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汉魏晋南北朝的配飨制度

2019-12-15 08:26
南都学坛 2019年6期
关键词:祭天祖庙功臣

高 二 旺

(南阳师范学院 文史学院,河南 南阳 473061)

配飨是古代祭祀的一种,又称配祭、配享或配食,是在祭祀主神的同时,陪同祭祀一位或多位尊贵之神,配飨的实施者一般是帝王,也有少数为地方官或宗庙之主。

一、两汉时期的配飨制度

(一)汉代之前配飨的主要类型

作为一种祭祀礼制,配飨早在先秦就已经出现,在演变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以政官配祭职掌之神、以祖先神配天、以帝王配天、以功臣配帝王四种类型。

先秦时期,部族首领或帝王往往把人间之神配祭上天之神,帝喾时的祝融,尧时的阏伯,都是掌祭火星的火官,他们死后被视为火祖,“配祭火星”[1]1325。这种以政官配祭职掌之神的情况在先秦比较常见。根据东汉大司农郑玄的观点,“古者官有大功,则配食其神。故句龙配食于社。弃配食于稷”[2]3200。

在祭祀上天时一同祭祀祖先是一种古礼,《孝经》载孔子曰:“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1]1264后来,祭天以及用祖先神配飨的礼制成为帝王的专有权力。《易》之《豫卦》之《象》传曰:“先王以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3]这里的上帝就是天,意即王者作乐的目的是为表达对上天之德的崇拜,并用丰盛的贡品祭天,同时以祖先配祭,享用贡品。以帝王配天的传统在商代就已经通行了,《尚书·多士》称:“自汤至于帝乙,无不率祀明德,帝无不配天者。”到了周代,在祭天时往往以后稷配飨。周公辅佐成王时,鲁国“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1]1193。由此可以看出,除了郊祀配天,周代还明确了宗祀配上帝这种配飨制度,这显然是天子才有资格举行的祭祀。由此可见,天与上帝都是祭祀的对象。周公不是帝王,他能够进行祭天并以后稷配天则是周王赋予的一项特殊权力,这种权力被其后代继承,《礼记》也提到,鲁君祀帝于郊,配以后稷是“天子之礼”。

功臣配飨之制商朝已有,周朝继续实行,“周制凡有功者铭书于王之太常,祭于大烝”。汉魏时期继续推行功臣配飨之制,“司勋诏之汉制,祭

功臣于庭,生时侍宴于堂,死则降在庭位,与士庶为列”。魏高堂隆在议礼时也提道:“按先典,祭祀之礼皆依生前尊卑之序以为位次。”[4]

(二)汉代帝王配天与皇后配地的制度

到了汉代,配飨制度更加复杂多样。不仅延续了以帝王配祭天神、以功臣配飨帝王的先秦传统,也实行了帝王或皇后配飨地祇、以皇后配飨帝王等礼制,并且汉代的配飨更加富有感情色彩。

从西汉文帝开始,实行以高祖刘邦配飨天神地祇的礼制。孝文十六年(前164),渭阳五帝庙修建启用后,“祭泰一、地祇,以太祖高皇帝配”[1]1264。汉武帝元封五年(前106),“祠高祖于明堂,以配上帝”[1]196。列位配飨的不仅有人神,作为天神的五帝神也开始作为配飨祭祀的对象。汉武帝时,亳人薄诱忌奏祠泰一方,并说:“天神贵者泰一,泰一佐曰五帝。”“佐”就是配祭之意,武帝听从其意,“令太祝立其祠长安东南郊,常奉祠如忌方”[5]。在西汉,宗祀配飨制度也继续实行,平帝元始四年(4)正月,“郊祀高祖以配天,宗祀孝文以配上帝”[1]356。

