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助力乡村振兴的“西江模式”研究*

2019-12-16 10:57肖远平王伟杰
文化遗产 2019年3期
关键词:苗寨西江苗族

肖远平 王伟杰

贵州是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更是未来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阵地。以西江苗寨为代表的大批少数民族村寨的脱贫致富,极具紧迫性、艰巨性和系统性,关乎贵州2020年实现全面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更关系到实现贵州2000万农民奔小康的根本目标。为此贵州不断探索党建扶贫、教育扶贫、旅游扶贫、易地搬迁扶贫、电商扶贫的新举措,总结提炼出“西江模式”等多种扶贫方式结合的新模式,为贵州当地民众的脱贫致富贡献了“贵州经验”和“贵州智慧”。西江苗寨等少数民族村寨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名录众多,探讨和分析“西江模式”在非遗保护与利用方面助力当地脱贫攻坚的经验举措,将为未来贵州乃至西南农村地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重要的借鉴样本。

一、西江苗寨在乡村振兴建设方面的有效尝试

西江千户苗寨是全世界最大的苗寨,有1400多户,6000多人。经过10余年的开发建设,西江苗寨已从一个“经济落后、贫困面广、文化保护乏力”的传统村落升级为一个“传统生计方式得到升级转型,旅游品牌日益响亮,民族文化得到保护发展,生态环境日益改善”的乐居乐业乐游的和谐景区。

通过保护与利用苗族文化资源以助力当地旅游发展,使苗寨居民收入水平大幅提升,生活质量逐步改善。2008年旅游开发前,西江千户苗寨是一个经济落后、贫困面广、文化保护乏力的传统村落,虽然坐拥丰富的苗族文化遗产,但“富饶的贫困”是其典型特征。随着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的召开,开启了西江千户苗寨利用苗族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的乡村振兴之路。历经10年,西江的旅游接待人数和旅游综合收入,从2008年的78万人次和1亿元,猛增到2017年的606万人次和49.91亿元,分别增长了7倍和49倍。2008年旅游开发前,西江全村有1500多名村民外出打工,2007年村民人均收入仅1700元,旅游开发后,旅游收入已经成为村民主要经济来源。2017年,西江千户苗寨村民人均收入达22100元,是2007年的13倍,户均约为86190元。仅在2016年,西江苗寨社区居民通过文物保护费的发放和参与旅游业的收益就超过了1万元,大大减轻了雷山县脱贫攻坚压力,外出务工人数已经由2008年以前的超过1500人到目前的“可以忽略不计”[注]李天翼、麻勇斌:《“西江模式”:西江千户苗寨景区十年发展的成效、经验与价值》,载李天翼主编《西江模式:西江千户苗寨景区十年发展报告(2008~2018)》,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第15页。。

村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民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逐步增强。旅游大开发之前西江苗寨的公共文化设施较少,民众参与文化活动大多依赖民间自发组织民俗活动的形式;而随着西江旅游经济的迅猛发展,各类公共文化设施不断增加,整个西江千户苗寨面貌得到有机更新,已经形成了较为安详和谐的公共文化空间。尤其是景区通过借助非遗等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大力发展旅游及其衍生产业,将文化元素、民族资源、农业基础、传统村寨、朴实农户有机结合起来,构成了天人合一的多彩画卷。以公共文化建设为例,2005年以前西江苗寨没有一座博物馆。旅游经济发展后的2007年,西江本土学者张晓教授启动了“民族文化传承与妇女发展项目”;雷山籍学者韦荣慧牵线搭桥建立了“中国民俗博物馆西江千户苗寨露天分馆”;2008年政府大力支持西江苗族博物馆建立,并在此后短时间内支持了20多户家庭博物馆挂牌;2017年村民李文芬的“阿幼民族博物馆”也正式开馆。而随着博物馆数量增加、文化扶贫项目的增多乃至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西江苗寨原住民可供选择的公共文化空间逐步增多。

