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化解我国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主线

2019-12-11 14:38
江西社会科学 2019年1期
关键词:结构性矛盾供给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是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而结构性失衡又是“不平衡”的突出表现。解决“不平衡”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需要分析结构性失衡的原因,并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指引,加强制度创新,提供有效制度供给,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供给,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简政放权制度,以求平衡制度结构、收入分配结构、供需结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结构性失衡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主要方面的突出表现

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论述最早来源于黑格尔辩证法“合理的内核”,他认为,肯定中也包含否定的因素,同一里亦或有差异和对立。马克思对黑格尔的矛盾范畴思想进行批判性的改造,同时吸取人类思想史的精华而创立唯物辩证的矛盾观,强调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本质和动力。[1](P592)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对黑格尔的思想有所发展,从不同的理论视角对黑格尔辩证矛盾运动学说进行扩展:“对立面互相均衡,互相中和,互相抵消。”[2](P9)

1859年,马克思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作出最初的阐述:“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运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1](P592)在唯物史观的构架下,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形成天然的辩证运动,并且在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生产力变革矛盾运动规律里发挥决定性作用。这一年的1月,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序言中,使用狭义的经济基础范畴,阐述上层建筑的现实基础是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的社会经济结构思想,他强调的生产关系都以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为前提。在《共产党宣言》1883年德文版序言中,恩格斯指出:“每一历史时代的经济生产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的基础。”[3](P505)在1894年1月25日致博尔吉乌斯的信中,他把这一观点进一步明确为经济关系对社会历史的发展具有决定性基础作用,它们“决定着国家、政治、法等等”[1](P591),并预见到社会主义也是一个“经常变化和改革的社会”[1](P591)。虽然他没有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也需要通过改革不断进步,但仍有可能把曲解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的错误思潮扭转过来。

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矛盾思想。在《什么是人民之友以及他们如何攻击社会民主主义者?》中,列宁分析了马克思、恩格斯将社会形态的发展归结为一种自然历史过程这一结论所用的方法,重视矛盾对立统一规律。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列宁不仅强调矛盾的对立,也非常重视矛盾的统一。他指出:“对立的统一是有条件的、暂时的、易逝的、相对的。”“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2](P10-11)《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最高阶段》一书,详尽地分析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在帝国主义阶段的表现形式和发展趋势,明确把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概括为社会主要矛盾,从而这一认识就具有了社会革命实践的意义,并表明,这一矛盾只能通过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的革命的方式来解决。不仅如此,后期还将解决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途径视作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前提条件,并明确提出其具有非根本对抗的一面。

毛泽东在领导中国革命的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矛盾学说进行了继承、运用和研究,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主要矛盾理论。不仅全面阐述矛盾的范畴、特征,还清晰地论证矛盾运动规律的辩证关系。“当马克思、恩格斯把这事物矛盾的法则应用到社会历史过程的研究的时候,他们看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看出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以及由于这些矛盾所产生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及思想等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而这些矛盾如何不可避免地会在各种不同的阶级社会中,引出各种不同的社会革命。”[4](P317-318)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首次明确提出“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二者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其与以往社会的基本矛盾具有不同的性质和表现形式。[5](P767)毛泽东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类社会矛盾的理论,构建起包括基本概念、范畴内容、“相互对立”向“相互适应”的特点、性质及处理方式(社会主义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的性质属性,决定了其解决要用说服教育方法;敌我矛盾是对抗的性质属性,决定了其解决要用专政方法)、主次矛盾等为主要内容的核心社会矛盾体系。

随着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共产党在继承和发展社会主义矛盾思想上一直坚持主流判断不断深化发展。从提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什么”这一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到牢牢抓住发展生产力这个解决社会主义矛盾的中心工作,对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的准确认识和判断,成为党的政治路线和工作重点。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6](P21)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基于新情况,在准确研判新历史阶段的社会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全新论断。1956年至今已63年,1981年至今也有38年,这一新论断,对新时代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支撑作用。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首先,“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相比,“更加注重全方位需求,体现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的需求更加综合和全面,呈现出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7](P9)。