王莽专政时改革祭礼,开始把皇后作为配飨地神等自然神的对象。他主张“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地,其谊一也”[1]1266。平帝时,王莽还建议:“以冬日至,使有司奉祠南郊,高帝配而遥祀群阳;夏日至,使有司祀北郊,高后配而遥祀群阴。”[6]1171-1172以帝王配天及其他阳神,以皇后配地及其他阴神,这是汉代的首创。关于祭祀的礼仪,根据西汉平帝时王莽的祭天及配飨之礼,大体有以下礼节:南郊祭天需以地配,天地位都坐北朝南,天神在西,地神在东,共牢而食;同时在坛上祭祀高帝,高后配飨,高帝在南,高后在北,均面朝西方,同席共牢,牲用牛角像茧栗那样的小牛,用陶匏盛玄酒,天、地以及高帝、高后各用一牲;祭天用牲的左半部,并把黍稷燔燎于南郊;祭地用牲的右半部,并把黍稷瘗埋于北郊;音乐均采用六律、六钟、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祭天地与祭祀高帝、高后的区别在于“天地有常位”[6]1171。

东汉初年,沿袭了西汉末年传统,祭天以高帝配飨,祭地以高后配飨。光武帝建武二年(26),“起高庙,建社稷于洛阳,立郊兆于城南”,他在洛阳南郊祭祀天神及五帝等1514位神灵,“高皇帝配食焉”,并在北郊祭地,“地祇位南面,西上。高皇后配,西面,皆在壇上”[2]27。高皇后就是薄太后,高皇后配飨高帝的同时,黜吕后配食高庙资格。光武帝中元元年(56),他使司空告祠高庙:“吕太后不宜配食高庙,同祧至尊。薄太后母德慈仁,孝文皇帝贤明临国,子孙赖福,延祚至今。其上薄太后尊号曰高皇后,配食地祇。”[2]83光武帝以高祖配飨天神的传统,同时以皇后配飨地祇。其实是采用了西汉“元始中郊祭故事”,其仪式主要体现在“先祖配天,先妣配地,阴阳之别”[2]3158,该制度起初为王莽所定。刘邦在世时,薄后并非皇后,论地位不如吕后,但因是文帝的母亲受到尊崇。

光武帝去世后,才开始实行真正属于东汉的祭祀和配飨系统,改变了以高帝配享天帝的情况。明帝永平二年(59)开始,“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以配五帝”[2]100。其仪式为:“五帝座位堂上,各处其方。黄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各一犊,奏乐如南郊。”[6]1217-1218把光武帝配飨五帝,并与青帝同列,是为了神化光武帝开创的东汉皇权。东汉《明堂诗》中提道:“上帝宴飨,五位时序。谁其配之,世祖光武。”[2]1371章帝元和二年(85),在以光武帝配飨五帝的基础上又扩大了人神祭祀范围:“祀五帝于明堂,配以光武,二祖四宗,咸有告祀。”[2]149至此,东汉的天帝配飨礼制已经成熟。

(三)汉代皇后配飨帝王的制度

根据礼制,配飨帝王的女性必须是皇后,“国君之母非适不得配食”[1]3120-3121。但也有以夫人配飨的特殊情况,如卫后生前被武帝黜废,相反,武帝对早逝的李夫人非常怜爱,并图画其形于甘泉宫。武帝死后,霍光便以李夫人配食武帝:“武帝崩,大将军霍光缘上雅意,以李夫人配食,追上尊号曰孝武皇后。”[1]3951可以说,霍光开始给配飨礼制赋予更多的感情色彩,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礼制。

王莽专权时期,出于政治需要进一步破坏了配飨礼制。如在庙祭之礼方面,身为安汉公的王莽为了谄媚太后,他“奏尊元帝庙为高宗,太后晏驾后当以礼配食云”[1]4035。成功篡位后,王莽遂坏孝元庙,更为荒唐的是,王莽竟然以元帝配食文母皇太后,“文母皇太后崩,葬渭陵,与元帝合而沟绝之。立庙于长安,新室世世献祭。元帝配食,坐于床下”[1]4132。把帝王作为配飨太后的对象,且坐于床下,这显然是对汉代宗室的一种侮辱。可见,配飨充分体现了当政者的意志。