以文化为核心的旅游经济,改变了景区民众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西江以苗族文化为景区的最大卖点,将吊脚楼、苗绣、苗族古歌、苗族银饰、苗族美食等等融入到西江景区的文化空间中,使景区自身的观赏性、艺术性更高,参与性、互动性更强,以非遗为代表的活态文化的融入使西江景区由传统的文化观光旅游变为可以深度体验的全域旅游,而这也为当地旅游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助推器。发展旅游经济之前,整个西江苗寨社区以传统农业耕作为其生计方式,外出劳务输出是其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2008年以后,世世代代以农耕为主的传统生计方式已经逐渐转型为以旅游业为主的现代生计方式。社区大部分居民直接或间接参与了当地旅游资源的开发,如在西江景区公司500人的总员工中,直接聘用的村民就有300多人,占到了公司总人数的70%。这不仅使大部分村民摆脱了贫困,更有一批先富起来的村民在雷山县城购置了新房,过上了幸福的现代生活。

文化创新、文化交流促进了民族团结,形成了民族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首先是西江苗寨社区居民的文化自觉意识空前高涨,相关文化物质载体和精神文化遗产保存较好,民众也形成了良好的爱护文化、保护文化、传承文化、发展文化的文化自觉意识。其次是类似于“苗族古歌”、苗族古楼建筑制造技艺、民间刺绣、传统银饰制作、苗族乐舞等一批珍贵的苗族非遗得到了很好地传承与展示,经济上的收益使民众的民族文化自信心逐步增强。景区通过生产性保护、整体性保护等手段,开发了系列苗族文化产品,圈定了部分文化保护范围,使居民社区内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双丰收。再次从乡村振兴的角度看,发展旅游经济后西江苗寨出现了经济兴、产业旺、百姓富的良好态势,很明显“西江模式”给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带来了巨大红利,也促成了苗寨内各村民众的共同富裕和空前团结。最后是景区开放式的管理模式,吸引了外来游客与文化学者的到来,促进了西江苗寨与外来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更有利于苗族文化在现代社会中展现其当代价值。2016年西江千户苗寨文化研究院揭牌,并逐步成为苗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研究的高端智库平台,也为苗族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景区的未来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

二、非遗助力乡村振兴的“西江模式”的成功原因分析

西江苗寨旅游开发建设的经验措施被国内外众多专家称之为民族文化村寨振兴的“西江模式”。实质上,“西江模式”并非仅指旅游开发的单向度概念,而是以旅游开发作为发展导向,在经济、文化、社会、经营、脱贫等方面产生规模化“红利”,所形成的一系列成功经验和可以操作的运行体系[注]李天翼、麻勇斌、汪文学:《“共生共建共享”:民族文化旅游发展的“西江模式”》,《贵州日报》2017年7月26日第14版。。从非遗的保护与传承角度分析,“西江模式”在助力乡村振兴建设方面提供了可供借鉴的“地方样本经验”。西江模式从单纯的旅游开发模式,蝶变为非遗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经济扶贫模式,也是“旅游反哺文化”的文化保护模式,旅游带动传统工艺复兴的产业振兴模式,更是多元文化和谐共生的民族团结模式。

利用“景区市场+传承人+农户”的市场驱动机制,助力非遗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与传承,形成了西江的经济扶贫模式。西江苗寨基于民族地区的诸多资源,得益于民族地区旅游文化发展的先天优势,最大程度地发挥了旅游产业大发展的溢出效应并获取经济利益。在景区市场的吸引下,民众自发地逐步强化对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民俗等类别非遗的生产性保护,推动了以苗族非遗为代表的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使传承人经济收入和文化地位提升,并通过“传、帮、带”效应,帮助从事以上文化工艺品生产与创作的当地居民获益脱贫。2007年西江本土学者张晓教授启动的“民族文化传承与妇女发展项目”,也是民族文化助力民众快速脱贫的积极探索。

