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丹
(155100 黑龙江王久林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 友谊)
身体健康权,是个人对其自己器官、组织、肢体等等所保持的一个机体正常工作和绝对完整性的一个权利。故意伤害罪中的侵犯他人身体健康权,不包含自己对自己的伤害,同时侵害的是他人身体上关乎生命健康的组成部分。
自然人的生命权利开始于出生的时候,终止于死亡的时候。故意杀人罪的客体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主体,单位主体不享有生命权利。母体中的胎儿或已经死亡的尸体,同样不享有生命权利。
故意伤害罪的客观方面在于非法伤害其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首先,这种伤害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基于合法的行为对别人造成的伤害是不构成犯罪的。比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在这种情况下对其他的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是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其次,一定要达到对其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如果行为人在其他犯罪的过程中对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伤害,可以不再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如在绑架罪、强奸罪、拐卖妇女、儿童罪等等。
故意伤害罪的结果大致分为三类。分别是伤害致死、重伤害和轻伤害。如果确定犯罪人没有杀人的故意,结果导致了受害者死亡的,那就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在这里比较难认定的就是故意伤害的轻伤害和重伤害。刑法中规定了一些重伤害的情况:①造成了其他人身体残废或者造成其他人毁容的。②破坏其他人的感觉系统的,如丧失了听觉或者视觉等。③其它的类型导致他人有重伤害的。有一种情况,要做特别的关注,就是当时鉴定的是轻伤害,但是后期在排除有其他因素介入的情况下情况越来越糟糕,最终鉴定为重伤害的,笔者认为应当以重伤害论。如果开始的时候重伤,后期恢复为轻伤的,有的学者认为此种情况应当认定为轻伤,笔者不同意这样的观点,因为在犯罪时,加害人的犯罪目的就是要导致受害者重伤害,虽然后期恢复那也也是后期被害者经过苦痛之后的结果。所以笔者认为此种情况应当还是认定为重伤害。根据轻伤鉴定准则,结果是轻伤害的就认定为轻伤。
故意杀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杀害其他人生命的行为,首先,非法对其他人的生命进行杀害,如果是合法的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比如,特殊防卫时杀害了他人,在这种情况下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是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合法杀害他人的,也不构成故意杀人罪。其次,就是要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杀人行为在这里又分为两种,一种是作为,一种是不作为。首先,作为就是一种积极的行为状态,借助各种器械或者用拳脚等手段将其他人杀害的行为。以哪种方式来导致他人死亡的在所不问,只要凭借积极的作为将他人杀害的行为就是触犯了故意杀人罪的罪名。其次,不作为是指负有一定义务的主体,有能力履行自己的义务而不去履行自己的义务,导致其他人死亡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最后,就是在造成死亡的结果时,行为人的行为和死亡这个结果必须有因果关系。只有同事具备三点要素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状态。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要是分为两种情况:①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无论是伤害致死、重伤害还是轻伤害都可以构成;②14岁至16岁的不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是有例外情况的,这类主体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的情形。只有当主体把其他的人造成重伤害或者伤害致死的才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对于主体的界定的时候要严格把关,界定两个方面的内容:①行为人的年龄,一般认为是周岁,也就是生日过后的第二天。生日当天也算是不满周岁的情形;②要鉴定构成的伤害是重伤害还是轻伤害,如果行为人是刚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行为人造成其他的人只是轻伤害的,那么就不能构成犯罪。要根据伤残鉴定准则,严格进行界定。以保证每一个行为人的合法权益。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也就是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都能构成这个犯罪。我国刑法中规定,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有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伤害致死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故意杀人罪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只要年满14周岁导致其他人死亡均构成故意杀人罪。
故意伤害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故意,在故意伤害罪中分为直接的故意和间接的故意。直接的故意就是在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其他人的人身伤害,但是行为依然希望这种结果的出现。间接的故意是行为人明明知道会发生造成他人身体健康损害的结果,依然任凭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的就是间接的故意。对于这种间接故意的犯罪中,只能够任凭损害结果的发生,不能任凭死亡结果的发生,如果是任凭死亡结果的发生,就不是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就会达到故意杀人罪的标准。
故意杀人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在故意杀人罪中分为直接的故意和间接的故意。直接故意就是在行为人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其他人的死亡的结果,但是行为依然希望这种结果的出现,这种情况就是直接故意。间接的故意是行为人明明知道会发生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依然任凭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的就是间接的故意。对于间接故意的犯罪中,任凭死亡结果的发生,就会达到故意杀人罪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