至于皇后配飨制度,东汉基本遵循了礼制。熹平元年(172),窦太后崩。宦官曹节等“欲别葬太后,而以冯贵人配祔”,由于只有皇后才有资格配飨皇帝,此举是违反礼制的。冯贵人事迹生平不详,在史书中仅有关于其墓被盗发的零星记载,生前应很受桓帝宠幸。灵帝诏公卿朝堂商议,太尉李咸出发前对妻子说:“若皇太后不得配食桓帝,吾不生还矣。”朝会上,陈球也据理力争,认为“子无黜母,臣无贬君,宜合葬宣陵,一如旧制”[2]1833,其建议被采纳。以窦太后配食桓帝看似符合礼制,其实是宦官和正直官员斗争的结果,也显示了灵帝在位时皇权的衰落。

(四)汉代的社稷配飨制度

西汉时期,社稷也有相应的配飨制度。汉朝初兴,已有官社,但未立官稷。王莽摄政时,“于官社后立官稷,以夏禹配食官社,后稷配食官稷”[1]1269。这属于国家层面的祭祀。汉代边远地方政权也存在配飨制度,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平南夷为牂柯郡,夜郎侯迎降,后被杀。夷獠求为立后。汉武帝封其三子为侯,“死,配食其父。今夜郎县有竹王三郎神是也”[2]2844。能够配食县社者都是当地德行显著者或政绩卓著的地方官。

东汉时期,地方官府的祭祀也实行了配飨制度,县社就是一个重要的地方祭祀场所。孔融为北海相期间,“郡人甄子然、临孝存知名早卒,融恨不及之,乃命配食县社”[2]2263。顺帝时,宋登曾任汝阴令、颍川太守,病卒后,“汝阴人配社祠之”[2]2557。

由此可见,先秦的配飨侧重于人神配天神。从周代开始,配飨已经分为两块,郊祀配飨和宗祀配飨,该制度被西汉及以后的朝代沿用。西汉朝廷侧重先祖配五帝及天神、皇后配地祇、后祖配先祖、皇后配皇帝。东汉时期在以开国帝王配飨上帝的基础上,地方出现了配食县社及家庙配食的情况。魏晋南北朝时期,在继承周代两汉以远祖配天、以父配上帝于明堂传统的同时,功臣配飨和皇后配飨成为配飨制度的主题。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天地祭祀中的配飨制度

(一)祭天中的配飨制度

祭天又称“郊祀”“南郊”,一般于冬至日在南郊举行,是帝王实行的祭天制度。从周代开始,祭天的同时还会在明堂祭祀天帝或上帝,称之为宗祀。宗祀与郊祀往往同时举行,也以先帝配飨。三国时期,郊祀与宗祀中的配飨继续存在,曹魏明帝曹睿太和元年(227)春正月,“郊祀武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7]92。景初元年(237)十二月壬子冬至,“始祀皇皇帝天于圆丘,以始祖有虞帝舜配。自正始以后,终魏世,不复郊祀”[8]420。东吴孙权末年举行南郊祭祀,“追上父坚尊号为吴始祖以配天。后王嗣位,终吴代不郊祀”[6]1174。孙权卒后,“三嗣主终吴世不郊祀,则权不享配帝之礼矣”[8]421。可见,郊祀与宗祀在三国时期仅曹魏偶尔为之,在没有实行这类祭祀的情况下,相应的配飨之礼也就不存在了。

西晋时期恢复了郊祀与宗祀并行的制度,泰始二年(266)二月,西晋武帝“郊祀宣皇帝以配天,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9]53。十六国时期一些强国也实行了郊祀与宗祀制度,十六国刘曜在位时,缮宗庙、社稷、南北郊“冒顿配天,元海配上帝”[9]2685。前秦苻坚在位时,“起明堂,缮南北郊,郊祀其祖洪以配天,宗祀其伯健于明堂以配上帝”[9]2686。东晋继行郊祀飨配之礼,元帝太兴元年(318)三月,“帝亲郊祀,飨配之礼,一依武帝始郊故事”[8]424。东晋的郊祭还出现了一种新情况,那就是以其他天神配飨。江左以来,不立七祀,“灵星则配飨南郊,不复特置焉”[9]597。

