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怒江州档案局
为确保涉改单位档案安全并及时移交,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 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州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怒办通〔2019〕2 号)的有关要求,4月22日—24日,由州委办公室抽调州委办、州档案馆相关人员组成督导组深入原州教育局、州农业局、州林业局、州工商局等14 个涉改单位对机构改革前档案处置情况进行督导。
在督导过程中,采取现场查看、听取介绍和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进行督导。从督导情况看,大部分单位都能按要求开展档案处置工作,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清点、交接工作,但有的涉改单位还存在领导不够重视、归档不够规范、进展较为缓慢等问题。针对督导中存在的问题,督导组对下一步档案处置、移交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涉改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档案移交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档案处置、移交工作纳入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抓紧落实;二是要集中力量收集整理好机构改革前形成的各类档案,不得遗失和遗漏,确保档案安全完整;三是要按要求确定归档范围,正确划分保管期限,整理归档后,按程序进行档案著录、全文扫描和挂接;四是涉改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档案和档案数据光盘一并移交州档案馆。同时,督导组还要求各涉改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确保档案处置和移交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