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业陶
唐代永城名人朱仁轨在家训中告诫子弟:“终身让路,不枉百步;终身让畔,不失一段。”意思是说一辈子给别人让路,不会走一百步的冤枉路;一辈子让别人田界,也不会使自己的田界失去一段。”话语不多,但是道理深刻。这种“让”反映了礼让的姿态,更反映了处事的人生智慧。
“让”是一种美德,“让”也是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大至“夷齐让国”,小至“孔融让梨”,都被传为千古佳话,这种礼让,增进了情谊,也避免了矛盾的激化,不失为明智之举。
很可惜,这样的道理总有人不懂得或者懂得而不愿意实践。
一次开车行至一个十字路口,绿灯亮后,缓缓启动汽车,打算跟随前车顺序通过路口。着实让我惊讶的是前车起步迅猛,那架势不像跑,而是直冲。也就转瞬之间,隐约短促的刹车声传来,我看得清楚,对面左转向车主也是急性子,起跑之后立即转向,抢占有利地形,挡住直行车,两车夹角状态在路口相遇,很显然,谁也无法继续前进。
我停车后还在等待,心想既然走不过,有一个车稍微倒一步,放行对方也就罢了,那样我们其他的车也好通行。然而等了一会儿,顶牛的两位互不相让,僵持在那里。罢罢罢,我打了方向盘,从两车左侧绕过。缓行之间,侧目扫了一眼,两车前保险杠相距不过十公分,倘若有一个车速度再快一点儿或者刹车再慢一点儿,这事故就形成事实了。
我一边走一边想,两位也算值得庆幸啊,没剐没碰。然而令我意外的是,走出好远,我从后视镜中看到,两辆车还在原地继续僵持,直到他们从我视野中消失,至于此后又僵持多长时间,我就不得而知了。
抢字当头,让心全无,这两位行路人,本来好端端的天气好端端的路,可谓天时地利,可偏偏争道抢行,非但没有抢来速度,反而抢出了麻烦。
行车之际抢与让,只是一字之差,结果往往大相径庭,——多少交通事故不是抢来的?
说起“让畔”,我想起前些年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时,我一位同学的爱人因为八厘米地界纠纷,与邻居争吵不休,一气之下喝了农药,就此撒手人寰,这已经不是得不偿失,而是愚昧之至,有多少田地、多少庄稼能换回逝去的生命、换回一个完整的家庭?
其实“终身让路,不枉百步;终身让畔,不失一段”的道理并不深奥,可为什么屡屡有人做不到呢?说到底是精神境界不高,小肚鸡肠,心胸狭窄。一事当先只为自己打算。凡事斤斤计较,稍微吃点亏就感觉过不下去,或者是争利益,或者是争名誉,甚至只为怄气,这样的人当然不会主动让路、更舍不得让畔。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争道抢行、加塞、抢位等等屡见不鲜,甚至一言不合大打出手,正所谓“有礼则安,无礼则危”,实际上这么做也未必賺到便宜,弄得不好还有可能酿成事端,或者自食恶果,或者两败俱伤。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文明和谐、提倡诚信友善,完全顺应民心,符合历史潮流。我们应该站在国家、民族道德水平的高度,弘扬优秀的民族传统,赞美、鼓励文明礼让的行为,推动文明礼让成为公民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高度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就个人而言,则应该注重品德修养,胸怀大志,不计小失,能让人处且让人,顺理成章地在人生道路上“不枉百步”“不失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