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福建 福州 350100)
2016 年,“营改增”改革工作试点进行全面实施。在2017年10月底,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决定》(国令第691号),废止了实施60多年的营业税。“营改增”是一种促进投资带动供给的减税政策,不仅能够有效帮助企业降低税负,还对行政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影响。本文立足于全面“营改增”背景下,探究此政策施行对高校财税管理工作产生的影响,以及在此背景下,高校如何优化财税管理工作,为其余高校财税管理者提供参考建议。
在“营改增”之前,高校会计核算只需将营业收入与税率相乘即可得出当期营业税额。在“营改增”实施后,高校一般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在核算增值税中,需添加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等多个二级科目。还需要根据本校自身特点增设三级科目进行核算。财税人员需要将应税收入以及非应税收入进行分别核算,要注意对增值税里面所涉及的业务税进行减除,还需要注意根据不同业务,按照相应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这样将科目细分、划分核算不仅是“营改增”政策要求,也有利于高校账务处理与税务稽核。
对于高等院校,“营改增”涉及比较多的是“四技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经营性业务收入。此类科研收入须按照单独项目进行核算。与原先的营业税相比,“营改增”在此科研项目收入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略微增加了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然后在申请免税的技术开发和转让服务中,虽然可以得到免税政策,但是材料审核烦琐,可能会耗费教师或科研人员的宝贵时间准备材料。最后是“营改增”新政策将教师或者是科研人员的科研收入实行价税分离,使科研收入更加透明,但是可能会减少此类人员的科研收入,降低高校科研服务积极性。
全面“营改增”后,高校的纳税系统申报程序发生了改变。这在一定程度上让高校的财务管理人员在原先营业税的政策基础上,必须与时俱进,抓紧学习“营改增”新政策,这无疑增加了财税人员的工作量。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营改增”后,对高校财税部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师生的标准有了更高的要求。只有深刻理解“营改增”政策,才能在其国家政策实施的基础上,更好地完善自己的工作。二是高校在“营改增”实施后,一般都成了小规模纳税人,在其余单位与高校发生业务往来,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要向当地的税务机关申请,由税务机关或者是授权高校代开增值税发票。三是财税管理人员在进行税务申报的时候,特别是对混合申报的销售行为时,财税管理人员应该对增值税以及非应税项目按照新的会计准则和政策进行辨别,并且对相应的缴纳增值税的发票进行抵扣。这需要更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才能够胜任高校的财税工作,服务好师生。
提升财税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是财税核算管理、财税政策落实和财税决策信息的基本保障。特别是在全面“营改增”实施后,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高校财税管理人员的工作量,高校也应该按照自身的情况,安排适当的编制来确保高校财税工作的正常运行。2019年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全面实施,在这新的政策背景下,高校应该根据内部财税管理人员的自身情况,在选聘和培养财税人员的时候给予重视。创造良好的环境与条件让财税人员进行学习和工作,并且统筹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新政府会计准则和“营改增”政策的教育培训,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树立工作责任性,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调动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对“营改增”的业务水平。通过自学以及培训,更好地做到让高校相关的财税专业人员清楚地了解政府实施的政策,明白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及其法规的内在含义,增强财税管理人员应对“营改增”政策的管理水平,切实反映高校的财务管理水平。
高校财税核算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国家的财务政策法规,树立科学的理念进行财务核算,要建立高校的财务核算制度与规范财务核算模式,特别是在“营改增”前后,对营业税和增值税这一方面,传统的会计账目核算与现在的会计核算工作有一定的区别,进行核算工作的时候需要鉴别和处理。
在“营改增”的大背景下,如何优化高校财务工作。笔者建议可以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实事求是,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财税报销流程不熟悉的教职员工进行“营改增”的宣讲和答疑,增进教职员工对财税政策的理解与在日常报销中的应用。也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比如,利用校园微信公众号、QQ群,或者是校园OA网络平台,及时传达国家和学校的财务新政策和法规,能够更好地准备相应的材料进行财务报账。二是优化财务信息系统,应用先进的科学信息技术,优化财务系统软件,与时俱进,及时更新“营改增”政策的相应系统软件。确保高校在财税核算时能够准确智能,提高网上审批的实时性,及时服务好师生。三是构建多元化的财务核算系统,形成良好的财务核算流程,便于快速判断相关财税业务,增强财务核算的公正性和透明性,为高校的财务决策提供保障。
通过上述三点,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高校财务的核算工作,让教职员工更好地了解财务政策,使其能够备齐相关的报账材料,高校财税部门进行相应的财务内控管理,优化财务核算工作,切实提高财务核算质量。
2016年“营改增”全面实施以来,于2017年10月底废除了原先的营业税,推陈出新颁布了一系列利好政策。在新老政策的变动更换下,各高校也在密切关注,此时变动降低了税负风险,又提高了高校财税管理的安全性。高校应当根据“营改增”政策的变动,完善和规范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只有在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基础下,才能够进行更加科学、合法、有效的核算。
在规范和加强监控财税管理制度方面,一是需高校在制定财税管理制度时,一定要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应的规章制度,合理、合法、合规地进行制定,且要及时推陈出新,加强财税管理制度的内控措施。二是完善财务服务监督职能,要通过构建科学的财务核算体系,为财务指导、服务、管理、监督职能打下基础,还需要将高校内部有效的监管措施和优质的服务相结合。高校财税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在“营改增”方面,及时构建好增值税明细科目,入账时要谨慎核对相关信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工作纪律,接受师生及其上级部门监督,把本职工作做好,并建立有效公平的奖惩措施,加强监控管理,使财税管理工作始终良好运行。
“营改增”政策的实行给高校带来了一定的便利,但也带来其他的挑战。高校要实事求是,密切关注“营改增”政策的最新动态,根据自身情况,完善和规范高校内部的财税监管体制,提升财务人员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优化高校财务核算工作。最后根据自身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再进行细致的整改,保障高校财税工作高效运行,优质化地服务于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