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哲,唐山市中医医院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国有医院从严治理提出新要求和新任务。王岐山书记也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明确职责定位,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医院纪检监察部门“三转”工作是对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理的延伸与贯彻落实,是让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聚焦主业主责、更好落实监督责任、明确职责定位、强化执纪监督问责,让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推进。
过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承担了很多本该由党委、行政及其专业部门承担的任务,部分工作出现了越位、缺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做好“三转”工作,是明确并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既能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任务,开展检查监督,查处腐败问题,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
在医院日常工作中,经常有一些具体、事务性的工作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出现了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例如在医院物资采购、招投标、工程项目检查、合同谈判及签订、安全、财务等工作中都要求医院的纪检监察机关参会把关或签字确认。这些工作不仅占用了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大量的时间与精力,也未必能够发现深层次的问题。甚至有些部门不愿意被了解过多,仅仅把“包装”好一面呈现出来,存在糊弄、欺骗的情况。长此以往,纪检监察机关容易成为问题的“挡箭牌”,损害了权威、正义性,不利于医院的正常、有序发展。
医院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找准自身的职责与定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中心任务。攥紧拳头,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把不该管的交还给相关部门,清理、规范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为医院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营造风清气正、谋实干事的政治环境。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刻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新形势、新问题,摒弃“出了问题才处分”、“不是好同志就是阶下囚”等惯性思维,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苗头性问题抓起,抓早抓小,有病就马上治,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不养痈遗患。
对于职工、领导干部身上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对于出现问题比较轻微的职工、领导干部要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防微杜渐;对于仍不收手,顶风违纪,出现严重问题的职工、领导干部,要当头棒喝,悬崖勒马,给予党纪或政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对于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职工、领导干部,不论职务高低、贡献大小,都要移送司法。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要严格执行将纪律和规矩停在前面,不打折扣落实“四种形态”。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在“三转”工作中虽然不再参与事务性工作,但监督工作却大幅增加,方式方法也更加灵活多样,要以问题为导向,对日常工作、医院运行中发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监督、纠正,更加科学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利用好党风廉洁教育、廉洁风险防控、效能监察及业务公开等工作手段,查找管理缺陷、封堵管理漏洞、纠正行为偏差,惩治和预防腐败,形成廉洁从业、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
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创新党风廉政教育方式、方法,开展更接地气、受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做到润物无声,将廉洁铭记心中,融入血液;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中要对权力运行细化、量化,让防控点更精细、更全面、更具执行性,把责任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建立长效机制;效能监察工作是对管理的再管理、检查的再检查,要找准关键点,重点对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流程进行合规、合法性监察,提高医院管理效率、增加医院效益;业务公开工作坚持从源头抓,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及时、准确,以公开促民主、以公开促清廉,以公开促稳定,防止暗箱操作,减少腐败机会与不稳定因素,打造阳光医院。
医院纪检监察从业人员要切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自身,严防“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三转”能否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关键在各级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干部,医院纪检干部在日常工作中要坚决摒弃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作为”思想,要有担当、敢担当、善担当,忠诚履职,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能力建设,自我加压,提升业务水平,对于党规、党纪及规章制度,要先学一步,力求认识高一层、学习深一步;要查找自身不足,进行自我剖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照镜子”、“正衣冠”,把自己摆进去,把问题找出来,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带头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三转”不是发个通知就能做好的工作,要驰而不息的开展“三转”,扭转对“三转”的错误认识与困惑,医院纪检监察部门要避免“上转下不转、明转暗不转、内转外不转、想转不会转”,要深刻理解“三转”的内涵,做好宣传贯彻,形成监督合力,才能履行监督责任、做好纪检监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