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是人的发展
——《评李斯特》一文的核心思想与理论创新

2019-12-08 18:44刘天喜
关键词:私有制李斯特经济学

刘天喜,刘 嘉

(1.浙江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2.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人文学院,浙江 杭州 311112)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形成的过程中,《评弗里德里希·李斯特的著作〈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下文简称《评李斯特》)和《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两个手稿都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前者还是后者写作的基础。可是,大多数的研究者在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形成时,重视前者,而忽视后者,尤其是忽视对《评李斯特》这部手稿中的核心——“工业是人的发展”思想的研究。因此,关于《评李斯特》中“工业是人的发展”思想的基本内容与理论创新问题,在不同的马克思主义解读模式中,至今都缺乏明确和科学的认识。而不能准确地把握《评李斯特》“工业是人的发展”思想的内容及创新,就不能科学认识和评价《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的内涵和价值,就很难科学全面把握《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成熟的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的主要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质。鉴于此,本文试图从“工业是人的发展”思想入手,对《评李斯特》一文核心思想与理论创新问题进行比较系统和深入的分析,以求教于大家。

一、“工业是人的发展”思想的基本内容

《评李斯特》一书是《神圣家族》(1844年9-11月)写作之后,在进一步深入研究经济学的基础上,马克思于1845年3月在布鲁塞尔针对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撰写的一部没有付印的手稿。这部手稿现存有24印张,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李斯特的一般评述;第二章,生产力理论与交换价值理论;第三章,论地租的问题;第四章,李斯特先生和弗里埃。手稿虽然残缺,论述的问题也较多,但仔细分析和深入综合,不难发现,手稿的全部内容中贯穿着一个核心思想和观点,即“也可以从肮脏的买卖利益的观点”“完全不同的观点来看待工业”[1]257,“不再把工业看作买卖利益,而是看作人的发展”[1]258。“工业是人的发展”的思想,在《评李斯特》一文中,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内容。

(一)看待工业不能立足于市民社会,而应立足于整个人类历史

要从作为买卖的工业中发现作为人的发展的工业,看待工业的前提和立足点必须发生转变。马克思指出,如果人们不再把工业看作买卖利益而是看作人的发展,“那就撇开了当前工业从事活动的,工业作为工业所处的环境;那就不是处身于工业时代之中,而是在它之上;那就不是按照工业目前对人来说是什么,而是按照现在的人对人类历史来说是什么,即历史地说他是什么来看待工业。”[1]257

对象化劳动、物质生产和工业要以一定形式的社会关系为条件。而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民社会就是当代的物质生产和工业的社会条件,以交换价值为目的商品生产就是以市民社会为条件的物质生产方式。在《评李斯特》一书中,马克思提出的问题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民社会是和物质生产不可分割的社会条件吗?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商品生产是物质生产不可分割的自然形式吗?如果是肯定的回答,那么以私有制社会为前提条件看待工业就是合理的,反之就要撇开这个社会条件。在布鲁塞尔的经济学研究中,马克思不仅大量摘录有关古代和现代经济和经济学比较的著作(如德·尚博朗的《论贫困,古代与今天的状况》、布朗基的《欧洲政治经济学从古代到今天的历史》),而且已经发现了古代经济发展与现代资产阶级经济在生产方式、社会组织方面的异质性,并以此为基础“发现贫困本身在每一个具体的社会时期的异质性”[2]。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已经认识到,私有制既不是物质生产劳动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社会制度和劳动组织,只是物质财富生产“现在的”“社会制度、劳动组织”,只是“当前工业”所处的“环境”。在古代,“劳动组织”是不同于自由竞争的“社会的”组织,物质财富的生产也不是为了满足“交换价值”,而是满足“社会的”“组织”需要。而“把物质财富变为交换价值只是现存社会制度的结果,是发达的私有制社会的结果”[1]254。不仅如此,未来社会的劳动组织是一种废除了私有财产的“社会物质活动”,工业的未来社会制度将是代替资产者所体现的竞争的社会制度,工厂制度的“无产阶级所体现的新的社会制度”[1]258。因此,马克思这时已经明确认识到,以私有制、交换价值、自由竞争为条件的“目前的”劳动、物质生产和工业,既不是物质生产和工业的唯一形式,也不是其永恒的形式,只是整个人类的劳动,物质生产和工业发展的“一个过渡时期”[1]259。

