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陈雷 胡珂铭
2013年11月,云南、广西获批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5年多来,云南、广西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金融对外交流与合作,不断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促进了经济金融高质量发展。2018年,第三方评估专家组经过严格的评估验收,充分肯定了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取得的成效。在此基础上,经国务院同意,13部委联合印发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总体方案》,支持广西进一步探索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
然而,广西深化沿边金融改革还面临着较大的问题和约束:一是经济发展水平较为落后。广西人均GDP、人均固定资产投资、人均财政收入、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各市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二是金融产业不发达,对经济增长贡献度不高。2018年,广西金融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6.9%,低于7.7%的全国平均水平,远低于北京16.7%、上海17.6%等发达地区。三是金融跨境合作困难重重。沿边地区与越南、缅甸等周边国家的金融交流合作机制不通畅,双方在跨境金融合作方面尚未达成共识。
本文通过系统分析、总结防城港市深化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的实践经验,努力为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提供一些值得探索的方向。
广西防城港市既沿边又沿海,是北部湾经济区的核心区,与越南山水相连。2013年以来,防城港市以地方金融、跨境金融、沿边金融为主线,创造性地开展沿边金融综合改革,推出多项先行先试的金融创新举措,所取得的典型经验得到国务院通报表扬。
(一)开创边民互市贸易交易结算新模式。防城港市创新推行“金融机构(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 +边民交易服务机构”的边民互市贸易交易结算模式,创建东兴中越边民互市贸易交易结算中心,由其提供统一场所,引导各边贸结算银行进驻,专门从事互市贸易代收、代支结算业务。结算中心的创建使互市贸易结算方式从原始的面对面、分散结算转型升级为集中统一结算,受到了两国边民的欢迎。该结算中心交易数据还获得当地海关、外汇管理局等部门认可,自行开发的订单系统已接入各监管部门系统联网,实现对边民互市贸易行为的实时监控,健全了洗钱、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管网络。
(二)开展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互市贸易的市场交易主体是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长期以来未能与互市贸易相匹配,导致互市贸易的结算手续繁复、成本高。为解决此问题,防城港市在2013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成为全国沿边第一个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个人仅凭身份证即可办理跨境贸易结算(单笔结算金额不超过80万元),办理时长仅需几分钟。该试点政策促使中越边境的跨境贸易结算从“地摊银行”转向正规银行,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减少了汇兑损失。根据人民银行防城港市支行统计,截至2018年底,防城港市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量累计为998.8亿元,年均增速达17.9%。
(三)创建东盟货币服务平台,形成对客买卖越南盾统一报价机制。2014年,由防城港市金融学会牵头,防城港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北部湾银行5家商业银行联合成立中国东盟货币服务平台。每周由1家成员银行轮值,负责对每日人民币兑越南盾柜台挂牌汇价、中方银行人民币买入越南盾指导价、越南代理银行人民币购售美元汇价三个价格进行定价,经协商一致后对外发布。该平台“抱团定价”“轮值定价”的模式逐步形成了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发现常态化机制,增强了人民币在汇率定价中的话语权,降低了企业汇兑成本和风险。该模式已经被复制推广到全国其他沿边地区。
(四)创建东盟货币业务中心。农行创建的该中心每天通过采集人民币、越南盾上日交易信息数据,以人民币兑美元、美元兑越南盾的汇率计算出人民币兑越南盾基准汇率,并以“一日多价”形式确定人民币和越南盾交易汇率报价,之后相继完成了对印度尼西亚卢比、马来西亚林吉特、菲律宾比索、新加坡元、泰铢、老挝基普、缅币、柬埔寨瑞尔等9个币种汇率的挂牌交易,有效地促进了人民币跨境双向流通和与东盟货币交易兑换。该中心还搭建了人民币与东盟货币资金交易平台,发布资金交易需求信息,撮合交易;开办边贸结算业务的机构和中心进行货币资金平盘交易;发布“人民币对东盟货币汇率指数”和“越南盾指数”,成为中国首家独立编制和发布东盟货币相关指数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五)创新打造跨境保险服务体系。2014年,防城港市建成全国首家跨境保险服务中心——中国平安财产保险中国东盟(防城港市)跨境保险服务中心。中心集中开展跨境车辆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出口货物保险等跨境保险业务,承保、咨诉、理赔全流程实现“一站式”服务;同时承担跨境保险相关课题研究,不断研发创新保险产品,为同业跨境保险业务发展搭建交流平台。目前,全市共成立3家跨境保险服务中心,陆续推出了跨境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跨境旅游意外保险、自驾游综合保险、境外劳务人员人身意外险等多种保险产品,跨境保险保障力度和保险覆盖面不断提升,累计为跨境活动提供各类风险保障超过60亿元。
