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供应链重点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及启示

2019-12-12 09:56黄浩岚
商业会计 2019年21期
关键词:绿色供应链环境信息披露

黄浩岚

【摘要】  环境信息披露是政府环境规制的重要组成,也是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绿色协同发展的决策依据。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上市公司对整链环境信息披露理应承担更具主导性和牵引效应的主体作用。文章以江浙两省298家绿色供应链重点行业企业为样本,分别对其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和企业门户网站中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得出环境信息报告总量和篇幅比双低且不均衡、网站环境信息主题栏目布局散乱、环境绩效量化数据不充分、供应链相关信息未能体现环境關联性等问题,提出强化供应链环境责任延伸的目标性、优化网站环境信息载体架构和数字化表现、构建财务系统的环境要素及方法体系,完善环境信息质量评价及效用机制等建议。

【关键词】  绿色供应链;环境信息披露;专业网站;企业门户网站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19)21-0039-04

绿色发展理念从法律法规的显性契约和社会期望的隐性契约两条途径提高企业合法性的门槛,而企业加强环境信息披露可以传递严格遵守契约的信号。无论出于政府环境规制、供应链外部公众压力,亦或供应链成员自身绩效牵引动因等,更多公司开始重视且主动披露环境信息。然而,据CFEJ报告显示,我国环境信息披露仍处于发展阶段,整体水平尚存较大上升空间,行业间水平差距明显,环境绩效公开情况较差。本文选取同处于长三角地区且具可比性的江苏省和浙江省,对不同载体的环境信息披露情况做出判断,也是对我国经济较为发达地区相关情况的总体反映。

一、研究设计

本文以供应链污染高风险的汽车(含汽车制造链上零部件、材料供应等上游行业)、电子和长三角绿色制造体系中的机械、电器、化工等绿色供应链重点行业为研究方向,对应七个行业大类: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剔除2018年度新上市、官网无法正常访问、网站升级改版中的公司后,选取江苏省158家、浙江省140家为样本公司。之所以选取上市公司,在于作为供应链核心企业,其对整链环境信息披露的主体作用更具主导性和牵引效应;从数据资料的可获取性角度,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也更为系统。通过对样本公司以报告为载体的2017年度年报、社会责任报告(简称CSR报告)、环境信息相关公告(简称EI报告)和以网页为载体的公司门户网站的数据挖掘,建立分类依据进行环境信息归整和分析。

二、政府指定网站的环境信息披露状况

(一)篇幅及行业分布

在指定网站的年报发布同期,浙江省上市公司有21份CSR报告、6份EI报告,报告率为19.29%,高于江苏省的13.92%(17份CSR报告、5份EI报告)。其中,含有环境信息的CSR报告率分别为100%、94.12%;涉及供应链信息的CSR报告率分别为57.14%、35.29%。浙江省上市公司单篇CSR报告的环境信息文字篇幅率、供应链信息文字篇幅率分别为0.63%—27.5%、1.43%—8.33%,均值略高于江苏省的2.5%—16.67%、0.36%—7.29%。七个研究行业均有CSR报告,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以26.32%的报告率位列前两位,汽车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的报告率处于末位(均为5.26%)。江苏省上市公司仅有两个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涉及EI报告,浙江省还有汽车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等行业涉及EI报告。

(二)披露内容及特征

样本公司报告载体的环境信息有三个强度,依次为:(1)文字描述性信息;(2)非财务计量的数据信息,上述多见于年报的相关章节和CSR报告;(3)财务计量的环境信息,载体为年报的财务报告,主要围绕环境方面资金运用,以资产、费用为列报类目的相关事项,以及围绕环境方面资金来源,以负债、收入(含利得)为列报类目的相关事项。详见下页表1、表2。

由表1可知,浙江省上市公司对环境风险信息、社会责任中履行环境责任情况的披露略好于江苏省。江苏省、浙江省上市公司均以环保措施处理能力及实际运行情况的概括性文字最为多见,分别占比52.38%、58.82%;浙江省CSR报告的排污信息、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说明、行政许可证书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等信息披露略好于江苏省。再看CSR报告的供应商权益保护、伙伴责任等子目,江苏省、浙江省上市公司涉及供应商管理的文字信息披露较多,分别占比38.10%、35.29%。

在表2中,计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的环境治理与环保改造主要包含三废处理工程、三废处置设施改造、环保设施技术改造、环保厂房建设等明细,节能专用设施建设、循环利用技术改造、超低排放技术改造、污染物再生综合利用等主要归入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项目。针对收入(含利得)维度的环境信息,按照相关补助的主要用途划分为环保引导及污染治理补助、节能减排及循环化补助、环保设施建设及改造补助、环保节能减排奖励资金等类别,浙江省上市公司前三类补助信息的披露率均高于江苏省,江苏省上市公司相关奖励资金获取信息的披露率为7.02%,高于浙江省的3.92%。在与环境补助有关的环境绩效预期实现方式上,浙江省上市公司更关注于专项资产和能够对未来期间产生影响的收益资金,相关补助获取信息的披露率为58.82%,高于江苏省的33.33%,披露在建环境项目资金占用情况的浙江省上市公司也相对多些。

