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所见太姒的事迹
——兼论《大雅·思齐》的史实与宗旨

2019-12-08 12:48何益鑫
关键词:治家文王周易

何益鑫

[复旦大学,上海 200433]

在周人的历史中,有几位特别重要的女人。比如,周人的始祖姜嫄,太王之妃太姜,王季之妃太任,文王之妃太姒及武王之妃邑姜。历史上,学者多认为太姒是文王的原配。明人邹忠允始揭太姒非文王元妃之说。此后,清人魏源、梁玉绳、王先谦、牟庭等都认同太姒为文王继妃。王先谦说:“经义、史年一一吻合,事在不疑,可质后世矣。”[1]顾颉刚在分析《周易》卦爻辞中的历史故事的时候,指出《泰》《归妹》两卦所说“帝乙归妹”,就是商王帝乙嫁女(按:当为妹)给文王的故事。[2]此说引起了很大的反响。不过,也由于缺乏系统的论证,未能成为铁案。我们之前的研究,还原了“帝乙归妹”的历史叙事,证明了这一事件的真实性。同时确认了这场政治联姻的尝试,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何益鑫,《〈周易〉所见“帝乙归妹”的历史叙事》,待刊稿)。

不过,即便太姒不是文王的元妃,其重要性也是不容置疑的。从长期的历史影响来说,太姒来归相比于帝乙归妹,更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以往,我们对太姒的了解,主要依据《大雅·大明》《思齐》,以及《烈女传》等。然而,《诗》以颂扬为主,对太姒的所为没有具体的表现。《烈女传》据《诗》及其他传说编纂而成,错谬颇多。所幸,《周易》既有“帝乙归妹”的叙述,①同样也有关于太姒的记载。由于《周易》是商周之际或西周初期的文献,其叙事更具有其他史籍无法比拟的权威性。

一、《贲》:迎娶太姒

在《周易》中,有许多卦与婚姻有关。其中大部分是围绕“帝乙归妹”一事的叙事。而另一些,则是表现文王与太姒之事。

贲:亨小,利有攸往。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六二:贲其须。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上九:白贲,无咎。

从形式上看,此卦名《贲》,而六爻中都出现“贲”。这般整齐,即便在《周易》中也不多见。这是值得注意的地方。“贲”是文饰的意思。《彖传》:“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以“天文”与“人文”言之,是以“贲”为文。《序卦》:“贲者,饰也。”是以贲为饰。故郑玄曰:“文饰貌。”[3](P78)[注]又《释文》:“傅氏作斑,文章貌。”后儒皆用此说。传统的注疏,都从爻位和爻象的角度理解爻辞的各种意象。比如,初九的“趾”,表示《贲》之初。所以“舍车而徒”,是“居于无位,弃于不义,安夫徒步以从其志者也”,[4](P125)或“舍非道之车,而安于徒步之象”。[5](P105)六二的“须”,《小象》:“‘贲其须’,与上兴者也。”后儒顺此,曰“须之为物,上附者也”,[4](P125)或曰“饰于物者,不能大变其质也,因其质而加饰耳,故取须义”。[6](P810)六五的“丘园、素帛”,汉儒多从“待士之道”解之,王弼则以“为国之道”解之。[4](P127)

其实,六四“匪寇,婚媾”,明与迎婚之事有关。把六爻作为一个完整的叙事来看,那么,《贲》所描绘的,便是一个有关迎亲的故事。结合其中的意象和婚姻的结果,我们可以推定,这里说的正是文王迎娶太姒之事。

关于文王的婚姻,《大雅·大明》有一个记载:“大邦有子,俔天之妹。文定厥祥,亲迎于渭。造舟为梁,不顾其光。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俔天之妹”即指“帝乙归妹”之事,而“缵女维莘”是说续娶太姒之事。根据这一记载,文王迎娶太姒,在“帝乙归妹”失败之后。根据我们在《〈周易〉所见“帝乙归妹”的历史叙事》一文的探讨,文王于帝乙二年伐商失败之后,政治环境极端孤立,国力亦极度困顿。为了重建商周关系、获得生存空间,文王主动向商王求婚,于是有了“帝乙归妹”之事。但其事以失败而告终。商周之间已经恢复了交往,但总体上并不乐观。这是文王续娶莘女之时,周国的基本处境。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古人说的“趾”,是指脚,而不是脚趾。《尔雅》:“趾,足也。”此爻是说,修饰鞋子,舍弃车子,徒步行走。之所以“舍车而徒”,或许与周人当时的财力相关。当时周国处境艰难,“好金夫”的商女之所以留不住,可能就与周国财力无法满足她的物质需求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说,“舍车而徒”,轻装简从,实是不得已。不过,另一种可能是,太姒毕竟只是诸侯之女,故文王迎亲所用的规格自然就低一些。而之所以修饰鞋具,则是为了显示文王郑重之意,故曰“贲其趾”。

