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状文本书写与历史真实的显隐
——以朱熹《张浚行状》为例

2019-12-21 16:40
文艺研究 2019年12期
关键词:宋史朱熹

管 琴

行状,一种为逝者生平提供细节性描述的文体,出于为尊者讳的传统,加上往往出于亲友、门人之手,含有天然的感情偏向。正如宋人赵彦卫所指出的,“近世行状、墓志、家传,皆出于门生故吏之手,往往文过其实,人多喜之,率与正史不合”①。对行状的批评与谀墓之讥颇为近似。欧阳修撰尹洙墓志,就诗人之意与《春秋》之义在墓志中如何取舍,引发一段公案,也从侧面说明了对于行状这种“掩疵扬善”的特点,宋人往往持保留态度②。

宋人行状中,朱熹乾道三年(1167)为张浚所作《少师保信军节度使魏国公致仕赠太保张公行状》(下文简称“《行状》”)是著名的也是颇有争议的一篇,这篇行状以四万三千余字的篇幅,铺陈中兴名臣张浚一生的抗金功业,体现其忠义凛凛的气概。因其出自朱子之手,加上篇幅上无他篇出其右,故对后世影响较大③。但这篇行状也产生了许多问题,如对张浚的过度褒扬,对与张浚本人直接相关的富平、符离之败和淮西兵变事件,也用了一些曲笔,为后人尤其是清人所诟病。朱熹本人晚年对此也有悔意:“如某向来为《张魏公行状》,亦只凭钦夫写来事实做将去。后见《光尧实录》,其中煞有不相应处。”④庆元三年(1197),280卷本《高宗实录》修成。此前朱熹于绍熙五年(1194)十月兼实录院同修撰,次月入史馆,已了解《高宗实录》中相关内容⑤。朱子晚年悔作《行状》,是颇有意味的。将《行状》与《宋史》中的张浚、赵鼎等传对读,同时参考《朱子语类》(下文简称“《语类》”)中涉及张浚的评价,既可看到文本差异,又能看出一些朱熹未变的看法。

一、张浚与赵鼎:一段关系的不同论述角度

《行状》对张浚一生行事、忠义节概带有明确倾向性质的描写,在这一长篇行状中难以尽举,这里且列举几件关于张浚的典型事例,或能看出行状条贯之精密、意旨之鲜明。

关于《行状》中运用的曲笔,首先以对张浚与赵鼎关系的论述为例做一分析。先看以下几条史料:

方公未至平江时,鼎等已议回跸临安。公入见之次日,具奏曰:“昨日获闻圣训,惟是车驾进止一事利害至大。盖天下之事不唱则不起,不为则不成……”上翻然从公计。十二月,赵鼎出知绍兴府,专委任公。(《行状》)⑥

时鼎等已议回跸临安,浚奏:“天下之事,不倡则不起。三岁之间,陛下一再进抚,士气百倍。今六飞一还,人心解体。”高宗幡然从浚计。(杨万里《张魏公传》)⑦

时赵鼎等议回跸临安,浚奏:“天下之事,不倡则不起,三岁之间,陛下一再临江,士气百倍。今六飞一还,人心解体。”高宗幡然从浚计。鼎出知绍兴府。(《宋史·张浚传》)⑧

绍兴五年(1135)二月,赵鼎与张浚分别除左右相,一直到绍兴七年九月,因淮西兵变张浚辞任,二人有两年多的时间同在权力中枢,前期二人关系较为融洽,同心辅政,汲引人才,政事也较为平稳,有“小元祐”之称。但绍兴五年五月发生资善堂事件,二人之间已有不快,其后嫌隙更多。绍兴六年十月,伪齐刘豫南犯,张浚劝高宗亲征,幸建康,而赵鼎主自守,欲说服高宗回跸临安。高宗听从张浚之说,赵鼎失意,出知绍兴府。据《行状》所述,这一事件直接导致赵鼎去职。学界一般认为,《宋史·张浚传》袭用朱熹所作《行状》⑨,不过杨万里《张魏公传》也取材自《行状》,而《宋史·张浚传》中的表述则较多地直接袭用《张魏公传》。高度近似的史实统合,反映出前后相续的道学立场。淳熙十五年(1188)三月,杨万里上疏论张浚应从高宗配享,与洪迈展开争辩,背后仍是主战、主和两派水火不容的延续。《行状》的褒美与杨万里为魏公争配享,是对张浚其后名声的奠定影响最大的两个事件,直接导致了南宋中后期对张浚评价的溢美。

《宋史》对这一段史实的论述,旨在从张浚建言的角度来说明是他促成了高宗做出移跸的决定,突出的是张浚的才智。再看《宋史·赵鼎传》,对此则有完全不一样的视角,姑引于此,以便对照:

