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相关对策

2019-12-21 05:51徐娟娟中共阜蒙县委党校
新商务周刊 2019年18期
关键词: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制度

文/徐娟娟,中共阜蒙县委党校

社会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系虽然取得不小的进步,在实际的状况中仍然存在很多的缺陷,因此在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不断的发展过程中,理清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存在的缺陷,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建设,对保障经济安全以及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 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相关概念

所谓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主要指的是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与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社会各级保险管理机构的主体,相关职责权限的划分。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主要包括三种管理模式:将社会保障项目集中在一个管理体系中这种管理模式叫集中管理模式,有中央进行管理。不同保障项目有不同管理部门进行管理就是分散管理模式。将社会保障共性较强的项目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这种被称为集散结合管理模式。

2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存在的不足

2.1 社会保障管理体系运行上的不足

社会保障运行理念不符合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本质要求。社会保障制度的初始阶段只是为了保障国有企业下岗员工的生存,为了减轻他们的生活压力,帮助他们摆脱贫穷。因此当前阶段我国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一直被认为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所以这种社会保障体系的运行从开始运作的时候就已经背离了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本质要求——“为人性”。此外,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运行模式存在不足,当前我国社会保障运行的主要方式就是集中管理模式,实行工资低,就业率高的制度,只要职工就业就可以说加入社会保障行业,职工的生计都有国家或者企业来保障,所以公民的个人保障意识都不高。当前我国社会保障补贴仍然实行人人有份的制度,也就是说随着人口基数的不断增大社会保障支付会越来越多,即加重了政府的负担,也会对社会经济产生不利影响。

2.2 社会保证管理体系管理的不足

社会保障管理部门的职责不集中,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事务主要有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对其规范以及制度运行本身也存在不足,致使出现管理分散以及各自为政的现状,也就是说各部分负责人依据自己所管理的保障项目用自己的管理方法去管理。大大降低了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的工作效率,不利于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还会引起各部门之间发生矛盾冲突,进一步消弱了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作用。

2.3 社会保障服务质量不高

社会保障从某些角度也可以看成一种服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服务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服务范围窄,服务质量低下以及服务的品种有限。社会保障服务水平低还有可能是因为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低,使得失职员工的基本生活的不到保障。

3 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相关对策

3.1 转变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运行理念,改变其运行方式

在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建设中要始终以保障人的生存促进人的发展为基本理论。满足社员的生活需求,达到城乡平等,全面享受社会保障的目标。使得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得到高效运行。为了更好的建设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就必须摒弃传统的社会保障管理运行理念,进一步符合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为人性”本质要求。还可以改变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运行方式,其运行方式应该由先前的政府主导变成政府参与,形成社会自治型的管理体系。对于详细的保障项目政府可以进行划分,社会各管理部门确定最终管理模式,让政府给予监督。

3.2 转变社会保障管理模式,强化法律保障与监督

法律保障是社会保障管理的基本保证,也是规范社会保障活动的准则。应该建立社保行政管理机构、经办机构以及监督部门所组成的管理体系。规定社保行政管理主要负责社保行政问题,经办机构主要负责办理社保基金相关业务,监督部门主要对社保的运行管理给予监督。

3.3 加强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相关政府部门以及各地级政府应该明白自己在社会保障管理体系所承担的责任,还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由于政府在社会保障管理体系起到主要作用,因此要从根本上解决核心问题,促进社会保障事业的良性发展。各个管理部门还应该强化自身的责任意识,求真务实,对各种社会保障管理有关的问题进一步落实解决。还要建立社会保障体系的筹资机制,保证有足够的资金来源,代理国家社会保障银行,进一步保证社会保障资金稳定安全。

3.4 加快社会保障体系立法进程

只有不断健全社会保障的法律体系才能有效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推行。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重要的经济社会制度,只有纳入法治轨道,才能顺利实施社保的相关制度。法律的健全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否成熟的标志。当前阶段由于社会保障立法层次不高,在我国现有的社会保障法律中,存在缺乏法律责任的状况,不能发挥法律的强制作用。所以国家立法机构应该加快与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3.5 明确产权关系,建立新型的社保组织制度

当前阶段我国社保基本上有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来承担,由于这些单位管理方式以及运行和一般的行政部门比较相似,致使管理组织比较复杂,管理太过于分散,管理起来比较困难。所以必须明确社会保障关系中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以及财产经营权的管理运营。基于此出现了代理机制,使得社会保障的决策权、执行权以及监督权进行分立,并形成社保管理机构、执行以及监督机构相互制衡的组织构架。这样才能建立合理有效的相互约束制衡机制。

4 结语

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社会的公正都离不开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它是我国民生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应该及时发现社会保障管理体系所存在的不足,并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改善,这样才能使得人们的生存以及发展得到根本保证,促进社会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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