南朝时期,刘宋继承汉代在郊祭过程中以皇帝配天、以皇后配地的传统礼制。永初三年(422)秋九月,“有司奏武皇帝配南郊,武敬皇后配北郊”[8]63。南齐有郊祭却没有配飨之礼。“齐高帝受禅,明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而无配,牺牲之色因晋宋故事。”[6]1175陈朝的郊祭和配飨也时有推行,武帝继位初年,修圆丘,柴燎告天。永定二年(558)正月,“有事南郊,以皇考德皇帝配”。文帝天嘉中,祭天“改以高祖配,复三献之礼”[6]1178。

北魏天兴二年(399)春正月,道武帝拓跋珪“初祠上帝于南郊,以始祖神元皇帝配,降坛视燎,成礼而反”[10]34。在以后的祭祀中,“以太祖道武皇帝配圆丘,道穆皇后刘氏配方泽。太宗明元皇帝配上帝,明密皇后杜氏配地祇;又以显祖献文皇帝配雩祀”[10]2762。

太和十六年(492)春,孝文帝“宗祀显祖献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10]169。熙平二年的祭祀中,灵太后采纳大臣们的建议,以世祖太武帝配南郊,以高祖孝文帝配明堂[10]2763。

北齐每三年一郊祭,“以正月上辛,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高祖神武帝配,五精帝、天文等从祀”。后来诸儒定礼,把圜丘祭祀改为冬至祀之,“南郊则岁一祀,以正月上辛,为坛于国南。祀所感帝灵威仰,以高祖神武皇帝配”[6]1179-1180。

北周的祭祀多依先秦周制,祭天配飨也是如此,“正月上辛,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其先炎帝神农氏配,五帝、天文并从祀”;又祀所感帝灵威仰于南郊,“以始祖献侯莫那配,用牲各以方色。皇帝乘苍辂,戴玄冕,备大驾而行。从祭者皆苍服”。隋文帝继位后,“再岁冬至日,祀昊天上帝于圜丘,以太祖武元皇帝配,五方上帝、天文并从祀”[6]1180。

五帝是上天之神,从汉代开始祭祀,魏晋南北朝时实行,以先代帝王配飨。宋孝武大明五年(461),“依汉汶上仪,设五帝位,太祖、文帝对飨。祭皇天上帝,鼎俎彝簋,一依太庙礼”。六年正月,“帝亲奉明堂,祀祭五时帝,以太祖配”[6]1218-1219。梁武帝天监五年(506),“迎五帝,以始祖配”,当时是接受明山宾“请以始祖配飨五帝”的建议[6]1177。北朝时期,道教祭祀也出现了配飨制度,北周大象元年(579)十月,周宣帝“帝幸道会苑大醮,以高祖武皇帝配”[11]121。除了常规的祭祀上帝配飨制度,雩祭是在大旱时举行的祭祀上帝之礼,配飨者主要为帝王,梁朝把五官也作为配食对象。齐明帝建武二年(495)旱,“雩,以武帝配飨于雩坛”。梁武帝天监元年(502),“大雩礼于坛,用黄牯牛一,祈五天帝及五人帝,各依其方,以太祖配,位于青帝之南,五官配食于下”。陈因梁故事,“武帝时,以德皇帝配;文帝时以武帝配;废帝以文帝配。牲用黄牛,而以清酒四升洗其首。其坛单配飨歌舞,皆如梁礼”[6]1204-1205。

无论是祭祀上天还是上帝,都有一定的礼仪。在郊祀、宗祀的过程中要奏乐。东汉初年光武帝平定陇、蜀等地后,扩大郊祀规模,“高皇帝配食,乐奏《青阳》、《朱明》、《西皓》、《玄冥》、《云翘》、《育命》之舞”[8]538。西晋有专门的《明堂飨神歌》:“经始明堂,享祀匪懈。于皇烈考,光配上帝。赫赫上帝,既高既崇。圣考是配,明德显融。率土敬职,万方来祭。常于时假,保祚永世。”[9]682

