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校园犯罪的应对机制研究*
——以陈某案为视角

2019-12-15 09:09
法制博览 2019年26期
关键词:陈某犯罪案件

李 丽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法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一、引言

在2015年1月20日晚23时,16岁的被告人陈某因为一些琐事被同学李某等人在宿舍409寝室内殴打。陈某气不过而心存报复,便拿了一把水果刀将李某逼到412寝室划伤了李某的脖子。经鉴定,李某气管开裂、食道全层破裂,经过手术修补,鉴定为重伤二级,而被告人陈某为轻伤。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害人李某谅解了被告人陈某的犯罪行为,并收到被告人陈某家属赔偿的10万元补偿款。本案属于因琐事而发生纠纷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由轻纠纷演变为故意伤害罪。类似校园犯罪案件在我国近年多有发生。

二、校园犯罪的概述

(一)校园犯罪的概念

校园犯罪是指发生在特定的区域内(校园)的、由特定的当事人(在校生)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校园犯罪法律关系的主体多为在校学生,即施害者与受害者是在校生;校园犯罪法律关系的内容为一般的违法行为和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本文概称为校园犯罪。校园犯罪不同于社会犯罪,在某种意义上,校园犯罪的严重性更甚于社会犯罪。

(二)校园犯罪的特征

1.犯罪低龄化

根据我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相关调查,在14-18年龄段的在校生中,15岁、16岁犯罪的比例较高(含在校外实施的犯罪),占比分别为30%;临界14岁的在校生犯罪(含校外犯罪)占比近年有所提升。上述数据反映出我国在校生犯罪的严重性,也折射出我国青少年犯罪情况的日趋恶化。

2.犯罪类型集中

我国校园犯罪类型主要是侵财和人身犯罪案件。例如,男生实施的为校园暴力犯罪案件,包括聚众打架斗殴、盗窃等;女生实施的多是侵财类案件,主要为盗窃。根据2006-2010年发生在海淀区的校园暴力案件调查,在该期间校园暴力案件共238起,其中有68起案件为财产犯罪案件,占比28.57%。

3.犯罪情节恶劣

近年,校园抢劫、盗窃、杀人及强奸等犯罪案件增多。受网络不良讯息、犯罪亚文化的影响,再加上学生较低的自控力,校园犯罪的情节、手段渐呈恶化趋势,例如,扇耳光、泼尿、性侵、拍裸照并上传网络传播等。此类案件,不仅给其他学生心理造成不良影响,形成恐慌的心理阴影,还破坏了正常的教学秩序,破坏了校园的安宁平和。

三、校园犯罪的原因

(一)个人因素

1.心理因素

学生处于社会的弱势群体,其身心发育尚不成熟,抵御外界诱惑的意志力差,做事易偏激、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弱。加之其缺乏足够的社会阅历与承受力,在面对压力、挫折的时候不知道如何合理的解决问题,极易陷入自我封闭、燥乱的状态中,对周围的人和事物产生不满和愤恨,主观思想偏差和扭曲,极易通过极端手段化解纠纷矛盾,从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2.法律意识淡薄

应试教育模式下,学校对学生的法律教育不足。学校长期忽略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导致其在面对突发情况时,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对此,学校应对法律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中小学甚至大学都应该开设法制教育课,把法制教育课当成必修课来学习,实现合法维权和避免违法犯罪的双重教育目的。

(二)家庭因素

1.家庭结构不完整

离婚率的不断攀升导致大量的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家庭结构的变故使得孩子成长所依赖的原生环境遭到破坏,对孩子脆弱的心灵产生很大冲击,再加上父母对孩子的关心不够,容易从小养成孤僻、敏感、畸形的心理问题。

2.家庭教育方式不当

如今大家的生活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物质需求得以满足,加之计划生育的实施,每个家庭单位中孩子数量减少,孩子很容易受到长辈和家长的溺爱,处于家庭的核心地位,会在潜移默化中形成自私自利的不良品质,致使其生活自理能力不足,抗挫折能力差,并且会造成与外界沟通障碍,易产生不自信的心理。

3.父母职责的管理缺失

在日常生活教育中,父母角色不可或缺。学生由于心智尚不成熟,自我控制能力和分辨是非能力差,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父母的关爱和正确引导,规范自身行为。比如农村留守儿童,很多都是由老人来抚养,父母长期在外打工。导致孩子长时间得不到关爱,会造成性格内向、孤僻、自卑等交流障碍,加之其易受社会不良人员的影响和教唆、引诱,极易做出违法犯罪案件。

(三)学校因素

学校是学生最主要的活动场所,对学生的成长同样十分重要。在学生的成长发展中,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必不可少。例如,重智力教育轻法制教育,对学生法制教育不到位;重身体健康轻心理问题,对学生心理关注不够;重教学内容轻管理方式,对学生的管理手段不当;重硬件建设轻软件建设,对校园文化建设不重视。

(四)社会因素

社会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环境,随着社会发展进入新时代,多元化发展已成必然。信息网络的高速发展带来的拜金主义、个人主义等社会不良思想滋生蔓延。加之学校周围网吧、KTV、电玩等娱乐场的存在,学生在各种诱惑的作用下极易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因此,净化社会环境,还校园一方纯洁的净土,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四、校园犯罪治理的应对机制

(一)提高自身控制能力

预防和减少校园犯罪的根本在于学生能够从自身做起,严于律己,提高自身的心理承受能力,自觉抵制外界不健康的各种诱惑,对于不良的行为和错误的思想要及时进行反思和修正。学生自身存在不足,自身约束能力差且心理承受能力弱,在面对挫折时通常找不到好的解决办法,理性的对待所发生的各种情况。

(二)构筑家庭教育的防线

加强家庭的德育教育,使学生具有识别善恶美丑、辨别是非的能力;注重父母的示范效用,父母应树立良好的形象,不做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改进父母的管理方式,父母要多与学生进行交流沟通,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给予其正确的引导,尽量避免采取打骂的管教方式。

(三)健全学校教育内容

完善教育体制。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必要的法律教育,增长其法律知识和防范意识,例如开设《法制教育课》、法制宣传、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情景剧比赛等。开设法律公共课程,把法律当成必修课来学习。此外,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也实属必要。

加强内部管理。例如,对重点区域安装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制止校园犯罪;对重点入校人员进行监控,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防止不良人群的进入,降低滋扰正常教学的概率。

注重文化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包括校内文化建设和校园周边文化建设。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管理,抵制不好的社会风气,避免学生受某些社会风气的影响。

(四)协同社会治理

校园犯罪预防工作是一项艰巨的任务,仅依靠学校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还需要社会各界力量的共同关注并为之努力,形成校园周边社会治理的同向同行、协同治理。

最后,要坚持治理校园犯罪的预防、救济与惩治并重观念。预防是前提,可以大大降低校园犯罪的概率,但是,预防不能从根本上杜绝校园犯罪的发生。救济是弥补,可以大大抚慰受害者的心理创伤、健康损害及物资损失,防止出现“伤害的循环现象”及“祸及他人的发泄现象”。惩治是成本、是手段,通过对已实施校园犯罪者的惩治,让其认识到犯罪的成本具有“昂贵性”,使其对自己的不理性行为付出必要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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