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灿
摘 要:介绍了青海省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分析了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提出了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财政;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9-0035-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1.32;F812.8 文献标志码:A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开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既是建设新农村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小康社会目标的有效途径。财政部门要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统筹城乡发展和繁荣农村集体经济作为财政工作要点,采取行之有效的支持路径,保证农村集体经济健康、繁荣与长效发展。
1 青海省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實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来,青海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相继出台了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政策,全面推进青海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的工作。
2018年青海省政府出台了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惠政策,加大了财政扶持力度。财政部门作为主要支持部门,要起到扩大效益、整合使用、典型引领、突出群众主体、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和扩展投资途径的重要作用。2019年青海省各级财政部门以活动方案总体要求为指导,明确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的重点内容和方向,积极落实首次创业补贴政策、创业一次性奖励政策和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对农业人才培训的支持和帮助,创新金融支持,优化农村经济环境,逐渐探索出更多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新道路。
2 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
农村经济的制约因素来自各方面,仅靠农村自身力量和资源难以实现发展目标。因此,政府要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并落实各方面的推动与支持。财政作为政府重要部门,是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农村集体经济支持中扮演着主要角色。财政部门要认清形势,肩负起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责,统筹微观层面和宏观层面的支持,全面、多角度、强有力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2.1 直接参与路径
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发现,各类资本之间存在着共同发展、相互渗透的密切关联。要保证各方资本性质不发生改变,就要按照股份制要求做好收益共享、风险共担[1]。因此,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可以从保值增值角度出发,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直接实施财政资金参与其中的措施。
在直接财政支持下,把当地农村集体经济中所有内部动力调动起来,为农户带来更多创收机会,增强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的信心。值得一提的是,政府财政资金的直接参与要始终坚持“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基本原则。在所支持的经济体发展正常后,政府投入的财政资金要及时撤离,将这部分资金再次投入到需要建设农村集体经济的地方。
2.2 间接推动路径
政府财政部门要掌握市场经济规律,将此作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前提,避免在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上大包大揽。要以提高农村自给能力为根本目标,充分认识到直接参与的支持路径是引导性、临时性的措施。实现农村集体经济长效繁荣,要将提升和培育其他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参与主体作为扶持重点。通过间接性的推动途径,侧面助力农村集体经济的快速发展。
在具体工作中,要从企业、金融机构、农户、农村人才和农村合作组织等参与主体入手。通过培训、免税减税、实施补贴等财政支持措施,促进地方农村合作组织能够形成完善、规范的运行机制。促进金融机构和企业积极、自主地参与到农村投资中,将各方参与主体的投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帮助农村吸引和留住专业农业人才,加大人才培养力度,让农村集体经济从本质上获取长足发展。
2.3 外围支持路径
近几年我国农村建设水平逐渐提升,但农村软件和硬件环境仍有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对新农村建设和集体经济发展起到了制约作用。水利设施欠缺、物流不发达、道路不通畅等,影响了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和公共设施建设[2],导致农村产品无法顺利走出去和农村外部资源难以进入农村。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财政部门要正视公共服务建设和提供,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加大财政投入,为农村提供完善的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借助外围支持路径,给农村集体经济顺利发展提供良好、和谐的环境。
3 财政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
地方财政部门在开展工作前,要充分了解并动态掌握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和特点,明确自身支持与引导作用,采用大范围、多层次的有效措施,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3.1 增加财政资金投入力度
农村集体经济建设需要资金作为必要支持。财政部门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力求给农村集体经济形成与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资金原动力。在具体举措上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结合农村建设需求,扩大现有的农村集体经济专业发展资金,成立专门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运行、使用、分配和管理。该部门要承担监督资金运行的作用,鼓励村集体组织积极落实二三产业发展、开发资源和土地整理等工作,并给予相应资金支持。将奖励基金设计于专项资金中,给予带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企业、项目和优秀村一定奖励,将相关人员推进集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其次,加强涉农资金整合。要遵循各记其功、捆绑使用、渠道不乱、资金聚集、项目整合的基本原则,科学整合不同部门、不同渠道的资金,使其契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而强化财政支持的资金聚集作用。适当增加村集体对资源的直接掌握,提升资金使用效益[3]。
再次,创新投入手段。财政部门在推进惠普性财政补贴政策的同时,要力求推陈出新,创新投入手段,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将重点项目和产业选取出来,通过直接参股促进发展等有效策略,使重点、典型、新颖的村集体经济能够进一步发展壮大,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进而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
3.2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政府部门对农村集体经济投入的资金具有一定的杠杆作用。如何将杠杆作用发挥到极致,是目前财政支持工作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在这一工作上,财政部门可以通过优惠税收、利率贴息、补贴费用和风险补偿等手段,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促使金融机构加大投资农村集体经济的力度。
财政部门要着眼于农村经济发展的整体格局,将支持工作延伸到农村管理体系和农村科技发展中,提供信息与科技支持,营造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所需的良好和完善的外部环境。
4 结束语
在党的号召引领下,我国各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正在如火如荼进行。财政作为政府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主要部门,要积极肩负起这一重要使命,结合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合理的支持路径,采用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改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佳的现状,从而更好地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