六二:“贲其须。”修饰胡须。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文王当时的年龄状况。此时确切的年龄难以考证。但我们可以有一个大概的估计。据《史记》的记载,太王传于季历,与季历之子姬昌生而有圣瑞有关。[注]《史记·周本纪》:“古公有长子曰太伯,次曰虞仲。太姜生少子季历,季历娶太任,皆贤妇人,生昌,有圣瑞。古公曰:‘我世当有兴者,其在昌乎?’”则太王在世时,文王已经出生。考虑到传位的慎重起见,文王当时或已有一定年岁,不致尚在襁褓。据《今本竹书纪年》,[注]《今本竹书纪年》所载的祀岁多不可信,只是文献匮乏,不得已而用之。古公之后二十五年,文丁杀季历。则文王初继位之时,至少已有三十出头。《尚书·无逸》:“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国五十年。”孔安国曰:“文王九十七而终。中身即位,时年四十七。言‘中身’,举全数也。”[7](P634)文王四十七岁即位不太可信,但以三十左右的年纪,却也可算得上“中身”了。后二年文丁死。以帝乙二年周人伐商,则其时文王已在三十五岁左右。此后一二年,文王向商王求亲,过程又有波折。等到商周联姻失败而继娶莘女,此时文王的年龄应在三十五到四十岁之间。以当时人均寿命来计,年届四十实在已不年轻,故文王修饰其胡须以示庄重。《大过》九二:“枯杨生稊,老夫得其女妻,无不利。”所述亦文王迎娶太姒之事。以其年龄相对较大,故称“老夫”。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历史上一般以“濡”为“润泽”。如卢氏曰:“有坎之水以自润,故曰‘濡如’也。”[8](P81)王弼曰:“既得其饰,又得其润,故曰‘贲如、濡如’也。”[4](P125)伊川曰:“贲饰之盛,光彩润泽,故云‘濡如’。光彩之盛,则有润泽。”[6](P810)这些分析,基于内卦坎象。《既济》《未济》有“濡其尾”“濡其首”,意即狐狸过河,沾湿了它的尾巴和头。同样,这里的“濡”也是沾湿或打湿的意思。而之所以“濡如”,是因为下了雨。《夬》九三“遇雨,若濡”,说的就是遇到下雨而被淋湿的事情。因此,九三“濡如”是说,文王迎亲的时候,路上下雨,被雨淋湿了。在古人看来,婚姻而遇雨,应该是吉兆。如《睽》上九:“匪寇婚媾,往遇雨则吉。”王弼曰:“贵于遇雨,和阴阳也。”[4](P192)伊川曰:“阴阳交而和畅则为雨。”[6](P894)从阴阳交合的角度解释,不一定是当时人的想法。但这并不妨碍古人以降水为吉兆,毕竟天降甘霖确有天地交泰的意味,也是天地生物的重要一环。故《睽》卦曰“则”,表明理当如是的意思。而《贲》九三却说“永贞吉”。我们认为,这里的“永贞”,与《小过》九四“勿用永贞”的“永贞”相似,都是贞问婚事。因为婚事期于长久,故曰“永贞”。本来,迎亲遇雨,已是吉兆,还要用“永贞”,大概是因为之前向商王求婚,也有这一征兆,但结果并不如意。所以,当文王再次遇到同样情形的时候,特意进行了一次占卜。结果很好。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孔颖达曰:“皤是素白之色。”[4](P125-126)朱子曰:“皤,白也。”[5](P105)“翰如”,有两种理解。王弼曰:“鲜洁其马,翰如以待。”[4](P125)是以之为素白之色。伊川曰:“其从正应之志如飞,故云‘翰如’。”[6](P811)朱子曰:“而其往求之心,如飞翰之疾也。”[4](P106)是说行动如“翰鸟”一般迅疾。两说皆可通。考虑到《中孚》上九“翰音登于天”的“翰”是鸟,故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些。迎亲的队伍在路上遇雨,毕竟不能一直淋着,所以加快了行进的步伐。因为被雨淋湿,显得有些狼狈,看上去如匪寇一般,故曰“匪寇”。原来是来迎亲的,故曰“婚媾”。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这一爻是说迎亲队伍回到周国。所谓“丘园”,孔颖达曰:“丘谓丘墟,园谓园圃。唯草木所生,是质素之处,非华美之所。”[4](P126)由于“丘园”有素朴之意,汉儒便解作“丘园之士”或“隐士”,认为此爻乃待士之文。[4](P127)其实,这里的“丘园”,实指当时的岐周。《否》九四“畴离祉”,表现了帝乙归妹的情形。畴,即所谓田畴,与“丘园”意义相近,都是指周人之所在。朱子曰:“‘束帛’,薄物;‘戋戋’,浅小之意。”[5](P106)文王娶妻,周人文饰丘园而已;所供财用,戋戋束帛而已。此前,帝乙归妹不成,便与周人财货不足相关。此次续娶,文王生怕留不住中原贵族的长女,故曰“吝”。不过,此女看上去并不介意(或稍有失望)。婚姻终于完成了,故曰“终吉”。