浚在江上,尝遣其属吕祉入奏事,所言夸大,鼎每抑之。上谓鼎曰:“他日张浚与卿不和,必吕祉也。”后浚因论事,语意微侵鼎,鼎言:“臣初与浚如兄弟,因吕祉离间,遂尔睽异。今浚成败,当使展尽底蕴,浚当留,臣当去。”上曰:“俟浚归议之。”浚尝奏乞幸建康,而鼎与折彦质请回跸临安。暨浚还,乞乘胜攻河南,且罢刘光世军政。鼎言:“擒豫固易耳,然得河南,能保金人不内侵乎?光世累世为将,无故而罢之,恐人心不安。”浚滋不悦。鼎以观文殿大学士知绍兴府。⑩

这一段从赵鼎视角着眼,很有可能是出自赵鼎的行状或墓志,相关材料已佚。《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下文简称“《要录》”)中也有相似记载⑪。对同一事件的描述,不同传记提供了场景各异、富有意味的细节。据《宋史·赵鼎传》,吕祉这时已显示出言辞浮夸的一面,并且离间张、赵。《宋史·赵鼎传》认为张浚对吕祉的盲目信任是引发赵、张二人龃龉的关键,突出强调赵鼎的隐忍。赵鼎求去,高宗略示宽慰,欲等张浚从平江归后共议。赵鼎劝高宗回跸临安,张浚回朝后则主张早幸建康,且罢刘光世军政,赵鼎对此表示忧虑,张浚不悦,之后赵鼎因此事出知绍兴府。以上一段将较多描述用在赵鼎反对张浚任用吕祉、罢免刘光世等错误的判断上面,关键性细节安排于此,是为显示出赵鼎对这一问题的预判和锐见。《宋史·赵鼎传》提供的细节较多,并未像《行状》中所说,是因为驻跸点的分歧才求去。

据《语类》所载,门人问朱熹为何不写赵鼎行状,朱熹回答说,一方面是因为张浚行状受张栻的片面影响,没有写出事实;另一方面,“《赵忠简行实》,向亦尝为看一过,其中煞有与魏公同处。或有一事,张氏子弟载之,则以为尽出张公;赵公子弟载之,则以为尽出赵公。某既做了魏公底,以为出于张公,今又如何说是赵公耶”⑫?其实也暗认行状有曲意回护、与他人行状记载龃龉的问题。朱熹所见赵鼎行状已佚,但疑似保留其行状原文的《宋史·赵鼎传》也验证了朱熹说的这一事实。

《要录》所引的《赵鼎事实》,则对张浚与赵鼎事有另一种说法:“张浚既因群小离间,遂有见逼之意。会中书舍人陈与义不乐于鼎,遂倾心附之,乃以资善引范冲之说告之,浚以为奇货。刘子羽与闻其事,尝为人言之。”⑬《赵鼎事实》认为左右二相不和之事萌孽于“群小离间”,接着张浚“有见逼之意”,又引同样不乐赵鼎的陈与义与之议事。《赵鼎事实》同样以赵鼎为主要视角,突出的是在赵鼎身边、与之不谐且具有主动攻击性的朝廷重臣的倾轧。《赵鼎事实》里提到的张浚与陈与义,虽非出于主观构陷,却成为倾轧赵鼎的合谋者。

以上所举,无论对事实提供怎样一种描述,都是出自一种灵活可变的视角,各有佐证,各有材料取舍。传记中的事实描述往往有明确的针对性,它们只提供从传主角度出发的一种可能性。《宋史》多从家传、行状、碑志中取材,对同一事件的不同描述固然是编纂者失于裁决,但客观上也显示出其选材较为多样,故描述史实的方式存在一些差别。赵翼举多例指出,张浚在弹劾李纲以及与李纲关系密切的胡珵、荐用秦桧、迫使岳飞解兵、起用汪伯彦诸事中的所作所为不见于本传,而散见于其他各传⑭,也说明了不同传记有不同角度与侧重。

二、弹劾李纲与淮西兵事:有差异的事实描述

再看《行状》所载张浚于建炎元年任殿中侍御史时弹劾李纲事。建炎元年(1127),张浚党同汪伯彦、黄潜善攻击李纲,并报腰斩乡人宋齐愈之仇,弹劾李纲。当时任台谏的颜岐、孙觌、李榷等皆论纲罪,最终李纲于建炎元年八月罢相,攻李纲最力者为张浚。李心传《要录》等书对此事详委记载甚明。而《行状》则谓:“先是,宰相李纲以私意论谏议大夫宋齐愈腰斩。公与齐愈素善,知齐愈死非其罪,谓上初立,纲以私意杀侍从,典刑不当,有伤新政,恐失人心。既入台,首论纲,罢之。”⑮行状叙及此事,看似不带褒贬。但《语类》记载了朱熹的这样一段论述:

