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韵
(天津师范大学 体育科学学院,天津 300387)
自教育部等六部委共同下发《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2015)以来,我国的校园足球建设无论是在竞赛体系的搭建,还是在校园的普及与推广上均取得了世所瞩目的成就。在宏观层面的竞赛体系日趋完善、保障体系日渐成熟,无疑对足球运动在校园持续深入、健康地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然而,在校园足球的基层一些问题同样不容忽视:校园足球参与主体的参与动机较弱、政策落地难等。事实上,校园足球能否有持续、健康的开展,既离不开宏观层面的制度设计的完备性,也离不开微观层面参与主体——青少年参与校园足球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因此,对这一层面青少年参与足球行为的研究,既是准确把握参与主体活动规律的理论基础,也是制定足球地方性策略的现实依据。然而,相对于偏重政策体系、顶层制度的设计等校园足球宏观层面的研究而言。当前,学界对参与校园足球的行为主体——青少年的行为意向与参与行为的考量却是少之又少。在研究人类行为的理论工具中,计划行为理论因其具有的良好解释与预测效果,已广泛应用在多个领域。在体育领域,计划行为理论已被方影等人证明具有同样的效果。因此,研究选择了计划行为理论作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从微观角度对青少年参与校园足球行为进行研究。旨在从理论上补足校园足球研究的微观板块;从实践上为校园足球宏观政策的落地提供支撑。
1.1 研究的理论模型
计划行为理论(TPB)源于理性行为理论(TRA),该理论早在1985年由学者Icek Ajzen所提出。计划行为理论是一种“从信息加工的角度,以期望价值理论为出发点解释个体行为一般决策过程的理论”。其理论模型中主要包含了三个自变量、一个因变量以及一个中介变量。分别为:行为态度(Attitude towards the Behavior)、主观规范(Subject Norm)、知觉行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 Control)、行为(Behavior)和行为意向(Behavior Intention)。经过30年的不断修正与完善,计划行为理论已经逐渐成为国际认知心理学界广为接受的行为研究理论。其理论模型已广泛应用于包括体育在内的诸多研究领域。该理论不仅对个体的行为意向、知觉行为控制等有着很好的解释效果,还能对个体的社会行为有着很好的预测效果。在体育领域,计划行为理论已被证明不仅能有效解释人们参与、或不参与体育活动的原因。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对行动者的体育行为进行有效预测。鉴于本研究所探讨的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是属于个人行为模式的研究范畴。故适合以计划行为理论模型为理论基础,建立研究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的理论分析框架(或理论模型)。该理论分析框架主要包括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态度、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的主观规范、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的知觉行为控制、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以及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等。具体如图1所示。
1.2 研究假设的建立
依据上述理论模型,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可以看作是一种有目的、有计划的行为。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可以有效预测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同时,足球参与行为的意向与知觉行为控制能够进一步预测足球参与行为。其中,足球参与行为意向是足球参与行为产生的直接动因。它不仅反映了行动者的行动动机,还反映了行动者为采取某种特定的行动实际愿意付出努力。一般来讲,行的者的行为意向越强烈,实践中采取某种特定行动的可能性也越大。有鉴于此,研究将关注的焦点进一步聚焦在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上。主要是通过分析与足球参与行为意向的直接相关的几个变量(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感知行为控制等)来探究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的影响机制。基于以上分析,研究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研究假设:
图1 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的理论模型
H1: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有显著预测作用;
H2:青少年足球参与态度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有显著预测作用;
H3:青少年足球参与的主观规范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有显著预测作用;