上九:“白贲,无咎。”婚姻之事,本应服器华美。文王以白素之服、简陋之用,迎娶了莘国的长女。这在周人看来,实乃大幸。故上九重言,虽白贲,而得无咎。当然,文王之白贲,乃是不得已。即便如此,文王“贲其趾”“贲其须”“贲与丘园”,各个方面尽力准备,以合乎礼度的方式进行,以显示其诚挚之心与庄重之意。故从“白贲”,足见文王之德。而“白贲,无咎”,则可以看出此女并非贪财恋物之人,足见太姒的德行。

卦辞:“亨小,利有攸往。”这一句,前人断为:“亨,小利有攸往。”其实,“亨小”,又见于《遯》《既济》《未济》的卦辞,是一种固定的搭配。我们认为,“亨小”连用,是表示“小事”亨通的意思。所谓小事,又指婚事。如《睽》:“小事吉。”即指帝乙归妹之事。而这里的“亨小”,则是指文王娶太姒,其事亨通。“利有攸往”,是利于迎娶之意。

可见,《贲》卦是关于文王迎娶莘国长女的完整叙事。从这一朴素而庄重的婚姻中,我们可以看到文王与太姒的德行。

二、《渐》:太姒之羽仪

《贲》卦描述了文王迎娶太姒的具体过程,而《渐》卦叙述了太姒来归之后的作为和功绩。

渐:女归吉,利贞。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从形式上看,《渐》的爻辞非常规整。虞翻曰:“鸿,大雁也。”[8](P172)六句爻辞分别以“鸿渐于干/磐/陆/木/陵/陆”开头,很像《诗》的比兴。不过,这些文辞与所述之事有直接的关联,更适合作为比喻来看。

《彖传》:“渐之进也。”《序卦》:“渐者,进也。”历代注疏都是据此而说。从爻辞来看,鸿之进由低到高,很有次序。故后人也强调其中的“次序”之义。伊川曰:“进以序为渐。今人以缓进为渐进,以序不越次,所以缓也。”[6](P972)朱子曰:“鸿之行有序,而进有渐。”[5](P189)总之,“渐”显示了六爻之间步步升进的过程。其实,正如卦辞所言“女归吉”,此卦说的正是女归之后而致吉的过程。具体而言,是太姒来归之后的所作所为。其中的“鸿”,都是太姒的象征。