问:“魏公何故亦尝论列李丞相?”曰:“魏公初赴南京,亦主汪、黄,后以其人之不足主也,意思都转。后居福州李公家,于彼相得甚欢。是时李公亦尝荐魏公,曾惹言语。”又问:“魏公论李丞相章疏中有‘修怨专杀’等语,似指诛宋齐愈而言,何故?”曰:“宋齐愈旧曾论李公来,但他那罪过亦非小小刑杖断遣得了。”……又曰:“便是天下事难得恰好。是时恰限撞着汪、黄用事,二人事事无能,却会专杀。”⑯

张浚任殿中侍御史时弹劾李纲,引发清议不满。但张浚后来与李纲修好,摒弃前嫌,李纲去世,张浚为作挽诗。朱熹回避了张浚建炎初论劾李纲事,反而强调了二人后来的同道之谊。甚至连张浚早年与汪、黄过从甚密之事,也认为是“恰限撞着汪、黄用事”,并不否定。朱熹的看法尽管在《行状》中似受到张栻影响,但并未直书,然在《语类》中还是能找到相似的态度。《行状》中对这一段颇多恕辞,有其渊源。

返观《语类》其他述及张浚之处,则似包含了不同的态度。清代陈澧就列举了《语类》中朱熹对张浚的批评,例如“张魏公才极短,虽大义极分明,而全不晓事”⑰等等,均是对张浚志大才疏的批评。陈氏通过这些材料说明“朱子之论张浚,因已毫无回护”⑱。《语类》中的张浚,体现出与行状中近似而又颇为不同的形象。一方面,从人情本身来说,对某人持某种复杂的看法,与在行状这类文体中称述某人的德行,或可并存;另一方面,随着《高宗实录》的编纂,朱熹对建炎至绍兴前期的历史已有较详细的了解,也知道二十多年前所撰《行状》是颇有问题的。但就前面所举之例看,对张浚起初攀附汪、黄,朱熹明显持惋惜态度,认为汪、黄好杀,尤其是杀陈东、欧阳澈事所致舆论影响恶劣,连累张浚,但他并不认为党附汪、黄是多大的道德污点。

李纲之弟李纶作李纲行状,对张浚劾罢李纲事完全略去不论,只从侧面提到一笔:“上曰:‘卿所争事小,何须便为去就?’公奏曰:‘人主之职在论一相,宰相之职在荐人材,方今人材以将帅为急,恐不可谓之小事……’因泣辞而退,遂上第三表札。客或谓公曰:‘公决于进退,于义得矣,顾谗者不止,将有患祸不测,奈何?’”⑲李纶未在行状中提张浚对李纲的弹劾,只以“客”的口吻说到当时“谗者不止”。当时抨击李纲的台谏包括颜岐、孙觌、李会、李榷、范宗尹等人,张浚虽然党同汪、黄,攻其最力,但其形象却隐没于“谗者”之中。对张浚当时激烈驱逐善类的态度,后人也多不解。如吕中说:“张浚平生忠肝义胆,不与秦桧共事,不与虏俱生。而初年之见,反党汪、黄,而攻李纲不已。”⑳表达出某种失望和困惑。李纶在行状中将当时以台谏为主的攻击者笼统称为“谗者”,未点出张浚,同样有所回护。究其原因,还是李、张二人后来的关系发生了变化。李纲去世于绍兴十年,在这之前的几年,张浚与李纲已为共同的抗金目标冰释前嫌,结为盟友。李纶撰写行状之时,对早年之事即隐讳地一笔带过。

《行状》中最能体现对张浚偏向的,则是对淮西兵变一事的轻描淡写:

方车驾在平江时,公归自江上,奏刘光世握兵数万,无复纪律,沉酣酒色,不恤国事,语以恢复,意气怫然,宜赐罢斥,用警将帅。上然之,罢光世,而以其兵尽属督府。公命参谋、兵部尚书吕祉往庐州节制,公又自往劳之,人情协附,上下帖然。而枢密使秦桧、知枢密院事沈与求意以握兵为督府之嫌,奏乞置武帅。台谏观望,继有请,乃以王德为都统制,即军中取郦琼副之。公归,以为不然,奏论之,而琼等亦与德有旧怨,与其下八人列状诉御史台。乃命张俊为宣抚使,杨沂中、刘锜为制置判官以抚之。此军自闻王德为帅,往往怀疑,而郦琼遂阴有异志,唱摇其间。八月八日,琼等举军判,执吕祉以行,欲渡淮归刘豫。祉不肯渡,詈琼等,碎齿折首以死。公遂引咎,力求去位。上不得留,因问可代者。公辞不对。上曰:“秦桧何如?”公曰:“近与共事,始知其暗。”上曰:“然则用赵鼎。”遂令公拟批召鼎。㉑