H4:青少年足球参与的知觉行为控制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有显著预测作用;
H5:青少年足球参与的知觉行为控制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有显著预测作用。
2.1 研究对象
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为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研究的调查对象为天津市10所校园足球试点学校的在校学生。
2.2 研究方法
2.2.1 问卷调查法
以TPB模型为理论依据,同时在参考已有的研究基础上,设计出《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的调查问卷》。问卷主要包含了参与态度、主观规范、知觉行为控制、行为意向以及参与行为等5个变量。同时,针对不同变量进行了问项的初步设计。并对问卷进行语义上的修正和表达上的简捷化处理。在此基础上,再根据专家的意见对问卷进一步进行了修改。在正式调研之前,选取了天津市CT中心小学、FL中学50名在校学生进行预调研。并对预调研的结果进行项目分析和因子分析。根据统计的结果,剔除了初始问卷中3项不合理的题项。经修订,最终形成了包含13个题项的正式问卷。每个问项的赋分主要采用了Likert 7级量度。变量从“非常不同意”到“非常同意”分别赋值 -3,-2,-1,0,1,2,3。
问卷的施测采用以班级为单位的随机整群抽样方式,在足球课中发放问卷。被试填写好后当场回收。共发放问卷500 份,回收483份。其中男生296份,女生187份,问卷回收率为96.60%。并对其中的无效问卷予以剔除,最后得到有效问卷478份,有效率为98.96%。
在问卷的信度检验方面,研究采用了Cronbach一致性系数α值以验证信度(见表1)。由表1可得,五个变量的Cronbach一致性系数α值均大于0.7。表明研究所设计的问卷信度较好,可以满足研究需要。
图2 基于计划行为理论的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的假设模型
表1 问卷信度一览表
0.6为最小可接受的信度值
在问卷的效度检验方面,首先将问卷中的反向项目重新计分,然后使用SPSS18.0软件对数据进行因素分析。样本适当性系数KMO的指标为0.654,其显著水平sig.为0.000。KMO球形检验系数分析结果表明球形假设被拒绝,问卷项目间并非独立,表明可对数据进行因子分析。通过对六个变量分别抽取一个因子,进行主成份因子分析,进而对总体量表进行了探索性因子分析。经检验,所有因子的测度指标载荷系数均在0.5以上,斜交旋转后累计方差解释量达到 88.72%,显示出问卷具较好的整体结构效度。表明研究所设计的问卷建构效度可接受,所设计的各题项之因素也基本符合原来的理论依据,可以将此结果作为后续分析讨论的基础。
表2 问卷效度一览表
2.2.2 数理统计法
研究将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作为因变量,运用AMOS18.0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结构方程模型分析。以检验自变量(以下简称为“TPB变量”)是否能够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做出有效预测。进而检验研究所提出的理论模型的可行性。
3.1 假设模型的检验
在对研究假设进行检验的过程中,研究选用了结构方程模型(SEM)对其在结构上是否符合实际进行了验证。结构方程模型是一种基于变量的协方差矩阵,是一种用来分析变量之间关系的的全包式统计方法。该方法主要通过分析先验性的因子数量、因子载荷的模型以及各因素间相关的程度。从而检验外显变量与潜在变量之间假设关系。在检验过程中研究将构建的模型使用结构方程软件AMOS18.0进行验证。最后,再把调查数据的方差协方差矩阵与假设模型进行拟合,进而验证所提出的研究假设。
表2 模型拟合指数表
由表2可知,当x2/df < 5.0,CFI、TLI≥0.90,RMSEA≤0.08时,显示模型拟合可接受。如表2所示,SRMR=0.0602<0.08,RMSEA=0.059<0.08,GFI=0.918>0.9,AGFI=0.912>0.9,NFI=0.923>0.9,CFI=0.913>0.9,IFI=0.915>0.9,P=0.00。由于x2/d=1.86>1,且小于2。RMSEA和RMR均小于0.08,IFI、CFI、RFI、NFI均大于0.90。表明模型拟合较好。
在模型拟合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运用 AMOS 18.0 统计软件中最大似然估计对研究所提出的五项假设进行了检验。具体检验了足球参与行为态度、参与者主观规范、参与者知觉行为控制感与足球参与行为意向之间的关系。由表3可得:研究所提出的H1、H2、H3、H4、H5等假设均得到支持。说明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对足球参与行为意向有着显著关系且正相关。但相比起其他变量而言,H2的解释力较弱。说明态度对参与意向之间呈弱相关。
表3 研究假设检验结果
*表示显著水平在P<0.01下,**表示显著水平在P<0.05下,***表示显著水平在P<0.001下。
3.2 分析
3.2.1 知觉行为控制、主观规范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有着显著的影响