既然以私有制社会为条件的劳动、物质生产和工业只是整个人类劳动、生产和工业发展的一个过渡时期,那么,我们要全面深入把握劳动、物质生产和工业的涵义、特征及历史功能时,就不能立足于私有制社会,而应以全部人类社会为前提看待当前的工业,就不能以现在的社会制度为前提,而应以全部人类历史为前提考察工业。

(二)工业是以人占有自然的对象化活动为内容的人的发展的活动过程

由于看待工业的前提从私有制社会转变为全部人类历史,那么,工业的内涵和性质就发生了变化。马克思认为,历史地看待作为买卖的现代工业,“工业可以被看作是大作坊,在这里人第一次占有他自己和自然的力量,使自己对象化,为自己创造人的生活条件”,“所认识的就不是工业本身,不是它现在的存在,倒不如说是工业意识不到的并违反工业意志而存在于工业中的力量”[1]257。这段论述包含以下三层意思:

第一,工业是人改变自然的对象化活动。在该书中,马克思认为,物质生产和工业既包含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物质生产活动要以当代的制度为条件。而从全部人类历史看,这种人与人的关系和社会制度条件,既是由人与自然的活动产生创造出来,也被人与自然的活动超越。因而,人与自然的活动和关系,是不依赖于某种社会关系的独立、自主的活动和关系。因此,在《评李斯特》一书中,马克思撇开人与人的关系,撇开各种特定社会形式,把劳动、生产、工业首先看成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占有自然的对象化活动。

第二,作为人改变自然的对象化活动的工业是人类能动活动的过程和体现。撇开资本主义社会条件,只从人与自然关系考察生产和工业。而这种工业,作为人的对象化活动,既是人类力量的能动体现,又为人类生存创造了生活条件。这样,工业就不是与人类能动性相对立,而本身就是人类能动活动的过程,人们改变自然的生产力和人的力量是相同的。因此,他明确强调,工业力量就是无产阶级的力量,“工业用符咒招引出来的唤起了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对工业的关系,同无产阶级对工业的关系完全一样”。[1]258

第三,作为人类能动活动的工业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生产、工业作为人类为了自身的需要创造生活条件的过程,自身就具有发展的动力,是一个不依人和社会的意志客观发展的过程。在《评李斯特》一文中,马克思不仅多次强调,在作为买卖的现代工业中,存在着“工业意识不到的并违反工业的意志而存在于工业中的力量”[1]257、与现代工业“不同的工业唤起的力量”,而且他还分析生产力的发展过程,提出了农业生产力和工业生产力的不同发展阶段及其特征[1]263。

(三)人的发展的工业是创造和废除私有财产的基础

马克思撇开社会条件,撇开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交换价值,以人与自然的过程看待工业,不是要把人与自然的关系与人与人的关系分割开来,把物质生产活动与社会制度分割开来,而是要用人与自然关系说明人与人的关系的产生和性质,用物质生产活动的发展过程说明社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在《评李斯特》一书中,作者用人类能动改变自然力量的工业和生产力的发展去说明私有财产的产生和消亡,说明在私有财产基础上作为买卖的工业的产生和消亡。

第一,劳动是被私有财产所决定的并且创造私有财产的活动。在劳动、生产、工业与私有财产的关系上,古典经济学因为以私有制为前提,因而只看到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生产、工业,看不到私有财产也是人们生产出来的。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撇开私有财产,以人改造自然的活动过程考察工业和劳动。而作为人类能动活动的劳动和工业,在生产物质产品的同时,也生产出劳动组织,生产出人与人的关系,生产出一定的社会组织。马克思并不否认私有制基础上的劳动、生产,但是他强调“私有财产无非是物化的劳动”[1]254。这样,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与古典经济学不同,既看到私有制基础上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又看到这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交换价值生产,也是人们在生产中创造出来,是生产发展到分工和机器的结果,并明确指出“劳动按其本质来说,是非自由的,非人的,非社会的被私有财产所决定的并且创造私有财产的活动”[1]254-255。