建立“景区集中管理,家庭分散保护”运行机制,实施“旅游反哺文化”的文化保护奖励制度,使“西江模式”的文化保护效果显著。西江景区有较多的民族文化遗留保存较为完好,更有悠久的民族历史、灿烂的民族文化、浓郁的民族风情和特色聚落,使其在山地旅游的竞争中夺得先机。一是文化保护法制体系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如制定《西江千户苗寨民族文化保护评级奖励办法》《雷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西江千户苗寨贯彻落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使景区民族文化保护逐步走上了制度化法治化建设道路。二是创新旅游利益分配机制,设立民族文化保护发展的利益共享机制,以门票收入的18%作为民族文化保护经费发放给村民,不仅使景区的文化物质实体得到了留存和保护,维护了非物质文化赖以可持续发展与传承的文化空间,也使苗族古歌、苗族音乐、苗族舞蹈等非物质文化得到了有效利用和较好的保护。三是景区通过对非遗与其他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整体性保护,当地群众文化自信和文化自觉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各类文化资源的保护力度不断增强。

依托现有非遗资源进行创新性发展,不断丰富文化产业发展新业态和新产品,使“西江模式”也成为文化产业振兴的新模范。一是推动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逐步融合,发挥两者在旅游经济发展中关联性大、综合性强、渗透性好等特征,促使两大产业走向共同繁荣,同时借助景区的生态资源和农业资源,逐步形成生态、旅游、民族文化、特色农业相互融合、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四链”特色产业群。二是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不断推出文化新产品,使非遗等文化资源在旅游产业大发展中焕发新机。如景区在不改变苗族文化母体的基础上,创造出“高山流水”“五壶四海”“十二道拦门酒”等酒礼酒仪,以及“千人长桌宴”“鼓藏肉”“苗王鱼”等美食,成为景区游客最为追捧的旅游品牌。三是借力“旅游商品经济”的繁荣助推传统工艺实现了初步发展,旅游经济的崛起带动了农业的改造升级、商业的持续繁荣、传统手工业的绝处逢生和餐饮业的异军突起,进而激活和复兴了农作物传统耕作技术、传统美食制作技艺、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服饰、传统节庆等非遗项目,如“民宿经济”的兴起带动了“苗族吊脚楼营造技艺”的应用和已有吊脚楼的抢救性保护。四是凭借旅游产业能够“搬运”巨大的消费市场的优势,借力西江品牌的文化传播效应,弱化了“文化折扣”带来的不利影响,使西江苗寨在文化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中大获其利。[注]舒小林:《新时期民族地区旅游引领产业群精准扶贫机制与政策研究》,《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6年第8期。

景区内权责主体分工明确,以及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的合作机制的固化,使西江苗寨成为民族团结示范的重要典型。一是景区实行的“民族文化发展利益共享机制”,保护和保存了非遗传承的有形载体,更促进了村寨内部社会和谐(群众间和谐、官民和谐、外来商户与本地居民和谐);二是西江苗寨以开放博大的文化胸怀打造的公共文化空间,举行苗族古歌传唱、芦笙舞表演等等文化活动,使多元民族文化和谐共生,外来文化落地生根、外来游客融入村寨、外出务工人员回流,构成了多元文化的和美画卷;三是景区逐步在探索和教训中提炼出了多方合作共赢的参与机制,以景区的核心文化资源进行顶层设计和要素集聚,使景区的“当然主体”(当地民众)、法定主体、市场主体、外来主体的先后成立或出现,并最终实现价值认同和意识统一。

三、“西江模式”在旅游开发中的问题分析

在乡村振兴战略稳步推动并成为民族地区建设主要任务的大背景下,西江苗寨的传统文化资源将成为乡村建设中“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生活富裕”等指标实现的重要依赖。从少数民族非遗的可持续发展与传承角度出发,“西江模式”的提出也备受争议,引发了学术界关于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的广泛热议,西江苗寨存在着由“富饶的贫困”走向“空虚的富裕”的危险。

