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梅吉
他那么地庆幸,在失去她之前,他爱过她,也被她爱过。
到北京的时间,是夜里九点,有些凉。
顾澎一眼就看到站在出口处接他的吴悦,穿着一件修剪得贴身的中长大衣,很静很暖地对着他笑。他就好像依稀看到了还是学生时代的她,那个脸圆嘟嘟,有细长眼睛的女孩。
那一年高考前,他们班里有一台小小的晚会。有个游戏的环节是男生左脚和女生右脚绑在一起踩气球,踩得越多的那一组就赢。按照学号来排,顾澎和吴悦就分在了一组,是在中途的时候她被旁边的同学撞了一下,踉跄着摔下去的时候正好摔在了顾澎的怀里,在一大堆起哄调笑声里,他对上她怔怔的眼神。
之前他们并无交集。她是高二从别班转到理科班的,她长得一般,成绩平平,性格也属于内向的那种,她几乎都是独来独往,坐在一个角落的位置。有好几次顾澎他们在篮球场上打球的时候,会看到她坐在操场的阶梯上,默默地捧着一本书。又或者在上学的路上,在一个转角处会看到她,他们从来不打招呼,就好像完全不认识。仅此而已。
那个暑假,顾澎拿到沈阳一家大学的录取通知,他成天跟朋友胡吃海喝,过得很逍遥自在。是有一天有同学说,吴悦好像也和你一个大学呢,他立刻打电话过去求证。她的声音轻轻浅浅,只是在快挂上电话的时候问,可不可以跟他一起去学校。
他当然没有问题,有个同学跟他同校是值得高兴的事,闲聊的时候她问他:“你上次吹的那首口琴是什么名字?”他一时没明白过来,她就继续提醒,就是高二的一次音乐课上,他即兴表演的口琴,曲子很好听。他回忆了一下,说那是Namolla Family——爱情就是这样简单。
她又说,我的体育课成绩能结业得谢谢你。他问为什么,她说跑八百米的时候他替她加油了,所以她就坚持跑了下来。说完她的脸微微地红了,手放在膝盖上微微地蜷了起来,那一刻他突然觉得她有种说不出的娇羞可爱。他已经不记得他有没有替她加油了,那么多女生,他其实都有去帮忙加油,不单单是她。
他不是很懵懂的男生,高中三年也和班上的一个女生有过交往,是在临近高考的时候分手。他突然想起很多事来,想起有次他打篮球后到处找水喝,吴悦就默默地把水杯递给了他;想起有次拍着篮球回教室,撞见正在擦黑板的吴悦,板刷错愕地从手里滑落了下来,他看到黑白上有个字,澎,现在想来是在写他的名字吗;他还想起他的手被桌背压出了血,来不及赶作业的时候,吴悦拿了本子帮他抄……
其实都是很小很小的细节,平日里根本没有注意,但只要顺着往下翻,会翻出很多的蛛丝马迹。
那么,她一直暗恋着他吧。
吴悦没有安排他住酒店,而是住进了她的新房里。门口并排摆着两双情侣拖鞋,但吴悦从鞋柜里拿了一双新的给他。墙壁上有她和刘政琅的结婚照,很妥帖的样子。
当初是他竭力撮合吴悦跟刘政琅的。
沈阳的冬天从十月底就开始了,在南方长大的顾澎很不习惯,很快就感冒了,裹在宿舍的床上觉得昏昏沉沉的。吴悦来找他,给他送药送吃的,帮忙打开水和洗衣服。他跟宿舍的人说这是他老乡,所以每次她来,他的室友就会说,你老乡来了。
她好像仅仅只是个老乡。在他病好后,他们的来往也并不多,有次他在图书馆里碰到她,她拿着纸巾擤鼻涕,很难受的样子。他就藏到了一排的书架子里。他是刻意避开她的,他对自己说这样做是对的,他不能给她希望,只有疏离才是他们之间最好的距离。
有一天他在上自习的教室里碰到了吴悦,他跟女朋友在一起窃窃私语,转过头的时候望见了在最后一排的吴悦,他竟然觉得有些尴尬。
女朋友是他没有用太多力气就追来的,他们站在一起很般配,别人说他们是金童玉女,他听了也很自豪地笑。他参加学生会干部竞选,参加社团活动,参加工作实习,他的大学风生水起,热闹非凡,在学校里见到吴悦的时候,她的身边永远是冷冷清清的。她依然是最不显眼的那个。
有天吴悦来他宿舍跟他说个事,隔壁寝室的刘政琅正好在他的电脑上玩游戏,待她走后,他说:“顾澎,你那个老乡挺不错的。”
他的心里就动了一下。
第二天顾澎醒来的时候,吴悦已经做好了早餐。熬的小米粥,还有小菜。她穿着一件棉质的家常服,头发随意地绾了起来。
这样的早餐,他很多年前有吃过。
他跟大学里第一个女朋友分手,因为他又喜欢上了别人,更漂亮的别人。女朋友对他说,也许只有蜘蛛精那样的女人才能降伏他,他的眼光太高了。他不置可否地笑了下,并没有觉得分手让他有什么痛苦。
他依然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身边走马灯似的换着女友,跟吴悦的来往更加少了。有一次他在学校外跟舍友拼酒,拼得胃出血,他们凑不齐住院费又找不到他当时的女朋友,不知道谁就提议去找他老乡。醒来的时候他看到她坐在床边的椅子上,手里端着碗,出神地望着窗外,天空是湛蓝色的,很静。听到他的声响,她赶紧拿起碗去给他盛粥,热气腾腾的小米粥,很香。