祭祀的用牛也有讲究,刘宋大明五年(461)九月,有司奏:“南郊祭用三牛。庙四时祠六室用二牛。明堂肇建,祠五帝,太祖文皇帝配,未详祭用几牛?”博士虞和认为:“宗祀所主,要随其王而飨焉。主一配一,合用二牛。”[8]434-435祠部郎颜奂也主张用二牛。

(二)祭地中的配飨制度

祭地的地位仅次于祭天,一般在夏至于北郊举行,又称为“方丘祭”“地郊”“北郊”“方泽祭”等。曹魏明帝景初元年(237),“诏祀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以舜妃伊耆氏配。北郊所祭以武宣皇后配”。曹魏时的方丘祭与北郊祭祀是分开的,到西晋武帝泰始二年,“定郊祀,地郊先后配”并把方丘与北郊祭祀合一,“自后方泽不别立”[6]1258-1259。东晋初年未立北郊,也没有相应的配飨制度。到成帝咸和八年(333),“于覆舟山南立地郊,以宣穆张皇后配”。南朝历代也都实行了北郊祭地、以皇后配飨的制度。期间祭坛的位置有所变化,刘宋孝武帝大明三年(459)移北郊于钟山北原道西。梁武帝的时候把北郊祭祀与南郊祭祀交替间年举行。陈武帝即位后,“正月上辛,用特牛一,祀于北郊,以皇妣昭后配。及文帝天嘉中,改以德皇帝配”。后魏道武即帝位的第二年癸亥,“瘗地于北郊,以神元窦皇后配”[6]1259-1260。北齐采用三年一祭的制度,“以夏日禘昆仑皇地祇于方泽,以武明皇后配”。后周“祭后土地祇,于国北郊六里为坛,以神农配,牲以其方之色。神州坛在其右,以献候莫那配焉”[6]2601。由此可见,祭地时以先皇后配飨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一种通例,仅有后周是以先祖配飨。

三、魏晋南北朝帝王祭祀中的功臣配飨

(一)功臣配飨的实施

功臣配飨就是把功臣同帝王一起进行祭祀的制度,只有生前地位较高、功勋卓著的人才有资格进入配飨之列。汉代始有功臣之称,且对功臣的后代有诸多优待,然尚无关于功臣配飨帝王的明确记载。曹魏的配飨主要有两次,一次在明帝青龙元年(233),一次在齐王曹芳正始四年(243)、五年(244)。青龙元年夏五月,明帝下诏“祀故大将军夏侯惇、大司马曹仁、车骑将军程昱于太祖庙庭”。明帝诏曰:“昔先王之礼,于功臣存则显其爵禄,没则祭于大蒸,故汉氏功臣,祀于庙庭。大魏元功之臣功勋优著,终始休明者,其皆依礼祀之。”[7]99于是以夏侯惇等配飨。明帝青龙元年的这次配飨,主要是将军夏侯惇、大司马曹仁、车骑将军程昱三位。

正始四年(243)春正月秋七月,齐王曹芳下诏“祀故大司马曹真、曹休……立义将军庞德、武猛校尉典韦于太祖庙庭”。正始五年冬,再次下诏“祀故尚书令荀攸于太祖庙庭”。正始年间配飨太祖庙庭的功臣共有二十位,但配飨的功臣中却没有荀彧、郭嘉、许褚。裴松之认为“魏氏配飨不及荀彧,盖以其末年异议,又位非魏臣故也。至于升程昱而遗郭嘉,先钟繇而后荀攸,则未详厥趣也。……(许)褚之功烈有过典韦,今祀韦而不及褚,又所未达也”[7]120-121。曹魏的这两次配飨,有两个明显的疑点:一是功臣配飨仅限于太祖曹操庙庭,文帝曹丕没有功臣配飨活动;二是裴松之所提出“升程昱而遗郭嘉,先钟繇而后荀攸”。究其根底,也同帝王的情感分不开。明帝曹叡即位前,其母亲甄皇后被文帝曹丕处死,且没有得到正常安葬,曹叡也长时间未被立嗣,这些都使明帝对文帝心怀不满。曹魏的江山主要是曹操打下的,不对文帝进行配飨祭祀合情合理。至于配飨功臣中遗漏郭嘉,并把荀攸置于钟繇之后,主要是由于郭嘉、荀攸两人都曾效力于袁绍,后投靠曹操,皆为二主之臣。再考虑到文帝母亲甄氏早年为袁绍儿媳,作为甄氏子孙的曹叡、曹芳自然不会喜欢这样的臣子。