第二,私有财产是分工、机器和资产者最好的制度。在《评李斯特》一文中,马克思从人类历史出发,把私有财产及交换价值生产看作是作为劳动和工业发展的产物。而劳动、工业如果是人的发展,那么适合这种劳动和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关系、组织和制度也是人的发展的体现。他认为,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的自由竞争制度、工厂制度是适合分工和机器发展的社会制度和社会组织,因而它既是分工和机器“达到自己的最高发展”的制度,对于作为分工和机器的主体—“资产者是最好的世界,是发展他作为资产者的‘能力’以及剥削人和开发自然的能力的最适宜的制度”。[1]260正是从这样认识出发,他认为把私有财产及交换价值生产与人的能动性和社会性对立起来观点是错误的、“谈论自由的、人的、社会的劳动,谈论没有私有财产的劳动,是一种最大的误解”[1]254。

第三,工业的发展是废除私有财产和交换价值生产的基础。在古典经济学那里,私有财产是自然、永恒存在的。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认为,私有财产既然是劳动创造的,因此“废除私有财产只有理解为废除‘劳动’”,而“这种废除只有通过劳动本身才有可能,就是说,只有通过社会的物质活动才有可能”[1]255。而这种废除私有财产劳动的“劳动”和“物质活动”,就是存在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工业之中,但“工业意识不到并违反工业的意志”,以人类能动改造自然活动过程为内容的工业和生产力。这是因为,一方面,工业和生产力的发展就与私有制及交换价值生产的矛盾就突出了。马克思指出:“一旦人们不在把工业看作买卖利益而是看作人的发展,就会把人而不是把买卖利益当作原则,并向工业中只有同工业本身相矛盾才能发展的东西提供与应该发展的相适应的基础”[1]258。一方面,工业和生产力发展将为解决这种矛盾、建立无产阶级的社会制度提供条件。“工业用符咒招引出来(唤起)的自然力量和社会力量对工业的关系,同无产阶级对工业的关系一样。今天,这些力量仍然是资产者的奴隶,资产者无非把它们看作是实现他的自私(肮脏的)利润欲的工具(承担者);明天,它们将砸碎自身的锁链,表明自己是会把资产者连同只有肮脏外壳(资产者把这个外壳看成是工业本质)的工业一起炸毁的人类发展的承担者。这时人类的核心也就赢得了足够的力量来炸毁这个外壳并以它自己的形式表现出来。明天,这些力量将炸毁资产者用以把它们同人分开并因此把它们从一种真正的社会联系变为(歪曲为)社会桎梏的那种锁链”[1]258-259。因此,马克思明确指出,把工业当作人的发展的“这种估价同时也就承认废除工业的时刻已经到了”[1]257。

这样,在《评李斯特》中,“工业是人的发展”思想,既是从全部人类历史出发看待工业的立足点,也是对工业的历史涵义和历史性质的界定,又是对工业的历史基础作用的强调。

二、从“工业是人的发展”思想出发的经济学批判

新理论的建构和旧理论的批判是同步进行的。在《评李斯特》一书中,马克思在阐述自己思想观点的同时,也对各种经济学思想进行了批判。而这种批判正是以“工业是人的发展”的思想为基础。

(一)古典经济学的缺陷在于“把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作为前提条件”

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对李斯特经济学思想的批判是与对古典经济学的评价相关的,因而要了解马克思对李斯特的批判,首先要了解当时他对古典经济学的认识。在《评李斯特》一文中,马克思以工业是人的发展思想为出发点,对古典经济学进行了分析。

一方面,古典经济学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物质生产的现实运动在理论上的表现。马克思认为,在现代制度下,以私有制为基础自由竞争社会,“生产力一开始就是由交换价值决定的”[1]263,工业资本家和地租所得者在他们的活动中,在他们实际生活中,是受利润和交换价值所支配,“工人是一种商品,一种交换价值”[1]254。因而古典经济学把工业看成“买卖”,它提出的竞争规律、交换价值规律,就是自由竞争社会的物质生产特征和规律的反映,就是“现实运动在理论上的表现”[1]242。英法经济学之所以“把财富奉为神明,并在学术上也无情地把一切献给财富”就在于现代工厂制度,在于“现实的社会组织是无精神的唯物主义,个人唯灵主义、个人主义”,“国民经济学只是给这一制度提供了相应的理论表现”[1]252。