首先,非遗赖以生存发展的文化空间正逐步遭到破坏乃至消亡。西江苗寨在旅游经济层面的成功,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受到地理环境复杂、交通区位不便等影响,但往往也占尽生态环境优美之便利,使经济发展较慢且贫穷落后的村寨变为经济发展迅猛且美丽富饶的现代化景区。然而目前景区旅游经济发展相依存的自然环境遭受了一定程度的威胁,非遗赖以生存的文化土壤正被逐步蚕食。这种文化空间的改变发生在三个层面:一是非遗资源发展的自然生态环境改变,如因饭店餐馆林立造成的生活污水较多,景区内河道水质变坏,景区因主体建筑建设而开山挖石导致耕地和绿地减少等;二是非遗生存的社会环境变化,如部分民居被外包改成民宿酒店和商铺,传统院落改成餐馆和娱乐场所,原有民俗活动的场所规划为了停车场和摆渡车站点,传统工艺作坊变成了游客体验中心等等;三是当地民众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应旅游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地民众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生存空间变为以旅游经济为主导的发展空间,民众也逐步向旅游从业者转变,由悠闲散漫的小农生活逐步转变为按时打卡的上班族生活,在停车场、收费窗口、民宿酒店、农家乐、各类商铺等奔波劳碌。

其次,西江苗寨在旅游经济上的巨大成功,有使部分民众走向“空虚的富裕”的危险。由于景区内居民多为苗族村寨原住民,限于长期交通信息闭塞及经济落后贫困等原因,其接受教育的时间较短,文化水平较低,文化修养和文化品位亟待提升。随着旅游经济浪潮的疯狂席卷,在农耕社会中小农意识的支配下,景区内居民的经济意识明显提升,商业化头脑逐步加强,但其文化知识水平仍却十分有限,有走向“空虚的富裕”的威胁。同时,非遗传承人在旅游经济“搬运”的巨大市场中,逐渐受雇成为商家赚钱的帮手,成为当地旅游经济发展的利益攸关者,甚至背离了其原本的乡土精神和文化传统。尤其是部分居民通过旅游发家致富后,就远离了西江苗寨本原的文化空间,在雷山县城等地购置房产,从而与乡村社会割裂开来并去拥抱现代化的都市生活,这与非遗项目活态保护与传承的要求背道而驰。

再次,西江苗寨街区文化元素混杂且商业化气氛过浓,与本地化的民族文化竞争激烈。一方面,景区内的商铺、超市、娱乐场所、饭店及民宿酒店,已大多数为外地资本承包租赁经营,使多元化的外来文化登堂入室并鹊巢鸠踞,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西江苗寨优秀的传统文化。如充斥在景区内的义乌小商品,凭借价格低、种类多、装饰美等特征,赢得了部分游客的青睐,侵占了本土文化产品尤其是传统工艺品的文化市场,使苗寨当地的传统工艺品发展举步维艰。另一方面,景区内无所不在的浓烈的商业氛围,使游客在观光游览中的满意度逐步降低。每逢节假日的旅游高峰期,过多的游园人数超过了景区接待的最大承载量,将是未来景区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

最后,景区内民族文化创意产品稀缺,传统工艺等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不足。传统工艺等民族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发展之路受阻,在现代性的转化过程中与景区消费市场供需脱节。其一是苗绣、苗银、苗族服饰等文化产品开发水平不高,同质化现象严重,实用性和创意性较差,亟需通过文化科技融合手段进一步提升;其二是景区文化产品供给结构不合理,低价位的低端文化产品比重过高,中端价位的大众消费型文化产品供给不足,将严重制约民族文化消费群体的培养和民族文化产品市场规模的扩大,故而景区文化产品亟需进行供给侧改革;其三是景区内民族文化市场尚未建立行业标准和市场行为规范,导致文化消费市场秩序较为混乱,商家的短期牟利行为较为普遍,未能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注重其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从而制约了景区内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

四、乡村振兴视阈下西江走向“美满的富裕”的发展建议

“西江模式”在旅游发展、脱贫攻坚、文化繁荣、产业兴旺、民族团结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和做法,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核心要义不谋而合,而在其中非遗又起着不可替代的核心要素作用。未来,西江苗寨要从“空虚的富裕”走向“美满的富裕”,仍应当以非遗的保护与传承为出发点和归宿,努力发挥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