蜀国没有功臣配飨的制度,当步兵校尉习隆、中书侍郎向充等劝说刘禅为诸葛亮立庙时曾提到,“自汉兴已来,小善小德,而图形立庙者多矣”。为功臣单独立庙而不是配飨帝庙,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合古礼的。刘宋何承天曰:“《周礼》:‘凡有功者祭于大烝。’故后代遵之,以元勋配飨。(向)充等曾不是式,禅又从之,并非礼也。”[8]487

西晋的功臣配飨主要在咸宁初年进行,咸宁元年(275)八月,晋武帝“以故太傅郑冲、太尉荀顗、司徒石苞、司空裴秀、骠骑将军王沈、安平献王孚等及太保何曾、司空贾充、太尉陈骞、中书监荀勖、平南将军羊祜、齐王攸等皆列于铭飨”[9]65。这次配飨的功臣共有十二位,大臣的传记中也多有记载。据郑冲本传,“咸宁初,有司奏,冲与安平王孚等十二人皆存铭太常,配食于庙”。值得一提的是,荀勖在太康十年去世,也就是在咸宁元年追录功臣的十多年后。铭飨一般是在功臣去世后进行,但在咸宁元年的这次铭飨活动中,荀勖在生前就被铭飨,应是由于荀勖功勋卓著,得以在有生之年就列于铭飨。贾充也是如此,这种情况实不多见。后秦也有功臣配飨制度,姚兴“下书以其故丞相姚绪、太宰姚硕德、太傅姚旻、大司马姚崇、司徒尹纬等二十四人配飨于(姚)苌庙”[9]2977。

南朝刘宋的功臣配飨主要在孝武帝时,王华卒于元嘉四年(427),“世祖即位,配飨太祖庙庭”[8]1678。王昙首卒于元嘉七年,“世祖即位,配飨太祖庙庭”。南齐永明十年(492),齐武帝“诏故太宰褚渊、故太尉王俭、故司空柳世隆、故骠骑大将军王敬则、故镇东大将军陈显达、故镇东将军李安民六人,配飨太祖庙庭”[12]10。

陈朝的配飨制度最突出,配飨的功臣中史书记载的至少有10位。侯瑱战功卓著,永定二年(558)三月薨,“其年九月,配享高祖庙庭”[13]156。杜僧明、周文育、胡颖、陈拟都是在天嘉二年(561),“配享高祖庙庭”。章昭达于太建三年(571)疾薨,太建四年(572)“配享世祖庙庭”[13]184。此外,程灵洗、徐度、杜稜都在太建四年“配享高祖庙庭”[13]173。太建五年,蔡景历以疾卒官,“祯明元年,配享高祖庙庭”[13]228。陈朝配飨的大臣还有沈恪,“胡颖、徐度、杜稜、沈恪并附骐骥而腾跃,依日月之光辉,始觏王佐之才,方悟公辅之量,生则肉食,终以配飨”[13]195。

可见,陈朝的每位皇帝在位时大都有配飨之举。武帝永定二年、文帝天嘉二年、宣帝太建四年、后主祯明元年都有配飨活动,其中最多的是在太建四年,追录的功臣中,除了章昭达配飨世祖庙庭,其余全部是配飨高祖陈霸先庙庭。主要配飨开国皇帝,这是南朝配飨的一个普遍特点。

北魏追录先朝功臣的配飨活动至迟在高宗文成帝拓跋濬时就已实行,常山王拓跋素薨,“陪葬金陵,配飨庙庭”[10]375。大规模的配飨活动主要在太和年间,太和十六年(492)十月,“诏以功臣配飨太庙”[10]171。此外,陈留王虔、安定王休都“配飨庙庭”。崔玄伯、长孙嵩、穆崇、陆丽等也都在孝文帝追录先朝功臣的时候配飨庙庭。