另一方面,把竞争和自由贸易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作为生产的自然前提是古典经济学的经济偏见。马克思认为,自斯密以来的“经济学的所有最杰出的代表都把竞争和自由贸易的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作为前提条件”[1]241,“它是从竞争的社会制度出发的”“以现在的社会条件为前提”[1]260。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发现以人与自然的活动过程为内容的作为人的发展的工业,是创造和废除私有制的基础。古典经济学把以私有制为基础自由竞争,“市民社会”当作生产的自然前提,是只看到劳动工业以私有制为基础,没有看到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制度和组织,也是工业创造的所导致的结果。这正是国民经济学,作为资产者的代表的“经济偏见”。正是把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自由竞争社会作为前提,古典经济学把以私有制为基础,交换价值生产、买卖的工业当作物质生产和劳动的自然形式,“以致把“物质财富”和“交换价值”完全等同起来”[1]253。从而把物质生产与人的能动性和社会性对立起来,形成了在物质生产之外,在私有财的劳动之外“谈论自由的、人的、社会的劳动”这个“最大的误解”[1]254。

(二)李斯特经济学依然“囿于旧经济学的偏见”

作为德国资产阶级代表,李斯特从德国特殊条件出发,认为德国经济的发展,不能遵循英法的世界主义国民经济学,而要遵循自己的国民政治经济学。他认为,世界主义国民经济学是“建立在交换价值的基础上”,而他的国民政治经济学是“建立在生产力的基础上”[1]252。对李斯特经济学思想,马克思主要进行了以下分析。

第一,李斯特没有看到英法经济学是现实运动在理论上的表现,仅从经济学家道德心理方面去解释。在英法经济学的来源和产生基础上,马克思认为,李斯特“认为整个经济学不外是研究室中编造出来的体系”。[1]242因此,在认识和评价英法经济学时,他不去研究现实的历史,而是探求经济学家个人的秘密的恶的目的。他反对英法经济学家的办法,就是“从道德上诽谤敌人,怀疑其心术不正,探查其行动的恶劣动机,一句话,使其声名狼藉,怀疑他的人格”[1]242。在分别分析了李斯特对一些英法经济学体系的解释后,马克思总结到,“如果说李斯特先生从斯密个人的功名心和隐蔽的英国市侩精神来解释斯密体系,从复仇心和作为一种行业来解释萨伊体系,那么他在对待西斯蒙第方面却堕落到如此地步,以致要从西斯蒙第生理结构的缺陷上来解释西斯蒙第体系。”[1]248-249这充分说明李斯特先生“觉察不到”“像经济学这样一门科学地发展,是同社会的现实运动联系在一起的,或者仅仅是这种运动在理论上的表现”[1]242。

第二,李斯特依然“囿于旧经济学的偏见”。马克思认为,英法经济学家,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表,把资本主义自由竞争制度当作永恒存在与物质生产不可分割的社会前提。李斯特虽然反对国民经济学家,但是他作为资产阶级的代表不反对国民经济学的现实前提,同样认为“工厂所造成的竞争制度是最好的社会联合。工厂制度所创造的社会组织是真正的社会组织”[1]251,他的愿望实质上是在德国“使工厂制度达到英国的繁荣程度,使工业主义成为社会的调节者”[1]251。马克思认为,由于都是以私有制基础上自由竞争制度为前提,因而李斯特经济体系具有和国民经济学一样的缺陷:李斯特同样“把‘物质财富’和‘交换价值’完全等同起来”[1]253,认为从事物质生产的人只是一种“交换价值”“一种商品”[1]255;同样把物质生产活动与人类能动性对立起来,仍然坚持在物质生产之外,在“私有财产的劳动”之外“谈论自由的,人的社会劳动”“这一种最大的误解”[1]254。因而,马克思认为,尽管批判旧经济学,然而,“李斯特先生囿于旧经济学的偏见”[1]253。

