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其中
摘 要:高职院校经营性国有资产对学校多渠道筹措办学经费、助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实际使用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基础管理薄弱、权责不清、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可通过夯实基础管理、明晰权责、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等举措,实现提高高职院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提升资产使用效益的目标。
关键词:经营性国有资产 高职院校
一、高职院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特点
(一)高校经营性国有资产内涵
高校国有资产是指高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资源的总称,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高校经营性国有资产是高校用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国有资产。依据1995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公办高校经营性资产包含校办全资企业的资产、通过合资合作联营等形式投入的资产、用于出租出借并产生收益的准经营性资产等。
(二)高职院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特点
据教育部统计资料,截止2017年5月31日全国共有普通高校2631所,其中公办专科学校1068所,高职院校经营性国有资产已具有一定规模,加强对高职院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对促进高职院校内涵建设十分必要。公办高职院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与规模较大本科高校相比,具有资产规模较小、管理力量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体制改革不到位等特点,高职院校要提高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必须加强基础管理,创新管理模式,明确职责,狠抓落实。
二、高职院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基础管理薄弱
1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薄弱。高校作为事业单位其国有资产管理从中央到地方都先后出台了系列管理制度,各校也相应制定了学校的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制度。但对于高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因缺乏系统的上级文件规定,实际工作中有依据资产公司的管理制度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参照国有企业资产进行管理的,有参照学校按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管理的,亦或没有建立对应制度的等,经营性国有资产制度建设薄弱。在资产购置、出租出借、清查盘点、处置等日常管理上,存在重固定资产管理、轻无形资产管理,重账务管理、轻实物管理,重购置管理、轻使用绩效管理,重企业经营管理、轻出租出借管理等情况,日常管理不细不实。
2资产日常管理队伍建设薄弱。因高校经营性国有资产涉及对外投资、合资合作、保值增值评价等方面,相较于高校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更加复杂,对资产管理人员专业知识要求更高。而实际工作中,高职院校一般没有设立专职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员,大多由企业业务员、行政办事人员等兼职管理,管理人员缺乏系统培训,专业知识缺乏,精力投入不足,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学校发展要求。
3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薄弱。目前公办高职院校一般都建有与主管部门国资管理系统联接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因存在事业单位资产与企业资产性质的区别,经营性国有资产在学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没有完整反映,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控信息化建设薄弱。
(二)资产权属和管理职责不清
1资产权属不清。高职院校校办企业运营地点大多在学校校园,经营用房产、土地等资产为学校所有,早期成立企业时用于出资的资产形式多样,专利等无形资产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资产评估并办理确权手续,学校企业间资产调拨随意,运行中相互占用,甚至存在学校财务账面“对校办产业投资”科目与企业账面不一致的账账不符的情况,经营性国有资产权属不清,资产经营公司“防火墙”功能未得以充分发挥。[1]
2学校部门间管理职责不清。高校国有资产应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但高职院校在资产出租出借、专有技术投资入股等工作中,存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经营公司、后勤部门、产学合作部门、二级学院等多头管理的情况,无形资产的权益管理职责有的在科研部门、有的在资产管理部门,对二级企业的审计监督、财务监管应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还是资产公司负责职责不清 ,扯皮推诿情况时有发生。
(三)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不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1管理體制不顺。2005年10月教育部下发《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对高校校办企业开展规范化建设和体制改革,要求高校依法组建国有独资性质的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并将学校所有经营性资产划转到高校资产公司。经过十多年的规范管理和体制改革,虽然高校所属企业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上取得了较大成绩,但经营性资产划转不彻底、资产经营公司既是独立运营的企业又承担学校部分行政管理职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没有按企业章程发挥正常职能,“三会形同虚设”,[2]决策管理具有明显“行政色彩”等状况依然存在。管理体制不顺制约经营性资产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2运行机制不活。高职院校校办企业运行中市场信息汲取不及时,产品开发、日常经营决策程序繁琐,筹资渠道窄,企业管理层多数为缺乏专业经验的学校职工,企业与市场结合度低,运行机制僵化。
3运营效率不高。高职院校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借因多头管理、公开程度不够、竞争不充分等因素,影响学校经营性资产效益最大化。高职院校校办企业多为开展科技服务的小微企业,产品单一,抗风险能力差,没有建立科学有效的员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的激励机制,员工普遍存在“铁饭碗思想”。对长期亏损、空壳公司等清理不及时,产生“僵尸企业”,造成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不高。
三、提高高职院校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对策
(一)夯实基础管理,提升业务能力
