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曼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北京 101149)
当今我国高职专业的培养要求是“实现教学内容与企业岗位零差异,培养全能型高级应用人才”。在实际的实施过程中,学生进行的实习实训是决定学生能否在毕业进入企业岗位之后实现“教学内容与企业岗位零差异”的基础。另外,学生在校内、校外进行的实习环节也是学校制定教学任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学生获得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重要途径,能显著提高学生的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但是实际上我国高职专业通过在实习实训中提升学生的专业技能的效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成果不理想。
首先,学生因为经验不足和社会阅历不丰富,经常会选择一些中小型的私营企业,这些中小型企业存在问题就是业务范围有限且不具有代表性,并且业务内容简单。在实习结束后,学生学习到的内容相当有限。比如会计专业:一般的实训企业,企业的会计水平较低,学生不能将平时学到的知识内容应用到实际中。在平时的教学内容中会涉及到根据企业实际特点设计会计制度并进行成本计算,将会计知识应用到企业管理决策中,然而在这些中小型企业中几乎是涉及不到的。如果学生没有在一个大型或者说是会计系统比较完善的企业中的经历,在以后的工作中是很难面临社会发展对会计专业人才淘汰制的约束。
在我国高职类院校基本上一直沿用传统的教学模式“先理论,后实践”。简单来讲就是学生要先在学校完成专业理论课的学习之后,然后留出时间给学生实习实践,而实习实践的时间往往很短,学生无法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就对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完全应用到实际工作中。这种传统的教学模式导致的后果就是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被人为地分成了两部分。学生在工作中普遍反映平时学到的理论知识过于深奥,无法根据实际情况把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仍以会计专业为例,让一个以前从未接触过会计工作的学生直接进行会计工作,无法达到教学目标中期望的效果。
学校制定的实训内容很难在企业岗位中落实,由于企业很多因素的限制(比如商业机密),企业无法向学生透露,企业不会向实习学生提供真实的资料,限制了实训内容的展开,从而导致实训效果不好。
企业与高职院校签订校企合作协议,企业作为用人方,是想通过对自身企业文化,企业需求等各方面培养,将学生培育成自己企业的后备力量。但很多学生把实习实训企业作为正式工作前的跳板,学到知识与技能毕业后直接跳槽到薪金待遇更高的企业去,导致很多企业不愿意和高职院校合作。
企业为实习学生提供的资料和内容对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有重要的意义。学校应为学生选择合适的实习企业,并选择企业业务范围与学校教学内容目标相吻合的企业。总之,要建立学校和企业间良好的关系,学校同时也要考虑企业的特点及发展前景,最好与企业签订定期输送专业人才的协议,最终实现学生、学校和企业的“三赢”。
学校在进行教学内容和目标的制定时,可以邀请相关合作企业的专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修改。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多与企业岗位工作内容接轨,让学生感受真实的企业岗位工作内容,这有利于解决教学内容过于抽象难以理解的问题,能显著提高学生综合业务能力。
学生去企业实习,可以涉及到企业有关的商业机密,学校应采取政策避免出现企业商业机密外漏的情况:学生、学校、企业三方签订相关协议,若造成商业机密外漏及对企业正常经常造成影响,严格追究责任。
高职院校要主动探索与企业的深度合作,并且也可为企业提供相关的课程、师资等资源,向企业提供符合企业需求的人才。企业应该履行职业教育的义务,在运用院校资源的同时,也需使用自身的资本、技术、知识、设备、管理等,共同培养符合国家政策需求的人才。并且院校也要积极配合企业,学生从企业获得能力、报酬外,鼓励学生毕业后多选择实习的单位,为企业创造新的价值,推动高职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国家目前对职业教育的发展非常重视,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表明,国家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高职院校和企业应多关注国家的政策支持,促进学校和企业的沟通交流,共同探索推动高职实习实训的改革,促进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