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鹏
吉林省辽源市工商学校,吉林 辽源 136200
当代学生受家庭及社会的影响,法制观念淡薄,无法对自身行为进行是非判断。现阶段的青年学生大都属于独生子,在家庭当中备受宠爱甚至是溺爱,部分学生不能正确的辨别自身行为观念,不能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受社会风气的影响,校园风气较为浮躁,学生受环境影响,认为大家做的事情便是正确的事情,没有形成正确的思想观念。法制观念淡薄能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不利于学生的健康发展,另外法律意识过分薄弱会影响学生的社会发展。
中职院校以培养技术性人才为导向,在教学过程当中过分对学生的专业能力注重,缺少对法律意识的培养。当下的中职院校一般会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协议,采取校企合作方式对人才进行培养,校企合作下的教育开展无疑更具指向性,但学校在加大对学生专业教育的同时忽视了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致使学生无法在社会中辨别是非,不能抵挡不良诱惑,学校对法律意识培养观念的不重视,会对学生个人发展及企业发展造成巨大威胁。
青年少阶段是产生叛逆心理的重要阶段,教师法律课堂教学方法的使用对学生有着重要影响。不正确的教学方法在教学过程当中会引起学生的抵抗心理,导致学生的叛逆心理开始作祟,做出违背教师初衷的极端事情,例如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过分强调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引起学生的抵触心理,加上好奇心与求知欲,导致学生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情。在法律意识的教学活动中,教师要尽量贴合学生生活去进行理念教育,中职学生社会经验不足,未形成社会观念,不正确的教育方法会导致学生的过激行为,不利于法律意识培养的教学。
中职学生相对来讲文化基础薄弱,学习以技术性为主,中职学生年龄较小、且没有社会经验、对法律的认识较为模糊,在社会生活当中容易受到诱惑,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能够增加学生对法律观念的理解,提高学生自身的是非辨别能力,在保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不干涉他人,为日后的社会发挥奠定良好的法制基础。
另一方面通过对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能够增强学生的自身素质,保障学生的自身权益。我国是法制社会,法制理念教育深入生活,对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有益于学生在社会中的发展,不会对社会发展产生威胁,进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能够帮助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法制观念,为国家、社会的发展奠定基础。
法律专业的学生在日常的课程开展可以满足法律培养的需求,但非法律专业法律意识的培养也要将法律意识渗透到教学活动当中。在教学活动的开展中,教师也采用课堂现象以及课堂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法律意识的灌输,从生活的点滴着手,对法律意识进行培养。在学习过程当中,教师一般会根据学生的学习特点进行教学活动的开展,在此基础上,将法律意识渗透到教学活动中,默默地促进学生法律观念的形成,进而保障学生的自身权益,是学生具有法律意识,提高在社会生活中的竞争力。
加强对中职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不仅有利于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素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还能够改善中职院校素质教学结构的效果。在教学开展中,教师要充分利用教学资源,使学生积极主动的参与到法律教学当中,教学资源是教学开展的重要手段,教师最大程度的发挥教学资源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但社会是其未来的主要发展空间。为更加有效的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要加强法制环境建设、家庭要加大思想监督、社会要做好理念宣传,通过各方面的通力合作,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不断完善其法律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