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 湖南 长沙 410015)
联合国于2005年提出构建普惠金融体系,旨在改变金融排斥的现状,为各个阶层的人群全面平等地提供现代金融服务。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引进并应用了普惠金融的理念。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应从激励约束、信贷投放、保险产品等方面促进农村金融创新。中国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是帮助解决“三农”、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的融资困难。作为农村普惠金融的“主战场”,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银行业是提供普惠金融的重要主体。在中国,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一些保险公司是农村普惠金融的主要供给机构,它们的建立和发展,在缓解我国“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促进民间投资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而,与城市相比,中国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可用性和满意度仍然较低,农民、新农业经营者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排斥仍然很普遍。因此,农村银行业结构的变化对农村普惠金融发展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怎样产生影响,值得探讨与研究。
中国在普惠金融的主要任务是帮助解决“三农”、中小企业和低收入人群的融资困难问题。但现实情况中,部分农村正规金融机构目前与其最初设定的目标相去甚远,没有完全、充分履行其支农的责任。金融供给过程中也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农村普惠性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发展。而对农村银行业结构农村普惠金融发展的影响机制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对推动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实现全面脱贫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关于银行业结构与获得信贷的可能性之间的关系,学术界长期存在分歧。一是市场力量假说。更高的集中度对应着不断增长的市场力量,市场高度集中导致了信贷配给。Scott和Dunkelberg发现小企业的竞争加剧与存款集中度的变化呈负相关,与银行小企业的产出呈正相关。二是关系银行假说。该理论认为:银行业集中度越高,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小,信息共享使银行更有效率,从而降低了信贷配给。具体来说,在高度集中的市场结构下,拥有垄断权的银行更倾向与新成立的公司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因为它们可以在业务成功以后通过收取更高的利率进行补偿。Fischer使用了德国制造业公司的调查数据,发现银行市场更加集中,可以更方便地获得信息和信贷。此外,有学者认为,垄断收入在银行业的高度集中会受到信息“泄露”的侵蚀,因此银行业集中度与信贷配给之间的关系尚不清楚。
在我国农村,农村信用社(包括农合银、农商行)、村镇银行和小额信贷公司是目前最重要的三类普惠金融服务供给方。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信用社1 299家(859家农商行,71家农合行),成为全国领先的普惠性金融供给机构。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设有1 519家村镇银行,其中中、西部地区980家,各项贷款余额7 021亿元,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总额6 526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93%;截至2016年底,全国小额贷款公司8 673家,贷款余额9 272.8亿元。但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并不能很好地为弱势群体服务。具体来说,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虽然承担了涉农信贷业务,但比重低、支持范围小、效果差,没有直接针对农业企业、小微企业和低收入群体;农业银行逐步商业化,网点大规模退出,并陆续退出县乡市场;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供给的主力军,非农化倾向非常明显。邮政储蓄银行倾向于将吸收的资金大部分用于城市国有企业或国有大型项目的金融供给,“三农”和小额贷款资金较少,时间短,规模小,有网络覆盖率低、资金来源不足等问题;小额信贷公司和共同基金基本分布在县城,县级以下乡镇和农村设立分支机构少。截至目前,我国专业化农业保险公司,仅有5家,无法覆盖农村和边远地区。民间金融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农村融资困境,但由于长期的市场准入,一直难以“浮出水面”,在规范化、法制化方面也不完善。总体来看,农村普惠金融供给效率不高,仍存在供给不足、供需失衡、结构不匹配等问题,优化迫在眉睫。
农村银行业竞争的加剧和中小银行比重的提高,将增加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在高度垄断的信贷市场上,企业只能从特定的垄断银行获得贷款。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来说,获得贷款的难度更大,可供选择的贷款银行和贷款渠道也更少。随着越来越多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的进入,小银行的数量和市场份额不断扩大,银行的贷款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信贷市场可选择的贷款银行数量有所增加。企业扩大了可选择的贷款银行范围,提高了中小企业贷款比重,优化了信贷市场的资金配置效率。林毅夫的最优金融结构理论认为,不同产业结构的企业对金融服务的需求不同,而中小银行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另外,随着银行业竞争度的提高,各银行会面临很大的市场压力。这会激励银行通过提高服务质量等措施增加客户黏性,强化银企关系,发放关系型贷款,缺乏国有背景的中小企业更愿意与银行保持良好关系。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关系型贷款可以有效地向关系型银行展示风险,获得银行的支持。
农村银行业竞争的加剧、中小银行的份额上升会提高涉农贷款。中国农村金融市场经过十多年的改革,农村金融机构的状况和制度供给的严重不足正在发生变化。农村银行市场竞争程度和经营效率提高,农村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环境改善。田杰等基于我国县域面板数据的实证研究还表明,2004年实施新农村金融政策导致的农村银行业结构变化,促进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增长和中小企业的形成。
农村银行业的竞争促进了银行增加银行网点数、金融服务人员数和存贷款账户数。Ann L.Owen、Javier Pereira的研究表明,银行的集中度越高,储蓄和贷款服务的可用性越好,银行业的集中度越高,在市场力量确定的前提下存款和贷款账户越多。一些证据表明,允许银行从事更广泛活动的法规具有更好的金融包容性。因此,只要市场保持竞争力,大型银行就具有明显的金融包容性。
农村银行业结构的变化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影响。相较于垄断性银行市场结构,竞争性银行市场结构可以提供更低的贷款利率。这一较低的贷款利率将导致企业投资水平的提高,并降低破产带来的信用风险。可以从银行结构与信贷配给、借款人筛选、资本积累、银行偿付能力四个方面对经济增长产生影响。
农村银行业结构的变化提高了农村就业水平。中小企业大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具有较强的吸纳农村非熟练劳动力的能力,增加了农村居民成为非农就业人员的机会,从而增加了工资收入。另外,由于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的特点,低资本、低技术的启动要求使中小企业容易建立,增加了农村居民从事非农产业的可能性。自营职业使农村居民获得的非农利润收入高于工资收入(经营收入)。
一是对于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政府需要加大力度引导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放。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实现金融包容性发展,有利于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关注和了解不同类型银行机构的作用,丰富和完善农村银行和小额信贷的数据,促进银行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匹配。
二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信用发展的外部环境。各地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开发一套农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采集模型,建立独立的农村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覆盖所有信息的共享系统,从而完善机构内部信用信息系统,促进农村地区的发展。
三是针对农村居民的特点和金融需求的现实,发展低成本、有针对性、可复制、易于推广的农村金融产品,有利于降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的金融服务成本。比如增加消费信贷,发展有市场的消费贷款。在住房、医疗、教育、零售等领域,倡导消费升级和灵活自主的还款方式,积极探索大规模农业贷款的管理和分配方式,加大对特色农业的支持力度,提高农业贷款的质量。在合理信贷基础上,推出简单快捷贷款、自助循环贷款、贸易链融资工具、农村产业等新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