北魏末年,功臣配飨制度废弛,李崇上书要求恢复,灵太后令曰:“配飨大礼,为国之本,比以戎马在郊,未遑修缮。今四表晏宁,年和岁稔,当敕有司别议经始。”[10]1473肃宗明帝时又进行了一次不甚完美的配飨活动,“佐命功臣配享,而不及(魏)兰根。敬仲表诉,帝以诏命既行,难于追改,擢敬仲为祠部郎中”[14]331-332。尔朱荣被庄帝杀死,前废帝初,尔朱荣的从弟尔朱世隆等得志,下诏:“宜遵旧典,配享高祖庙庭。”[10]1655

西魏时,配飨零星实行,刘亮大统十年(544)出为东雍州刺史,在职三年而卒,“丧还京师,太祖亲临之……配享太祖庙庭”[11]285。北周的配飨制度始于周明帝即位第二年(558)十二月,主要是针对西魏年间去世的功臣。太庙建成,周明帝“以功臣琅邪贞献公贺拔胜等十三人配享太祖庙庭”[11]56。

萧詧建立的后梁是北周的傀儡政权,萧詧称帝,魏益德进位柱国,封上黄县侯,邑千户,加车骑将军。此外,萧詧在位的第二年(563)卒,“岿之五年,以益德配食詧庙”。蔡大宝于萧岿在位的第三年卒,萧岿不仅三临其丧,还“配食詧庙”[11]869。

北齐建立后,有两次大的配飨活动。一次是在孝昭帝皇建元年(560),一次是在后主天统四年(568)。皇建元年(561),孝昭帝高演“诏以故太师尉景、故太师窦泰……故太保封祖裔、故广州刺史王怀十二人配飨太祖庙庭,故太师清河王岳、故太宰安德王韩轨……故太尉慕容绍宗七人配飨世宗庙庭,故太尉河东王潘相乐、故司空薛修义、故太傅破六韩常三人配飨显祖庙庭”[14]83。这次配飨的人数有22人,主要配飨于高欢、高澄、高洋三帝庙厅。后主天统四年春,“诏以故清河王岳、河东王潘相乐十人并配飨神武庙廷”[14]101。北齐的配飨制度从配飨功臣的个人传记中也都得到了体现。据有关学者研究,天统四年后主将原配飨文襄、文宣之十功臣改配神武,其目的是改变此前兄终弟及模式为主导的继承序列的合法性,“而以武成直承神武,进而构建神武——武成——后主这一纯为父死子继模式之继承序列”[15]。

可见,在魏晋南北朝的整个时期,基本都实行了功臣配飨的制度。通过这种方法,激励在世的臣子们效忠帝王,以便死后获得各种哀荣,从而达到控制官僚的目的。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因魏兰根未能作为配飨功臣而导致其子不断表诉。

(二)功臣配飨的礼仪

对于功臣配飨的礼仪,南朝有相关的文献记载。刘宋时,“其功臣配飨者,设坐于庭,谒者奠爵于馔前。皇帝不亲祠,则三公行事,而太尉初献,太常亚献,光禄勋终献也。四时祭祀,亦皆于将祭必先夕牲,其仪如郊”[8]349。其中有设坐于庭、谒者奠爵、三公行三献之礼的仪节,祭祀的礼仪如郊祀。南齐祠部郎何諲之议礼时也提道:

功臣配飨,累行宋世,检其遗事,题列坐位,具书赠官爵谥及名,文不称主,便是设板也。《白虎通》云“祭之有主,孝子以系心也”。揆斯而言,升配庙廷,不容有主。宋时板度,既不复存,今之所制,大小厚薄如尚书召板,为得其衷。[12]134

同卷还提到“有司摄太庙旧人亦云见宋功臣配飨坐板,与尚书召板相似,事见《仪注》”。说明刘宋一朝都实行了功臣配飨制度,不设神主,只是立板,板上书写功臣的名字及所赠官爵、谥号。从“题列坐位”的礼仪我们不难看出,配飨也存在一个远近亲疏的序列,南齐沿用这种制度,只是板度有异。

