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业“机器换人”的典型经验探讨

2019-12-09 23:54施学奎浙江行政学院
营销界 2019年20期
关键词:机器换人换人农业机械

■ 施学奎(浙江行政学院)

2016年2月,浙江省出台了“加快推进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意见”,8月开始组织实施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的示范工程,各地在执行国家和省级各项扶持政策的同时,纷纷出台各具特色的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引导措施,围绕农机“住房难”和现代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上的应用等重难点问题进行积极探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至2018年底,全省共建成省级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12个、示范乡镇(园区)115个、示范基地334个。本文对全省各地典型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分析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思路。

一、各地的典型经验

(一)组织保障

余姚市将创建省级“机器换人”示范县工作列入市政府工作报告,专门制定了《余姚市农机化发展“十三五”规划》作为行动指南,并制订创建浙江省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市的实施方案,明确创建工作的目标、总体要求和主要内容,安排好工作进度和资金筹集。余姚市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市分管领导牵头,农机局具体负责,多部门协同,有条不紊地一步步把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宣传部门注重对创建工作的报道,组织部门注重对相关责任人的目标考核,对创建目标加强进度管理,及时做好各方面的动员工作,确保创建计划的顺利完成。

其他积极创建“机器换人”示范区的县市基本上都制订了相应的实施方案,成立了创建工作的领导机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考核机制、工作协调机制和组织保障机制。

(二)政策扶持

宁波下属余姚市注重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专设“省级农机换人示范市”创建基金,注意用好中央财政资金的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宁波市财政下拨县市区的农机补贴每年40万元,着重支持省级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和农机综合服务中心的创建活动;市本级财政拨出专项资金50万元,主要支持农机农艺融合示范基地的创建和智慧农机装备应用示范基地的创设以及农机化技术应用示范基地的建设。财政资金补贴的范围非常广泛,涉及鼓励农机应用的各个领域,有农机购置环节的补贴,也有农机应用推广领域的补贴,同时支持农机库房的建设、农机应用示范基地的创建、农机应用示范合作社的质量提升,尽可能地调动农民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16、17两年余姚市全市农户共增加了各类农业机械1500多台(套),涉及耕耘、播种、收获、植物保护、农产品仓储、秸秆粉碎处理等各个涉农环节,水稻耕耘、栽种、收割、脱粒等环节综合机械化率94%左右,水稻机械化烘干的比例超过80%,名优茶加工、大宗茶修剪、大宗茶采摘这三个作业环节,机械的使用率超过93%,规模以上养殖机构的环境污染100%受到监控,养殖排泄物基本都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建成农机综合服务中心3家,省级(含)以上农机应用领域的示范合作社8家。

宁波市鄞州区对“农业机器换人”领域的财政支持力度非常大,对本区急需的新型农机具购买者给予100%的补贴,对创建成功的“机器换人”示范基地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建成的区域性服务中心一次性奖励2万元。2016年以来,鄞州区财政共为农业领域“”支出2822万元,引导农业市场主体投入自有农机购买资金1亿多元,有6千余台农机具和近2000农户获得财政资金的补助。

杭州市余杭区在上级各项农机财政支持的基础之上,又制定了区级农机补贴政策,加强对农机领域关键技术的资金支持,执行首台套引进特别支持政策,对本区首次引进的先进农业机械和技术当年总投入超过10万元的,补贴比例达到70%。加强对智慧农业的资助,加快引进更高质量和更好性能的农机装备。对插秧机、粮食烘干机等重点农机另外再补助20%;对特色农机补助40%;对新增智能农业生产设施总投资超过50万元(含)的,补助35%。和金融机构合作,推出“农机贷”后,又对农机综合保险进行政策支持,区财政补助保费30%,再加上上级的财政补助,比例达到70%,全区到目前已投保农机157台,保额超过8400万元。

(三)特色创新

余姚市实施农机购置、农业技术推广、农机报废更新、农机库房建设的全面补助,加快农机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升,激发农民应用农机的积极性。引导工商资本参与农机服务,支持农机经营、服务组织的发展,形成多元化主体,让多种形式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充分竞争,进行了3组“企社共建”,实施合同作业,组建7家碾米、包装等农机产业链的合作社,开办了5家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强化农机农艺融合,探索可复制、可借鉴的作业规程和模式。近两年,以“首台”新农机引进的方式,填补了本地部分农机作业的空白,先后完成了春笋和梅干菜的机械化烘干设备的引进,实现了鲜食玉米和大豆的生产全程机械化,研制出多功能切菜机、榨菜收割机和秧苗输送机等农机。

余杭区加强农机农艺的融合,成立技术专家组,专家来自农业机械、粮油生产、植物保护、蔬菜、茶叶等农业领域,围绕水稻、茶叶、蔬菜等农业主导产业,联合开展技术研究和服务指导,已制定4个农业机械化生产技术规程。引进北斗农机精细化管理系统,实现农机的远程监控,为重点补贴农机的远程监管和农机作业补贴的审核提供了诸多便利。目前,已累计在211台农机具上安装了北斗系统,可获农机作业补助的机械栽植作业已全部置于北斗系统的监管之下。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机装备有效供给不足