有调查结果可知,知觉行为控制、态度、主观规范与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之间呈现出一定的相关关系。其中,知觉行为控制、主观规范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具有显著的相关关系。知觉行为控制是指“个体感知到执行某特定行为容易或困难的程度”。本研究所讨论的知觉行为控制是指青少年感知到参与足球活动的容易或困难程度。该变量所反映的是青少年在参与足球活动前,自身感知到自己的技能水平、所拥有的各种参与活动资源以及条件和机遇等。当青少年决定参与足球行动时,很大程度上将取决于该行动者所感知到拥有的时间、金钱、技能水平以及与他人合作等。根据计划行为理论,青少年足球参与的知觉行为控制又可分为参与足球活动的自我效能感与参与足球活动的便利认知等两方面。其中,青少年对于参与足球活动的自我效能感越强,说明青少年认为自身行为对参与足球活动所能发挥的作用就越大,反之,若自我效能感越低,参与的意向也越低。经过多年的校园足球的推广与普及,青少年对足球的认知逐渐趋向积极,参与足球活动的意愿也逐渐提升。如何进一步激励其参与意向。关键在于增加参与足球活动的自我效能感。另外,便利认知则体现了青少年对参与足球活动的便利条件或实施障碍的感知情况。如果校园足球的组织方或校园足球的基层管理者为起参与足球活动创造条件或提供奖励,那么青少年在这些条件或机会的刺激下很有可能参与足球活动。
主观规范是指“个体在执行某特定行为与否时感知到的社会压力”。这一变量主要反映了青少年群体周围重要的人或组织对其参与足球行为的决策影响情况。当青少年感知到与其交往密切的人或组织(如家庭、朋友、学校等)对其参与足球活动的支持力度越大,青少年就很有可能倾向于参与足球活动。通过调查发现,在影响其参与行为的各种群体中,来自“父母”与“班主任”的影响无疑是最大的。这说明这两个群体对青少年足球活动参与紧密相关。通过对受访对象的访谈发现,对多数青少年而言,在足球活动参与的决策上影响最大来自于父母。其次,班主任也是一个重要的影响因素。尤其是在小学阶段,这一阶段是校园足球的启蒙阶段。在这一阶段中班主任对其校园足球的观念与态度的形成影响较大。因此,青少年参与足球离不开父母的支持和鼓励,以及班主任的认可和赞许。可以说,校园足球政策在基层能否有效施行关键在于这两方面的支持。这两方面的持续、有效支持则是当前校园足球发展的不竭动力。只有建立起校方、父母、班主任为基础的校园足球基层支持体系,才能为校园足球的深入、持续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3.2.2 足球参与态度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的影响效果较弱
行为态度是指“个体对特定对象反映出来的喜欢或不喜欢的心理体验”。也是“个体对执行特定行为的正向或负向的评价”。计划行为理论认为,态度对行为意向具有很好的预测效果。参与者的态度越是积极的,则其可能执行行为的意向越强烈。然而,从调查情况来看,青少年对参与足球活动的态度虽然对参与足球的行为意向有一定的影响,相对于态度对锻炼意向的影响,主观规范与知觉行为控制的影响可能更有效一些。虽然,当前青少年对足球参与的认知是积极的。并且许多青少年对足球参与行为具有较高的态度。但在实际的足球参与行为意向上却很低,一些青少年甚至较少从事足球活动。通过对受访对象进行调查,很多青少年不仅认识到校园足球之于自身的价值,也认识到校园足球之于后备人才培养、中国足球发展和国际。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内化力,结果导致青少年参与校园足球活动上的知行矛盾。实事上只有将青少年对态度思想认知内化为自己价值观中,其态度与行为才能达到一致性。同时,态度的转化需要外部的动力,这种动力可能来自外部的校园足球政策的执行效果或足球的明星效应内潜于个体已有的价值体系。只有在内、外两个方面的共同作用下,才能使其态度才能转化为更加持久、更加稳定的足球参与行为。这一结论提醒我们:当前校园足球的深入开展过程中,工作重点应该由激发青少年对校园足球的兴趣与态度转向改变青少年的主观规范和知觉控制。
3.2.3 足球参与行为意向与知觉行为控制感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有预测效力
研究的结果验证了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与知觉行为控制感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有预测效力。但通过路径系数的比较发现,知觉行为控制感对参与行为的影响力要强于参与行为意向对参与行为的影响。这说明个体意志无法完全控制的因素,如校园及社会足球氛围、足球参与时间、个人的足球运动能力等。在这方面,学校的场地器材、课程设置等都能对青少年参与足球行为产生影响。在当前,有限的学校场地、升学压力、课外体育活动组织缺乏等因素,依然是制约青少年参与足球活动的主要障碍。要破除这些环境障碍,需要校园足球的管理主体强有力的支持。在微观层面来看,这一层面的校园足球管理主体无疑是校长。校长的支持是校园足球政策能否得以落实,足球课程设置能否保障,课外足球活动开展能否、师资、场地设施能否保障的重要影响因素。
4.1 结论
4.1.1 知觉行为控制、主观规范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有着显著的影响。
4.1.2 青少年足球参与态度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的影响效果较弱。
4.1.3 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意向与知觉行为控制感对青少年足球参与行为有预测效力。
4.2 建议
在基层如何开展校园足球,如何激励更多的青少年主动参与校园足球。关键在于一方面要制定与执行更多提高青少年自我效能与便利认知的制度与措施,降低参与者的参与成本和提高校园足球的运行质量。通过提高校园足球参与的便利性,进而改善青少年对足球运动的知觉控制。另一方面采取营造积极的学校、家庭以及社会的足球环境,使前期所积累的积极态度真正内化成为青少年参与足球的行为习惯。充分发挥基层校园足球的管理者,尤其是校长在校园足球开展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