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 锐 苏琦敏 周含佳 陈 城
成都理工大学,四川 成都 610059
生态马克思主义是20世纪70年代在全球生态环境问题空前突起的大背景下,一批西方国家学者把生态学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产物。我们探寻现代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由、平等法理思想,为了能够实现人类社会解放、人与自然解放,克服人类的生存危机。
阿格尔的生态危机理论:第一,以生态危机否定经济危机。第二,消费异化直接导致生态危机。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的异化维持了资本主义的扩大再生产,使资本主义的经济危机被生态危机所代替。
奥康纳的双重危机理论:在生态危机理论和异化消费理论基础上,提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无限性与(包括自然资源在内的)资本主义生产条件的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他认为双重危机存在的原因,是资本积累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全球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福斯特关于马克思的生态学理论:即马克思运用“新陈代谢”的四个方面,即人本身就是自然的产物,需要与自然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劳动是人类与自然新陈代谢的中介,社会性的劳动使新陈代谢与整个人类社会发生联系。
1.生态马克思主义中的自由思想
生态危机从根源上并非是人与自然的冲突所导致的,而是由于人类社会内部的自身发展冲突所导致的,即人类社会无节制的“自由”发展与有限资源之间产生的冲突。社会主体的异化消费,促进了社会的扩大再生产,而资源与生产的矛盾必然导致生态危机。法理上的自由强调个体对自身活动和行为享有独立自主权,不受他人的妨碍,但主体的行为与法律既有的规定相一致和相统一。
2.生态马克思主义中的平等思想
奥康纳和福斯特认为造成生态危机的原因,是资本积累以及由此而造成的全球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从法理的角度分析,应当保障社会主体发展权利的平等。法理中平等的基本含义是社会主体能够获得同等的待遇。不仅是主体资格形式上的平等,而且主体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在实质上的平等。法律确认和保障社会财富、资源、机会与社会负担的平等分配,法律责任的平等分配。
将个体的发展权利在法律框架下平等量化,遵循法理上的公平正义原则,保障其权利义务合理交互,符合福斯特的生态马克思主义观——人类社会内部的生产力需要解放,即人类社会的和解、人与自然的和解,进而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可持续发展。
以上学者的生态马克思主义生态观,虽揭示了生态危机产生的直接原因,但人们认识到危机产生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主体的扩大再生产与资源有效性矛盾,所引发的人类社会内部的发展矛盾。
其一,危机的根源不在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其二,缓解生态危机、消除异化消费的途径并非是建立一个较易于生存的社会。趋利性本质是任何社会都存在的,逐利行为本质上无所对错,评判对错的标准在于逐利行为是否合乎法理。
要实现社会生产力的真正解放,需要每一个社会经济主体的机会自由,发展机会平等。从法律权利、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结合自由平等理念,助力实现人类社会内部的和解,建立起社会生态的可持续性。
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和生产无限性并非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我们应当树立绿色消费观、理性消费观,杜绝异化的消费观念,规避资本无限扩张和积累导致发展的不平衡。健康的消费观,有利于人类社会内部和人与自然的“新陈代谢”,进而解放生产力,减少人与自然的冲突。
人类应当摒弃“人类中心主义”、“自然中心主义”思想,切莫为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将自然界当做满足人类自身需求的工具。人与自然的地位是平等的,控制自然的目的,是为了解放自然。我们把“控制自然的任务理解为把人的欲望的非理性和破坏性的方面置于控制下”,这种努力将是自然的解放,也是人类的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