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档案》是由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山西档案馆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档案类行业性期刊(双月刊)。连续多届被评为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来源期刊,属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第一批学术期刊、山西省一级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扩展版),其主要栏目有:特别约稿、专题、档案学基础理论、档案工作实践、档案信息化、图书情报、数字人文。
一、《山西档案》只受理符合下述要求的来稿。
二、来稿须符合《山西档案》定位。
《山西档案》注重原创性首发研究档案学前沿问题的、有相当学术质量和专业水准的文章。要求选题新颖,突出前沿问题、难点问题、热点问题、重点问题;内容新颖,找切入点准,突出新理论、新视角、新架构、新观点,具有原创性质。理论针对实际,理论提升实践,具有理论高度。
三、来稿须专投,坚决摒弃一稿多投。
《山西档案》不发表作者观点已公开传播的文章(含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网络等)。
四、来稿须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山西档案》依据有关规定对来稿的原创与否、专投与否进行审查。一经查实由于作者的不诚实导致剽窃行为或稿件重发等学术不端而影响《山西档案》声誉,《山西档案》将在第一时间将情况通报给作者所在单位的学术管理机构,并保留在《山西档案》公布相关情况的权利。
五、为保证作者稿件如期发表,本刊确定的论文发表时间为终审录用后8个月内,但根据排版需要可能提前,如作者不同意提前需特别说明。最终出版日期以纸质稿为准。
六、来稿须遵循如下规范:
(一)正文8000字符以上为宜,并附300字左右的中英文内容提要,3~5个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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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西档案》对拟采用的稿件有权修改、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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