级确定社会的公平、自由[25]。

再次,中国式民主从“人民作主”出发,彰显了民主的根本使命。平衡“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协调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保障和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其运行机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凝结成为一个有机整体,其共同意志体现为宪法;国家以宪法为依据,进行组织、运行和发展;人民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依据宪法治理国家[26]。

最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从人民参与出发,平衡协商民主形式与选举投票民主形式的关系,使其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其运行机理为:一是人民赋权源于选举投票的形式实现,所有公民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二是以宽范围、多层次的制度性协商创造实质性的人民参政议事,以平等的协商来实现和保障不同阶层利益表达,党和政府的决策以协商形成的共识为基础[26]。

(二) 从制度创新上诠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价值

当下中国,由于国家仍然是形塑社会、形塑历史、形塑社会心理和人的生活与精神状态的力量,因而,中国民主制度的建构也受制于中国政治结构的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道路有别于西方主流民主理论。即便是比较现代化的理论“权威整体”、“国家与社会”等理论范式,也不足以从整体上概括中国民主发展道路。因此,基于转型中国的政治与社会历史条件,对中国式民主制度的实践要求(特别是对制度改革和创新的要求)进行理论阐释,对建构其自身内在发展逻辑与属于自身特色的语境的民主政治分析框架,具有重要的价值。

1.我国的民主政治实践模式与现代化发展模式关注“政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其运行机理是:通过党的高度政治自觉保证制度、秩序的有效供给,推动国家、市场与社会转型。这一模式的提出基于两个方面的支撑:

一是规避“国家与社会”两极单向置换,使得理论研究要么陷入“国家中心”,要么陷入“社会中心”的理论预设中。这极易被概念内涵所伤,使得历史进程自身逻辑的演进被外来逻辑切割成碎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新概念、新思想、新理念,是我党谋划以顶层设计引领社会转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动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思维方式,集中体现了中国民主发展道路的日渐成熟。

由此,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实践,应将国家与社会的互动纳入到实践过程中来考察,探索在中国这样的权威政治理解框架下,国家与政党究竟是一种怎样的关系?如何沿本流变?如何将党的民主政治文明加载在人们心中?一方面,无论是中国共产党的民主集中制,还是中国共产党通过党团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抑或是群众路线等等,这些与“政党、国家与社会”有着极其独特的交错关系,并呈现出与西方巨大的差异。因此,我们不能拘泥于社会层面、行政机构层面来研究,而必须将其提升到国家、政党的政治高度上,透彻研究国家和政党是如何走到今天的,如何形成今天的思想路线与做法的?厘清“国家与政党”二者的关系是中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关键。因此,民主制度创新研究,不仅在于诠释制度怎样选择,还要揭示制度背后的人的因素,政治文化的因素。否则,就难以了解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气质、组织形态以及他们是如何锻造出来的等等这些直指中共文明核心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源于中国人寻找组织的某种惯性与本能。

二是我国30年来改革开放的经验总结是“我国现代化道路实践非常成熟的理论概括,较为全面地总结了如何处理现代化进程中政治权威的合法性基础和权威主体的性质分析、社会矛盾与制度的有效供给、利益分配和正义以及转型的阶段性等核心问题的成功经验。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党作为权威主体和推动者具有高度的政治自觉这一前提。”[27]

2.中国式民主是民主价值宣传与民治制度设置的统一。西方代议制民主实际建构是以个体自由权为核心。尽管有其合理性,但这种自由主义民主是基于个体自由,仅仅局限于“为个人为自己作主”提供条件,其背后却是资本对人的奴役,因此是不彻底的、片面的民主。只有当人们全面掌握了生产资料,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28],才能兑现“个人自己为自己做主”的诺言。

“在现代化和民主化的过程中,‘个人为自己做主’的努力必须与争取‘人民为自己做主’的努力统一起来,并以后者为前提。就此而言,如何使人民真正成为能够创造人与社会全面发展的主导力量,以人民整体为国家和社会作主,来保障每个人为自己作主”[26],成为世界各国民主发展面临的难题。

如果说,民主问题实质上由国家而起,那么其使命就是让人民建立的国家掌握在人民手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切中要害,“在中国的政治逻辑中,人民民主既是国家的形态,也是国家的目标。它多维地定义和规范着国家的结构、运行与发展。”[29]它解决了人民与国家的关系,其价值取向是保证人的主体地位,保证人的个体存在与集合存在的有机统一,保证人在社会与国家中获得全面发展[29]。民主的起点和归宿都是实实在在的人的全面发展,其旨在观照国家和个人两个维度协调发展。

(三) 群众路线在中国式民主制度建设中的作用,体现了民主价值建构与制度建设的统一

群众路线开启了一个让群众成为一个政治范畴的过程,这个过程,内涵着通过党与大众的结合而产生新的政治主体,使得政党政治与大众政治之间紧密联系和相互形塑。它重塑国家、政党、社会、群众之间的互动关系。一方面,它有助于执政党用来约束官僚制弊端,惩治腐败,协调政治生态;另一方面,是执政党用来形塑其与社会结构乃至群众的关系,扩大其政治基础[21],以消弭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缺乏自主的利益表达机制的不足的问题。

1.从价值建构和制度规范上来说,群众路线作为治理的一种实践形式,在规范党、社会与市场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21]。它是党用来联系“国家与社会”、“政党与群众”的重要手段,是体制内与体制外力量的链接管道。群众路线旨在要求党员干部群众保持血肉联系,体现着依靠政治精英、官僚组织和政党等体制内的力量来组织、吸纳和整合整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偏好[21]。作为体制外的一股政治力量的广大群众,尽管它常常是被动地参与政治过程,但是群众潜在的政治力量在政治活动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并成为政治领导权威、政党执政合法性以及各项政策顺利推行的动力源泉。因此,群众路线的核心不仅在于将“干部”和“官员”教育成为“政治家”和“接班人”,更多的是在于重组民众与政党、政府之间的联系,使之形成一种能动性的政治过程[30]。“群众路线不仅是政党维系其政治活力的途径,而且也应该获得新的内涵,即政治的开放性,或者说政治参与的大幅度提高。”[31]

2.从操作性的维度来看,它提供了一系列行之有效地联系、动员组织群众的方法和技巧[21]。群众路线要求“决策者必须深入到人民大众中去,而不是坐等群众来参与”[32]中国的公共政策实践过程中,“政策的社会认识过程是一个从‘形而下’到‘形而上’的过程,而政策的社会操作过程是个‘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过程。体现了上下来去这样一个过程[21]。当然,由于群众在民主协商中仅仅局限于政策咨询的功能阶段,缺乏真正的参政议事的政治过程,这种民主协商式参与,局限于政治精英对群众的回应,而缺乏群众的主动参与。这意味着中国式民主有待进一步完善。

总之,作为一种政治理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承载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政治使命;作为一种学理范畴,如何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为世界民主发展提供方向、赢得全世界的高度认可[33],则又有着诸多课题值得从学理上进行深入探究。因此,建设民主首要的是研究民主,进而稳健地推动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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