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娜(栖霞市翠屏街道办事处)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作为农业经济发展的产物,其组织建设会随着我国生产力的发展而变化。传统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着单一性的特点,随着农业经济不断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逐渐呈现多样化的特点,向股份合作制、专业合作社等方式进行转变。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由农民自愿参加而成立的,合作组织依靠组织内成员通过技术、资金、加工、购销等方式自主经营、共同协作,根据市场需求生产产品,为合作组织成员牟利。该合作组织的出现对当前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有促进与创新作用,有助于增强农业经济在市场上的竞争力,促进农业结构转型,增强农产品现代化水平。同时,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建设能帮助农村培育拥有新时代农业思想的农民,提升合作组织成员的素质水平。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目的在于为合作组织成员牟利,目前在我国农村当中,该合作组织的普及率达到了70%左右,其中有不少合作组织能进行规范化经营。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经营范围非常广,不仅仅局限于农业,还有运输业、加工业等第二产业,第三产业服务业也有涉及。由此可以看出该合作组织具有以下几点特性:其一,加入退出自由,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成员有自主选择权;其二,专业性强,合作组织成员的经营范围取决于成员专业;其三,由于合作组织成员皆为农民,体现出民办、民营、民受益;其四,合作组织成员财产所有权关系并未改变[1]。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具有民办、民营、民受益的特点,从本质上来看属于群众自治,对农业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该合作组织在农户与市场中扮演着纽带角色,通过合作组织的发展让农民充分了解到市场发展动态,使农民根据市场发展动态进行生产发展、牟取利益,同时,还能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种苗技术与营销方法,有效引导、指导农民进行农业生产。在目前的农业结构调整中,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风向标,随着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农业结构也在不断调整。各相关部门及组织应该大力宣传合作组织的优势与作用,提升农民对合作组织的认知度,确保合作组织能为群众带来经济效益,切实感受到合作组织的存在价值。在合作组织中不可避免会存在一定的不良现象,如乱收费、罚款、摊派等情况,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寻找产生该现象的主因,并严肃处理,及时曝光该现象造成的不良后果,纠正不良风气,确保农业经济稳定发展。
农民可以通过共同出资购置生产所需农机具,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以合作购买的方式不仅能降低农民的消耗成本,也能有效提升农业生产的效率。不仅如此,也可以通过有组织的分户购买大型农机具,农户之间相互交换使用,促进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农业机械化能有效促进农业专业化、规模化[2]。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能将拥有不同专业性质的农户集中起来,在合作中各取所需、取长补短,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与长处,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力。在合作组织下,能获得农产品产量与质量的双重保证,有效提升农民市场谈判权重。
尽管我国每年的农业科技成果非常多,但转化率较低,大多数科技成果并未发挥相应的作用,其原因在于农村科技水平低、农民受教育程度低、难以接受新鲜事物,导致农业科技成果难以运用在农业生产中。另外,我国传统农业生产模式是以户为单位,采用个体经营,再这样的生产经营模式下,经济状况决定农户无法承担高风险经营,即便是由先进的农业科技,也受限于自身经济水平,无法试验,导致现代化农业产业与实际农业产业脱节。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出现,能有效解决这一困难。合作组织可以根据地区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结合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而成立,以盈利为目的,将分散的个体经营有组织地联合起来,有助于新科技的推广与使用,农户为了实现盈利的目标,定会全力以赴,将市场经济与新科技成果有效整合,完成农业科技的转化,增强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成立能让组织成员接触到现代化农业水平,有利于培育拥有现代化农业思想的农民,大大提升组织成员文化素质。在组织成员进行科研成果的试验过程中能让组织成员充分了解该科研成果的使用方法、使用流程与结果,从而形成传播。在学习科研成果的使用方法时,能对农民进行再教育,培育现代化新型农民,激发组织成员重生产的热情,培养遵纪守法的意识。
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成立是基于农民自愿,就目前的现状而言,有大部分的农民并没有正确认识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带给农业生产的经济价值,对合作组织的认同感不强,因此,相关部门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增强农民对合作组织的认同感。一方面,相关部门可以给农民做好培训工作,提升农民对合作组织的认知度,提高农民专业素养;另一方面,要做好合作组织的宣传工作,让合作组织的经济价值与作用深入农民心里,增强农民对合作组织的接受能力。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应当制定明确的奖惩制度,通过相关专家引导、指导农民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并带动合作组织牟利,以此作为典例,增强农民对合作组织的认同感,带动农民加入合作组织的热情。
充足的资金能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提供稳定的发展条件,在合作组织发展之初,资金问题是最突出的,相关部门应该积极为合作组织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农民积极创新农产品,必要时可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3]。相关部门可结合农村管理人员,根据合作组织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鼓励政策,跟进时代的发展,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例如:传统的种植业只是单一的种植,相关部门可为合作组织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并让专家对合作组织成员进行引导,将传统种植业向绿色、生态、观光方面发展,促进特色化农业经济结构转化。
随着现代化发展越来越快,信息科技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建立健全网络系统服务体系对农业经济发展而言具有重要作用,能有效促进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良性发展。因此,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作用,做好技术推广工作,强化农业产业化信息服务质量,坚持以市场动向为导向,提升合作组织的市场驾驭能力。
总而言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属于农村自发性组织,拥有经营范围广、自由度高、专业性强等特点,对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具有重要作用。要扶持合作组织的发展,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症下药。目前我国农业经济结构的转型正处于关键时期,农民积极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利于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增强农业市场竞争力,增强农业产业现代化水平,培育现代化农民,提升合作组织成员文化素质,对调整农业经济结构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