(六)开展现钞跨境调运,助力人民币国际化。2017年,防城港市推动中国农业银行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达成跨境现钞调运业务合作,押钞车从国内出发,过境至越方银行网点押运50亿越南盾现钞回国,首次真正意义上实现中越银行间点对点现钞跨境调运。2018年10月,防城港市又成功调运境外人民币现钞回国。该业务的开办打破了广西过去需要从广东、香港等地调运越南盾现钞的“舍近求远”局面,有效解决边境地区越南盾现钞头寸短缺问题,满足了日益增长的越南盾兑换需求,有利于人民币区域化、国际化。
(七)引进跨境人民币贷款,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2014年,防城港核电公司在广西率先通过建设银行广西自治区分行从海外引进10亿元人民币,资金成本低于市场平均约2个百分点。截至2018年底,防城港市“先后5次从香港、东盟和南亚国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引入人民币资金共达30.6亿元人民币”。 防城港市紧紧把握人民银行总行实施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的政策,通过人民银行为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引入境外贷款资金2840万美元,并实现当月提款。
(八)创新“金融+互市贸易”发展模式。一是探索成立边民信用互助社。面向社员提供资金互助业务,有效调节资金供求,解决互市贸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二是针对边民互助组量身定制金融服务。组织边民以互助组的形式开展互市贸易,每个互助组约20名组员,同时吸纳1户贫困户。防城港当地通过财政贴息,支持金融机构给予每个边民互助组100万元、每个组员2万元的授信额度;对有能力的贫困户,再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限的信用贷款。
结合沿边金融综合改革的实践经验和问题,笔者认为广西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至少有以下几个值得探索的方向:
(一)探索开展NRA账户(非居民账户)办理现金业务的试点。云南省在开展NRA账户现金业务上率先迈出一步,2015年获得人民银行总行批复同意后,云南积极推动该项业务发展,制定完善操作流程,督促协调商业银行为境外机构和个人开立人民币账户提供绿色服务通道,优先办理NRA行政许可业务,将NRA纳入账户系统管理。 广西要尽快制定上报境外边民人民币个人银行账户管理工作方案,争取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实施,通过规范辖区内境外个人账户的开立、使用和监管,争取将境外个人人民币结算账户跨境结算功能纳入跨境人民币业务管理范畴。
(二)争取国务院批准东兴为全国首个越南盾使用试点市。越南官方正式颁布文件,2018年10月12日起,可在越中边境地区(谅山、广宁、河江、莱州、老街、高平和奠边7个越南省内)使用人民币结算,相关货物或服务结算可采用人民币进行支付,支付方式可为现金或者银行转账。笔者建议以此为契机,对等推进越南盾在我国边境相关城市的流通使用,争取国务院批准东兴市开展全国首个越南盾使用试点。这样有利于规范外币交易市场,打击外币黑市交易,使民间外币交易市场从‘地下”走向“地上”,有助于形成人民币和外币之间的汇率机制,有利于维护人民币币值稳定和国际形象。”
(三)探索组建和发展市级金融控股公司。防城港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可以股权为纽带,整合金融资源和相关资产权益,形成包括市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征信公司、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大数据金融服务公司等独立法人在内的新型金融运作平台,另外可参股组建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地方农商行,并申请消费金融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牌照,迅速成为当地政府建设面向东盟的金融开放门户的有力抓手。
(四)发展大数据金融产业。一是建立金融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实现金融数据整合与共享。金融业在支付、存贷、汇兑、理财、股票期货等领域积累了海量数据,以政府为主导,建立金融大数据交易服务中心,将有利于金融机构间数据共享,有利于重构企业、个人的信用体系。二是引入国内大数据金融及软件服务龙头企业参股,共同发起设立国有控股的金融大数据公司。该公司通过对本地数据资源整合、金融数据建模分析、商业化开发应用等手段,与公安、工商、质检等众多机构和合作伙伴建立数据合作关系,能够在促进投融资、防控金融风险等领域大显身手。三是组织本地金融机构联合起来,引入国内外先进的大数据企业,设立大数据金融研究院或大数据金融实验室,主要研究分析金融市场各方相关行为和数据,探索市场规律,利用大数据提升本地金融机构的风险定价和管控能力、科学决策能力、产品创新能力、精准营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