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凯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统计学院,北京 100029)
共享经济指资源由某一机构统一管理调配,消费者通过按时付费或按月付费等多种方式拥有该资源的暂时的使用权,在使用权到期后,消费者归还相应的资源,并承担使用期内该资源的维护等相关责任。共享经济与租赁的不同在于共享经济属于规模化的资源整合调配,其调配的资源是租赁的数十倍甚至更多,面向的是广泛临时需求而不是长期租赁需求,但广义上看,租赁属于共享经济的一种。现阶段,我国的共享经济是以信息技术为基础,以第三方交易平台为核心,实现对闲置资源的调配和共享,闲置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物品、知识、资金等资源。
共享经济在中国快速发展后,迅速展现其放大有效需求的优势,在中国各地迅猛发展。如共享单车,首先在北京等一线城市发展,其后,在短短三年内在全国扩张,各别企业估值也在短时间内达到100亿元。共享单车以其规模优势解决了民众最后一公里的出行问题,使出行的骑行需求在短时间内被迅速放大。与此同时,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等共享经济方式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其规模虽然不如共享单车,但也极大地解决了公众在出行时遇到的各种临时性问题。
共享经济自出现以来,经历了发展的巅峰,出现过估值超百亿的企业,也经历过低谷。在现在看来,共享经济的热度是有所降低的,如ofo和摩拜这两个曾经的共享单车市场的大型企业都因为业务的难以持续而逐渐收缩力量,但这并不意味着共享经济的优势会被人忽视。一方面,如哈罗单车、青桔单车等共享经济新星依然在拓展市场;另一方面,共享汽车、共享电车等新共享经济在吸收了共享单车发展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后,正更稳健地发展着,而在线旅游租赁市场的市场规模也早已超过百亿。与此同时,我们也有必要对共享经济中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以降低共享经济在不同领域发展扩张的风险。
共享经济表现出的道德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这里主要以共享单车为例。首先是部分群众诚信缺失问题,由于共享单车等共享资源本身的防盗机制较差,这导致部分使用者通过违法手段故意破坏车锁等防盗设施,从而违法获得了共享资源的长期使用权。这种现象在共享单车在一线城市发展的初期发生的较少,但随着共享单车向二线、三线城市进军,这类现象出现的频率越来越大。其次,肆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也在其扩张过程中频繁出现。由于共享单车面向的是公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需求,这直接构成与本地出租车司机和摩的司机的市场竞争,尤其是摩的司机本身的大部分收入就来源于公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需求,这更加导致部分摩的司机出于报复心理而肆意破坏共享单车,导致企业蒙受资产损失。最后,公众使用不规范也将产生道德风险。由于公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目的地具有较高的一致性,这导致道路这一公共资源被过多的占用,部分地区甚至出现共享单车堆积如山的“盛况”,公众的不规范使用,使用又使得共享单车在各种场合乱停乱放,给其他市民的正常出现造成了困扰。以上共享经济中表现出的道德风险都使得企业在共享经济中承担了更多的运营成本,阻碍了企业的良性运行。
共享经济虽然放大了公众的有效需求,但也承担了更多的经济效益风险,这里以共享汽车为例。如GoFun共享汽车在全国一二线城市都有运营,一辆共享汽车的生产成本在8万左右,而共享汽车的租赁价格在110元/天上下浮动,且基本无须用户出油费或充电费,这样的价格机制意味着共享汽车在3年内收回成本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并且,由于共享汽车的使用集中在周末和节假日等有限时间内,工作日内共享汽车的用户并不多,因此,共享汽车收回成本的时间会进一步拉长,由此可见,共享汽车从企业维持经济效益的运营角度来看是难以持续的,除非企业可以把单俩汽车的造价压缩在3万元以内,才有可能在三年内实现盈利。共享经济的效益问题在多个产品中都有所表现,如ofo在共享单车市场大范围扩张后由于出行需求并未增长,导致产生了很多无效投资,最终资不抵债。再如,共享雨伞租赁后用户时常宁愿违约也不愿定点还伞最终导致共享点无伞可用,导致企业不得不投放更多的雨伞。经济效益是企业经营共享经济业务的动力,如果经济效益不足,未来共享经济市场将逐渐萎缩,最终导致企业破产倒闭,公众也难以获得共享经济带来的便利。