四、魏晋南北朝时期皇后配飨制度

以功臣配飨帝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配飨制度的主题,此外,以皇后配飨太庙也是一项重要的配飨制度。三国和西晋时期的配飨制度极少记载。十六国时期,皇后所配飨的宗庙一般为开国皇帝,后秦姚兴“追尊其庶母孙氏为皇太后,配飨太庙”[9]2977。后燕慕容垂“追尊母兰氏为文昭皇后,迁皝后段氏,以兰氏配飨”[9]3087。慕容宝逼段氏自杀后,“宝议以元妃谋废嫡统,无母后之道,不宜成丧,群下咸以为然。伪中书令眭邃大言于朝曰:‘子无废母之义,汉之安思阎后亲废顺帝,犹配飨安皇,先后言虚实尚未可知,宜依阎后故事。’宝从之”[9]2525。这表明后燕也有皇后配飨制度。

晋代皇后配飨的制度主要体现在东晋时期,据《晋书·礼志》的记载,成帝咸康七年(341)五月,“始作武悼皇后神主,祔于庙,配飨世祖”[9]604。《晋书·成帝纪》则载,咸康八年三月,“初以武悼杨皇后配飨武帝庙”[9]183。两处记载相差一年,不知哪一个时间正确。

北魏的皇后配飨制度始于魏太祖拓跋珪时,昭成帝生母平文皇后王氏崩,葬云中金陵,“太祖即位,配飨太庙”[10]323。此外,昭成皇后慕容氏、献明皇后贺氏都配飨太庙。明元帝生母道武宣穆皇后刘氏在子贵母死制度下被赐死,“太宗即位,追尊谥号,配飨太庙。自此后宫人为帝母,皆正位配飨焉”[10]325。这种子贵母死制度一直沿用到孝文帝时,此间有几位皇后成为这种制度的牺牲品。如世祖生母杜皇后、显祖生母李皇后、恭宗生母贺皇后、高宗生母郁久闾皇后、高祖生母李皇后、太子恂的生母林皇后都是死于这种制度。当然她们都得以配飨太庙,这种皇后级别的高等丧礼待遇是以提早付出生命为代价的。孝文帝废除子贵母死制度后,皇帝的生母死后仍然配飨。宣武帝生母高皇后被害死后,宣武帝践阼,“追尊配飨”。肃宗即位后又下诏以文昭皇太后尊配高祖。北朝后期仍有皇后配飨活动,西魏大统六年(540),文帝皇后乙弗氏自尽,“及文帝山陵毕,手书云,万岁后欲令后配飨”[16]。

除以上大的祭祀外,魏晋南北朝还出现了祭孔配飨的现象。不同于皇权推行的神祇祭祀,祭孔是重文兴教的象征,配飨者为其弟子,且主要为颜渊。曹魏齐王芳正始二年(241)春,“帝初通《论语》,使太常以太牢祭孔子于辟雍,以颜渊配”[7]119。东晋宁康三年(375)十二月,孝武帝“释奠于中堂,祠孔子,以颜回配”[9]227。正光二年(521)三月,北魏孝明帝“幸国子学祠孔子,以颜渊配”[10]232。

总的看来,先秦配飨重视人文始祖,两汉配飨重视开国先祖。魏晋南北朝时期,祭祀配飨的种类更多。帝王宗庙祭祀占据主导地位,所配之神一是功臣,二是皇后。较之先秦,更加重视情感因素是两汉魏晋南北朝配飨的突出特点。在祭天以及天神五帝的祭祀中,配飨者均为帝王,祭天甚至出现了以天神或百官作为配飨的情况,祭地的配飨对象主要为皇后。有些祭祀配飨往往同时举行,如郊祀与宗祀、祭上帝与明堂宗祀等。大的祭祀配飨都有杀牲、歌舞等礼仪活动。这些祭祀中的配飨彰显了皇权的神圣,发挥着祈求天人和谐、调节君臣上下关系、推行教化、致力于维系尊卑有序的社会秩序等诸多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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