淮西兵变发生在绍兴七年八月,起因是张浚罢免刘光世,派遣毫无应变能力、言辞夸张的吕祉前去督军,吕祉欲劾罢郦琼,激怒了郦琼,反被其所执,郦琼索性杀了吕祉,率领几万部下叛逃伪齐。淮西兵变是改变双方兵力、奠定南宋军事格局的重要事件,高宗为之震怒。日本学者寺地尊曾指出,这一事件发生后张浚路线破产,新赵鼎路线形成㉒。兵变的直接原因,与张浚罢免刘光世的不够慎重、对吕祉的任人不当有关。而《行状》对张浚的责任不置一词,也未提及吕祉的过失,相反,却有意味地指出,吕祉往庐州节制后,“公又自往劳之,人情协附,上下帖然”,完全从正面着眼。但此时秦桧与沈与求却认为文臣不当握兵,乞置武帅,而朝中派遣的都统帅王德则与郦琼有旧怨。这样来看,淮西事变的责任则显得与张浚任用吕祉的失误没有关联。朱熹并非不知淮西兵变的严重性,他在为其父所作行状中说:“不幸适有淮西杀将叛兵之变,中外恫疑,异议蜂起。”㉓由此可见,他对淮西事变的轻描淡写是刻意的。《宋史·张浚传》对此事的记载也基本搬用《行状》。不过,《宋史》由于多录自不同的行状、家乘、国史等,对这一问题的看法不能互隐。除了将问题的焦点定性于张浚对吕祉的盲目信任以外,《宋史》他传与其他家乘材料还显示出另一些叙事的可能性,例如《宋史·张焘传》和岳珂《鄂国金佗粹编续编》所载张焘、岳飞行事,则分别突出了事变前张浚身边人对他的规劝,具见以下两条材料:

吕祉之抚谕淮西也,焘谓张浚曰:“祉书生,不更军旅,何可轻付?”浚不从,遂致郦琼之变。(《宋史·张焘传》)㉔

(绍兴七年)夏,奉诏诣都督府,与张浚议事。时王德与郦琼之兵犹未有所付,浚语飞曰:“王德之为将,淮西军之所服也。浚欲以为都统制,而命吕祉以都督府参谋领之,如何?”飞曰:“淮西一军多叛亡盗贼,变乱反掌间耳。王德、郦琼等夷,素不相下,一旦揠之在上,则必争。吕尚书虽通才,然书生不习军旅,不足以服其众。必择诸大将之可任者付之,然后可定,不然,此曹未可测也。”浚曰:“张宣抚如何?”飞曰:“张宣抚宿将,飞之旧帅也。然其为人暴而寡谋,且郦琼之所素不服,或未能安反侧。”浚又曰:“然则杨沂中耳。”飞曰:“沂中之视德等耳,岂能御此军哉!”浚艴然曰:“浚固知非太尉不可也!”飞曰:“都督以正闻,飞不敢不尽其愚,然岂以得兵为念耶!”即日上奏,乞解兵柄。浚怒,以兵部侍郎张宗元为湖北、京西宣抚判官,监其军。(岳珂《鄂国金佗粹编续编》)㉕

《宋史·张焘传》中张焘对张浚任用吕祉的劝阻,《要录》卷一一一也有所记载㉖,而岳飞之孙岳珂所撰家传,则颇费了一番笔墨,突出了岳飞对吕祉与张宗元为人的预判。邓广铭曾指出,相对于官史系统著述,岳珂所作家传对后代影响最大,但为表彰祖德,不乏有溢美的虚构㉗。这大致是家传、行状的通病。当时劝阻张浚的除了张焘、岳飞外,还有参知政事张守、直秘阁詹至等,这些在《要录》中有明确记载㉘,而《行状》却完全不提,对淮西事件中张浚的责任一笔带过,反而以张浚觉察秦桧之奸事紧随其后,这种颇费心思的笔法安排,确似在为张浚开脱,将其塑造成一个并非知情者的角色,倘若张浚身边没有如此多的规劝者,那么他的责任也就显得不那么重了。而且《行状》强调张浚发觉秦桧之奸,这也符合史实,但张浚在绍兴六年曾荐引秦桧,为人所诟病。淮西事变,张浚之失不能掩,即便张栻有意回护父德,朱熹也并非完全听不到能坐实张浚责任的传闻,《行状》所体现的文本写作的考量,主要出于朱熹主观上的写作选择。

《行状》对富平一役的描述,采取了同样的叙述策略,刻意回避张浚的过失,如称其兵败后追究赵哲的责任,“斩哲以狥”,似未带褒贬。而写到张浚与刘子羽会师秦亭时,则称:“公哀死问伤,录善咎己,人心悦焉。”以主将之哀死问伤结尾,完全不提战败的后果以及张浚对此结果的责任,回护之意甚为明显。富平一役后张浚先杀赵哲,后杀曲端,曲端之死最为时人所冤,但《行状》对绍兴元年三月枉杀曲端事有另一种说法:“富平之役,张忠彦等降虏,皆端腹心,实知其情。公送狱论端死,而谤者谓公杀端及赵哲为无辜,且任刘子羽、赵开、吴玠为非是。”㉙认为杀之未错,将对此事的非议完全指为谤论。其后杨万里《张魏公传》也将相关材料糅合在一起,称:“浚送端狱论死,西北遗民闻浚威德,归附日众。”同样强调张浚抚谕西北人心的威望,接下来引用朱子的话,继续开脱张浚的责任:“然浚承制黜陟悉本至公,虽乡党旧亲无一毫假借。于是士大夫有求于幕府而不得者,谤浚杀赵哲、曲端为无辜,而任刘子羽、吴玠、赵开为非是,朝廷疑之。”㉚朱熹和杨万里这种强行翻案的态度,可以说完全是为尊者讳的心理所致。