第三,李斯特以现有的制度为前提,把生产力与交换价值分开是一种任意的抽象。李斯特认为,生产力与交换价值是对立的。作为财富原因的“生产力表现为一种无限高于交换价值的本质。这种力量要求具有内在的本质地位,交换价值要求具有暂时现象的地位。这种力量表现为无限的,交换价值表现为有限的;前者表现为非物质的,后者表现为物质的”[1]261。因此,“国家必须牺牲物质的力量以便赢得精神的或社会的力量”,“我以交换价值牺牲了的东西,是某种外在于我的东西,我以生产力的形式赢得的东西,是我的自我获得物”[1]261。对李斯特这些看法,马克思认为“这样的分开是一种任意的抽象,是因为这样的分开是不可能的而且必然停于一般的词句”[1]260在马克思看来,“在现代制度下,生产力不仅在于它也许使人的劳动更有效或使自然的力量和社会的力量更富成效,而且它同样正在使劳动更加便宜或者使劳动对工人来说生产效率更低了。因此生产力开始就是由交换价值决定的。”[1]263只有“撇开了当前工业从事活动的,工业作为工业所处的环境”,“不是处身于工业时代之中,而是在它之上”,“不是按照工业目前对人来说学什么……而是历史地说他是什么来看待工业”[1]257,才能看到与交换价值生产和作为买卖工业不同的作为人的发展的工业和生产力。马克思在这里的意思很清楚,生产力和交换价值不是不能区分,而是说这种区分是有条件的。如果以现有的自由竞争制度为前提,生产力就是由交换价值决定的,只有撇开现有社会条件,以人类历史为前提,生产力是一种既区别于交换价值又决定交换价值的力量。而李斯特以现代工业制度为前提,试图把生产力与交换价值对立起来,只能是幻想和任意抽象。对此,马克思讽刺到:“有个可怜虫仍然停留在现在制度之内,他只想把现有制度提高到自己国内还没有达到的高度,并以嫉妒的眼光盯着另一个已经达到这一高度的国家,难道这样的可怜虫有权在工业中看到买卖利益以外的其他什么东西了吗?他能说他关心的仅仅是人的能力的发展和人对自然力的占有吗?这是卑鄙行为。”[1]258

李斯特提出要建立一种不同于世界主义国民经济学的国民政治经济学,也提出和国民经济学不同的一些观点,但是由于他坚持国民经济学的前提,因而他“不能使国民经济学得到发展”,“更不能在实践方面把迄今为止几乎在以往的社会基础上充分发展了的工业再向前推进”[1]249。

(三)圣西门学派的缺陷在于没有发现与现代工业不同的作为人的发展的工业

在《评李斯特》一文中,马克思从“工业是人的发展”的思想出发,对圣西门学派的思想也进行了一些分析。

一方面,与古典经济学家和李斯特不同,圣西门的理论目标是向私有制进攻,以联合代替竞争。以斯密为代表的国民经济学,把私有制基础自由竞争当作人的自然联系,把以交换价值为目的商品生产当作物质生产的自然形式。李斯特反对国民经济学的交换价值理论,但仍然把自由竞争制度作为物质生产的前提条件。圣西门主义者,“不仅向人发出的第一个号召:把他们的工业从买卖中解放出来,把目前的工业理解为一个过渡时期”,而且“继续前进,向交换价值、当前的社会组织、私有制进攻。他们提出以联合代替竞争”[1]259。因此,马克思指出:“我们决不能把圣西门主义者同李斯特这个人或德国庸人等量齐观。”[1]259如果说李斯特和德国庸人和国民经济学一样,都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的资产阶级思想家,而圣西门则是以摧毁资本主义私有制,以联合代替竞争为理论目标的共产主义者。

