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
为高質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着力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以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全面深化改革,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村企结对共建机制,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资产保值增值和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针对铜川新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运行及监管服务等方面开展了专题调研,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前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
(一)基本情况
我区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有3个街道办事处、27个行政村、两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辖的2个村,101个村民小组,约17725户,64700余人。试点村暨“千村试点”村按计划全面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
初步建立,按照资产类别登记入账;资料收集齐全,归类整理,三级同步,管理规范。集体资产正待移交,集体经济组织登记代码,街办级的清产核资等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
整体来看,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还很薄弱,虽然所有贫困村都成立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颁发了集体经济组织证书,也开设了银行账户。但能够真正发展产业,正常运营的村较少。绝大部分村资产清查工作还不够彻底,并没有把资产注入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中,折股量化工作还没有开展,最终形成事实上的空壳村。并且,各村缺少专业的财务管理人オ,对于村行政运转经费账务,全面实行了“村财乡管”的农村财务管理体制,各街道办事处对村级行政经费进行核算。对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方式不一,有的村由记账公司代理记账,有的村由街道财政所代管。
(二)取得的成效
经过近两年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作取得了突破性发展,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一是治理体系日趋完善。按照产改工作流程及政策要求,各村精心操作。在每个环节都有请示汇报、有方案批复、有结果报告、有公告公示、有影像痕迹、有原始证据予以支撑。
二是产权归属逐渐明晰。全区27个行政村、两个社区居民委员会下辖的2个村全面完成了清产核资工作任务。共清查出集体资源性资产14.2万亩,经营性资产28654.01万元,非经营性资产42090.27万元。并对结果数据进行了复查复检联合审核。资源性资产面积与土地部门提供数据误差率在5%以下。所有村的清产核资报表已填写上报,相关数据全部录入农业农村部清产核资系统管理平台。同时对全区的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核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对系统数据进行了重新调整。成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共36个,认定成员62294人,实现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全覆盖。
三是资料档案管理规范。自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各级按照新区产改办的要求,注意资料的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基本做到了专档专柜专人专管,三级同步。大多数村的档案资料收集齐全,分类分档保存,且有编码和目录明细导引,规范有序、一目了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产清查有一定困难。个别村在清查集体资产过程中,对资源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经营性资产的登记上还有漏登和错登的现象;街办级的集体资产,因历史的原因,追溯难度大,给本级清产核资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直接影响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街道机构设置还不健全。街道办农经站还没有恢复,没有编制、没有牌子、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形同虚设,不利于对村集体经济的监管。
(三)宣传培训不够到位。在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过程中,由于基层农经人员力量不足,政策宣传和培训指导不够全面,导致有的基层干部对集体经济组织定位存在偏差,部分群众不理解、不关注、参与度低。
(四)财务管理不够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刚刚结束,目前正在进行数据公示、审核录入、汇总上报,因此,大多数村还没有设置独立的会计账务,有的村未健全财务制度,有的村还未配备财务人员。
三、问题产生的原因
(一)经营管理人员缺少
大部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长都是由村“两委”干部兼任。这些干部多数年龄偏大,缺乏知难而进、勇于开拓的精神,过分依靠上级财政的补助。再加上当前各项工作任务繁重,疲于应付繁杂的日常工作,没有过多精力考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思路和办法,发展意愿不强烈,内生动力不充足。
(二)配套政策不到位
按照国家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一是2019年底前通过全面开展清产核资,加强集体资产管理;二是2021年底前对于有经营性资产的村,由点及面通过成员界定、股权量化,基本完成股份制改革;三是通过建立集体经济组织,因地制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除清产核资外,其他政策还没有到位,只能在探索中推进。
(三)经济实力比较弱
农村实行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以来,多数村存在“统的不足、分的彻底”的问题,集体经济原始积累小,生产经营收入来源单一,少数有经营性收入村,大部分收入为资产租货收入,加上产能、环保、资源、市场、人力、技术等因素的限制,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缓慢,市场竟争力差,话语权少,经营实力普追不强。
(四)指导机构不健全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与指导工作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既涉及到农村集体及农民个人的切身利益,又事关农村集体经济的稳步发展。但除耀州区、印台区和宜君县有农经机构和必要的工作人员外,其他区县及所有乡镇都没有能够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功能的专门机构。
四、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明确认识,坚持党的领导地位
要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紧紧围绕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来谋划和实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改章程、管理机构设置、重要人事任免、实施重大项目及大额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须事先经村党组织研究审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表决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夯实贵任,全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稳步发展
区县农业部门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组建的业务指导部门,负责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制度的制定、登记代码、证书发放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乡镇政府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管部门,对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依规运行承担主体责任,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发展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致富。
(三)深入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对改革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街道村组要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理解、关注并积极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运用好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确保农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真正让农民成为改革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把集体增实力、农民增收益和产业增效益有机统一,让集体经济成为民心所向,民利之基。
(四)督查督办,补齐政策短板
在街道办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区上组织人员,深入到村组,重点针对《问题整改通知》事项跟踪复查复检,督促整改,堵塞漏洞,补齐短板。以确保我区清产核资工作,清查对象全面,清查数据真实,报表填写准确,资产台账管理,资料整理归案,规范管理。
(五)建立机制,强化资金管理
对于已经建立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村组,要切实加强对集体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已建议工委、管委会协调市编办增加区、街农经编制,尽快恢复基层农村经营管理站,建立健全农村集体经济、集体资产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加快完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三资”管理、财务管理和民主管理等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农经站和各级农村“三资”监管平台的职能作用,加快推进民主管理进程,着力构建“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运行高效、富有活力、利村利民”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和运行机制。(作者单位:陕西省铜川市新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