1健全制度,细化流程。学校应依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等上级文件,结合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实际情况,制定学校《房屋出租出借管理实施办法》、《学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细化资产购置、保管、出租出借、资产清查、资产评估、专项审计、收益处置的流程,做到“三明”,即明确管理权限、明确绩效指标、明确奖罚措施;组织对学校经营性资产开展全面清查,实现“三清”,即账清、物清、权清,将学校经营性国有资产日常管理落细落实。
2加强经营性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学校资产管理处应依据管理制度,代表学校对经营性资产重大事项进行监管,对出租出借等准经营性资产进行日常管理,资产经营公司应安排具有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资产管理员岗位,对学校所属企业资产进行管理,形成学校资产处、资产公司、资产公司下属企业层级管理体系和日常管理队伍体系,并针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特点,开展人员培训,充实管理力量。
3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学校应结合校情,委托学校专业老师或专业公司开发适应本校情况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实现日常管理流程信息化,管理过程留痕可查,管理责任清晰明了,并从学校管理需求出发,将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与学校资产管理、科研、绩效考核、审计等系统对接,实现数据共享。[3]通过现代化管理手段,提升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二)明晰权属与职责,提升资产运营效率
1开展清产核资,明晰权属。学校应按上级要求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将学校经营性资产通过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后按规定程序划转到资产经营公司,由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对经营性资产进行运营和监管,并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4]对校企合作、出租出借等用于经营但没有进行产权划转的准经营性资产,应明确由学校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进行日常管理。做到权属清晰、权责匹配、权利相符。
2明确职责,提高效率。学校资产管理处是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全校国有资产进行监管的职责,但在现实中,有的高职院校因为习惯做法、制度不明确等原因,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管存在资产管理部门、资产经营公司、产学研部门多头监管的情形,造成职责不清,效率低下。学校应明确由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行使对准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业务管理和对经营性国有资产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由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对所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运营管理,由审计部门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审计监督,由财务部门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财务监督并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进行收益管理,由产学研部门对产学合作项目中准经营性资产承担业务协调,明确职责,杜绝扯皮推诿,努力提升经营性国有资产运营效率。
(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学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
1整体谋划,事企分开。学校应依据上级文件精神,成立资产经营公司,将应划转入企业经营管理的资产按规定全部转入资产经营公司管理;对产教合作、出租出借等没有进行产权划转的资产,责成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管理。除资产经营公司以外,学校不再直接投资其他企业,资产经营公司是学校直接投资的唯一企业,代表学校对所属企业进行运营和监管。[5]资产经营公司员工与学校员工做到在人员身份上企业事业分明、薪酬体系上企业事业分离,资产经营公司代表学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自主开展资产运营,落实资产保值增值职责,在学校准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资产经营公司不承担学校行政性管理职责,实现事企分开。
2全面清理,分企施策。学校在做到事企分开的基础上,要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委托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对学校所属企业开展全面清产核资,查清每个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对与学校教学、科研无关的企业,可采用资产转让、整体转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或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等方式从学校剥离;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空壳企业等不具备长期经营条件的企业,按规定程序关停注销。学校在对所属企业全面清查清理过程中,要针对每个企业的实际情况,严格按規定处置债权债务,妥善安置企业员工,做到工作程序不减、处理矛盾不躲、解决困难不推,分企施策,确保稳定。
3集中监管,提质增效。对与学校教学科研联系紧密确需保留的企业,要全部纳入资产经营公司,在开展清产核资、专项审计等工作的基础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及各地具体规定,将资产经营公司和保留企业纳入当地国有资产监管体系集中管理。要通过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评价体系、专业高效的监管体系,激发校办企业活力,提高校办企业资产营运效率,促进学校聚焦教学科研主业、促进学校健康发展。
高职院校经营性国有资产是国家资产的组成部分,如果监管缺失,必将影响国家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影响学校事业健康发展,学校应通过加强基础管理和体制改革,不断提升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罗维铨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公司现代治理模式的构建[J].教育评论,2018(09).
[2]赵继英,王金秀高校经营性资产风险管理机制研讨[J].教育财会研究,2016(05).
[3]高旭枝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思考与探索[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019(02).
[4]王阿妮加强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对策研究[J].商业会计,2017(15).
[5]李丹高校校办企业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J].湖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