其一,在非遗保护与传承中,应坚持“样本保护和活态生产两条腿走路”的基本原则,使非遗同时成为民众生产生活中的艺术精品和必需品。一则坚持非遗的本真性保护,保护苗族古歌、苗族舞蹈、苗族传统工艺等非遗资源,以及承载非遗资源以使其活态传承的相关文化社区,保持该非遗项目以“活态样本”的形式存在。二则要坚持走苗族传统工艺的生产性保护之路,如可将景区内游客兴趣度较高的传统工艺品打造成为景区的“爆款”文化产品,使传统非遗与现代生活有机对接,将非遗资源转变为文化产业经济,优化景区内部严重依赖外来游客进行发展的弊端,改变景区内部文化消费疲软的状况,使传统工艺品等成为景区民众生产生活的必需品,提高景区内部居民的生产能力和消费能力。

其二,逐步推动民族文化教育进校园进社区,提高景区居民的文化素质水平。一是积极赋予非遗传承人以文化精英的特殊地位,鼓励其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熏陶下,利用非遗等文化资源构建民族文化课程体系,推动当地民族文化主动进景区、进社区、进校园。二是应将非遗进课堂、民族文化进社区作为西江苗寨未来发展的重要工作之一。从而使苗族民众从小接受系统科学的民族文化知识教育,习得并领会相关民族文化的核心精神和深层内涵,从而在意识上和行动上接受苗族优秀的传统文化,为未来苗族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才基础和庞大的消费市场。

其三,探索景区商业开发项目准入制度,提高涉及民族文化开发与景区自然生态改造项目的门槛。一者要主动修炼内功,加快苗族非遗等本地文化资源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步伐,精心保护苗族文化遗产的物质载体,更要注意将本地文化打造成为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少数民族品牌文化。为了西江景区的可持续发展,应当出台加强对西江景区各类文化产业相关项目管控的政策,引入由管理者、专家学者、当地民众组成的多方评价机制,拔高景区开展未来文化设施建设和衍生民族文化产业的门槛,综合测评相关文化景点开发项目、文化街区规划商铺、文化演艺节目、外来文化餐饮、文化创意产品等等与景区未来发展的利害关系,坚决杜绝破坏文化生态、污染自然环境、造成不良价值引导、冲击本地市场的文化项目准入。

其四,做好文化旅游纪念品的创意研发工作,壮大景区内民族文化产业及其相关产业,打造一批具有苗族文化特色的文化产业品牌。首先是继续推动苗族文化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以满足现代社会人们文化消费的心理预期,培育喜爱少数民族文化产品、艺术品的消费群体,拓展传统文化的消费需求和空间。其次是稳步推动苗族文化与科技结合,利用数字技术、“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高新技术手段,形成“文化创意”“文化科技”“文化网络”等新兴文化业态,完善景区现代性的文化市场体系,做大做强景区文化产品的研发、生产、展示、销售、反馈等渠道,扩大景区本地文化产品市场占有率。最后是推动民族文化与公共服务结合,景区管理机构可通过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如可招标建设西江公共文化服务云平台,让苗寨居民共享优秀数字文化资源;邀请国内知名导演团队编制西江苗寨系列演艺剧目,将当地少数民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转化为公共文化产品及服务,以满足当地群众和外来游客的精神文化需求,培育民族文化产品的潜在消费群体。

其五,应逐步加强传承人群研修培训,有效推动传统工艺的创意性利用。这就要求积极引导传承人在脱贫攻坚乃至未来乡村振兴方面的角色转换,由单纯口传心授的“教”向扎根苗族文化的“学”、追求文化创新的“变”、融入个人感悟的“授”等方向转变。首先,应不遗余力地开展面向传承人的“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研修培训计划,提升其知识文化水平和道德修养水平,更好地为非遗传承和文化保护作出贡献,并减少相关理论知识的培训课程,增加创新性实践和创意性研发课程,力促传承人进行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其次,应促进传承人由传统的传承者变为非遗资源的保护者、传播者、创新者和受益者,从而调动传承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开展相关传统技艺的文化培训,带动苗族民众逐步走向自力更生的脱贫之路。最后,应有效推动景区内苗族非遗传承人与艺术大师、文化学者的沟通和交流,提供多方参与的共商共荣机制平台,鼓励各民族间文化的交流融合,不断深化传承人对文化产品的新认识,推出面向大众、面向未来的艺术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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