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纯粹理性批判》B版演绎中判断的角色

2019-12-14 01:51
哲学评论 2019年2期
关键词:先验范畴康德

宋 博

一、引 言

康德发表于1781年的《纯粹理性批判》是哲学史上的里程碑。[1]所有的康德著作都参考科学院版。《纯粹理性批判》的引用按照标准的A/B 版和页码(如Axxx/Bxxx),其他康德著作的引用按照科学院版的卷数和页码引用(如 AA x:xx)。汉语译文主要参考李秋零的《康德著作全集》,但在术语上或略有改动(比如“显象”改为“显现”)。所引用的未能收录在《康德著作全集》中的康德未发表作品和来自于其他作者的一手文献暂由我自己译出。先验演绎是此书的一个著名章节,它旨在证明范畴的客体有效性,即,源于知性的范畴能够适用于呈现给感性的显现之物。换而言之,先验演绎在根本上是对感性和知性关系的深入考察,它堪称《纯粹理性批判》的核心。有趣的是,在1787年第二版的《纯粹理性批判》中,康德重写了先验演绎。这两版演绎分别以“A 版演绎”和“B 版演绎”著称。尽管康德自己强调这两个版本仅仅是呈现方式的不同(AA 4:476),但这已足以说明康德至少创作了两个内容有别的先验演绎。这两个版本的先验演绎究竟孰优孰劣,在学者之中仍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抛开这些争论,但这两版演绎的存在无疑为观察先验演绎提供了新的视角。

以先验演绎为研究对象的二手文献可谓汗牛充栋。本文并不是直接研究两版演绎中的某个的论证是否有效或安全,而是以对比的视角去探讨B 版演绎较之于A 版演绎最为显著的变化是什么,隐藏在这种变化背后的动机何在,这种变化是否真的利于促成B 版演绎的成功。由于两版先验演绎的诸多差异以及各自复杂的内部结构,这个问题不仅过于艰巨,而且容易引发争议。我们必须尽可能地简化问题。幸运的是,A 版演绎和B 版演绎中分别都包含“从自我意识出发的论证”(the argument from selfconsciousness)这一基本论证路线。本文的基本策略是通过对比这一论证路线在两版演绎中的不同呈现,从中观察两版演绎之间重大的变动。

本文的主体将分为三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我将简要说明 B 版演绎最重要的改动之一是将判断引入论证。在第二部分中,我将考察扮演桥接者的角色的判断和以此为基础重构的论证,并指出在这个论证中判断概念太弱而无法让人接受。在第三部分中,我将考察扮演替代者的角色的判断和以此为基础重构的论证,并指出在这个论证中判断概念太强而无法让人接受。

二、从A 版演绎到B 版演绎

尽管先验演绎中包含不同路线的论证,但“从自我意识出发的论证”无疑是其中最著名的论证。这条论证路线经常被称誉为先验演绎中的“原本论证(the master argument)”。对很多人而言,“从自我意识出发的论证”甚至就等同于先验演绎自身。[1]仅举一些例子,经典的如 Strawson 1966,较为晚近的如 Dickerson 2003 和Wunderlich 2011.这一论证路线的核心思想在于开发自我意识的理论资源,以达到范畴客体有效性的目标。这条经典的论证路线最为直接地表现在A 版演绎的“自上论证”(die Argument von oben)之中。“自上论证”的范围是从A116 到A119,其基本论证轮廓可以勾勒如下:

(P1)直观的杂多处于自我意识的综合统一性之下。

(P2)将直观的杂多带到自我意识的综合统一性之下的行动是综合。

(A1)综合蕴含统一性的根据。

(A2)这种统一性的根据是范畴。

(P3)综合蕴含范畴。(得自于A1 和A2)

(C4)直观的杂多处于范畴之下。(得自于P1,P2 和P3)