后来听他的舍友说,他的老乡很够意思,不仅把住院费给交了,还在这里守了他整夜。他对她很愧疚,想起大学的这些时光他根本就没有照顾过她,但每次他需要的时候她都会第一时间出现。
为了感谢她,他请她吃饭,席间带了刘政琅来,他找了借口先走,又塞了两张电影票给刘政琅,他想刘政琅是适合她的男生,家境不错,人品也好。
后来有问过刘政琅他们发展得怎样,他都说还行。还行到底是怎样?顾澎还总是见到吴悦一个人上课,一个人在食堂,一个人在学校的操场,她的影子小小的,有些孤零零的感觉。他就亲自去找吴悦谈,他说你应该多接触些同学,刘政琅不错,他很喜欢你。
她一直低着头听着他说,是五月,阳光落在她的发梢有些明晃晃的,末了,她轻轻地说:“那我试试吧。”
他不由地松了口气。
吃过早饭,听到她跟刘政琅通电话的声音,他下意识地去了书房想回避一下。她有很大的书柜,奇怪的是中间有一整排的书都是《惊魂记》,那曾是他喜欢的悬疑大师希区柯克的作品,吴悦收集的竟然是各种版本的《惊魂记》,其中有一本扉页上有他的名字。那是他的书。
快毕业的时候,他考了托福打算出国,学国际贸易怎么也得出国镀一层金,那天他在寝室里收拾行李,一些打包邮寄回家,一些扔掉。正在整理的时候吴悦来了,她在他的桌前翻了翻那本书,她说:“这本书可以借给我看看吗?”
他头也没抬地说“行”,不过是一本书而已,他没有在意,也根本不会去注意她有没有还,他沉浸在即将出国的兴奋和急切里,每天都忙着这里聚会那里聚餐,却发现都要走了还没跟吴悦好好地吃一顿饭。
他说:“叫上刘政琅吧,咱们去外面吃个饭。”但那天刘政琅没来,那好像是第一次他们两个人单独吃饭,但她点的菜竟然都是他喜欢吃的,他问为什么她知道,她说常见他在食堂里打这些菜,他的心里隐约着有些感动,有些冲动地握住了她的手,但只是几秒的时间他就松开了,因为她跟他理想的伴侣差距太远,她不漂亮,性格也太不出众。松开的时候她的手抖了一下,筷子落在地上,就好像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脸上。
他在国外待了好些年了,跟以前的同学朋友联系得越来越少。只有吴悦不深不浅地联系着,他知道她跟刘政琅在一起了,校友录上有他们的合影,她一直没有怎么变,很安静的样子。
他又交往了一些女友,但却总不长久。偶尔也会在QQ上跟吴悦抱怨下,她都是淡淡地回应着。他发现她是很好的听众,而且跟她聊天,很舒服。
有天夜里,他撞见他当时的女友跟别人开房。这么多年他突然觉得累了。
那天晚上他在电脑前翻出她和刘政琅的照片时,突然失声哭了起来。他看到了她在他心里留下的那滴泪,原来爱一个人,是没的选的。他的心里早已经有了她,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起,但发现的时候她已经在那里了。
她问他要不出去走走,说中午的时候刘政琅会来跟他们一起吃午饭。他转过身的时候撞到了门楣处,其实只是一点的疼,但在他的心里却被放大了好几倍。
知道他们要结婚的时候,他就从美国赶了回来,她以为他是为了回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其实不是的,他是想要回来阻止婚礼的。他想他真的是一个傻瓜,曾经想要找一个漂亮的、能干的、活泼的女朋友,所以完全忽略了内心真实的想法,直到来来往往的人都散场,却发现她在,始终都在。
听到他撞到的声响她赶紧过来看,关切之间他一把握住了她的手。是在那个时候她的手机又响了,音乐响了很长的时间,他终于想起来这是她曾问过那首歌曲——爱情就是这样简单。这么多年她都还记得这首歌,那么她对他还有着感情的吧。
而这一次,换她把手从他的手里抽了出来,她有些困顿地笑了一下:“是婚纱店的,应该是让我去取婚纱了。”
就有滚烫的水溅到了他的心上。是的,他到底还是迟了,墙壁上是他们的结婚照,沙发上是他们的情侣抱枕,而这间房也是他们的新房,婚礼在三天后,而他竟然用了十年的时间才知道他失去了什么。是在她以后,他就再也没有进入过爱情,因为他的爱情早已经留在了并不漂亮也不出众的她那里。
他很想要问,能不能不要结婚?但看着她现在安稳的生活和幸福的感情,他却开不了口。时过境迁,他唯一能做的,就只有祝福了。
他终于把来时那些狂乱的心情给整理了,他笑着对她说:“走,我陪你去取你的婚纱,你一定是最美的新娘。”是的,在他的心里,她越来越美。
在看着她依然安静的脸时,他那么地庆幸,在失去她之前,他爱过她,也被她爱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