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红一
“儿童票看身高”,在国内文化消费、交通运输、旅游景点等领域被视为一种行规。日前,广东省消委会就广州长隆集团多个场所实行该规则,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了我国首宗未成年消费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据报道,其出发点是“希望通过诉讼推动长期普遍存在的侵害未成年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规惯例’纠正整改”。
说起来,挑战和打破行规的事件,近年来已有不少,如饮食行业收取开瓶费、包间费屡禁不止,银行业信用卡透支全额计息做法遭司法判决否定,汽车销售行业品牌单一授权国际惯例被商业部一纸规定打破,相声界多次发生师徒纠纷,等等,都曾是新闻热点。如此多的行规受到质疑乃至被颠覆,有必要对行规之破与立进行审视。
按《辞海》界定,“行规是中国旧时行会的规章,有‘业规’‘帮规’‘公议条规’‘会章’等名称。主要规定经营范围,维护同行利益,限制同业竞争,保持传统习惯。手工业协会行规主要规定原料、产品规格和售价、帮工待遇、劳动条件和学徒制度。商人行会行规到清末渐趋复杂,对开业、伙友、同业关系、度量衡、货币、本业习惯、争议、违章事件、公共福利等都有规定”。时至今日,以前行规的很多内容已经入法,如同业竞争、劳动关系、公共福利等。同时,仍有不少规范虽未入法,依然很活跃,如行业惯例(或行业习惯)和行业标准等,属于自治自律规范。相比普适性和强制性的法律,商业行规更契合行业特点,更细致,也更有效率,实践中行规往往也得到司法判决的认可,弥补了法律的不足。
旧时行规曾多是行业奉行的信条,用各种规则构建了商业伦理和商业技术。行规之所以成为行规,是经年累代长期形成的,经过了时间检验和行业内外认可。行规以商人树立其名信于世,追求世代传承,晋商、徽商都是其中杰出代表。碑刻署名制确保质量并彰显工匠诚信,古董交易但凭眼力不能退货找后账,商业交易童叟无欺……这些旧时行规的精髓,在于诚信立本,其施行,并非依靠司法和行政等国家公权力,而是注重声誉,追求长远,由社会各方共同维护。当然,时移世易,商业行规也在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不断变化,适应新伦理、新技术和新的利益分配需求,去芜存菁,但行规所依托的诚信为本的商业伦理仍是地动山摇不能移。
行规如今新旧并存,新规越来越多,越来越细,规范日益加重,更加入了现代社会诸如儿童福利政策等新要求。人们对一些行规不满,既有旧规与新商业伦理、利益分配机制冲突的原因,也有新规出台本就是业内自说自话,没有对消费者释放应有善意的缘故,还有的行规已经跟不上世界潮流和消费者保护理念。更值得关注的是,有的新规偏重技术标准,忽视其中的商业伦理基础,不少商家过于追求短期利益,以旧规作为牟利的借口。无论新规旧规,行规的诚信基础和伦理构建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问题,行业协会任重道远。
广东省消委会诉广州长隆集团案中,所争议的未成年人票价优惠应该论身高还是论年龄的两种标准,可以说各有优劣。在户籍身份证件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前者有其合理性,后者已有技术可行性,更符合世界通行惯例和未成年人平等保护的新伦理,破旧立新或两种并立都可以选择。近年来,各地对于身高标准已根据现今未成年人状况上调,故宫等景点已经开始采用身高和年龄双标准的规则,行规正在变迁。无论诉讼是否乐观,对于行规的改善都是一种推进。
有专家建议,明确未成年人购买优惠票标准,最好的方法是通过国家立法来解决,有了法律就能落实下来。是否需要入法,涉及国家干预和行业自治的关系这一重大课题,尚需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