这个论证中,(C4)是达到先验演绎论证目标的结论,(P1)(P2)和(P3)是直接导出(C4)诸前提,而其中的(A1)和(A2)则是直接导出以(P3)为结论的前提。[1]在标号中,C 代表结论,P 代表导出结论所需要的直接前提,A 或B 代表仅仅出现于A 版或B 版的间接前提,从中可以导出直接前提。因此,标记为P 和C 的命题构成了论证的主干。这一论证的基本前进路线是从自我意识的统一性推导到综合,再从综合推导到范畴。[2]Van Cleve 指出,先验演绎由一条概念蕴含的链条构成,杂多蕴含统一性,统一性蕴含综合,综合蕴含范畴,杂多蕴含范畴。见Van Cleve 1997,87。但是,康德的行文并没有统一并严格的使用一些看似可以互换的表达如“属于”(B153)、“预设”(A118)、“包含”(A118)、“(是)根据”(B134)、“(使)可能”(B133)和“适用于”(B161)等。尽管其中一些(并不是所有)表达存在细微差别,在本文中我将回避这些差别,并结合Van Cleve 提议的“蕴含”和典型的康德式表达“处于..之下”(B143)这两种表达构造论证。

有趣的是,B 版演绎中从15 节到20 节的论证也符合“从自我意识出发的论证”这一经典论证路线,因而和A 版演绎的“自上论证”具有极强的可比性。A 版演绎的“自上论证”可以被视为理解B 版演绎的一个原点。通过参照这个原点,我们能站在一个更好的位置去把握B 版演绎究竟发生何种实质性的变化。以下我对B 版演绎的讨论将仅仅限定在其15 节到20节这一部分。在展开讨论前,我先简要说明这种对B 版演绎的截取在何种意义上可以得到辩护。B 版演绎在结构上的最显著之处在于它具有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从15 节到20 节,第二部分则是从21 节到27 节。前者即我们目前所要考察的部分,而后者即我们目前所搁置的部分。对于B 版演绎的两个部分的理解引起了学界的广泛争论,目前较为主流的意见是亨利希的一般性提议:这两个部分是一个证明的两个步骤,而非两个独立的证明。[1]见Henrich 1969。也许有人会由此反对,两步骤的提议暗示我们无法抛开其中任何一个论证步骤而孤立地去理解另外一个步骤。因而,单单截取B 版演绎的第一部分进行研究是不可取的。这个顾虑是合情合理的。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很多重构中,一些学者仍以第一部分为主要对象,而不考虑第二个部分。哪怕是亨利希自己对先验演绎的合理重构也没有完全尊重这一论证策略的提议。[2]见Henrich 1994。这些尝试的合理之处在于,我们可以抛开康德自己在文本上的方法论说明,从哲学上去审视能否通过利用B 版演绎中的资源切实地达到范畴客观实在性的论证目标。[3]对A 版演绎的截取也包含类似的反对:A 版演绎仅有一个独立而完整的论证,所谓的“自上论证”不过是这一论证的一个子论证。对于这一反对,我认为可以基于同样的理由进行回应。

让我们对B 版演绎的第一部分先进行一下简要的回顾。由于B 版演绎线索繁杂,这里的回顾也仅仅是一个挂一漏万的概括。在信息极为密集的16 节中,康德以著名的语句开始他的先验演绎:“我思必须能够伴随我的所有的表象”(B131),然后他认为自我意识(我思)的同一性预设(或者包括)一个综合,它确保我所有的表象都在一个意识中被结合,也因此都堪称是属于“我的”。至此,这已足以说明B 版演绎也符合“从自我意识出发的论证”的模式。假如康德进一步认为综合是由先天根据制约的,而这些先天根据无非是范畴,那么这个论证只不过是对A 版演绎中“自上论证”的重述。

但是,在16 节中引入综合(或结合)的概念之后,康德并没有亦步亦趋地引入范畴进一步推动他的论证,他好像已经忘记了自己在A 版演绎中所做的努力。康德反而在17 节转向先验哲学框架内的客体概念,并在18 节引入自我意识的客观统一性,进而将其同主观统一性对比。在19节中,通过诉诸一个对判断的定义,康德似乎开启了一个新的论证路线。(B141)在总结性的20 节中,康德继续将判断置于话语的中心而没有提及综合的概念,并且只有在这一节中,范畴才首次被引入到B 版演绎的论证中。

如果我们假定,B 版演绎的重新创作是基于康德对于A 版演绎呈现方式的不满,我们就必须考察B 版演绎有何变动,这种变动是否真的帮助康德在先验演绎的论证中取得进步。事实上,B 版演绎包含了诸多不见于A版演绎的新要素:16 节中的自我意识的分析统一性的概念,17 节中被杂多的综合统一性所定义的客体概念, 18 节中所引入的自我意识的客观统一性和主观统一性概念,19 节中对判断的新定义等等。对于B 版演绎的论证来说,并非所有新要素都是不可或缺的环节。这些新要素中,或是对A 版演绎中旧有思想的术语化(比如自我意识的分析统一性),或是没有真正推动论证的前进(比如客体的定义对康德认识理论发展是重要的一步,但对康德的论证却并非必不可少),或是在论证中完全没有一席之地(主观统一性仅仅是反衬客观统一性而已)。后面我们将会看到,在这些新要素中,只有19 节引入的判断概念才不可动摇地被嵌入到论证之中,从而切实地改变论证的形态,深刻地影响了B 版演绎的命运。