三、文体限制与政治立场:别无选择的两个方面

尽管行状会因细节的丰富造成一种还原真实历史情境的感觉,但因导向鲜明,通过这类文本还原历史事件仍是困难的。首先是材料,材料的取舍、对同一材料的剪裁不同,会使读者获得几乎完全不同的理解。法国历史学者马克·布洛克声称材料是不可靠的:“不是有人说过,材料已经在我们和过去之间设置了第一道过滤器吗?确实,材料经常被任意删节,它几乎从来不是按希望理解它的研究者的需要而组织起来的。”㉛材料的删节与安排对历史事件的写作方式有直接影响,行状、墓志、史传这些传记文最需要倚借材料说明问题,材料的运用就显得十分关键。《行状》中陈述的事实与历史真实无疑存在较大出入,主要是以下两种因素所致。

首先,与行状这一文体本身注重褒美有关。行状一般由死者的亲友或门生故吏撰写,往往单独刻印,主要有以下功用:为写墓志铭提供素材、向亲友投寄、上报朝廷为死者请谥、呈送史馆以备将死者事迹载入国史。朱弁将史官记事所凭据的材料分为四种,其中一种就是“臣僚行状,则其家之所上也”,其特点便是“虚辞溢美,不足取信”㉜。行状本身既是为盖棺定论所作,需要正面的评述立场,因此虚美隐恶的特点体现得分外明显。如王应麟所说:“吕文靖(夷简)为相,非无一疵可议;子(公著)为名相,而扬其父之美。史直翁(浩)为相,非无一善可称;子(弥远)为权臣,而掩其父之美。《易》曰:‘有子考无咎。’”㉝子为父隐,似曲实直,这在中国古代的书写传统中,有其延续性。乾道三年九月,朱熹至长沙,同张栻在岳麓讲学,《行状》便是此年十月从张栻之请而写,材料基本上由张栻提供。张栻在道学史上地位之重要,无疑使张浚的地位进一步被抬高。而且不可忽视的是,不同文体的书写策略有明显区别,像《语类》这种以语录体记载的朱熹对张浚的评价,就更为多元。但在朱子公开写出的文章中,从来都是正面褒扬,如其《拜张魏公墓下》因是谒墓之作,既是对《行状》的高度概括,也更具感情色彩。跋文也是如此,《跋张魏公诗》称:“举大义以清中原,此张公平生心事也。观于此诗,可见其寝食之不忘。然竟不得遂其志,可胜叹哉!”㉞《跋张魏公为了贤书佛号》等跋文同样施以正面评价㉟。在分析具体文本时,文体因素不可忽视。

理学家中,朱熹是极有史笔意识的,下笔很有分寸矩矱。他较留意前人与同时代人行状材料的取舍,在给刘子澄的信中,他说:“明道尝为条例司官,不以为浼,而伊川所作行状,乃独不载其事。”㊱程颐为程灏所作行状,回避了程灏参与新法之事,在朱熹看来有违原则。在给吕祖谦的信中,他认为行状须以理性为之,对材料须有剪裁取舍,指出程颐写行状不乏浮辞,失之草草㊲。陆九龄死后,他对陆九渊为其兄所作行状并不满意,认为“恐须别为抒思,始足有发明也”㊳。他为父亲朱松写行状,下笔也有所节制。如清代李光地所说:“程子于大中,朱子于韦斋,毫无溢美……韦斋独先排击秦桧,是何等气节,而其子不多称焉。”㊴随着《高宗实录》的公开,朱熹得以了解高宗初年一些事件的细节,对《行状》的率尔为文有所懊悔。

不同文体在写作策略上存在区别。《语类》是语录体,多记于朱熹晚年,较为随意的谈话反能流露出一些真实的看法。《语类》多处涉及张浚,其中就有数处对魏公才短的评价,且说:“张魏公可惜一片忠义之心而疏于事。”㊵《行状》发挥了张浚的忠义之心,而《语类》则将其疏于用事的一面表露得更多。与此类似的还有朱熹对于李纲的看法。他为李纲祠堂作记,称李纲“虽以谗间窜斥,屡摈九死,而其爱君忧国之志,终有不可得而夺者,是亦可谓一世之伟人矣”㊶!从其立身大节着眼,但在《语类》中,他对李纲的评价则有褒有贬,对吕祖谦的评价与此相似。