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干,水涯也。李零读“岸”。[9](P261)“鸿渐于干”,大雁栖息于水边。“小子”,文王自指。我们知道,文王迎娶太姒的时候,年龄已经不小。那么,何以自称“小子”呢?其实,婚姻是两个家族的事情。相对于先公,故自称“小子”。此外,《蒙》九二:“纳妇吉,子克家。”这一句妇与子并称,学者多以为是替儿子纳妇。而事实上,此句说的是文王迎娶帝女。之所以自称子,与此处是一个道理。“厉”,危险。联姻的失败,曾使商周关系再度紧张。《小过》上六:“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相当于这里的“厉”。“有言”,有怨咎之言,还是指商王因此事而对文王的指责。不过,文王回到周国之后,商王毕竟没有进一步的军事或政治行动,故曰“无咎”。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朱子曰:“磐,大石也。渐远于水,进于磐而益安矣。衎衎,和乐貌。”[5](P190)这一爻描绘了太姒安然居处,和乐于饮食的情形。对应过来,相当于周国一段稳定发展的黄金时期。期间,文王曾参与商王伐鬼方的军事行动,并获得了商王的信任和嘉奖。此后,又发生了商王帝乙与帝辛的更替。一直到文王被囚羑里,这段时期的商周关系都比较和谐。《周本纪》记载:“西伯曰文王,遵后稷、公刘之业,则古公、公季之法,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归之。伯夷、叔齐在孤竹,闻西伯善养老,盍往归之。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这些记载,大致反映了这一时期的状况。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陆,虞翻曰:“高平称陆。”[8](P172)王弼曰:“高之顶也。”[4](P255)伊川曰:“平高曰陆,平原也。”[6](P975)“鸿渐于陆”,大雁进至陆地之上。这是比喻太姒的处境和地位更为安稳。此时却发生了变故。“夫”即文王,“妇”即太姒。所谓“夫征不复”,是指文王前往商朝,而被纣王囚于羑里。[注]《史记·周本纪》:“崇侯虎谮西伯于殷纣曰:‘西伯积善累德,诸侯皆向之,将不利于帝。’帝纣乃囚西伯于羑里。”从此处看,文王被囚的原因,是诸侯的归顺引起了商纣的不满。又《史记·殷本纪》:“以西伯昌、九侯、鄂侯为三公。九侯有好女,入之纣。九侯女不喜淫,纣怒,杀之,而醢九侯。鄂侯争之强,辨之疾,并脯鄂侯。西伯昌闻之,窃叹。崇侯虎知之,以告纣,纣囚西伯羑里。”从这里看,则文王被囚,是因为在言语上表达了不满而冒犯了商纣。我们认为,原因或许是多方面的,既有必然的因素,也有偶然的导火索。“妇孕不育”,《小象》曰:“失其道也。”后世受此影响,把此句解为“非夫而孕”,[4](P255)“不正而合”。[6](P975)这样一来,“育”就是“生”,[注]虞翻曰:“育,生也。”[8](P172)“不育”相当于说“流产”。[10](P329)其实,撇开《小象》的说法,“育”未尝不可解为“养”。《说文》:“育,养子使作善也。”育是教养(教与养兼之)的意思。顺此,“妇孕不育”不是说妇“只管生、不管养”。这一句应顺着上一句理解,[注]李光地曰:“三刚质失柔道,如妇有产孕而不能养育,不恤其子也。”[11](P177)按:李氏已经以“养育”解“育”,只是还从“妇”说,而不是从“夫”说。说的是,丈夫不能回来,已经无法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了。具体来说,文王被囚羑里,无法亲自养育孩子。由于文王被囚,周国处境危殆,故曰“凶”。周人应当做好必要的戒备,故曰“利御寇”。《大过》九三:“栋桡,凶。”把文王囚羑里比作房子栋梁弯折,从而感受到切身的凶险。与此处“凶,利御寇”相通。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桷,虞翻曰:“椽也,方者谓之桷。”[8](P173)伊川曰:“横平之柯。”[6](P976)孔颖达曰:“之木而遇堪为桷之枝,取其易直可安也。”[4](P256)“鸿渐于木”,大雁栖息在方平的树枝上,虽然地位变高,但是很安稳。从史实来说,这当是指文王离开之后,太姒实际上掌握了周国的政务。并且,在她主持政务之后,商人也没有进一步为难周人,周国还比较平顺。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陵,伊川曰:“高阜也,鸿之所止,最高处也。”[6](P976)其实,“陵”这个物象,除了具有高的特征,还有稳固的意思。陵之为物,下阔而上狭,有安重稳固之象。“鸿渐于陵”,比喻太姒的地位一方面越来越高,一方面也越来越稳。换句话说,太姒主政之后,在周人中获得了非常高的威望。“妇三岁不孕”,历史上不得其解。[注]从爻位关系说,则以二、五为三、四所隔而不能相遇。从故事说,如高亨认为:“妇三岁不孕,有被夫家逐出之可能。”[10](P330)其实,它是说自从文王被囚羑里之后,太姒不再有身孕之事。这里的“三”当然是一个虚数。因为,按照史籍记载,文王被囚羑里七年。此外,这句话也暗示,文王在周的时候,太姒的职责主要是身孕。至于周国的政务,或者子女的教养,这些都是文王之事。文王不在,太姒才不得不肩负起国家的管理和子女的教养。至于“终莫之胜”,确实不太好理解。不过,《大有》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是说文王受到了商王的宴飨,而小人不能够阻止。两者相较,“小人弗克”与“终莫之胜”,意义很是相近。在这里,“终莫之胜”应该是指文王脱羑里之事。据《周本纪》的记载,文王囚羑里,本来就是崇侯虎的谮言所致。周人通过向商纣献美女、奇物,把文王成功营救出来了,崇侯虎等人终究不能阻止,故曰“终莫之胜,吉”。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鸿渐于陆”一句,与九三相同。王弼认为,九三、上九之陆为最高,是把两者同读。伊川认为,六爻所处逐次升高,九五高于九三,故对上九的“陆”作了新解。[注]朱子曰:“胡氏、程氏皆云‘陆’当作‘逵’,谓云路也。今以韵读之,良是。”[5](P191)其实,既然《渐》九三、上九都说“鸿渐于陆”,我们也不用强作分别。从历史叙事的角度说,九五爻文王已经从羑里归来,那么,此处当是指文王归来之后的情形。文王归来之后,太姒自然把政权还给文王,而自己则重新回到太妃的位上。因此,九五“鸿渐于陆”回到了九三,其实是比喻太姒重新回到了文王被囚羑里之前的身份、地位。《临》六四:“至临,无咎。”至临,是说文王回到周国,亲自监临,支持国政。就相应于此爻的记载。至于“其羽可用为仪”。羽,鸿雁的羽毛。孔颖达曰:“其仪可用为仪表,可贵、可法也。”[4](P257)尚秉和曰:“羽毛鲜洁,故可用以为仪,贲一切也。”[3](P156-157)这个比喻,实际上是赞美太姒的美德和风范。