判断概念的异军突起并非偶然。A 版演绎的“自上论证”一直被这一问题所困扰:康德利用(A1)和(A2)快速地滑过了对(P3)的论证,但是(A2)自身却相当可疑,因为康德在没有充分辩护的情况下就将范畴识别为综合的根据(不管我们将这种根据理解为规则或是其他任何东西)。[1]这个问题不仅困扰A 版演绎的“自上论证”。由于“自下论证”在从(A1)到(C4)的部分和“自上论证”重合,因而“自下论证”也存在这个问题。但这一症结或许可以在判断理论的资源中得以诊治。如形而上学演绎所揭示的那样,作为纯知性概念的范畴是由判断的逻辑形式推导出来的,判断堪称范畴的诞生地。既然判断与范畴的内在联系是已经得到证明的结果,将其纳入论证似乎是先验演绎题中的应有之义。让人疑惑的是,A 版演绎中完全没有出现判断概念。[2]A 版演绎中没有出现“判断”概念,但却出现了“思维”概念(A111),但这却不足以说明判断在其中扮演了某种角色。思维概念经常被康德在较为宽泛的意义上使用,虽然判断都是思维,但思维未必都是判断。如果B 版演绎代表了康德对先验演绎的改进,我们的一个合理预期是,形而上学演绎应当在先验演绎的论证中扮演某种角色,以使B 版演绎能够克服A 版演绎的缺陷。

事实上,判断在B 版演绎中的出现也并不突兀。从A 版演绎的角度来看,B 版演绎引入判断的举动看起来或许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剧烈变动。但如果将视域拉宽,我们就会发现,这是康德在1781年《纯粹理性批判》出版后一系列充满热情的尝试的结果。[1]对于康德在两版演绎之间尝试的研究,Guyer 2010 短小却富有价值。见Guyer 2010,134—138。这些尝试不仅记录在他的出版物如《未来形而上学导论》(1783)和《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初始根据》(1786)中,也记录在他的私人笔记《反思》(Reflexionen)中[2]见R5925, R5928, R5929, R5931, R5932 和R5933 等。。在1787年的《纯粹理性批判》之前,康德被判断理论的潜力深深地吸引,他甚至在发表第二版《纯粹理性批判》的前一年承诺,“通过从某个一般判断(一个活动,通过它,被给予的表象才成为对一个客体的认识)的精确规定的定义得出一个单一的推论,经验何以通过范畴可能的问题就几乎可以得到解决。”(AA 4:475—476)康德深信,对于先验演绎来说,判断的价值是毋庸置疑的。

三、判断的桥接者角色

目前我们得到的一个初步结论是,B 版演绎最重要的变动是对判断的引入,此举旨在弥补A 版演绎的不足。现在的问题是,具体而言,判断在B 版演绎的论证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这又将如何切实的塑造B 版演绎的论证形态?在B 版演绎的文本框架内,我认为判断可以被诠释为主要扮演两种不同且不相容的角色:(i)判断扮演综合和范畴之间的连接者这一角色;(ii)判断扮演综合的替代者这一角色。[3]就我所见,在这个问题上认识最清楚的是Van Cleve。Van Cleve 注意到了康德对于综合和判断的关系有两种不同而且不相容的论述。Van Cleve 不仅观察到,一些文本显示康德将判断插入综合和范畴之间,此时综合是论证中的一个环节,他还敏锐地注意到,另一些文本显示先验演绎的论证可以绕过综合而直接诉诸判断。见Van Cleve 1997,87。但Van Cleve 并没有深入分析这两种诠释,而是将他的批评重心置于判断和范畴的关系上。下面我将依次检验判断的两种角色诠释及其论证地位,并评价它们是否有助于B 版演绎的成功。

按照第一种角色诠释,B 版演绎通过判断来桥接综合与范畴之间的空缺。据此,B 版演绎的论证可以被重构如下:

(P1)直观的杂多处于自我意识的综合统一性之下。

(P2)将直观的杂多带到自我意识的综合统一性之下的行动是综合。

(B1)综合蕴含判断。

(B2)判断蕴含范畴。

(P3)综合蕴含范畴。(得自于B1 和B2)

(C4)直观的杂多处于范畴之下。(得自于P1,P2 和P3)

这一论证是从(P1)(P2)和(P3)三个前提导出(C4)这一结论。显而易见,这一论证的主干与A 版演绎的“自上论证”完全重合。它与A版演绎“自上论证”的不同仅仅在于其辩护(P3)的依据发生了变化。在B 版演绎这一论证诠释中,我们用(B1)和(B2)取代(A1)和(A2)作为前提导出(P3)。但这一改动并不妨碍这个论证在效果上被视为一个版本的“自上论证”。下面我将搁置这个论证的主干部分,而集中评价康德利用(B1)和(B2)对(P3)进行的新论证。

在对(P3)的论证中,康德将判断嵌入了综合和范畴之间。这就相当于康德避免了辩护如何从综合直接过渡到范畴这一艰巨的挑战,而将(P3)分解为(B1)的“综合蕴含判断”和(B2)的“判断蕴含范畴”这两个子任务。相比于A 版演绎中(A2)所处理的综合根据与范畴之间的关系,B 版演绎中(B2)所处理的判断和范畴之间的关系显然要紧密许多。不管是在形而上学演绎中,还是在B 版演绎中新增的“对范畴的解释”(B128—129)中,康德都至少为判断和范畴之间的关系做出了辩护(暂且不论这种辩护成功与否)。因此,判断的引入不仅为从综合到范畴的跨越搭建了承上启下的桥梁,也将割裂的形而上学演绎和先验演绎连接为一个论证整体。

遗憾的是,在判断承上启下的功用中,即使它可以胜任在(B2)中下启范畴,但它是否能在(B1)中上承综合却是令人怀疑的。(B1)的论断“综合蕴含判断”意味着每做出一个综合就都做出一个判断。换而言之,在每个能找到综合的地方就能找到判断。对康德而言,这一论断或许可以被如此辩护:(a)综合的产物是认识(A77—A78/B103),(b)认识必须采取判断的形式,所以(c)综合的产物是判断。而(d)判断表象作为产物总是预设了一种使之成为可能的判断行动,因此(e)构成这一产物的综合行动应当至少包含相应的判断行动。但是,Grüne 令人信服地说明了,并非所有认识都必须采取判断的形式,因此综合活动的产物未必就是判断这一表象。[1]详见Grüne 2009,111—130。简言之,Grüne 称对(b)的支持者为判断理论者,其代表为Carl、Ginsborg 和Strawson 等人。通过详细的文本分析,Grüne 拒斥了这一看法,进而支持一种非判断理论的概念主义解读:我们完全可以进行综合而无需预设判断,在这一过程中,范畴同样应当被运用直观性表象当中。我认为,康德在B144f 这一脚注中对“直观的统一性”这一关键概念的澄清充分证实了Grüne 的看法。如此一来,产生认识的综合行动就可以和判断毫无关系,因而综合总是蕴含判断这一结论也就不攻自破了。

如果想要(B1)这一论断被接受,那么判断概念就必须足够弱,以至于它能被蕴含在每个有规则的综合中。为此,我们就要修正我们先前所假定的判断概念,使之必须满足这样一种条件:即使没有判断表象作为产物生成时,判断行动也会被履行。比如,我们可以辩称,通常情况下所谈到的判断是外显的判断(explicit judgment),而在综合中总是涉及一种内含的判断(implicit judgment)。这就是说,综合包含了一种隐蔽形式的判断,这种判断在不参照概念的情况下也能被完成。但是,如果判断概念被这样修正,那么它将变得太弱而让人难以接受。按照康德一般的质形论分析,每一类表象都包含质料和形式这两种本质要素,判断也不例外。康德将判断的逻辑质料认定为概念(A266/B322),正如判断的逻辑形式是不可或缺的,作为逻辑质料的概念同样是不可或缺。因此,不参照概念的判断就是无质料的判断,无质料的判断将不再是判断。