由于共享经济存在经济效益不高的风险,如果叠加管理不善,将给共享经济带来致命性打击,管理不善主要针对部分共享单车企业。由于对各区域社会环境以及出行需求预估不足,共享单车企业ofo盲目扩张共享单车的投放规模,导致企业在各个城市业务快速扩张的同时支出也迅速扩张,且ofo在管理层人事任命上有严重的任人唯亲的习惯,导致很多不善于管理的人才负责各个城市共享单车的购买和运营。在共享单车市场快速扩张过程中,这些管理集中以高价向自行车生产企业下订单,导致单车的成本价急速攀升,一辆共享单车的造价甚至达到了600元,而普通自行车造价也不过百元左右,如此高的溢价使得共享单车企业的现金流急速消耗。管理不善的表现还有政府监管的影响,由于共享单车属于新鲜事物,政府一开始本着容忍新经济发展的态度放任共享单车企业的发展,但随着共享单车企业难以归还租赁押金,政府开始要求共享单车企业把押金交由统一账户管理,这直接导致共享单车挪用押金投资其他领域的获利模式被封锁,而政府要求企业约束共享单车投放的要求更使得企业在共享单车运维上的花费几何倍数地增长,使企业在本就难以盈利的情况下雪上加霜。对于政府监管我们无法苛求,但企业自身对于发展到一定规模可能发生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的转变没有足够预期,这未尝不是管理不善的一大表现。
共享经济具有按需分配的思想理念,其在我国的出现首先在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并在初步实现盈利的同时并未有公众故意破坏共享单车的事例出现,可见,共享经济道德风险的发生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联系。由于北京等一线城市居民收入水平较高,公众自我道德意识较强,共享单车与其他人形成市场竞争的覆盖面较小,使得企业可以通过投放有限数量的共享单车而获利。但对于非一线城市而言,非法的摩的、出租车等依然存在,共享单车的出现可能对他们的收入产生影响,使他们产生了破坏共享单车的动机。可见,道德风险的背后依然是利益纠葛,而解决道德风险的钥匙就在于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如果居民收入水平较高,居民能够获得的社会物质将极大地丰富,居民将不再有产生破坏共享单车的动机,从而减小共享经济潜在的道德风险。这也意味着,虽然现阶段,共享经济可能处于低谷,但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增加,共享经济的可行性将越来越大。在全国居民达到高收入水平的情况下,我国除了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会重回繁荣外,如相互保险、个人云计算等产品也会更加普及。因此,积极提高居民收入水平是实现共享经济良性发展的有效举措之一。
经济效益不佳是共享经济发展最大的拦路虎,如共享单车在运营之初曾有过依靠租金再投资而获利的盈利模式,但在监管趋严后只剩下租金收入这一条收入来源。但共享单车企业真的只有租金收入这一种盈利模式吗?其实不然,如哈罗单车车锁创造性地带有语音功能,这使得用户在使用时需要强制性被动接受单车语音信息。如果哈罗单车将这些语音以定制化广告的形势播放将使共享单车企业增加一项广告收入。再如,共享单车出行的目的地具有较高的一致性,往往是商业区等聚集地,共享单车企业完全可以与商户合作,让商户在销售产品时赠送共享单车骑行券,为商家引流,这些通过广告和引流的方式增加收入的模式都值得企业去深入地探索。同时,在成本支出和资源循环利用上共享单车等共享经济企业也应重视,如共享单车损坏的往往是几个部件,其完全可以通过维修而获得更高的使用寿命,共享单车企业如果能并购一些自行车生产厂家也能使成本支出极大地降低,这种产业链整合的发展模式也是共享经济企业需要具备的。
对于企业而言,好的管理能够让企业事半功倍,而差的管理则可能给企业带来无限的灾难,对于共享经济企业而言尤其如此。加强监督管理首先要从经营理念上纠正快速发展的思想,企业的快速发展固然夺人眼球,但快速发展可能意味着部分问题可能被忽视,如ofo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就忽视了对多轮融资中“一票否决”条款的约束,导致企业在多次进行重大决策时受阻。因此,企业首先要保持摸石头过河的探索态度,对于非必要的激进的运营管理策略进行试点研究透彻后再执行,且应把试点环境放在经营较差的网点,以证明该项策略有改善业绩的作用。同时,企业应摒弃任人唯亲的管理模式,加强对市场职业经理人的招聘,减少管理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发生的可能。最后,企业应注意发展员工自查自纠的能力,鼓励员工向公司多提建议从而强化企业自我纠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