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法坤
一场秋雨过后,呼和浩特格外清新,绿意不减。近年来,一场声势浩大的“污染防治风暴”在青城大地上拉开帷幕并取得显著成效。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呼和浩特市勇于创新,开拓进取,再出实招,按照最严格的生态环保制度要求,在污染治理体系、污染控制标准方面做到“五个率先”。
率先出台严格的考核办法。市政府相继印发《呼和浩特市散煤治理考核办法(试行)》 《呼和浩特市大气降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呼和浩特市环境空气质量奖惩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为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提供了更堅实的保障。
率先参照执行先进地区污染物排放标准。经呼和浩特市司法局备案,相继参照执行《北京市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燃气部分)》《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解决了标准滞后的问题,为工作推进提供了遵循。
率先开展餐饮业、汽修行业在线监控。全市252家大型餐饮企业、110家汽修行业完成在线监控系统和简易瞬态工况法监控系统建设,为两大行业污染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套上了“紧箍咒”。
率先开展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 。针对燃气锅炉存量大、氮氧化物排放量大而一直未进行治理的实际,对398家燃气锅炉房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初步估算可削减氮氧化物排放量3600吨,实现臭氧前体物的有效削减。
率先开展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排放限值改造。将6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25座锅炉房(47台锅炉)纳入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改造范围,实现“同城一策”,倒逼企业对燃煤锅炉进行拆并或升级改造,进一步降低冬季燃煤污染。
如今,呼和浩特的蓝天多了,沙尘少了,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今年上半年,全市空气优良天数共计145天,同比增加 21天,六项主要污染物实现“五降一平”,其中PM2.5同比下降5%,PM10同比下降34.6%。
心中有理想,脚下有力量。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多措并举、科学谋划、扎实推进,市主要领导多次深入一线督察工作。同时,全面构建大气污染防治“1+10+3”制度体系,修订《呼和浩特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继印发《呼和浩特市环境空气质量惩罚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大气降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散煤治理考核办法》,基本建立起大气污染防控的法律和制度体系。针对全市挥发性有机物、燃气锅炉防控任务重,国家、自治区还未出台相关标准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先进地区标准,为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治理提供了保障。
为了给蓝天减负,呼和浩特市持续推进燃煤锅炉治理工作。今年全市涉及的2家钢铁企业将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在全面淘汰建成区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基础上,印发《呼和浩特市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淘汰实施方案》,2018年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15台,2019年将淘汰26台,2020年将完成剩余29台淘汰任务。大力推进含65蒸吨/小时锅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印发《呼和浩特市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方案》。到10月份,市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含6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和工业燃煤锅炉将至少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部分锅炉房也将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不断加大散煤治理力度,对城中村、棚户区居民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完成24万户居民环保炉具替换,初步估算削减烟尘6961吨、二氧化硫2687吨、氮氧化物577吨。2019年,全市计划将67820户散煤用户接入集中供热,为67809户居民发放洁净煤炭补贴。
全面加强城市扬尘污染管控。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对建筑工地、拆迁工地、道路施工工地开展扬尘污染检查,督促施工现场落实封闭管理、渣土物料覆盖、地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洒水清扫、物料密闭运输“六个百分百”要求。制定出台《呼和浩特市扬尘污染控制在线监控行动方案》,所有在建工地均实现了对PM10和PM2.5的在线监控。
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倡导低碳出行,有序推进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为减少城市扬尘污染,创新推进市区道路保洁市场化运营,实行规范化保洁与量化考核,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以上。
2018年底发布《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主城区范围开始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随着通告的实施,主城区内燃放明显减少,蓝天白云始终伴随着节庆中的首府。
“踏浪碧海豪情在,又见东风卷潮来”。呼和浩特市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用结合,真抓实干,担当作为,全面实施蓝天工程,努力打造蓝天白云、繁星闪烁的青城美景。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