四、判断的替代者角色

上述版本的论证不是对判断角色的唯一解读,它的考虑基点是如何利用判断概念提供一个修补A 版演绎的直接方案。接下来我将考察另一个借助判断概念的论证,这一论证立足于B 版演绎中第20 节的文本,在这一节中,康德提供了一个他对B 版演绎第一部分的总结性的论证。虽然这个论证同样借助于判断,判断在这里却扮演了一个完全不同的角色:判断不再是综合与范畴之间的桥接者; 相反,它成为了综合的替代者。这一论证可以表述如下:

(P1)直观的杂多处于自我意识的综合统一性之下。

(P*2)将直观的杂多带到自我意识的综合统一性之下的行动是判断的逻辑功能。

(P*3)判断的逻辑功能是范畴。

(C4)直观的杂多处于范畴之下。(得自于P1,P*2 和P*3)

由于这个官方版本的论证与“自上论证”在前提(P1)和结论(C4)中相同,因此它也是一个“从自我意识出发的论证”。但这个论证的改动更为剧烈。涉及综合的(P2)和(P3)全然消失不见,而由涉及判断的(P*2)和(P*3)取代。在(P*2)中,康德宣称判断的逻辑功能规定了直观中给予的杂多。在(P*3)中,康德宣称判断的逻辑功能同一于范畴。下面我将依次评估(P*2)和(P*3)这两个相当大胆的论断,并指出这两个前提即使不是灾难性的,也是令人费解的。

(P*2)是将改变这一论证走向的关键节点。不管是A 版演绎中的“自上论证”,还是B 版演绎中这两个版本的论证,前提(P1)中的杂多的综合统一性都不是自生的,而是需要一个生成的根据。之前两个论证中的(P2)将这一根据识别为综合,而这一论证中的(P*2)则将这一根据识别为判断。也就是说,判断取代了综合的角色,这一论证决定性地和前两个论证区别开来。如果判断要替代综合,判断必须相应地填补综合被驱逐后所留下的空白:产生直观杂多中的综合统一性,或者说,规定直观中的杂多。

现在的问题是,判断能够胜任这一职务吗?假如判断能够自然地承担综合所履行的任务,那么为何康德在A 版演绎不直接引入判断,反而等到B 版演绎才这样做?康德显然意识到了这两个相互关联的问题。在20 节的论证中,康德明确指出,这里他所引用的判断是在19 节中所引入的那个判断概念。(B143)换而言之,如果没有B 版演绎19 节中所特别准备的判断概念,20 节的论证是无法奏效的。那么,何为19 节中的判断概念呢?按照19 节,“一个判断无非就是使被给予的认识获得统觉的客观统一性的方式”(B141)。这一刻画最显著的特征是引入了统觉的客观统一性,我们姑且可以称之为判断的先验概念,以区别于康德所认为的不彻底的逻辑概念的判断,即,“判断是两个概念之间关系的表象”(B140)。[1]判断对对象或者世界具有构成功能并不是在第二版《纯粹理性批判》中才突然迸发出的新思想。早在《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康德已经依赖于这一较强的判断概念去证明范畴的客观实在性。统觉的客观统一性是“在一个直观中被给予的一切杂多被结合在一个关于客体的概念之中所凭借的那种统一”(B139)。因此,如果统觉的客观统一性被内化到判断的概念中,那么判断就成为了一个更复杂的高级心灵行动:它不仅包含对概念的结合,还包含对直观杂多的结合。

康德对判断概念的这一扩充意义重大,这使得判断概念的内涵逼近了综合概念的内涵。在16 节中,康德如此描述结合:“结合[……]只是知性的一项工作,知性本身就无非是先天地结合并把被给予的表象的杂多置于统觉统一性之下的能力”(B134/B135)在20 节中,判断则被描述如下:“但是,被给予的表象(无论它们是直观还是概念)被置于一般而言的统觉之下所凭借的这种知性行动,就是判断的逻辑功能(参见19 节)”(B143)。显然,判断和综合在功能上的刻画有惊人的相似性:二者在本质上都被描述为一个知性的行动,这种知性行动将直观的杂多结合到自我意识之中。既然这一被强化后的判断概念能够结合或规定直观中的杂多,那么它自然能够胜任之前综合所扮演的角色。

如前所言,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始基》中,康德承诺,对范畴的先验演绎几乎可以借由一个被精确定义的判断概念一蹴而就。经过以上对19 节中判断概念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种想法的秘密:一个被精确定义的判断概念无非就是一个被定义为满足一切论证需求的判断概念。具体而言,这个判断概念满足了我们的双重期待:一方面,它既能为过渡到范畴提供桥梁,另一方面,它又能为综合统一性的产生提供根据。