其次,“不充分”的论断,更侧重于从总量方面去描述,更加突出发展质量,从效率优先到质量第一,强调经济运行质量,重视人力资本和“工匠精神”,强调财富分配质量,缩小贫富差距,提升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在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情况下,不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要条件,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不仅可以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也可以坚持经济发展的自然规律,使发展更加平稳有序。

最后,该表述中最为关键的是“不平衡”的表述,这是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而“不平衡”突出表现为结构性失衡。结构性失衡不仅表现为实体经济结构性供需失衡,也是金融、房地产和实体经济失衡。供给体系产能虽强,但仅能满足消费者的中低需求,无法满足公众日益升级的高品质、多层次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因此,着力化解社会主要矛盾,解决“不平衡”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需要分析结构性失衡的原因,并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指引,加强制度创新,提供有效制度供给,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供给,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和简政放权制度,以求平衡收入分配结构、供需结构;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方面,实现供需动态平衡,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结构性失衡的原因分析

(一)低消费,收入分配不合理导致供需结构失衡

居民消费水平较低是供需结构失衡的一个重要原因。近年来,为了拉动内需,我国采取许多政策措施,比如对农民取消农业税,实行粮食直补政策,“家电下乡”活动等,帮助农民增收,刺激农村居民消费;对城市居民采取提高个人所得税标准,降低市民经济负担,提高城镇低保补助标准,大力建造保障房给城市低收入者居住;对企业,国家进行大规模的减税政策,同时出台优惠条件鼓励出口。这都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刺激我国内需增长的效果。但是,目前我国的储蓄率依然很高,消费增长依然有限,并没有从根本上释放我国巨大的内需市场,因而扩大内需的这条路依然任重道远。

导致低消费的原因是多重的。一方面,收入是影响居民消费需求的最直接因素。不管是传统消费理论还是现代西方消费理论,收入都是决定消费增长的重要因素,这是宏观经济学的重要规律。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近年来虽然持续增长,但伴随经济新常态的持续,城乡居民收入增幅却不断下降,尤其是我国农村地区收入增长缓慢。2017年的中国宏观经济分析表明,农村居民收入,12月末外出农民工17185万人,人均月收入为3485元,4季度外出务工农民工工资总收入1.80万亿,1-4季度累计农民工收入为7.29万亿,占到全国农民总收入的94.12%,农民外出务工成为农村地区基本全部收入,农村地区非外出务工收入仅仅4552亿元,同比下降22.11%,折合人均收入仅有2530元,同比下降16.71%。这些数据不仅表明农村居民收入放缓,而且突出体现为农村地区经济下滑,农村经济正在呈“凹”字形塌陷的态势,甚至向有可能危害国家和社会安全的方向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农村收入失衡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经济较快发展,实现居民收入水平的有效提升是实现社会消费提升的关键。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而耕地面积有限,平均每家只有三到五亩田,决定了不可能像美国农场那样大的规模和收入。由于我国粮价一直稳定在低水平上,远远低于国际市场上的粮食价格。所以,依靠粮食产生的收入很有限,许多农村青年往往选择出外打工,补贴家用。

城市居民的收入比农村居民有很大提高,但与欧美国家相比,劳动报酬明显偏低。劳动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劳动环境差,劳动报酬低一直是我国广大城市工人的真实写照。而且,城市的物价水平逐年提高,工资的增长往往赶不上物价的飞速增长。由于收入不高导致居民不敢消费,特别是农村消费水平还非常低。2018年5、6月份,我国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有所回落,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放缓。

收入差距大也是消费不足的重要原因。收入差距首先表现在城乡之间。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8年上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城乡收入差距比为63.87%。虽然比起2017年同期的64.19%有所下降,但总体差距仍然巨大。其次,地区之间的差异也非常巨大,仅2018年第二季度,上海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382元人民币,居全国之首,而最后一名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为1760元,上海是其9.88倍,有七个省、自治区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5000元。最后,城市、农村内部的收入差距也在扩大。2000—2014年,中国城市20%的高收入和城市20%的低收入之间的收入差距,由3.6倍扩大到5.5倍,十几年间扩大1.9倍;同期农村内部20%的高收入人群和20%的低收入人群间的收入差也从6.47倍扩大到8.65倍,十几年间扩大了2.18倍。

