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静 刘晴
【摘要】本文从中国古代哲学的“形而上、形而下”、“道、器”的层面研究声乐表演中一度创作和二度创造。第一部分主要是对“形而上与形而下”内涵的一个解读;第二部分阐述声乐表演艺术的本质和表演中“一度创作”与“二度创造”的辩证关系;第三部分主要论述“道、器”在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体现——以张前的《音乐表演艺术论稿》为启示;第四部分为全文的总结。
【关键词】形而上;形而下;道;器;声乐表演;二度创造
【中图分类号】J61 【文献标识码】A
序言
纵观国内学者对音乐表演艺术的研究成果,笔者认为解释比较全面、内容相对广泛、具有代表性的就属张前的《音乐表演艺术论稿》,所以文章中有关声乐表演艺术理论的依据我将以这本书为参考,将音乐表演中的“二度创造”与“形而上谓之道”的“道”,“一度创作”与“形而下谓之器”的“器”联系对比和研究。
一、对“形而上与形而下”的解读
“形而上与形而下”是中国古代哲学术语,在《周易·系辞上》中曾提到:“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道”这一哲学范畴最早是由老子提出来的,在中国的哲学史上本意是指世界的本源、本体或者事物的发展规律。在《道德经》第二十五章中说“道”是“先天地生”,“可为天下之母”,意思就是世间万物都是由“道”派生出来的,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德经》第四十二章)。
在《朱子语类》卷中提到:“器亦道,道亦器,有分别而不相离也。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事事物物,皆有其理;事物可见,而其理难知。”从朱熹的这段话我们不难看出,器和道两者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器中有道,道中有器,而道是道理,器是形迹,它们之间有区别但不能分离。
“形”是一种实质存在的物体,孔子在解释“形”的时候思想里也产生了“器”的模样,这里的“器”是一种抽象的存在。我们看到一件物体,头脑中形成了图像,并且可以通过图像在纸上画出来,这就是“器”抽象的存在。我们可以得出“形”是介于“道”和“器”之间的一种存在形式,王夫之也曾说过:“器而后有形,形而后有上。”所以“形、道、器”三者的关系是人们首先有了对“器”的初步印象,再把头脑中的印象抽象为“形”,经过思想的升华最后得出了“道”。
二、声乐表演艺术的本质及其辩证关系
声乐表演是以嗓音为主的音乐表演艺术,这门艺术不像一幅画、一部文学作品,可以直观的供人们欣赏和阅读,声乐作品最初创作出来的表现形式是一种由特殊的音乐符号记录的乐谱,乐谱不同于文字,只有极少数的音乐学者才能通过阅读乐谱产生内心的听觉音响,所以这就需要表演者演绎歌曲的音响效果,声乐艺术不仅仅是一门听觉艺术,而且还是一门视觉艺术,如果只有机械式的唱歌技巧而没有表演出作品要传达的情,那这种形式就不叫声乐表演。声乐表演是对声乐作品的第二次诠释,声乐表演者就是声乐作品的第二个创作者,声乐表演的本质就是表演者以忠于原作为前提,对声乐作品的第二度创造。
声乐表演的“二度创造”就是建立在声乐作品和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声乐表演的词曲作家(一度创作)和演唱者(二度创造)的关系是谁也离不开谁的,它们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一首完整的声乐作品首先要由词、曲作家创作完成,暂且把它称之为一度创作。演唱者和将它生动形象、赋予生命地表演给观众,这一艺术表演的过程就称为二度创造,观众通过演唱者的表演从歌曲中得到审美。如果没有音乐表演,音乐作品永远只能以乐谱的形式存在,是个“半成品”。
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一个优秀的作曲家写出来一部好的声乐作品需要声乐演唱家的演绎才能体现出作品的存在价值和艺术价值;反之优秀的声乐演唱家没有作品可唱,那他的表演艺术就会止步不前。当声乐演唱家把一首声乐作品诠释的很完美,达到了作曲家最初的期望,或者更高的艺术水平,听众有了很大的反响,这会更加刺激作曲家的创作灵感,写出更好的作品。这就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好的作品可以成就一个声乐表演艺术家,声乐艺术家也可以让一步默默无闻的作品成为经典和永恒,他们之间相互依存,共同发展,都在为声乐艺术的美好建设提供自己的力量。
三、“道”和“器”在声乐表演艺术中的体现——从张前《音乐表演藝术论稿》得到启示
(一)“一度创作”中的“道”与“器”
从作品的角度出发,我们这里提到的“一度创作”可以称为音乐作品的创作,在音乐的范畴,一度创作主要是指作品的词作者和曲作者在特定的历史时代和故事背景下,用专业的作曲理论知识,融入自己内心的情感编写的。它是二度创造和再创造的前提和基础。如前文解释的“道”“器”的含义,“道”是抽象的无形的,“器”是具体点有形的,而词曲作者的专业的创作技法(和声、曲式、调性结构等)和肉眼可见的曲谱就可比作为“器”;创作者在作品中想要传达的深层面的精神和情感比作“道”。为了能够更好地呈现我的论点,我将以黄自创作的艺术歌曲《玫瑰三愿》为例:
《玫瑰三愿》是由龙七作词,黄自作曲的一首经典的艺术歌曲,它是一首具有时代意义和象征性代表的作品。谱面上直观可获取的信息有词曲作者、拍号6/8、速度、强弱、歌词等等,歌曲是E大调的并列单二部曲式结构,分为A,B两段,A乐段是全曲的铺垫,旋律的起伏不大,音域平稳;B乐段情绪和节奏型都开始转变,音调时而平稳时而跳跃,时而快时而慢。这种表现就符合了形而下之“器”的哲学理念。经过了第一层面的了解,我们还要深入研究作品创作的时代背景、歌曲表达的情感、旋律和曲式结构。《玫瑰三愿》的主要基调是借用玫瑰的三个愿望来痛斥日本侵略者的恶行,一方面表达了创作者爱国的情怀,另一方面是想通过玫瑰的三个愿望唤起人民群众对侵略者斗志还有对美好家园的向往与憧憬。这是创作者的形而上之“道”的思想层面。
所以,词曲作者的“一度创作”中的“道、器”是整部作品要传达给声乐演唱者的信息,了解作品的“一度创作”,是演唱好声乐作品的前提和基础。
(二)“二度创造”中的“道”与“器”
1.“二度创造”中的“器”
作为一名声乐表演者,演唱一首声乐作品如何运用好“器”,这里我把“器”分为两个层面:一个是表演者自己身体的器官(声带、软腭、横膈膜等)及歌唱技巧;另一个就是表演过程中的伴奏乐器(钢琴独奏、管弦乐合奏)。
声乐本身就是一门抽象的艺术,而声乐演唱者的器不同于其他的乐器,看得见摸得着,音响和共鸣体都在演唱者的肉体上。另外,一般乐器在使用不当后坏了可以修、可以换新,但是歌唱者身体上的“器”——声带在错误的训练方法下损坏了,是不容易修复,更不可以换的。所以充分的了解自己的发声器官和歌唱原理,以及科学的教学方法在声乐学习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只有打好了基础,面对各类歌曲都可以拿捏的迎刃有余。所以,声乐表演者身体的“器”要打造好,这样才能成为造就出色表演的“利器。”
在进行声乐表演的过程中,伴奏这个“器”是不可或缺的。最早在西方中世纪的格里高利圣咏、赞美诗等都是纯人声无伴奏的演唱形式,到后面声乐艺术的发展慢慢的加入了乐器伴奏。一场给人听觉享受的声乐演唱会,演唱者和伴奏者的完美配合也是十分重要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默契度要达到满分。举个例子来说,很多声乐作品中都会出现渐强、渐弱、渐快、渐慢的艺术处理,每个人拿捏的时间和度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演唱者和伴奏者没有商量好,就会出现不和谐的听觉效果:演唱者上一段乐句没有结束,伴奏者下一句的伴奏就出来了;再比如歌曲的某一处需要渐弱,带有柔和的色彩,而伴奏卻是有力激昂的,这就会破坏的歌曲的情境。所以声乐演唱中伴奏的“器”在表演中也是重要的,我们应该予以重视。
2.“二度创造”中的“道”
“二度表演”中的“道”,说的就是表演者在有了专业的演唱技巧之后,对声乐作品内在感情的一个处理和升华。众多初学者在处理作品的情感时,仅仅只能做到理解歌词这个层面的情感,而了解一首作品就像你了解一个人一样,你要知道他出生哪里、年龄几何、现在在哪发展、性格爱好等等,任谁都不像神话传说的孙悟空一样,是石头里蹦出来的。所以,一首声乐作品也是如此,它是作曲家辛苦的创作、孕育出来的。演唱一首歌曲之前,我们可以对作品的基本信息做个调查:词曲作者是谁,词曲作者的写作风格和成就,歌曲完成于什么年代,歌曲属于什么类型的作品,作者是在什么样的契机和背景下写的,歌曲想表达传递什么等等。美国《纽约时报》音乐专栏评论家C·勋伯格把音乐表演分为“形式派”和“激情派”两派,其中的“激情派”就强调表演者要对作曲家的一切做深入的了解,不能像“形式派”只是忠于乐谱上作曲家标注的信息,两者之间要相互吸收和综合,这样才可以达到完美的音乐表现。
在完成对声乐作品的深入剖析和理解后,表演者就该诠释这部作品——投情。投入的情感到底是真还是假,在其他的艺术门类里也出现颇多真假情感的争议,就如综艺节目《我就是演员》中演员金世佳就和导师章子怡就产生了分歧,一个支持方法派,一个主张体验派。我觉得这两种派别都是合理的,想要达到表演的高境界就要真假结合。声乐表演也是这个道理,毕竟表演者所处的时代和作品的时代背景是不同的,你不可能穿越过去真真切切的去体验,只能带有现代的视角去理解去演绎,这其中的“道”就需要表演者理智地去把控,不能夸张也不能欠缺。
四、结语
声乐表演艺术的本质问题其实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的探究和学习,本文从中国古代哲学的“形而上、形而下”、“道、器”的层面研究声乐表演中一度创作和二度创造。作为声乐演唱者不能只停留在“器”的层面,没有了音乐内涵,那就成为了唱歌机器,学习声乐的人不一定都要成为艺术成就很高的声乐表演艺术家,但是我们可以努力做到“道器合一”的优秀声乐表演者。
参考文献
[1]张前.音乐表演艺术论稿[M].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4:1-16.
[2]史宁中.“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评析[J].古代文明,2010:37-41.
[3]林苹.对音乐作品一度与二度创作的再思考[J].淮南师范学院学报,2012:81-82.
[4]李宁.歌曲的艺术处理——声乐作品的“二度创作”[J].天津音乐学院学报,2000: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