另一方面,与古典经济学家和李斯特一样,圣西门没有发现与现代工业不同的作为人的发展的工业,仍然把资产阶级作为向私有制进攻、建立联合社会的动力。圣西门重视工业生产力,认为政治是关于生产的科学,在未来对人的政治统治应当变成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要用有计划和有组织的生产来代替资产阶级社会无政府的生产。而领导和统治生产的主体不是游手好闲者,也不能是无财产者,只能是科学和工业。“科学就是学者,而工业首先就是积极活动的资产者、厂主、商人、银行家”[3]725。对圣西门这些观点,从作为人的发展工业是私有制产生和消除的动力和基础思想出发,马克思认为,圣西门学派没有把自由竞争制度为基础的现代工业与以人与自然的活动过程为内容的作为人的发展的工业区别开来,“把二者即把工业同工业无意识地并违反自己意志而造成的,一旦废除了工业就能成为人类的力量,人的威力的那种力量混淆起来”,“把工业违反自己意志而无意识创造的生产力归功于现代工业”[1]258,而以现代工业为前提,对象化的活动与人的能动性,社会性是对立的,因而只能在“私有财产的劳动”之外,“谈论自由的、人的、社会劳动”,[1]254从而只能在劳动者之外,把资产阶级作为推动社会发展变化的动力和主体。在马克思看来,由于这种混淆,圣西门学派就把推翻私有制、实现联合代替竞争的动力和主体,归结为以私有制和竞争为前提的动力和主体;从而把“对工业生产力的赞美成了对资产阶级的赞美”。[1]259而从私有制为前提的主体和资产阶级出发,消灭私有制、实现社会生产的联合目标,只能是一种幻想。因此马克思总结到,圣西门学派的“那种混淆不仅使他们陷入幻想,把卑鄙龌龊的资产者看作牧师,而且也使他们在最初的外部斗争之后又回到旧的幻想(旧的混淆)之中”。[1]259

这样,在《评李斯特》一文中,马克思认为,古典经济学家、李斯特和圣西门学派虽然在研究重点和观点上有所区别,但是他们共同缺陷是,以资本主义为立足点,把工业和物质生产活动与人的本质割裂开来,否认工业的历史基础。对各种经济学流派的这个评价,既是从“工业是人的发展”的思想出发的结果,也是对“工业是人的发展”的思想的进一步论证。

三、“工业是人的发展”思想的理论创新

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形式过程中,“工业是人的发展”思想的提出,对于包括《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神圣家族》在内的马克思早期的思想都是巨大的理论创新。这种创新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一)对物质生产认识上的创新

在《德法年鉴》时期,马克思在坚持作为物质关系总和的“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的观点的同时,也确立了以自然、感觉为基础的人的本质出发论证人类解放的理论思路。在《1844年手稿》和《神圣家族》中,作者从劳动和劳动的主体群众出发,去阐述物质关系的发展,论证私有制的消亡和共产主义的产生,明确提出“整个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4]92,“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5]的论断。可是在这两部著作中,作者对劳动、物质生产、工业的认识具有以下特征:第一,以私有制社会为前提看待现实的劳动、物质生产和工业,明确提出“私有财产的运动——生产和消费——是迄今为止全部生产运动的感性展现,就是说,是人的实现或人的现实”[4]82。第二,现实的劳动、工业,虽然是人的类本质的体现,但却是背离了人的主体性和社会性的异化活动。第三、现实的劳动和物质生产只是私有制关系产生的基础,而不是私有制关系灭亡的动力和基础,人类历史和共产主义产生发展的动力和基础是在现实劳动之外的合乎人的本质的理想劳动。因而这个时期,作者的劳动、生产理论,实际上是立足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否定其历史性质和历史地位的劳动、生产理论。