我们可以看到,《渐》卦是一个有关太姒的历史叙事,内容跨越太姒归周之后直至文王从囚羑归来亲政。尤其突出了文王被囚之后,太姒在主持国政、教养子女方面的重要功绩。卦辞“女归吉,利贞”,此之谓也。

三、《家人》:太姒之有家

如果说《渐》卦从总体上叙述了太姒的功绩,那么,《家人》卦则表现了太姒治理家庭的具体措施和理念。

家人:利女贞。

初九:闲有家,悔亡。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

九四:富家,大吉。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

从卦辞上看,《家人》是说女事的。《彖传》:“《家人》,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家人之事,乃为内职。马融曰:“家人以女为奥主。”[8](P121)故历代注疏都从治家之道的角度理解卦爻辞。不过,我们认为,《家人》其实不是泛泛地谈论治家之道,而是详细记述了太姒在文王被囚期间的治家风采,及其治家的结果。

古人认为,在一家之中,夫妇本来有各自的职责。李光地曰:“夫主教一家者,妇主养一家者也,老子所谓教父、食母也。”[11](P127)从《渐》卦来看,文王是希望能由自己来教育孩子。只是没想到被囚羑里,无法实现对孩子的教养,遂表现出了对孩子教养问题的忧心。而这一责任,完全落到了太姒的身上。这就是《家人》卦的叙事背景。

初九:“闲有家,悔亡。”伊川曰:“闲,谓防闲法度也。”[6](P885)高亨曰:“如筑垣楗户以防盗贼,曲突徙薪以放火灾,男女有别以防淫乱等是。”[10](P249)“有”,一说“语助词”,一说“于”。[10](P251)爻辞是说,太姒一开始接手这个家,就立定规矩,防止家人行乖僻之事。防闲于始,这一点对治家而言特别重要。

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无攸遂”,王弼曰:“尽妇人之正,义无所必遂。”[4](P186)王宗传曰:“示不敢有所专也。”[11](P126)“在中馈”,孔颖达曰:“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4](P186)王宗传曰:“妇人之职,不过奉祭祀、馈饮食而已,此外无他事也。《诗》曰:‘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采蘩以供祭祀,为不失职;采苹以供祭祀,为能循法度。”[11](P126)此爻是说,太姒接手家政以来,尽心力于祭祀和给养之事。在其他方面,没有把持之意、专断之心。内外分明,而又通力合作,周人始能团结一致,发挥各自的才能,故曰“贞吉”。

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嗃嗃”,孔颖达曰:“严酷之意也。”[4](P187)伊川曰:“‘嗃嗃’,未详字义。然以文意及音义观之,与‘嗷嗷’相类,又若急束之意。”[6](P886)陈奂《毛诗传疏》:“嗷,众口愁也。”[12](P284)与之相对,“嘻嘻”,是指嬉笑之貌。“悔厉”,唯恐有厉。这里或有戒备寇兵的意思。如《渐》九三所谓“利御寇”。爻辞是说,太姒治家严谨、家道齐肃,时有愁怨之声,唯恐有厉,却很吉祥;如果整日嘻嘻闹闹,没有法度,放肆亵渎,终究会有过失。这是太姒治家的风格。