农机作业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作业环境复杂,因此,农机领域的科技创新比一般机器行业要困难得多。农机行业普遍存在产品规格不全的情况,中低端产品供过于求,粮食作物以外的其他农业领域的机械缺乏实用性,存在需求饥渴。浙江省的农业生产中仍然存在“无机可用”和“有机难用”的现象,例如蔬菜瓜果和畜牧水产等农业领域机械化程度较低,水稻栽植、旱粮生产、油菜收获等农业生产环节农机使用程度也较低。浙江省农村地形地貌主要是丘陵山区,种植区比较分散,集中连片不多,不太适合大型农机的使用,适应浙江农业特色的农业机械主要是中小型的。浙江所需的中小型农业机械当中有一部分研究生产的起步较迟,需要进行中试和改进,不断提高这些农机的作业性能和可靠性。

(二)农机使用维修人才缺乏

浙江农机从业人员普遍存在文化偏低、年龄偏大现象,知识更新慢,新技术传播困难。缺少高端农业机械的操作人才、农业机械的维保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经常出现“有机无人用”“有机用不好”和“坏了无人修”等使用环节的问题。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滞后

浙江农机社会化服务程度不高,服务覆盖面较窄,服务效率偏低,滞后于浙江农业“机器换人”的发展,农民群众对农机服务的专业化、高端化、多样化的需求难以满足。一个突出的表现是,部分县、乡、村二级农机服务网络不健全,严重阻碍浙江农业“机器换人”走向高端。

(四)农机领域的财政支持需改进和增强

中央财政对农机购置的补贴力度很大,但存在很大局限,没有太多考虑地方特点,浙江所需的部分高新农机产品不在补贴范围之内。省级财政的支持政策也存在范围较窄、实施力度偏低等方面的问题。浙江从面上来看,农机的新产品引进、科研开发、金融保险、维修服务等方面的财政支持尚需加强。

三、改进工作的有关建议

(一)加强适用农机的研发、引进和推广

搭建平台,推进农机的产学研推一体化协同创新,促进信息共享,积极研发和生产“产业亟须、农民急用”的农业机械,增强“机器换人”的农机供给方面的保障。积极支持各种农业经营主体引进浙江省紧缺并适用的新型农机,鼓励他们进行试验和示范推广。积极推动区块链、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农机领域的应用。加大浙江所需的智能化农机的引进与推广力度,提高农机的利用效率。稳步推进特色农业领域的“机器换人”,逐步提高薄弱环节的机械化水平,继续建设智能温室大棚、玻璃温室、钢架大棚、中小拱棚、智能畜禽养殖场等高效设施农业和智慧农业。

(二)优化农业机械的构成

不同种类的农业机械农业劳动力替代率是也不一样的,要更好地发挥农机对农业劳动力的替代作用,就应该尽可能多地应用能够更大幅度替代农业劳动力的农业机械。有序引导农业科研单位加强对劳动力需求大的农业作业环节的农业机械的研发,同时加强对农机生产企业和农业经营者的引导,快速扩大劳动力替代率高的农机的生产与应用。继续提高农机质量,建立健全农机质量的监督和投诉制度,开展对农业机械的质量调查工作。严厉打击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农业机械的行为,增强农业经营主体对农业机械化的信心。

(三)完善农机的社会化服务

推进浙江农机服务单位的规范化,完善对农业机械在信息宣传、质量监督和技术推广等环节的社会化服务。延伸对农机应用的服务链条,提质增效,打造农机服务领域的区域性品牌。推进农机管理的网络化,探索农机管理的远程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培育新型农机主体,打造兼具销售、维修、推广等功能的农机综合服务中心。鼓励村级经济合作社组建自己的农机服务组织,鼓励合作社和农机企业维修中心。开展粮油等农业生产关键环节的全程社会化服务,探索无人机飞防队等新型农机服务模式,推行农业机械的租赁业务。加强农业机械化的人才培养,依托农机生产销售企业,组建农业教育培训中心,借助涉农院校和农机服务单位,对农业机械的维修保养人才,农业企业和农机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和农业机械的驾驶操作人才,进行全面的分层次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稳定农机干部队伍,优化队伍结构,通过培训来进行知识更新,通过学历教育来提高整体素质。

(四)扩大资金来源

农业“机器换人”要多渠道扩大资金总量,运用好从中央财政到县级财政的各项农机购置补贴、农业机械的报废补偿和农业“机器换人”促进项目的资金。争取金融机构资金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推行和扩大对农业机械的抵押贷款、信用贷和融资租赁,推行农业机械的贴息贷款。推广和完善农业机械的政策性保险,扩大农业机械政策性保险覆盖范围。各市县的地方财政应该支持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增加财政资金的投入,带动社会资本。依据本地农业机械的存量状况和农业生产的实际需要,调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管理,既可以涉及补贴标准也可以调整被补贴农业机械的种类。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将农业机械的实地检验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提高农业机械的安全保障。出台省级农业机械新产品的补贴规定,逐步将在少数市县实行的首台套农业机械支持政策推广到全省范围。完善农业机械的报废补偿政策,扩大补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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