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中的价值评估探析

2019-12-19 14:44李遵明
大众投资指南 2019年17期
关键词:资产价值评估

李遵明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临沂 276000)

一、我国企业并购市场发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近年来,调整和放缓经济增长速度,提高国民经济发展质量是当今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基调。在这样的经济背景下,低级产业向高端产业升级、落后产业向新兴产业转型是成为我国企业发展的新趋势,由此引起的企业并购活动日趋活跃,并购市场规模明显增长。我国的并购市场并购交易总额自2009年2257亿元起逐步增长,到2016年达到历史最高值18919亿,2017-2018年因受资管政策、金融去杠杆以及中美贸易摩擦等宏观政策影响,我国并购市场规模有所回调。

企业并购是企业资源融合和资本运作的一种方式,在我国企业之间的并购行为,是企业法人在充分了解市场、深入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自由协商、公正平等地进行的交易,以货币投入、资产注入等方式取得其他企业产权行为方式。企业通过产业升级、资源配置、资本运作,提高公司价值、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由于我国资产评估、价值评估业起步晚,市场管理不是很成熟,所以企业并购中价值评估仍存在着以下问题。

(一)政府干预的方式、方法有待商榷,他不应该成为企业评估价值偏离真实价值的主因

“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在我国企业并购中,如何明确政府和企业的定位,如何解决政府在企业并购中的参与度,政府以何种方式、何种方法参与企业并购会成为企业价值评估是否偏其真实价值的一个重要影响因素。企业合并不能在政府主导、干预下进行。政府也不能为了地方利益,通过行政干预、行政强制手段,将一些亏损企业硬性地绑在优势企业的身上,使原来的优势企业背上沉重的包袱和担子,他不利于资源的融合利用。本地评估机构或中介,因受地方政府的干预或压力,而违心的出具一些评估结论,致使评估价值与资产真实价值偏离、评估结果失实,给交易双方提供了错误的参考信息和依据,从而影响交易公平与公正。

(二)企业评估的价值类型、评估方法选择需要准确选择,不应造成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的背离

在价值评估确定中,由于投资者的目的不同,可以选用不同的价值类型及不同的评估方法。而每一种价值类型及评估方法都有不同的假设和前提,根据不一样的假设和前提可能会得出不一样的评估结果,从而影响和左右企业并购决策。所以,我们在企业并购价值评估中,要明确划分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市场价值”,还是“投资价值”,同时要根据目标企业实际情况、价值模型量身定做合适的评估方法,从而使价值类型、评估方法都要准确选择,避免造成评估价值与实际价值的背离。

二、企业并购中的价值评估的价值类型选择

价值评估是交易双方了解认识并购标的企业的一项重要手段,他需要专业地评估机构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准则要求,客观公平的对目标资产进行分析、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评估价值类型分为“市场价值”和“投资价值”两类,评估价值的类型选择也是基于不同的前提和假设,如何进行价值类型的选择将影响对标的企业的定价。

第一,企业价值评估的“市场价值”类型。正常情况下,企业价值评估中的“价值”是被评估企业的市场价值,它由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以公平公正的交易方式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市场价值”是并购双方对目标企业定价的参考或依据,最终的并购重组金额取决于交易双方的博弈结果。企业的价值评估要综合企业的供应、生产、销售、劳动力、技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各方面进行有机结合,将企业作为一个有机整体去平衡和度量,最终要得出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这是企业价值评估的核心。

第二,企业价值评估的“投资价值”类型。由于不同资产模块之间、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的协同效应不同,相应的协同效应创造的价值也不尽相同,故“投资价值”又称“协同价值”。同一目标企业对于不同的战略并购企业具有不同的价值,不同企业间的协同效应不同,产生不同的“协同价值”。即1+1大于2,这就是企业战略投资带来的“投资价值”,是在目标企业自身价值基础上,加上并购企业协同效应创造的价值。

三、企业并购中价值评估的方法选择

企业资产评估的基本方法有三种:成本法,市场法和收益法。在企业并购进行价值评估时,评估机构应该考虑到并购活动的自身的目的、特点进行选择。

成本法是基于历史成本,调整企业资产账面价值得到评估值,成本法评估的企业价值是分散的资产的加入,这种方法起源于对传统的实物资产的评估。成本法评估的着眼点是资产的历史成本,一般不会考虑目标企业的收入与支出。在我们使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时,主要通过目标企业的资产负债表进行,通过调整他们的资产、负债反映的现时市场价值,他一般是企业总资产的现时价值减去企业负债的现时价值后的差额,即成本法的评估价值。他忽略了资源间相互作用的价值增值。

市场法也叫市场价格比较法,是基于产品或资产的市场价值,比较当前市场上类似产品或者类似资产,确定目标企业的价值评估方法;市场法依赖于成熟和有效的资本市场,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在国内整体企业估值中应用范围不大。但作为国际通行的主要估值方法之一,市场法在信息积累日益丰富的中国资本市场同样有着良好的应用前景。

收益法又叫收益资本法,是评估市场中常用的评估方法之一,通过预计目标企业未来的净收益,选择合适的资本化率、收益期将其折现到估价时进行累加,以此估算真实价值。最后利用报酬率、收入乘数将其转换为价值来求取目标企业的价值的方法。他比较充分考虑了事件风险因素和资产的时间价值,从而实现并购企业的“协同价值”或“投资价值”。收益法作为评估企业价值最重要的方法,在企业并购中应用的范围不断扩大,重要程度不断加强。

四、完善我国企业并购中价值评估的建议

(一)出台措使、规范和优化企业并购中的政府行为

政府在企业并购中要规范自身行为,做到“有所不为、有所为”,“无规矩不成方圆”。政府要像经济实体一样,守规矩成方圆,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不直接参与具体的企业事项,不属于自己的事情不做,不妨碍企业并购的规则,不干涉企业具有的自主权。政府的应该做的一定要去做,并且要做好。他可以通过间接调控手段或方法,如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则、税收政策、地方补助政策来引导企业合理、有序、公平、公正的参与企业并购,使并购企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政府行使好管理和引导职能。

(二)完善企业价值评估的环境条件

首先,保持信息的真实通畅。要完善会计制度、会计政策、规则指引,使我们企业的会计报表、会计资料能真实、公正、客观、公允地反映出企业的实际情况。不断的修改和完善行业的各项规定,以供企业和市场参考。其次,完善我国企业的治理结构、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从企业内部说,要制订公司的规章制度、审批制度,规范和激励企业各层次的人员,进一步激发企业员工的创造力;从企业外部的角度讲,要努力抓好资本市场,积极培育中小企业参与资本市场中来,鼓励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参与各层次股票市场的建设中来。

(三)发展和规范中介机构

经历多年的发展,国际上已经形成了多家的著名评估机构,他们在行业中赢得极高的声誉、享有较高的信用,因此,我们企业交易双方会信任他的评估材料和评估结果。我国也正在加速信用体系的完善,并加强规范评估中介机构,发展多家有极高信誉的评估机构。他们有这高素质高水平的人才队伍,能够精确的分析目标企业,为其量身定做合适的价值类型及评估方法。从而有效地避免价值类型、评估方法误用给企业或交易双方带来的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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