九四:“富家,大吉。”太姒持家有道,而生息有方,故使周国逐渐富有。周人伐商失败之后,周国货财匮乏,温饱都成问题。文王迎娶太姒之时,还不能盛其服器。此后,周国经历了稳定的发展。而太姒主政期间,周国更为殷实,故曰“富家,大吉”。

九五:“王假有家,勿恤,吉。”假,至也。王弼曰:“王至斯道。”[4](P187)则“至”是到达的意思。伊川曰:“极乎有家之道也。”[6](P887)则“至”是“极致”的意思。此外,陆绩曰:“假,大也……以天下为家,故曰‘王大有家’。”[8](P123)又,何楷曰:“身范既端,故能感格其家,使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各得其所,以相敦睦。”[11](P127)这些都可以自圆其说,但却不是爻辞本义。其实,此处“王假有家”,《萃》《涣》“王假有庙”,《丰》“王假之”,这些“假”都是“来到”的意思。“王假有家”,是说文王回到了周国。具体来说,文王从羑里回到了周国。相当于《临》六四的“至临”。文王囚于羑里之时,放心不下周国之事。到了家,看到太姒治家有方,这才放心下来,故曰“勿恤,吉”。

上九:“有孚,威如,终吉。”孚,信也。注家一般认为,此爻是说,治家首先要求自己既有诚信又有威严。如王弼曰:“家道可终,唯信与威。”[4](P188)伊川曰:“治家之道,非至诚不能也,故必中有孚信,则能长久,而众人自化为善。”又曰:“治家者,在妻孥情爱之间,慈过则无严,恩胜则掩义。故家之患,常在礼法不足而渎慢生也。”[6](P888)这些当然是正理,但却不是此爻的本义。此爻顺九五而来,说的是文王回到周国之后,不失孚信与威严。这当然是太姒治家有方的功劳。《大有》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叙事的文辞与内容,都与此爻相通。

我们可以看到,《家人》所述,乃是文王被囚羑里期间,太姒的治家之方与治家之效。故卦辞“利女贞”,[注]“利女贞”,又见于《观》六二“闚观,利女贞”。据我们的分析,指文王在羑里进行的一次占卜,占问的对象就是太姒。实是感叹太姒的能力与德行。

四、《思齐》:则百斯男

自古以来,学者对太姒的了解,主要依据《诗经》的有关记载。《大雅·大明》:“有命自天,命此文王。于周于京,缵女维莘。长子维行,笃生武王。保右命尔,燮伐大商。”这一章诗就描写了商周联姻失败之后,文王继娶莘国长女太姒的事情。在诗人看来,太姒最重要的功劳是生下了武王,后者直接领导了商周的革命。考虑到《大明》的叙事跨度,不可能详述太姒之事。相比而言,《大雅·思齐》的描述,就更为具体了。

思齐大任,文王之母,思媚周姜,京室之妇。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

惠于宗公,神罔时怨,神罔时恫。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

雝雝在宫,肃肃在庙。不显亦临,无射亦保。

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不闻亦式,不谏亦入。

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古之人无斁,誉髦斯士。

《诗小序》:“《思齐》,文王所以圣也。”故历来解家都认为,这首诗的内容是歌颂文王之德的。不过,这一说法很可能是有问题的。

首章先言太任(王季之妃、文王之母)、周姜(太王之妃、王季之母),而及于太姒。旧解认为,这是追溯文王之圣由于其母之大贤,[注]孔颖达曰:“作《思齐》诗者,言文王所以得圣,由其贤母所生。文王自天性当圣,圣亦由母大贤,故歌咏其母,言文王之圣,有所以而然也。”[13](P1448)是“推本言之”。[14](P213)如此一来,首章的核心人物,自然是文王之母太任,这是说不通的。从诗句的结构安排上看,首章的重心无疑在“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是对太姒的赞颂。之所以提及太任、周姜,乃是足其“嗣徽音”之义。所谓“嗣徽音”,是说大姒“能继其美德之音”。[14](P213)至于“则百斯男”,一般认为是说太姒子孙众多,[注]毛传:“大姒十子,众妾则宜百子也。”[13](P1449)马瑞辰按:“‘百男’特颂祷之词,犹《假乐》诗‘子孙千亿’耳。”[15](P833)这一说法不够确切。“则”有品节、法式的意思。[注]《周礼·夏官·职方氏》:“凡邦国,千里封公,以方五百里则四公。”郑玄注:“是每事言则者,设法也。”《禹贡》:“咸则三壤。”蔡沈注:“则,品节之也。”[16](P231)故“则百斯男”,包含了太姒以一定的规矩法度教育子孙的意思。太姒的功绩,不在于她给养了这么多文王的子弟,更重要的是,她以其德行和法式教育出了像武王、周公一般的大有为的人物。最后一章“成人有德,小子有造”,显然与首章形成了严格的呼应。这样的安排,无疑是为了突出对太姒的赞美。既然首尾都在表现太姒之功,那么,《思齐》中间几章也应该是对太姒的表现,而不是文王。我们可以尝试从这个角度,对《思齐》一诗重新做出解读。