与《1844年手稿》和《神圣家族》相比,在《评李斯特》一文中,马克思对物质生产认识发生了根本的转变:第一,对考察劳动、生产和工业的前提和立足点有了新认识。马克思认为分析物质生产的涵义及其与人的关系性质时,不能以现在的社会条件为前提,而是要撇开当前工业所处的社会条件;不是要处于当前工业所处的时代之中,而是在它之上;不是按照工业目前对人来说是什么,而是按照现在的人对人类历史来说是什么。这就超越了古典经济学和青年马克思以资本主义私有制社会作为前提分析把握工业的涵义和性质的思想,提出了研究物质生产及人的本质时以全部人类历史为前提和立足点的思想。第二,对劳动、生产和工业的涵义和性质有了新认识。作者认为,工业是人和自然的活动,既是人类自身力量对象化、也为人类创造了生活条件,具有不以现代社会的意志为转移自主发展的力量。这就超越了古典经济学和青年马克思以交换价值、商品生产看待劳动、生产和工业,认为现实的劳动生产没有人的自由和社会性的异化劳动思想,提出把物质生产与人的能动性、社会性结合起来,提出工业是人的发展的思想。第三,对劳动、生产和工业的历史作用和地位有了新认识。马克思认为,劳动是被私有财产决定的并且创造私有财产的活动。废除私有财产,只有通过作为社会物质活动劳动本身才有可能。这就超越了只肯定劳动生产以私有财产为基础,看不到劳动是私有财产历史变化的基础的思想,提出生产力发展是私有制消亡的动力和基础的思想。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关于物质生产认识上这三方面创新的是一个完整的整体,不撇开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条件,就不能把工业当做人的发展,就不能得出工业、生产力发展是私有制灭亡的基础的观点,而工业、生产力是人的发展、是私有制产生和灭亡的基础的观点,也论证了撇开私有制前提条件看待工业的合理性。

以《评李斯特》手稿中对工业和物质生产的认识为基础,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才提出,与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不同,新唯物主义不是以市民社会为立脚点,而是以人类社会为立脚点;“对对象、现实、感性”,不是只“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把对象性活动与人的主体活动对立起来,而是“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活动”;不是否认物质生产的历史动力作用,而是强调“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6]54-57。也正是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才提出“现实的个人是历史的前提”[7]11的思想,物质生产是社会、政治、精神生活基础的思想。

(二)对古典经济学认识上的创新

马克思在《德法年鉴》中,把政治国家归结为市民社会,而对市民社会的考察必须进行经济学研究,《1844年手稿》就是马克思经济学研究的首次系统表述,也是他对古典经济学的首次系统批判。在《1844年手稿》和随后的《神圣家族》中,作者从无产阶级劳动者立场和消灭私有制的政治目标出发,对古典经济学的认识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国民经济学是一种与现实社会相冲突的理论。作者认为,依照国民经济学的理论,劳动产品“本来属于工人”,工人利益与社会利益不对立,地租和资本利润是工资扣除等,但是在现实中工人只得到繁街工人所必需的部分,工人的利益与社会利益是对立的,工资只是土地和资本,让给工人的一种扣除[4]12-13,是一种“敌视人”的理论。[4]74一方面,古典经济学的前提是合理的。作者明确提出,“我们是从国民经济学的各个前提出发的,我们采用了它的语言和它的规律,我们把私有财产、把劳动、资本、土地的相互分离、工资、资本利润及地租的相互分离以及分工、竞争、交换价值概念等当作前提。”[4]82总之,这个时期的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国民经济学的结论是错误的,前提是合理的。

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撇开当代工业的社会条件,提出了工业是人的发展,是私有制产生和消亡基础思想。以这个认识出发,马克思对斯密为代表国民经济学的认识,也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从否定国民经济学理论的现实性,到承认国民经济学是当代“社会现实活动在理论上的表现”。马克思认为,国民经济学提出的交换价值的生产和原理,揭示了当代社会财富生产的秘密,国民经济学所强调由竞争制度、工厂制度也是分工和机器能获得最高发展的制度、对资产者是好的世界,也是当代的,劳动能够获得的“最好组织”。一方面,从肯定国民经济学的前提到否定国民经济学的前提。马克思认为,国民经济学家虽然看到当代物质生产以私有制为条件,但是,由于资产阶级的经济偏见,没有看到私有制及商品生产都是物质生产创造出来,是历史的结果,从而把私有制为基础自由竞争当作与物质生产不可分割的社会条件,把物质生产与交换价值的生产当作物质生产的自然形式,从而在私有财产的劳动之外谈论自由人的社会劳动,因而“是一种最大的误解”。这样,马克思就超越了《1844年手稿》和《神圣家族》,认为国民经济学在内容上有合理性,但立足于资本主义市民社会,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和规律当作物质生产的自然永恒特征和规律则是错误的。

