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 畅
中交京津冀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 300222
国有企业的全面深化改革,是走向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有利于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国有企业必须要走持续深化改革之路,才能有效破除现行机制体制中束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各种障碍,激发出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发展动力和内生活力,有效提高市场竞争力。基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背景下,我们要看到其在变革中所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国有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还没有真正确立,内部监管体制还有缺位,现代企业制度尚不健全,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不高等。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要依靠法治手段,通过建立有效的法律机制,防范风险,守住底线。目前,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处在关键阶段和攻坚时期,应着力加强国有企业的法治建设,构建科学有效的法律管理系统,推动国有资本的有效运转,促使国有企业改革的各项工作有序运转,顺利实施。
近年来,伴随着国家一系列改革文件的出台以及一批重大改革举措的实施,顶层设计已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正不断向纵深推进,不断取得重大进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国有资产监管、国有资本配置、企业党的建设这四个方面。具体内容包括:1.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划分国有企业不同类别,推进商业类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2.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分类分层管理制度,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深化企业内部用人制度改革;3.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4.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入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5.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建立健全高效协同的外部监督机制,实施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严格责任追究;6.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切实落实国有企业反腐倡廉“两个责任”。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深水区,任务重、挑战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纷繁复杂,对依法治企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全面提高企业的法治建设水平,筑牢法律风险管控的防火墙,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稳步推进保驾护航。
改革意味着对原有机制和利益分配的重构,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复杂多样,甚至会遭遇阻力而陷入僵局。如何让国家所制定的改革目标和行动纲领有效落地,确保改革的方向不偏差,必须要依靠法治手段,找到合法合规且科学有效的实施路径,促进改革方案的顺利实施。将国有企业的法治建设与改革进程全面系统的融合,做好事前的法律风险防范与事中的法律风险控制,有利于增强国有企业改革的穿透力,促使改革方案平稳实施。
国有企业改革要求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机制,让企业在市场环境中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所以作为国有企业对内就要坚持依法治理,对外更要依法经营,尤其是在践行国家“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问题上,对法律规则的遵守与维护,不仅关乎到企业品牌的形象,甚至关乎到国家的形象。可以说,一个企业的法律素养,或是处理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效率绝对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砝码。提高国有企业的法治建设水平就是增强其参与市场竞争的软实力,助力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国企改革要求强监管,落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这就要求必须将一切经营、决策活动都纳入法治轨道,履行法定程序,杜绝违规操作,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或受损。所以全面加强企业的法治建设,完善企业内部控制与监督制度,加强法律部门与监事会、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会等部门的协同联动,有利于推进企业的合规管理,防止权力滥用,有效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必须要面对市场,接受市场化竞争的考验,也许还要面临国际化竞争的挑战,所接触的法律环境是复杂的,涉及面广,更新速度快。可能今天的方案并不能解决明天所遇到的问题,在操作层面,能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模板是不存在的。所以必须切实加强国有企业的法治建设,延伸法律管理的触角,提高法律风险管理的应急能力和适应能力,保证法律风险管理的全覆盖,让法律管理跟上国有企业的改革步伐,为国有企业的依法合规经营和改革发展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培育法治文化就是要努力让企业每个人的头脑中都能有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让法治成为国有企业中的最基本、最普遍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国企改革中,问题会不断的出现,也会不断的解决,在这个过程中,正是提升企业职工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的大好时期。通过切实发生在身边的案例剖析,及时为企业职工在改革进程中所面临的问题答疑解惑,增强普法培训的现实教育意义;要注重普法教育的全覆盖,从纵向上,做到高层、中层、基层人员全覆盖;从横向上看,更是要涵盖到每一个部门和每一个业务领域;同时普法教育还要有针对性和时效性,不失灵活性,不拘泥于某一次培训或会议,而是融入到企业改革发展和日常经营的有效环节,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国企改革中涉及到战略重组、投资并购、薪酬分配、劳动用工、员工持股等实际问题,对法律人才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有很高的要求,既要具备法律实务的操作技能,又要对所在企业改革的内外部环境、发展战略、企业文化、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着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所以在改革的背景下要着力构建复合型、多元化、高素质的法律顾问队伍。首先要保证企业法律顾问的数量,能够形成专门的法律团队来统筹管理企业改革的有关事项。同时还要加大培训培养力度,搭建人才的激励计划,提升企业法律顾问的能力和素质,鼓励企业内部骨干员工通过继续教育等方式,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充实到企业法治组织队伍中来,完善法律顾问的履职机制,在国企改革中切实发挥作用,不断贡献价值创造。
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包括对重大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的审核以及纠纷案件管理、普法培训等内容。为顺应国企改革的形势,法律风险管理要不断丰富其内涵和外延:强化全程服务,切实提升投资并购业务法律风险的防范水平;坚持联动共享,树立国际化经营法律合规工作先行的理念;着力延伸拓展,配合做好党委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工作;向公司治理延伸,提升股权管理的规范化水平。
做好法律风险管理所需要收集和识别的信息量巨大,从外部来讲,需要及时收集、全面更新最新的国内外法律法规与相关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的有关变化,相关合作方或利益共同体的信息动态;从内部来讲,需要了解识别每个部门的职责职能、操作流程、规章制度、风险控制等内容。以最快的速度辨识有用信息,并要经过严谨的法律论证和法律推理,从而形成准确的法律意见,必须要借助信息化手段,搭建功能齐备的法律事务信息化管理平台,使法务工作模式达成高度的统一;国有企业改革进程中,很多法律事务跟进周期漫长,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繁多,可能会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这就需要形成各类法律事务的在线动态管理,保证法律团队人员在协同配合时,能够准确调取现有资料,实时查看事务进展,完成法律风险防范的落地操作。对于大型的国有企业集团,可以进行法律风险管理应用系统或软件的自主研发,打造符合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流程的法律事务整合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固化法律风险管理节点,创建法律预警机制,落实法律风险的实时监控,提升管理效率。
加强法治建设在国企改革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深远的意义,不仅能够适时规避法律风险,还能规范经营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让企业以饱满的姿态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进一步促使企业健康稳步快速向前发展。国企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能一蹴而就,必须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把控,在找准路径的同时,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把法治建设贯穿于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才能不断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转变企业发展方式提出的新要求,推动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