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兵
滨州学院,山东 滨州 256600
目前,我国正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教育领域是全面依法治国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依法治校背景下研究中学生管理问题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文章将在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分析的基础上,从完善中学生管理制度、规范执行行为、健全内部管理结构、培育法治观念等方面提出一系列可行之策,以期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中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问题,使中学生管理法治化在新时代实现新发展。
法治,即根据法律治理国家,强调良法统治、法律至上。学生管理工作是学校各项管理工作中的一部分,并占着重要的地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中学生管理要求实现法治化。中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是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正确处理教师和学生之间权利和义务关系,依据相关法律开展中学生管理的各项工作,使得中学生管理工作向法律化发展,向制度化迈进,向规范化改革,进而消除学生管理中的“人治”现象和管理的随意性弊端,最终充分发挥中学生管理工作的“生命线”作用,努力实现中学生管理的法治化目标。
学生管理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一部分,并占有重要地位,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中学生管理要求实现法治化。传统的学生管理方式,人治现象较为严重,存在着管理权滥用、管理方式不当的问题,而中学生管理法治化就是在学生管理工作中依据相关法律组织工作,将法律而不是领导的命令作为校园治理的依据。有了制度上的硬性要求,就能有效地规范管理行为,从而提高学校管理部门和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管理能力。
中学生正处于生理、心理快速发展变化的特殊时期,一方面,随着认识的不断发展,中学生对事物开始有自己的看法和见解,对教师不再一味的服从,不愿接受成人的安排,具有强烈的自尊心和自我独立意识。另一方面,中学生处于身心发展不平衡的矛盾阶段,具有半成熟性和情绪化的特点,容易在学校管理过程中与管理者,尤其是教师产生矛盾和冲突,加上传统的学生管理重结果,轻过程,重管理者权力,轻被管理者权利,更容易引起学生的不满和反抗。而中学生管理法治化有利于改变这一现状,管理者贯彻法治理念,强调中学生管理的法治化,有利于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减少师生间的矛盾和冲突。
中国把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社会作为治国方针,逐步完善社会主义法治,逐步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治理国家一样,治理学校也是如此。学校依法按照章程自主办学,依法接受监督,用法治方式来解决中学生管理的实际问题,实现学校管理与运行机制的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有利于国家教育方针的落实,从而促进法治校园的建立。
要想实现中学生管理的法治化,首先要建立完善的中学生管理制度。目前国家所出台的法律法规已经为学校管理实践提供了法治化的方向指引,但在实际操作中还缺乏具体指导,需要进一步完善,做到制度与学生管理实际相衔接,与学校实际情况相符合。要实现中学生管理有法可依,学校也应做出努力。首先,学校在制定规章制度时,应该充分了解和研究国家相关法律,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法律相背离,如果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本身不具有合法性,依照其进行的学生管理行为的法治化也就无从谈起了。其次,学校应充分认识到现有规章制度重视管理者权力轻学生权益的弊端,要摒弃“人治”的旧管理模式,规章制度不是领导者的指令,学生也不仅仅是被管理者。要强调以人为本和为学生服务的意识,发扬民主,让学生也作为学校规章制度制定的参与主体,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学校在充分考虑学生权益的基础上,制定学校章程并进行公示。
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无论是相关教育行政部门还是学校、教师,都应深刻意识到对制度依法执行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中学生管理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规范。首先,教师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在教育教学、管理实践中,教师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的相关规定,正确处理权利与法律的关系,而不是依据上级个人意志和指示办事,要了解教师和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充分尊重和保护中学生的合法权利,如财产权、隐私权、健康权以及休息权等等,自觉成为知法、懂法和守法的工作者。学校管理者在管理过程中应履行必要的公开义务,做到管理过程的公正公开,在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下规范管理行为,以提高学校管理的公信力。
学校在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应积极推进家长委员会建设,加强家校沟通,对于家长委员会的运行,学校应承认其应有的权利,支持家长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学校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应积极请家长委员会了解、参与和监督。为了防止家长委员会过度干预学校正常管理活动,教育管理部门应明确界定家长委员会管理行为的边界,对家长委员会加强指导和检查,保障家长委员会发挥应有作用。与此同时,为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方在中学生教育管理上的最大合力,应积极探索扩大社会参与学校办学的渠道与方式,加强与社区、相关企业等的联系与合作,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统筹多方教育力量。教育本身就具有社会化功能,要将个体人培养为社会人,让学生到社会去实践,让社会力量参与到中学生的管理中来,不仅有利于提高中学生向社会学习、为社会服务的意识,也有利于将社会资源引入学校,强化社会力量对学生管理的正面作用。
管理者缺乏必要的法律素养、法治化水平不高是校园侵权事件频发的重要原因,而要想让法律走进校园,实现依法治校,管理者首先应该学法、懂法。教师群体和中学生本身的法治观念也需要进一步培育和加强,只有在整个校园内形成统一的法治氛围,才能将中学生管理的法治化落实到具体行动中。对此,笔者有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教师如果不懂法律,不仅不能教育出具有法律意识的学生,学生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所以应更加重视教师法律意识的培育。学校每年都会注入新鲜血液,学校应重视岗前培训和考核,将教育法律法规作为考试的重要内容,这是加强教师法律教育的有效途径。对已经在职的教师,新出台的教育法律、法规要实现全员培训,提高法治教育在教师继续教育中的地位,使教师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哪些行为是侵犯学生权益的行为,哪些是违法行为,在学法、守法、用法等各个方面都能对学生起到正面带头作用。
其次,对学校管理者来说,培育良好的法治氛围尤为重要,各中学之间可以相互交流依法治校的管理心得和经验,及时进行总结并集体探讨改进措施。为了提高法律素养,各中学可以邀请校外专家举办依法治校和中学生管理法治化的相关讲座,号召全校师生共同学习,也可以邀请专家、律师作为学校管理的法律顾问,通过对相关案例的讲解,让依法治校成为学校的自觉行为。
最后,对中学生来说,学生应了解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当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要坚决说“不”,并拿起法律武器加以维护。学校要将法治教育落到实处就要体现在具体行动中,要深入开展学生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以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教育活动,使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
总的来讲,中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能有效提高管理团队的法治素养和工作能力,这是面对新的教育形势和新的时代任务下实现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的必然举措。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依法治校工作中所出现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制度执行不到位、治理结构不协调和法治意识缺乏等问题,亟需以改革创新的法治观念推动教育系统转变管理行为和管理方式,深刻理解依法治校新的时代内涵,将外在要求内化为自觉行为,顺利完成中学生管理法治化、科学化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