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超
南京市江宁区水务局,江苏 南京 210000
早在二十世纪初,相关部门已经将“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行为”列为重要工作加以重视,诸此,网络文章知识产权应该怎样认定?又应该怎样保护呢?本文从网络文章知识产权的认定方法、网络文章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以及网络文章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三个方面对此问题加以详细论述:
我们已有的文章知识产权观念中知识产权是个人独立创作的符合大众审美要求的作品,但是,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这种已有的观念不断被更新。原本我们认为和规定的知识产权可能已经无法适应社会日新月异变化的需要,故此,网络文章产权的认定首先是要遵循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国在这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称之为著作权法。这一法律明确提出了哪些条件下作品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具体规定如下:
首先,网络文章必须是原创。也就是说,无论是创作风格还是语言内容甚至是在行文中呈现出来的作者的具体思路,都应该是独特的,能够显示自己的风采,而无其他雷同现象,这样的文章才属于自己的作品,同时这样的文章才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创有别于模仿,更有别于抄袭,有时候我们可能会看到虽然好些文章题目大相径庭,甚至是两篇不同研究领域、不同学科的文章,但是仔细阅读就会发现,原来它们的内容以及行文思路却存在很大的相似性,这样的网络文章知识产权到底归哪方所有,有待于进一步商榷。这样的网络文章必然有一方并不具备知识产权。故此,从知识产权认定的角度来考量,网络文章的原创新必然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因素,也是必不可少的因素之一。
其次,从文章的类型来看,所写文章是自然科学或者社会科学类的。自然科学通常指的是理工科类的作品,社会科学多为文史哲方面的作品。这些门类的文章权威性更高、耗费研究者的脑力和体力劳动更大。所以,这些类型的文章受法律保护的程度要更大,但是,这类型的文章的产权往往更容易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因为它们的价值更大,实用性以及人们对这些文章的认可度以及文章本身的含金量要更高。尤其是在一些高校内部,研究人员发表此类文章的多、发表难度大。据此,网络文章知识产权的认定需要遵循此原则和范围。
再次,文章具有规范的内容和形式。一篇文章往往只有符合一定的学术规范才能让读者眼前一亮、耳目一新,网络文章亦是如此。网络文章同样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同时这一文章还需要用自己特有的形式固定下来。一个作者的创作风格可以多样化,但是并不是意味着可以漫无目的、随意创作,当自己的创作达到一定能力程度之后就需要用某种属于自己的特色固定下来。当自己将所有这些都完善之后,这样的作品才能具有知识产权,这样的作品才能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因此,在知识产权认定的过程中要注意其内容和形式,而这一点往往很容易被广大群体忽视。
最后,既然是网络文章,它还要求具备能够刻印、传输等功能。网络文章有别于纸质的文章。纸质文章只能通过书籍阅读,尤其是一些经典作品内容较多,因此,纸质书籍不易携带,时间长了容易破损。但是,作为网络文章,大部分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者是可以在线阅读和观看,相对于纸质文章来说,其优越性不言而喻。如果一篇网络文章最基本的下载传输功能都没有具备,那么这样的文章不具有网络文章的共性,同时这样的文章知识产权应该怎样得到保护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法律的正式认可与保护。
网络文章知识产权保护是网络发展到今天一个特别重要的表现与产物,当网络文章知识产权认定之后,只有采取恰当和合理的保护方法,才能保证网络文章的顺利发展和更好实现其内在和外在的价值,故此,网络文章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作为作者和读者都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虽然不可能人人都来自法律专业有较强的的法律知识,但是,作为非专业人员,同样需要了解法律保证自己不触犯法律。我们知道,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我们首先应该了解宪法,并且学会运用宪法。其次学会用法律为我们的知识产权保驾护航。作为作者是如此,作为读者亦是如此。读者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同时,要懂得尊重别人的合法权益。
其二,学会申请知识产权以及专利。作者应该学会申请知识产权,有好些文章如果不懂得申请知识产权,难么,即使这一网络文章被他人抄袭或者模仿等故意侵害时即便拿起了法律武器,知识产权也未必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因为在这一过程中,第一作者本身并没有申请过产权,到底谁创作早谁创造晚凭借主观性很难说清楚。
其三,通过高科技技术加以保护。在上文中笔者提到,网络文章知识产权的认定需要具备刻印、传输等功能。这一功能的体现需要经过作者的同意,也就是说作者可以通过加密等方式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可以限制允许别人浏览的范围以及允许读者浏览的时间。这一措施在高校一些论文中较为常见。
其四,作者可以在自己文章的开头或者结尾处标注清楚自己的姓名以及作品属于个人原创等信息,并且强调文章严禁盗版、利用商业手段非法转载等字样,硕士、博士毕业论文一般在开头处都会标记清楚这些信息。一些书籍亦是如此,通过这样的方式能够有效保护网络文章知识产权。
其五,相关部门应该出台更加具体规范的法律法规。公民遵守法律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趁。就目前情况来看,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相关法律法规还没有进一步详细明确和具体完善。但是,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络文章数量的增加,对这方面法律的需求也相应大为增加,因此,出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网络文章知识产权是属于个人的劳动成果,任何作者的劳动成果都不希望得到别人的窃取和破坏,因此,网络文章知识产权保护的意义不言而喻,笔者认为主要包含以下几点:
第一,从宏观角度来讲,网络文章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激发作者更多的创作热情。作者的创作只有得到保护,他们才能激发更多创作灵感。同时,网络文章知识产权的保护也有利于网络世界、网络产品更加美好、更加健康的运营和发展。
第二,从侵权者角度来看,网络文章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阻止侵权者的侵权行为。网络世界良莠不齐、纷繁复杂。网络的侵权行为也呈现出多种多样的态势。侵权行为不仅包括个人侵权,甚至一些团伙、组织、机构和单位也在肆意侵权。侵权的主体越多,侵权的行为就越加泛滥,打击的难度也就更大。所以,通过网络文章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遏制侵权者的侵权行为。
第三,通过对网络文章知识产权的保护,有利于激发更多的创新热情和创新活力。同时,在对网络文章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广大读者与创作者在潜移默化中能够不断提高自己法律意识以及对法律规范的自觉度。以前可能容易疏忽的地方现在通过规范得以重视。
第四,对网络文章知识产权的保护,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强调五位一体以及文化自信的今天,能够更好的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品牌文化。创造出更加高度和有深度的文化自信。激发更加高度的文化创造热情和文化创造活力,也是中华民族进一步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强大精神力量。
总之,网络文章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当今时代开放的网络世界里应该引起较以往更多的重视,只有采取合法的、有效的方式,才能更好的促进网络文章的不断发展,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更好的反作用于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创造出更多的文化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