现在唯一的疑问是,这一崭新的判断概念是否能被接受。我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在前提(P*2)中运作的判断概念太强了。[1]Van Cleve 同样认为这里判断的定义是难以接受的,但却基于不同的理由。在他看来,一切联结在判断之中的表象都在自我意识的统一性之中,但其反面却不成立:并非同在一个自我意识中的表象都连接在一个判断之中。由于后者显然要遭到诸多反例的驳斥,Van Cleve 认为这一定义是无法被接受的。见Van Cleve 1997, 87-88。Guyer有一个类似的批评:康德在19 节对判断的论述听起来好像在说,判断必然地涉及了统觉,同时统觉也必然地涉及了判断。见Guyer 2006,90。这种反对的实质在于,让表象处在自我意识的统一性之下是一个相当廉价的条件,而让表象处于判断之下则是一个较为高昂的条件,二者无法被轻易等同。在我看来,这两人的批评不仅过于严厉,而且也并不致命。康德自己并未宣称他是严格地定义判断概念(在给出充要条件的意义上)。有些话语看似是在给出定义,但也许仅仅在给出必要条件。尽管这个判断概念能够完成康德所赋予它的论证任务,但这样做的代价却是使之成为了一个明显地反直觉的概念。那么,何为判断的直觉定义? 在我看来,一个判断的定义是符合直觉的,当它能够捕捉这样一种想法,即,做出判断不对世界具有任何因果效力(causally efficacious)。遗憾的是,康德对判断的先验定义完全不符合这一标准。

按照当代哲学的术语,做出判断就近似于持有(entertain)或者同意(make assent to)信念。我们最基本的哲学直觉之一是物理世界独立于信念(doxa-independent),即,我们单单持有或者同意一种或另一种信念完全无法直接影响世界(尽管信念和其他心智状态如欲望结合可以引起身体行动从而影响世界)。这种哲学直觉独立于关于世界本性的理论——不管这种理论是实在论的还是观念论的。虽然这种直觉看似与实在论者更同声相应,但它同样也适用于那些认为世界依赖于心灵的观念论者。值得注意的是,现代观念论者所主张的世界对心灵的依赖所采取的形式主要是知觉依赖(perception-dependence),而不是信念依赖。哪怕观念论者承认呈现给我们感官的世界依赖于人类的心灵活动,他们也不会承认这一可感世界依赖于人类心灵的判断活动。

那么以上这一对观念论的一般性论断是否适用于康德呢?也许有人会反对,整个先验演绎都试图证明经验依赖于范畴,而范畴是一种概念,从中不难推出经验依赖于概念。这似乎表明康德至少承诺了某种概念依赖(concept-dependent)的观念论。鉴于信念是由概念构成,将一种类似于信念依赖的观念论归给康德也似乎并非不可理喻。但是,这里的范畴和概念的意义需要详加审定。尽管康德力图证明范畴是经验可能性的条件,但此处作为经验可能性条件的范畴是被图示化的范畴,即,更类似于空间和时间的准感性存在者(quasi-sensible entities),而绝非概念本身,即,一般的或反映的表象(AA 9:91)。对于康德而言,正如信念不是经验可能性的条件,那么概念本身(无论是经验的还是纯粹的)既不是也不可能是经验可能性的条件。因此,即使康德持有名义上的某种概念版本的观念论,他也肯定会拒绝这种难以置信的形而上学观点:范畴作为一般的表象构成了现实。可以说,康德并非在挑战、而是在捍卫“实在的信念独立性”这一哲学直觉。

对于这种反对的一种回应则是辩称,判断给直观带来统一性并非康德的看法。按照康德的字面意义来说,给直观杂多带来了统一性的是判断的逻辑功能,而不是判断自身。但这一回应仍然疑点重重。首先,康德19节中对判断的定义(B141)和20 节对判断的逻辑功能的定义(B143)是等同的,二者的差别仅仅是字面的,而非实质的。其次,如果信念性的判断无法影响世界,这一提议难以解释作为判断的某种属性的逻辑功能如何能影响世界。最后,假如逻辑功能的运作不预设判断的运作,人们可以合理地追问,判断的逻辑功能如何以某种方式确定直观的杂多?康德至少欠我们一个相关的说明。如果没有这个说明,同样的旧问题就会以新形式出现:康德不加辩护地将判断的逻辑功能和杂多的规定者进行了同一化。因此,与其说这种提议减轻了问题,毋宁说它加重了问题。统而言之,在这个论证中引入判断只能导向两种结局:符合直觉的判断定义无法取代综合,而可以取代综合的判断定义则不符合直觉。