第二章“惠于宗公,神罔时怨,神罔时恫”。毛传曰:“宗公,宗神也。”郑笺曰:“惠,顺也。宗公,大臣也。文王为政,咨于大臣,顺而行之,故能当于神明。神明无是怨恚,其所行者,无是痛伤。其所为者,其将无有凶祸。”[13](P1450)显然,毛郑两家的解释是不同的。毛以为,整句都是事神之事。郑以为,是因为顺于大臣,所以能协于神明。我们认为,这里的“宗公”当以大臣为宜,“惠于宗公”是指顺于大臣;“神罔时怨,神罔时恫”,则是指祭祀而言,而不一定顺着前一句说。首先,这里的主人公是太姒,而不是文王。联系《家人》六二“无攸遂,在中馈,贞吉”,这两句表达非常相似。所谓“无攸遂”,即自己行事不专断,反过来,也就是遇事都会咨于王公大臣。至于“在中馈”,一般认为,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掌饮食,一是奉祭祀。前引王宗传曰:“妇人之职,不过奉祭祀、馈饮食而已,此外无他事也。《诗》曰:‘无非无仪,唯酒食是议。’采蘩以供祭祀,为不失职;采苹以供祭祀,为能循法度。”[11](P126)王氏的说法非常清楚。按照这一解释,“惠于宗公”或还有馈饷王公的意思,“神罔时怨,神罔时恫”则是指祭祀鬼神而鬼神受之。

第二章“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这一句曾为《孟子》所引用,学者耳熟能详。毛传曰:“刑,法也。寡妻,适妻也。御,迎也。”郑笺曰:“文王以礼法接待其妻,至于宗族,以此又能为政,治于家邦也。”[13](P1450)所谓“寡妻”,当然是指太姒。不过,“刑于寡妻”却未必是指文王要作太姒的示范。此前我们已经了解,太姒本来就有很好的德行。此处若解为文王为法于太姒,虽有尊高文王之意,但于太姒之德不免有损,与“大姒嗣徽音”的主旨不合。我们认为,“刑于寡妻”,是以寡妻为刑,或者说太姒身为仪表的意思。联系《渐》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说的是太姒之德可以为仪表。爻辞的“仪”,与诗文的“刑”,是一个意思。“兄弟”,当然是相对于文王和太姒来说的。当时,除了周国之内有文王的兄弟,在诸侯之中,那些姬姓诸侯如虞、芮等,也可谓是同宗同源的兄弟之邦。故“至于兄弟”,有团结整个姬姓宗族的意思。“以御于家邦”,传统解为治理家邦。大概是受了《大学》“家齐而后国治”或《孟子》的“推恩”的影响。我们认为,这里的“御”可能不是治理,而是防御的意思。联系《渐》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这是说文王离开之后,周国有了危险,需要防御盗寇。故“御于家邦”,很可能就是“御寇”的意思。

第三章:“雝雝在宫,肃肃在庙。不显亦临,无射亦保。”对于这一章,毛传以为是说文王,郑玄以为是说文王之臣。同样,我们认为这是说太姒的。毛传曰:“雝雝,和也。肃肃,敬也。”所谓“雝雝”,孔颖达曰:“毛以为,文王之德行雝雝然,甚能和顺在于室家之宫。”[13](P1453)这一表述似与《周易》的说法不符。《家人》九三:“家人嗃嗃,悔厉,吉。妇子嘻嘻,终吝。”“嗃嗃”与“嘻嘻”相对,恰有愁苦的意思。其实,愁苦是表面的,其结果却是家道有成。正因为太姒治家严格,所以达到了室家和乐的境地,故曰《家人》九三“吉”。“肃肃在庙”,则不会有歧义,指在宗庙的恭敬。“不显亦临,无射亦保”,毛传曰:“以显临之,保安无厌也。”[13](P1452)将“不显”作反问理解(岂为不显乎?)而朱子曰:“虽居幽隐,亦常若有临之者。”[14](P214)是发挥了儒家的“慎独”之义。相较而言,我们认为毛传的说法更为可取。“不显亦临”是说太姒执政很有威信。相当于《渐》九五“鸿渐于陵”之象。“无射亦保”是说太姒守政保民不知厌倦。

