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溱 专栏作家
《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出台后,社区管理工作也在一步步走向规范、完善,业委会腰杆硬起来的日子应该不远了。
现在除了极特殊情况,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住宅几乎不存在了。业委会是有了,但作用发挥得如何,能赢得业主的信任吗,能正常运行吗?答案可以说不尽相同。如果分为上、中、下三种情况,应该两头居少数,中间为多数。
一句话,业委会不好干。
首先是职能不明确。别看业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一个也不少,但真正能把业委会需要干些什么、可以干些什么,说出个子丑卯寅的,恐怕为数不多。大多数人是“随大流”,别的业委会干什么,自己就干什么,别的业委会不干的,自己这儿再需要也不干。没主见,实际说到底是心里没数。《物权法》已经公布十二年了,问问那些业委会主任,有几个认真学习过、研究过?特别是委员们,许多人只是有个头衔而已,一年到头履行不了几次义务,就是履行也是形式上做做样子。想指望这些人干事,干成事,一个字:难。
其次地位尴尬。名不正言不顺。业委会从理论上说,是代表业主,替业主说话,提出诉求,并帮助业主维护正当利益。业委会的成员经民主选举,属于“民主自治”范畴的基层组织。然而,事实上得不到承认:于公于私皆如此。法律地位不明确,业委会再能“扑腾”,能干出点什么?
还有业委会的人员素质也决定了很难有所作为。业委会的领导需要什么样的人来担当?应了那句话:好汉子不稀罕做,孬汉子又做不了。现在选出的业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成员,不能说百分之百,但绝大多数是退休人员,或者是无业人员。前者精力体力有限,脱离社会越久,观念意识越难与时俱进,后者没有丰富的社会阅历,缺乏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锻炼,遇到事要么手忙脚乱,要么不知所措,要么推诿回避,自然令人不满意,久而久之业委会形同虚设。
然而,社会还真需要业委会。车位问题、卫生问题、收费问题、维护问题、矛盾问题、沟通问题、调解问题……居家过日子谁也不会想到会遇到什么,遇到就要解决。有些自己可以化解,有些就要依靠第三方,而业委会恰恰可以充当这样的角色。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居民社区是中国城市基层自治最广阔的试验田,业委会是基层治理的有益补充,在推进社会更加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中,理应而且必将发挥更大作用。
业委会如何更好地发挥作用?一句话:法律做保障。记得有一年出国住在朋友家,碰巧朋友预订的家俱收到了到货通知。朋友一边打电话确认送货时间,一边让我跟他一起到楼下业主管理委员会登记申请使用电梯。我感到奇怪,用电梯还要申请?不但要申请还要交押金,损坏了电梯要赔偿的。这是谁规定的?业主管理委员会。这么大的权力?不申请用了能怎样?法庭上见。朋友说,管委会的人有的本身就是律师、法官。到了业主管理委员会朋友说明来意,一个工作人员看了看台历说,只有下午可以用,因为上午有一家已经申请了。中午也可以,早搬完早利索。我小声建议。朋友摇摇头,中午和晚上休息时间都不可以,这也是规定。
前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社区管理工作也在一步步走向规范、完善,业委会腰杆硬起来的日子应该不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