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新形势下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及调整

2019-12-19 02:02任爱萍
山西农经 2019年19期
关键词:新形势管理

任爱萍

摘 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管理部门工作有重要意义。在工作中,应通过改变管理方式,采取集中管理的方法对土地资源进行开发、利用以及整合,从而提高土地的利用率,使土地规划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关键词:新形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管理

文章编号:1004-7026(2019)19-0060-02         中国图书分类号:F301.2         文献标志码:A

在进行土地规划时,土地管理部门应该关注地方土地的使用情况,同时要结合实际对土地规划管理工作进行完善,保障土地使用不受影响。在新形势下,土地开发、利用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经济增长,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论述,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作用以及意义

随着国家现代化发展进程的不断推进,土地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但在建设过程中,土地的开发、利用工作仍然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土地乱用、乱占、随意开发以及大量建筑土地被流转、征收、占用,针对这些问题,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从而提高土地的使用率。

该方案的提出,一方面能够满足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共同需求,使环境与土地不会在使用过程中受到侵害。另一方面,也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土地供给以及建设对土地需求形成的冲突。在此基础上,土地可以为我国经济建设带来更好的效益。同時,土地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应该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处理土地利用中存在的矛盾,从而使国民经济稳步增长,这对我国现代化建设有重要的推动作用[1]。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2004年第十届人大代表会上,通过对原有法案进行修正而提出的,从文件中可以了解到,国家会对土地用途进行管制,在条例中也对土地使用的性质进行了明确划分,具体划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实行用途管制可以有效保护我国的现有耕地,是我国对现有耕地进行保护的一种有效手段。地方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开展工作,在工作中要参考国民经济以及社会发展规划,在此基础上对土地资源进行保护,保证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满足当地的实际需求,从而形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部门要灵活使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从而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能真正发挥作用[2]。

2  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工作的方法

2.1  科学、合理设置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执行农田保护任务时需要保证耕地面积,这是任务中非常重要的环节。在开展农田保护任务的过程中,我国开展了二次土地调查,在工作中明确指出“占一补一”不属于耕地保护范围,这是为了保证退耕新开垦以及现有耕地不会对我国经济造成重大影响,因此无论增加或原有土地面积都能满足国家对耕地任务的最低要求。在保证耕地面积的同时,还要保证耕地质量。在进行农田保护时要了解国家的相关政策,例如生态退耕可能会对耕地造成的影响,然后对当前耕地任务进行调整,明确用地的质量,受到污染以及耕作层本身已经遭到破坏的耕地先不予考虑,这样能够保障农田布局维持在稳定状态。保证数量以及质量是非常重要的原则,我国土地规划工作需要围绕这个原则进行,对城市周边耕地重新布局,还要与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沟通,共同对耕地进行实地勘察,这样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对农田的合理利用[3]。

我国在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土地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性质,对用地进行划分。除此之外,还应该根据用地指标对建设用地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的内容需要参考建设用地对周边环境资源的承载力以及社会发展力等因素,在对建设用地进行调整之前需要在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下进行,从而保证区域用地的平衡[4]。

对建设用地进行空间管控时,需要对城镇边界划定的合理性、边界规模的扩张或缩小进行明确界定,使建设用地的空间拓展可以与城市规划同步。对建设用地进行空间管控,能够有效改变传统发展模式的弊端,达到增加建设用地面积的目的[5]。

2.2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建筑用地的规模无论是缩小还是增加都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基本利益,因此在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调整工作的过程中,需要积极发动群众,让广大群众参与到相关工作中,并积极组织群众在“多规合一”的工作模式中进行试验,为土地管理部门提供数据支撑,“多规合一”是由公众提出具体的调整意见或建议,再由政府出面进行引导,在试点工作中进行相应的协调与规划。简单来说,就是政府搭建平台,让群众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调整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相关工作人员在收集意见后,要对意见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将可行性更高的意见筛选出来,并对其进行完善,让群众对方案进行试验,从而使规划工作更加合理、规范。在新增建设用地的原则下开展工作,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发挥区域用地的作用。

2.3  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土地管理法是我国根据土地的具体使用情况,按照不同性质进行划分的。法律文件对建设用地进行调整,提出了相应的调整指标,因此各地区在开展建设用地优化工作的过程中,除了需要结合当地工作的实际情况,还需要考虑调整建设用地的比例以及结构。为了达到这一点目的,地区政府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灵活进行存量挖潜,对地区产业结合的调整与发展转型有着非常大的促进作用。在这个过程中,还需要对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以及社会发展力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考量以及权衡,从而保证安排用地空间规范、合理。只有这样,才能通过总体规划调整工作,构建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另外,在工作中需要解决各地区无序扩张的问题,各级政府应该遏制这种行为,在工作中加强用地管理的执行力度,这样能够有效解决各地区扩张问题,从而避免耕地面积在无序扩张过程中逐渐减少,完善各地的用地制度体系。

3  结束语

在进行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编制与调整时,需要明确当前的发展需求,在此基础上改进技术。同时,国土部门要做好引导工作,使各地区各部门能够通力协作,积极引导群众参与到总体规划编制与调整工作中,这样能够保证耕地制度的落实,从而节约用地,使我国可以顺利从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型发展过渡。在总体规划编制与调整工作的影响下,可以使我国的环境、资源以及人口达到平衡,这对我国现代化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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