此外,财富差距也是影响消费的重要方面。以城市为例,2002年,财产最少的10%的人的财产份额是1%,财产最多的10%的人的财产份额竟占到38%。到2013年,前者的财产份额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至几乎零财产,甚至还有一些人负债,而后者的财产份额已经上升到48%,而且还存在低估的可能。比如,王小鲁认为,被统计遗漏的“隐性收入”为9.26万亿,约占当年GDP的30%多。[8](P21-39)这种情况下,财产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十余年中上升超过20%,也是一种被低估的结果。

最近几年,国家虽然加快了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但社保体系还不完善、不健全,无法满足许多中低收入群体的需要。出于对未来医疗、教育、养老等不确定性支出的顾虑,民众往往会减少当期消费,选择把钱储蓄起来。按照央行最新公布的金融和社会融资增量统计数据,截至2018年4月末,当月住户贷款余额为42.8万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4月居民存款出现明显下滑,较上个月大幅减少1.32万亿元,为历史单月最大降幅,余额为67.4万亿元。两相抵消,4月末全国住户净存款24.6万亿,较去年同期猛降2.1万亿元。而且,农村有重视婚丧嫁娶等人情往来的传统,近年来,农民的人情消费不断上升,呈现出名目多、礼金重、范围大、频率高的发展趋势,有的地区人情消费的增长速度甚至超过家庭纯收入的增长速度,农民的负担越来越重。对未来不确定性支出的预期,大大加重,使之不敢当期消费太多,而是选择储蓄起来,这样会感到安心。

然而,长期处于这种高储蓄状态,一方面让居民存款余额在大部分年份里高歌猛进,另一方面居民存款增速下降的趋势已日趋明显。从2017年开始,人民币存款总量大幅减少,各项存款余额的同比增速已经降至自1979年以来的最低水平,同比少增5649亿元,随之而来的是储蓄率不断下降,2008年始,我国的居民储蓄率一路走低,2015年跌至13%,2017年仅为7.7%,增速降至历史最低值。此外,2010—2017年,居民储蓄存款增长与可支配收入之比从25.4%下降至12.7%,下降了一半多,而且四大行和中资全国性大型银行个人存款中的储蓄存款余额在2017年反复出现负增长。银行存款的主力军是中国老百姓和中国企业,占了银行人民币存款的70%以上。

(二)国内和国际双重因素

产业结构失衡由国内和国际两方面因素造成。从国内来看,在前期我国采取需求管理政策,通过强刺激政策来拉动经济增长。大量投资在短期内对经济增长起推动作用。但从长期来看,由于投资多集中于传统行业且投资的边际回报率低,导致大量投资成为无效投资,传统行业产能过剩严重,有效供给不足,而由于自主创新能力的缺乏,产业结构的转型滞后,导致产业结构失衡。

从国际来看,一方面,由于欧美制造业的回归,国际产业出现“逆转移”。发达国家通过高技术和相关政策促进制造业回归,通过再工业化重新建构实体经济。另一方面,凭借成本优势,新兴发展中国家积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与我国产业进行竞争,而随着我国人口红利的逐步衰减,各种要素成本的上升,维持我国产业发展的传统优势,如劳动力、资金、环境成本低优势在逐步削弱。这导致我国产业结构出现“高不成、低不就”的状态,产业竞争力下降,结构性失衡严重。

(三)体制结构不合理

体制结构不合理是经济结构性失衡的深层次原因,主要表现为政府与市场二者的关系和作用上。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界定上,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9]但在实践中,政府未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导致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过程中政府干预不合理,权力寻租现象严重,宏观经济失衡现象越来越突出,经济结构转型缺乏相应的体制机制。因此,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为改变经济结构性失衡的现状,政府要清晰界定自身的职能,提供有效的制度供给,实施精准有效的产业政策,以促进我国经济的结构性转型与发展。

三、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制度供给,着力化解社会主要矛盾

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舒尔茨说:“任何制度都是对实际生活已存在需求的响应。”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已进入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变化,面对“不平衡”这一矛盾的主要方面,要突出解决经济结构性失衡这一问题。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制度创新,提供有效制度供给、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供给,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简政放权制度;以期着力化解社会主要矛盾,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效制度供给