第四章:“肆戎疾不殄,烈假不瑕。不闻亦式,不谏亦入。”毛传曰:“肆,故今也。戎,大也。”郑笺:“厉、假,皆病也。瑕,已也。”[13](P1453)郑读“烈”为“厉”。殄与瑕对,都是绝的意思。假,至也。如《家人》九五“王假有家”的“假”。毛、郑进而把“不殄”和“不瑕”,解释成“不绝而自绝”,这都是因为文王之德的限制。其实,这两句的字面意思,就是大难未去,危险不绝。具体而言,“戎疾不殄”指的是文王被囚于羑里,对周人来说诚是大难,故《周易》有《大过》之卦。“烈假不瑕”指的是来自其他方面的危难,如上面所说的“寇”。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最后两章都以“肆”开头,似是有别于之前三章。我们认为,这是一种有意义的区别。很有可能,最后两章是文王回到周国之后的所见。相当于《家人》九五“王假有家”之后,相应的,前两章(第一章为总说)则是叙述此前太姒的所为。

“不闻亦式,不谏亦入”一句,历史上不得其解。郑笺曰:“文王之祀于宗庙,有仁义之行而不闻达者亦用之助祭,有孝悌之行而不能谏诤者亦得入。言其使人器之,不求备也。”[13](P1452)用人不求全责备,当然是在上者的美德,但用于解释这句诗,却难以贴切。故王引之曰:“不,语词。‘不闻’,闻也。‘不谏’,谏也……言闻善言则用之,进谏则纳之。”[17](P219)马瑞辰从之。[15](P837)以“不闻”同“闻”、“不谏”同“谏”,总让人难安。相对而言,朱子的解释可能稍微贴合一些。朱子曰:“虽事之无所前闻者,而亦无不合于法度。虽无谏诤之者,而亦未尝不入于善。”[14](P214)我们认为,“不闻亦式,不谏亦入”当是文王归周之所见。意即,没有教诲之者,而自有法度;没有更正之者,而自入于善。联系下一章,这里说的是文王的子弟。文王不得亲教子弟,而归周之后所见如此,甚为欣慰,故《家人》九五曰“勿恤,吉”。

末章:“肆成人有德,小子有造。古之人无斁,誉髦斯士。”成人,成年子弟。小子,童子。有造,即有为。“古之人”,朱子曰:“指文王也。”[14](P214)斁,《释文》:“毛音亦,猒也。”这句话意思比较明确,是说文王归周之后,看到子弟中年长的已经成人而且有德,年幼的也足以有为。这些俊美之士,正可以为文王所用。这一章很好地呼应了首章的“则百斯男”,以此赞美了太姒的功劳。

总之,《思齐》的主旨是在赞美太姒的功劳,尤其是她为文王培育了众多德行俊美的子弟。其中的内容,皆可与《周易》的叙事相互印证。

五、小 结

以往,我们对文王元妃太姒没有确切的了解。而《周易》的《贲》《渐》《家人》三卦,从文王迎娶太姒、太姒主持周政,到太姒治家有道与治家之效,详细叙述了太姒的作为与功绩。根据这些了解,我们重新解读《大雅·思齐》,发现这一诗篇正是对太姒的专门的歌颂。由此,我们对太姒其人其功,有了更为真切的理解。

太姒主持周政,是在文王被囚羑里的时期。据《左传》襄公二十七年:“纣囚文王七年。”《贾谊新书》及《今本竹书纪年》,也说文王囚羑里前后七年。受当时政治因素的影响,文王中年娶妻。娶妻之后,子嗣众多。但到文王见囚的时候,子弟年纪尚小。文王一方面放心不下周国的安危,一方面也放心不下子弟的教养问题。这种心情在《周易》有所表露。此时,太姒承担起了这一责任。她持家有道、教子有方,为文王后来的翦商事业,提供了国力和人才的基础。因而,无论对文王来说,还是对周人来说,太姒可谓功不可没。所谓“亨,小利有攸往”(《贲》),所谓“女归吉,利贞”(《渐》),所谓“利女贞”(《家人》),所谓“大姒嗣徽音,则百斯男”(《思齐》),无不洋溢着文王与周人对贤妃太姒的赞颂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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