其次,《行状》所体现的文本写作考量以及与朱熹平常认知的差异,除了以上说的行状文体与人情因素以及早年未看到《高宗实录》所致信息不对称等因素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他不得不推举主战派灵魂人物。

李光地称:“张魏公平生只管误事,朱子每多恕词,或以南轩之故。”㊷南轩当然是一个重要原因,但还有一个隐而未彰的原因,就是当时必须为主战派立言。南宋后期,方大琮在给郑清之的信中说:“知狂虏之必来,而逆遏其冲,则中兴之紫岩所不能成功者,而心则可谅。”㊸所谓“心则可谅”,不以成败论英雄,这是朱熹最根本的想法,也是当时道学派士大夫的共同心理。以朱熹持论之严苛,张浚在他看来也是志大才疏,但尽管如此,他还是很看重张浚“西征奠梁益,南转抚江湘。士心既豫附,国威亦张皇”㊹的生平行事。高宗朝位至宰执的近臣出于对“国是”的不同看法,分为主战、主守、主和三派,唯有张浚自始至终主战,这样的忠义节概,在隆兴与乾道初年,是主战一派的道学型士大夫无论在情感上还是理智上所必须推崇的。这只要比较一下汪应辰、辛弃疾等对张浚的态度和洪适对张浚的态度,便可知一二。朱熹隆兴元年(1163)与张栻相识,从此结为莫逆,他们有同样的道学立场,同属主战派,朱熹对张浚的看法即便不受张栻影响,出于政治上的考量,他为张浚所作行状也会多下恕辞。当时,从建炎年间就受高宗重用的张浚,建炎三年在苗傅、刘正彦之乱中勤王,立下功勋,其后多次与金征战,多年来是主战一派的坚强砥柱,即便功业与其声名不甚相称。刘克庄《轮对札子》称:“尊中国、攘夷狄者,张浚也。”㊺吕中虽然对张浚在重大事件上的疏失多有批评,却也说:“惟张魏公,始终不言和。虽其年少喜事,不免富平之败,而虏人自此知有张枢密,妇人女子知有张都督者矣。”㊻并将富平、符离之败说成是“天不与人合也”㊼,诿之于天命。胡铨在为张浚所作祭文中也说:“富平之役,如雁门踦。日月之更,人皆仰之。”㊽以上这些看法,大多认为虽然张浚对金屡有败绩,特别是在富平之战这样的关键性战役上,但还是瑕不掩瑜。因此,在主战派形成共识的背景下,张浚这样一位主战派推举的灵魂人物,对朱熹来说,在行状及跋文中对其正面推举,几乎是必然的行为。

须注意的是,尽管朱熹晚年明白乾道初年所撰《行状》有明显偏颇,对一些事情的态度也较为复杂,但对相关重大事件,朱熹晚年并未在了解更多细节后推翻前说,而是仍与《行状》保持一致。例如对于淮西兵变的偶然性、对于张浚早年任殿中侍御史时对李纲的弹劾等等,并没有受当时舆论影响,而是坚持自己的判断。对于前者,认为事出偶然;对于后者,还是持看人看大节的态度。对淮西兵变事件的先导因素——张浚罢免刘光世这一举措,朱熹也不认为有错。陈澧认为《语类》中涉及张浚处毫无回护之意,不太准确。分析时应有所区分㊾。

四、从《行状》的接受看后人对朱熹倾向性记事的评价

随着朱熹学术地位的被承认,张浚其人也较多地得到真德秀、魏了翁等理学家的推崇。魏了翁对淮西一事评述说:“陕服丧师,淮西逆命,人以咎公,不知虏入中原以来,不战而溃,不守而弃,未尝敢有抗之者,而奖率诸将、仗义复仇则自公始。”㊿像楼钥、刘克庄等词臣也对其崇敬有加。他们的一些修辞出于启文,这固然也是一种与文体有关的旨在褒美的书写策略,但朱熹《行状》与淳熙末杨万里为张魏公争配享等直接影响了后世评价,也不可忽略。

《行状》在接受史上影响最大的事件是被《宋史》编纂者采用。《宋史》采用诸家行状、碑志材料较为常见,不同的态度立场使得这些材料传递的信息各不相同,因此通过文本考古或可推知一二。李心传《要录》也多在注中采择《行状》,参引有数十处,往往作为增补或互见材料出现,例如建炎二年六月庚申条注明“浚出守及再留,《日历》全不见,今据《行状》增修”;绍兴六年十月癸亥条注“今掇取(《行状》)附此”,绍兴十二年十一月己丑条“不知熹何以云尔,且附此,更须详考”。而且,《要录》还利用其他较为明确、翔实的材料对《行状》中的错误进行了更正。《要录》的主要材料来源是官修正史,但据各种行状修入的部分也时有见之。这反映了作者李心传作为史家的谨慎,足以证明《要录》的不偏不倚。