有效的制度性供给是创新驱动能够发展的重要保证。因此,对一些影响创新的制度性障碍,必须彻底清除,为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在财政和金融制度方面,要进一步加大财政对创新的支持力度,调整创新的资金投入结构,通过税收减免等制度支持创新,发挥财政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进金融体制创新,加大对企业创新的扶持力度,鼓励具备一定资质的金融机构和组织提供支持创新的多层次多形式的贷款模式、服务和产品,积极引导相关社会资本加入创新领域。积极引入风险投资,大力支持风险投资公司的发展,构建以风投为核心的股权分配体系,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以有效金融制度供给为技术创新提供资本保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供给,加强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保护,只有通过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形成共同享有的机制,才能促进创新生产要素的流动。

在协作创新制度的供给上,要建构网格化、多元化、开放化的不同主体相结合的创新模式。根据产业的布局和集聚布局创新链,构建创新生态系统;强化科研院所和高校创新机制的改革,推动建立成果共享、风险共担、产学研相结合的模式。

同时,政府应当主导,加大基础科研的投资力度,政府应当通过自身的资金等优势,根据我国基础科研的现实状况,精准扶持一批能够带来效益并且代表未来发展趋势的基础科研项目,进而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5]此外,根据科研的现实要求,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从重视数量向重视质量转变,减少“功利化”和“理论化”的科研评价,将科研评价转向科技成果本身的实用性方面。

(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收入分配是民生之源,是改善民生、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最重要、最直接的方式。解决民生问题的关键是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当前,我国收入分配制度与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步,存在着分配秩序不规范、分配结构性失衡、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因此,建立有效的收入分配制度是改善民生的关键。

首先,必须通过提高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占比来完善初次收入分配机制。从整体看,当前我国的GDP中劳动报酬占比仍然太低,尤其是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比重偏低,从而必然导致农民收入降低。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强调各个生产要素都要参与社会分配,真正做到生产要素的公正分配。在企业的生产过程中,要理清生产要素的价格构成和形成机制,使加在户籍上的各种利益形式与户籍相分离,不断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推动城乡、不同行业之间的劳动力市场一体化进程。同时,要进一步推动电力、能源和水资源等价格的市场化,实现国家主导之下根据市场情况的浮动价格机制。综合财政、税收、金融等手段,促进各个要素市场化改革。

其次,健全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根据各地区的特色和优势,引导农村积极发展旅游业,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制度,使农民真正享有土地流转和使用权转让的收益。

再次,健全和完善收入分配的监管制度,把监督非法和非正常收入作为切入点,保护合法收入、严厉取缔非法收入、整治不合理收入、保障居民最低收入,把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作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渠道。

最后,应当着重强调税收的调节作用,弱化间接税,强化直接税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同时,构建直接税征收制度,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改变以工薪阶层为主体的征税现状,实现对个税征收由分类别征收向综合征收的转变。此外,由于财产性收入已经成为居民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要不断提高财产性收入在税收中的比重,对房产税的征收加大力度,尤其是投资性住房的征收,尝试征收遗产税等。

(三)完善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的行政制度

第一,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对于跨地区和跨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类似审批项目全部取消,从整体上实现取消和下放关联审批事项。同时,尽可能缩短行政审批的流程和时间,删除一系列不需要的环节。尽快建设审批标准化模式,形成一套高效率的标准化审批流程。

第二,优化清单制度。通过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及责任清单的建立,明确各职能部门之间的权力边界。对于权力清单之外的事务,多做“减法”,通过制度规范提高政府办事效率。

第三,完善人员精简制度。精简政府相关机构的规模和人员,是审批事项减少、审批效率提高后的必然选择,有助于减低企业的制度性成本,提高企业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结 语

总之,社会主要矛盾的化解,需要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尤其是经济结构性失衡的现状。因此,要分析经济结构性失衡的相关原因,并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制度创新,提供有效制度供给。以求平衡制度结构、产业结构、收入分配结构、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着力化解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努力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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