以《评李斯特》中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的认识和创新,是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认识和评价古典经济学的来源和基础。《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古典经济学既是“一门独立的专门科学”,也是“替现存事物的单纯的辩护”[7]118-119的观点,《资本论》中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根本缺陷在于“把资本主义制度不是看作历史上的过渡的发展阶段,而是看作社会生产的绝对的最后的形式”[8]的思想,只有以《评李斯特》中马克思对古典经济学的认识和创新为基础才能理解。

(三)对共产主义理论与古典经济学的关系认识上的创新

在《1844年手稿》和《神圣家族》中,关于共产主义理论与古典经济学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在研究的主题和观点上,共产主义理论与古典经济学不同,后者关注和论证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与人的本质协调及资本主义永恒存在,前者关注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与人的本质的冲突及资本主义被共产主义代替的必然性问题;而在论证的前提上,共产主义与古典经济学是相同的,都把私有财产,把劳动资本、土地相互分离,工资、资本利润、地租的相互分离以及分工、竞争、交换价值概念等“作为前提”。在作者的心目中,与古典经济学相比,共产主义只是一种在研究问题和观点上革命和创新,而在前提和基础上,没有创新,是一种立足于旧前提的新理论。

在《评李斯特》中,随着工业是人的发展的思想的提出,对古典经济学认识的转变,马克思对共产主义理论与古典经济学两者关系的认识也发生了变化。这主要表现为:第一,要把国民经济学向前推进,就不能立足于它的前提。马克思认为,李斯特虽然反对国民经济学,想建立一种不同于交换价值理论、以生产力为基础的国民政治经济学。但是,他与古典经济学一样,仍然以现在的社会条件为前提,仍然停留在现有制度之内,从而就不能发现买卖工业以外的,作为人的发展的工业,也就不能使国民经济学得到新的发展。第二,要论证共产主义,就必须撇开国民经济学的前提。马克思认为,圣西门虽然与古典经济学和李斯特不同,把向私有制进攻、以联合代替竞争作为理论目标和研究主题,但是,他们仍然像资产阶级思想家一样,没有发现和区别以自由竞争为前提的买卖工业背后能摧毁现有制度的作为人的发展工业、生产力及无产阶级,仍然把它归结为以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现代社会、归结为资产阶级。由于这种混淆,就使圣西门学派的共产主义目标陷入幻想。而要消灭私有制、废除作为买卖的工业的共产主义目标,只有撇开国民经济学的前提,把工业当做人的发展才有可能[1]258。因而,在《评李斯特》中,马克思认为,与古典经济学相比,共产主义不仅是主题、观点的创新,也是前提的创新和革命,而且这种前提创新是一种更根本的创新。

以《评李斯特》中关于共产主义理论的认识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开始对以哲学为出发点的人本社会主义的批判,才提出共产主义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也才能理解《共产党宣言》中所提出的各种社会主义理论的根本缺陷在于都站在工人运动以外,看不到无产阶级方面的任何历史主动性;才能理解“为了使社会主义变为科学,就必须首先把它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3]732

总之,《评李斯特》中“工业是人的发展”的思想与之前青年马克思的思想相比,不仅是工业观、实践观的创新,而且是历史观、经济学和共产主义理论的创新。它不仅超越了近代思想家,而且也超越了青年马克思,开始了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历史科学和新理论建构。如果说,青年马克思还只是立足于旧前提的观点和目标创新,那么,工业是人的发展的思想的提出就是超越旧前提、确立新前提的理论前提创新。当然,在该书中,马克思还未形成使用价值的生产与商品生产,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实践、社会等准确的概念,关于物质生产创造和消除私有制思想的论述也比较概括,对各种经济学思想的分析比较简单。这些,都需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但是,在《评李斯特》一文中,马克思已经确立了从否定物质生产的历史性质和历史作用向强调物质生产的历史性质和历史基础、从旧基础出发建构新理论向从物质生产出发建构新理论转变的理念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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