南宋中后期,道学型士大夫卷入“国是”论争,遵从朱熹、爱慕理学的人士多是主战派,他们的《行状》阅读史往往深化了对张浚的美化,例如朱门弟子王柏叙写读《行状》的感慨说:“予每观魏国张忠献公之行状,见其一再奏疏于谪居二十年之后,寝苫枕块之时,忠孝之诚,真足以立天地之心,壮纲常之本,未尝不为之泣下。”其充沛的情感流露,描述了对《行状》的典型接受。

《行状》中明显的偏颇,在宋末也受到王应麟和其弟子袁桷直言不讳的批评:

李翱为史官,请作行状者,指事说实,直载其词。然我朝名公秉笔,亦有误者……朱文公为《张忠献行状》,其后语门人云:“向只凭钦夫写来事实,后看《光尧实录》,其中多有不相应处。”以三事观之,罔罗旧闻,可不审哉!

朱文公作张忠献行状,一出南轩之笔,不过题官位姓名而已。后考三败事迹,始悔昔年不加审核,归咎南轩,然亦无及矣。

宋末朱子学大盛,王应麟对《行状》直言不讳的批评较为难得。他虽然尊崇朱学,但对朱子之言还是多有校证,例如朱熹对词科的批评,就被王应麟委婉地加以反对。宋荟彧指出,驳斥《行状》失实的袁桷正是当时与张浚政见相左的史浩之后,此是影响因素之一。这里还想补充的是,袁桷是王应麟的弟子,他对《行状》的批评应直接源自其师。而在王应麟之前,南宋中后期对张浚的批评,则以叶适的态度最为严厉,他说:“张浚之始用也,少年狂疏,恩信未足以感士,智勇未足以服人”“隆兴之初,浚专以恢复之说自任,号召天下,名为忠义自喜者和而从之,其实无措手足之地。”吴泳也对张浚于富平战败后斩曲端、赵哲一事有所批评。南宋中后期,随着实录、国史等材料的出现,《行状》的溢美已为人觉察,批评渐多。虽然《行状》本身影响巨大,但对高宗早年主战一派在战事上的安排不妥,后人也能以中立的态度评判。

袁桷之后批评《行状》的,晚明有陈龙正,清代则有朱彝尊、陈澧、李光地、夏之蓉、王鸣盛、袁枚、钱大昕等人,具体内容不再一一枚举。其中王鸣盛对张浚的批评尤其激烈,他指出张浚弹李纲、排赵鼎、忌岳飞、荐秦桧诸事不能为《宋史》所隐,往往有见于他传的情况,这为本文所述文本材料与历史真实的显隐问题提供了一些证据。

当然,清人中也有张浚的维护者,如桑调元《城南书院有感作》称:“中兴到底数名臣,功罪不掩春秋例。岂其败类同汪黄,乃以党恶诋紫阳。行状胪陈自取节,宁将罪案陈朝堂。”从桑氏的学说背景来看,他基本上还是持理学立场。总体看来,清人对《行状》褒美张浚,大多持批评意见。除了史实上的纠偏以外,还包含学说上的纠偏意义。

乾道三年,也就是张浚卒后三年,张栻请朱熹为其父撰拟行状,此文如何撰拟,对朱熹来说是一件不能不重视也较为棘手的事。无论是政治、学术还是情理上,朱熹都不能推却。朱熹与张栻有着学术与政治上的双重血缘关系。学说上的紧密自不必说,同样主战的立场使执笔者必然要代表主战一派发声,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可能。何以朱熹所写张浚行状颇多恕词,重要原因还是朱熹主观上的情感判断起了重要作用,这当然是材料掌握的不全面之外所不能推脱的。正如马克·布洛克所言:“历史事实本质而言是心理事实。因此应在其他心理事实中寻找它们的先行条件。”为主战派的行为张目,成为《行状》撰拟背后的心理事实,从同时期相关记载的比较中,可得其关联。尽管《行状》在某种程度上违背了历史事实,但它真切地展现了主战一派的心理事实。《行状》凸显张浚的忠义之心,并有曲意回护的成分,《语类》则将张浚“疏于用事”的一面表露得更多。不同文体对书写的影响客观存在。行状是为墓志铭或国史的撰写提供先期材料,虚美隐恶的特点分外明显,钱钟书曾论及《行状》与朱熹书信中对张浚评价的差别,指出“碑、状为尊、贤者讳如此”。理学的大逢其盛影响了元代官修《宋史》的立场,不过,《宋史》因材料来源多样、史官缺乏择取,客观上在其他一些传记中,对涉及张浚的淮西兵变、与赵鼎的关系等事不能互隐,保留了一些颇有意味的细节。笔者认为需要留意的是,尽管根据《语类》所载,朱熹到晚年,已修正了对魏公的某些看法,而有些观点仍然与《行状》中流露的态度一致,例如对于淮西兵变的偶然性、对于张浚早年任殿中侍御史时对李纲的弹劾等等,并没有受舆论的影响,还是有他自己的判断。分析时,我们需要对不同事例细致地加以区别。