最后,我将较为简短地考察康德论证中(P*3)这一前提,即,范畴同一于判断的逻辑功能。在我看来,对于(P*3)的同一化论题存在一个直截了当的反对:判断的逻辑功能并不在数目上同一于范畴。在康德的写作中,判断的形式和判断的逻辑功能基本可以互换。比如在第9 节中康德引入“判断的形式”,然而其标题中所提及的却是“逻辑功能”。(A70/B95)因此,说判断的逻辑功能同一于范畴几乎无异于说判断的逻辑形式同一于范畴。[1]受到Longuenesse 影响,Allison 认为二者有重要的差别,逻辑功能关乎判断活动,而逻辑形式关乎判断这一产物。详见Allison 2004, 147-148。即使这一区分在概念上必要的,也很难表明康德在其写作中贯彻了这一区分。假如判断的形式同一于范畴,那么康德根本就不需要创作形而上学演绎,即,从判断的形式表导出范畴表。相反,判断的形式和范畴是在数目上截然不同的。判断形式和范畴是知性功能的两个子类:判断形式的功能在于将分析统一性赋予许多概念性表象,从而使得判断成为可能;而范畴的功能则在于将综合统一性给予许多直观性表象,从而使得(确定的)直观成为可能。判断和直观分别是它们活跃的背景,而这一背景又恰恰是识别其身份的因素。因此,判断形式和范畴既无法交换彼此的功能,也无法同一化彼此的功能。

对上述同一化论题的一种辩护是诉诸B 版演绎的论证结构。人们可以辩称,尽管在一般情况下判断形式和范畴并不同一,但B 版演绎的论证策略却创造了特殊条件使得判断的形式同一于范畴。在21 节中,康德提到他在从16 节到20 节实行了抽象策略,即将时空形式抽离出人类直观,这意味着在B 版演绎第一部分所考察的直观是没有时空形式的抽象构造物。在康德所创造的这一抽象条件下,范畴就退化为判断形式,因而和后者变得同一。

但这种辩护仍然经不起推敲。在A 版辨证论中,康德明确地总结道,“没有这种杂多,它们[范畴]就仅仅是一种判断的功能而没有内容”(A349)。在这里康德明确将范畴和判断的逻辑功能同一化。这似乎是对康德的(P*3)的这一同一化论题的支持。但是,此处同一化的条件是任何直观的杂多都未被给予。相较之下, B 版演绎的策略所创造的条件则仅仅是直观的形式被抽离,但直观中拟定的杂多仍然得以保留。[2]诚然,没有直观的形式,杂多将无法被给予。康德很清楚抽离了时空形式的直观及其对象是只是抽象的思想之物。这一点在康德对本体(noumena)的消极意义的讨论中表现的最为明显。因此,即使诉诸于B 版演绎的抽象策略,也无法建立起同一化论题所需要的条件。

五、结 语

以上考察的B 版演绎的两个论证迫使我们陷入两难:作为桥接者的判断要被综合所蕴含,此时的判断概念太弱;而作为替代者的判断则要包含综合,此时的判断概念则太强。但是,这一消极结论既不能表明先验演绎的规划失败了,也不能表明引入判断的尝试失败了;它仅仅表明上述两种参照判断所重构的论证失败了。这一失败的根源在于,康德所寄以重任的判断被禁锢在以自我意识统一性为起点的原有论证框架下。这意味着,在引入范畴的原初动机之外,判断还被强制性地赋予了额外的任务:它还需要履行桥接或者代替综合的职能来和原有的论证框架相协调。如此一来,判断概念最终只能不堪重负地被压垮。

如果我的以上诊断是正确的,那么一个走出困境的策略就是对判断承上启下的功能去头留尾。我们可以直接绕过我们所熟悉的自我意识的同一性,转而将判断作为论证的出发点,从而仅仅保留其能够连接范畴的使命。在阅读经典哲学文本时,总有一个超越于文本维度之上的哲学维度。为了让康德的哲学洞见获得更加牢固的基础,我们必须在必要之时打破康德原有文本细节的桎梏,更加自由地利用康德的理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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