三、企业门户网站的环境信息披露状况

(一)基本统计

截至2018年6月底,117家(74.05%)江苏省上市公司在其门户网站披露环境信息,高于浙江省的93家(66.43%)。在七个研究行业中,江苏省上市公司网站披露环境信息以通用设备制造业(86.3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81.48%)、橡胶和塑料制品业(80.00%)位列前三,浙江省则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85.7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75.00%)、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69.23%)。

2.明确环境信息披露平台定位,优化信息载体架构和数字化表现。依据信息公开的资源集约、统一原则,在政府指定披露平台增设“环境报告”定类版块,可以设为“定期公告”的同级栏目或在“公告类型”中增设该子类别。作为感知政府机构对环境信息关注程度的一个侧影,开发分行业、分地区、分期间批量获取EI报告的搜索引擎功能确有必要。同类型环境信息不要跨多个独立报告重复或分割编报,将诸如环境保护情况公告、年度环境报告书等各类相关报告以及年报中的环境信息整编到EI报告中,修正年报和相关报告中环境信息交叠情况。EI报告明确环境信息情况单元的常规及修正性披露项目,在连续期间内披露环境制度缺陷及改进、环境相关经济行为或事项的产生原因、现实义务、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及其影响,如无后续情况的,至少应披露该事项概况及其影响;对于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以临时公告形式实时披露,且通过年度EI报告回溯相关情况。国家或行业应明确上市公司网站建设的统一分类依据和基础性规范指引,环境信息专栏应设于网站显著位置,打破层层面纱式的探秘性甚至信息关垒,建立可得、准确、与内容关联融合的环境信息公开目录,加强环境主题分类的可灵活扩展性、更具开放和共享的页面表现。相较于EI报告,公司网站环境信息更应体现可视化、动态性、轨迹性和类型多样化。

3.构建财务系统的环境要素及方法体系,提升信息量化依据和数据标准。环境信息财务化体现出对环境责任及其绩效的价值转化趋向性。依据多元关联方重要性原则,围绕环境影响主体为中心,将由环境会计体系形成的、具有特定术语和核算口径的财务计量环境信息(如环境财务报表、附注等)从传统财务报告体系中分离出来,统一纳入合并或汇总EI报告。在实务中,将环境财务信息处理与分析模块嵌入CAIS或ERP系统,利用项目目录设置环境资金流量项目大类、环境资金流入和流出项目档案,与会计科目建立层级关联,并参照环境相关业务的账务核算过程;预置包含特定表页标识和取数向导的环境财务报表模板,形成完整、作业化、可追溯的事件驱动式环境信息链;利用自定义报表进行环境财务信息分析,增加环境方面资金收支的比较、结构和弹性信息,将环境补助、环保设施投入、环境成本耗费等货币量转化为发展水平信息,既要反映上市公司自身及其供應链系统履行环境责任情况的变化幅度与趋势,也要反映在同业中环境表现的相对位置,提升财务计量环境信息的可比和激励性。针对非财务计量的环境信息,将难以量化的叙述加以提纲明晰化,将环保设施运行、污染物处置、三废循环利用等个别比率转化为定量的环境综合绩效值。环境信息披露的实际操作者分布于供应链节点企业的相关岗位上,需要掌握环境事项的确认和计量、信息披露的相关知识和技能、环境信息系统及其服务共享平台的功能和技术,这就对支持并促进可持续发展和环境友好所需价值、态度、知识和技术技能的环境数据信息化人才、环境财务人才培养提出绿色发展方向的创新教育要求。

4.发挥环境信息监管的协同作用,完善信息质量评价及效用机制。以集中归口、标准统一的立法形式规范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公开办法及约束机制,增强EI报告政企平台网络同步性、定期性和短周期性,要求那些列为绿色供应链试点的、上游企业身处或者主要关联重污染行业的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等行业供应链的上市公司至少于半年度公布单位级EI报告,按年度公布供应链级全景EI报告,并建立与鼓励自愿性披露相匹配的“披有所获”动力机制,确立环境信息在披露规制、道德、网络舆情等多个层次上的紧迫性和绿色度。在政府有效支持下,注重开发社会力量的作用,将存在权威性的、具有专业指导和监管职能的行业组织与之对应,发挥网络对环境信息传播的媒介作用,加上依托移动互联的社众认知、点评、分享等形成一种互动关系。环境信息披露关联到供应链成员企业之间、供应链与其外部相关方之间的价值交互关系,不能仅由公司内部单方面或自行委托审验环境信息,政府及行业应制定第三方鉴证主体资质、工作规范和报告标准,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环境信息评鉴结论作为EI报告的必要附件,鉴证内容至少涉及编报流程合规性、时空界限准确性、鉴证证据充分性、环境信息内容相符性、环境财务信息真实性、负面环境信息选择性等;不能仅限于以披露与否为质量标准,需要确立具体的环境信息质量目标和质量要素集合,并形成有效的要素转化。以互联网为技术基础和实现工具,将基本目标、披露主体、披露内容、信息载体、传播平台等统一纳入环境信息披露体系加以规范,建立区分供应链依存结构、核心行业特性、配套于EI报告框架的环境信息质量指标体系,对所披露的环境信息给予多层次、多维度的质量评价,以提升环境信息的有效性和价值性。Z

【主要参考文献】

[ 1 ] 李俊.组织合法性视角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行为研究[J].财会通讯,2017,(28).

[ 2 ] 刘志敏.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相关研究的回顾及启示[J].商业会计,2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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