本文以扬善掩疵的行状为例,试图说明通过行状这种记体文还原历史现场非常困难。在文史研究中,以某篇行状来证明某段史实是危险的,需要将不同行状、家传、史传进行互参。例如《要录》,以行状和其他家乘、笔记、日历、实录等进行比较,就较为稳妥,而直接搬用《行状》的官修《宋史》,则有很多问题,包括同一件事在不同传记中叙述不一致等。对材料的取舍及对同一材料的剪裁差异,会影响事件的叙述。《行状》中的张浚与《要录》《宋史·赵鼎传》《赵鼎事实》《宋史·曲端传》等史传中的张浚无疑有较大差别,甚至与《语类》中的张浚也有较大差别。不仅不同作者会对材料做出不同取舍,同一作者在不同文体的书写中也会做出差异性取舍。行状属于纪传体,作者对材料的取舍与文学曲笔的运用,往往只能提供一种典型判断,包含同情性与先验性的论述。从人情本身来说,对某人持复杂的看法,与在行状类文体中称述某人的德行,或可并存。因此,《语类》中的张浚,会体现出与行状中近似然又颇为不同的形象。严谨的史学著作如《要录》,在此方面作了一些采择和甄别,对不能明确的事例姑且录之,两存其说,体现了李心传作为史家的审慎。

① 赵彦卫:《云麓漫钞》卷八,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34页。

② 韩琦:《与文正范公论师鲁行状书》,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39册,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01页。

③近年来对朱子这篇行状的相关研究,可参看宋荟彧《文本空间与书写策略——朱熹〈张浚行状〉探微》,《新宋学》第6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④⑫⑯⑰㊵ 黎靖德编《 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149—3150页,第3150页,第3139页,第3140页,第3152页。

⑤ 张浚卒于隆兴二年八月,行状作于乾道三年十月;《高宗实录》则于淳熙十五年诏修,庆元三年二月,京镗等进呈280卷《高宗实录》,迄于绍兴十六年事。嘉泰二年(1202)正月,实录院又进《高宗实录》220卷,终绍兴年间史事。

⑥⑮㉑㉓㉙ 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5册,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第4390页,第4356页,第4396—4397页,第4510页,第4374页。

⑦㉚ 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240册,第8页,第4页。

⑧⑩㉔ 《宋史》,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11304页,第11290—11291页,第11756页。

⑨杨佳鑫《私家传记与〈宋史〉列传关系考辨——以行状为中心》(载《河南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指出:“《宋史·张浚传》全文(除评论外)共7632字,出自朱熹所撰《少师保信军节度使魏国公致仕赠太保张公行状》的内容有7500字左右,占全文98%。”

⑭ 参见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四,《赵翼全集》第1册,凤凰出版社2009年版,第424—425页。赵翼另举李纲、吕好问、韩世忠等多例说明《宋史》各传有其回护处(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四,《赵翼全集》第1册,第423—428页)。

⑱ 陈澧:《东塾读书记》卷二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第311页。

⑲ 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207册,第163—164页。

⑳㊻㊼ 吕中:《类编皇朝大事记讲义·类编皇朝中兴大事记讲义》,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494页,第519页,第436页。

㉒ 参见寺地尊《南宋初期政治史研究》第四章“赵鼎集团的形成与张浚路线的失败”,刘静贞、李今芸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㉕ 岳珂编、王曾瑜校注《鄂国金佗粹编续编校注》,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454—1455页。

㉗ 参见邓广铭《〈宋史〉岳飞、张宪、牛皋、杨再兴传考源》,《邓广铭治史丛稿》,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54页。

㉜ 朱弁:《曲洧旧闻》卷九,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216—217页。

㉞㉟ 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4册,第3938—3939页,第3822页。

㊱㊲㊳ 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 朱子全书》第21册,第1536页,第1531页,第1512页。

㊴㊷ 李光地:《榕村语录》卷二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㊶ 朱杰人、严佐之、刘永翔主编《朱子全书》第26册,第724页。

㊸ 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321册,第207页。

㊹ 朱熹:《拜张魏公墓下》,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编《全宋诗》第44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1998年版,第27548页。

㊺ 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327册,第247页。

㊽ 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196册,第186页。

㊾ 有学者提出,朱熹对李纲事也有所回护,例如李纲在姚平仲劫寨之战中的责任,《续资治通鉴长编》认为是李纲主谋,而朱熹却指责李焘是据孙觌所记而来(顾宏义:《李纲与姚平仲劫寨之战》,《宋事论考》,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81—291页)。

㊿ 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第310册,第3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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