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岩
当今世界,国际政治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演变为话语权政治,话语权在一国综合实力中的角色愈发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努力提高国际话语权,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精心构建对外话语体系,这离不开对国际话语权的内涵和实质的科学把握。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程曼丽认为“国际话语权是话语权在国际政治和国家传播领域的具体体现,反映了一国在国际社会权力结构中的地位与影响”,①即国际话语权本质上是一种权力,内在地具有强弱之别。受国际政治中现实主义逻辑影响,当前中国国际话语权的分析多从“西强我弱”态势出发,强调一种“防守反击”式的话语权争夺战。在全球不平衡的国际话语权分布格局下,这种冲突性国际话语权观念有其合理性和紧迫性,却也易滑入“二元对立”的思维陷阱,有必要通过权力概念的厘清,揭示国际话语权可能被遮蔽的其他维度,丰富国际话语权观念的内涵和实质,为中国国际传播能力的提升开辟出更多的路径。
一、沟通性权力:一种非零和博弈的权力观念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将权力定义为“个人或群体以共同行动,甚至排除参与者的抗拒以实现贯彻其意志的机会”,②认为“权力关系”不可避免地涉及利益不兼容和冲突。上述阐释衍化为一种基于“利益-冲突”的权力观念,其核心逻辑就是强调支配关系。如美国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就认为,现代政治科学中的权力术语应理解为“当一个或多个单位(反应单位)的行为取决于另外一些单位(控制單位)的行为的限制时,这些社会单位之间的一个子集”。③倡导“利益-冲突”权力观的学者相信其对权力的看法与韦伯一致,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称之为权力的“零和”概念,权力被认为在某种程度上被个人或群体占有,从属的个人或群体不占有权力而只能为权力所掌控。
“利益-冲突”权力观因其强烈支配性色彩,受到持“权威-合法化”权力观学者的批判,他们认为须超越支配与被支配来审视权力,权力理论需要所谓“沟通性权力”或“作为一般化媒介的权力”的概念,权力建构借助符号化和合法化获得帕森斯所谓之有效权力的唯一基础——权威。如美国政治学家汉娜·阿伦特认为,权力指涉的并非限制人的能力,还有共同行动的能力。帕森斯也强调权力关系中的合作性质和互惠因素,权力系统的形成不必然是被迫服从。“权威-合法化”权力观的学者认为其符合韦伯关于权威的思想,即权威强调个体对某一行动的类型的主张被他人认为是正当的,着重表现双方互动中一种心理与“机会”的重合。④“权威-合法化”权力观不否认冲突,但认为冲突应建立在双方某种共享的价值或观念上,呈现出非零和博弈的倾向。
国际话语权作为权力在全球信息流动中的具体表征,近代以来便呈现西方凌驾于东方的情形,其侵略硬壳虽已渐褪,但认为全球不同社会的发展都应遵循西方的本质没有改变。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孙英春认为这折射了西方文化“传教士”心态和“救世主”精神的历史性特征,即有责任把自己的价值观、生活方式、政治制度传输给其他国家,⑤这种自我经验的“强行”上升“利益-冲突”色彩浓重,远非基于各方某种共享价值或观念上的沟通性权力观念。但正如美国人类学家爱德华·霍尔所言,文化即传播,传播即文化。一切文化都是交融的结果,完全纯粹的文化不可能也不正常,这与习近平总书记阐述的“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⑥的道理不谋而合。文化与传播的兼容互渗表明全球传播场域中必然存在某种各方共享的价值或观念,也就必然存在沟通性国际话语权存在的空间。
二、对话指向:沟通性国际话语权的实践策略
(一)作为沟通性国际话语权的对话实践策略
关于话语和权力的关系,法国社会学家米歇尔·福柯的阐述极富创造性。福柯认为,权力绝非千篇一律而是形态各异,其在现代社会中已渗透到社会每个角落,使用灵活多变的策略运行,⑦而传统权力理论的一大缺陷在于将权力视为所有物而非一种策略。正如吉尔·德勒兹所言,权力在拥有前首先要被实践,福柯特别注意揭示权力复杂多元的实现策略,施用权力而调用的不同策略正是权力所具有的不同形态,权力本身就是作为关系而出现的策略。
跨文化传播学有一个主导观念,即认为每种文化都不是单独发生发展的,均受人类社会物质和精神创造过程的影响,每种文化也只有不断地充实于全人类的整体发展过程中,并同其他文化进行持续不断的对话,才能得到继续前进的动力。对话作为一种交流策略在中外传播史中源远流长,儒家典籍《论语》便以语录体和对话文体记载孔子及其弟子言行,与之类似的对话形式亦大量存在于先秦诸子百家经典之中,而古希腊柏拉图记录苏格拉底言行以及其本人思想的《对话录》《理想国》也以对话体形式记录并流传。20世纪以来涌现出的俄国文艺理论家米哈伊尔·巴赫金、德国社会学家于尔根·哈贝马斯等人的对话思想,其共同旨趣在于突出“主体间性”,凸显对话双方依靠沟通、参与达致共享、融合。基于对话的传播不是自娱自乐或鸡同鸭讲,而是以理解为目标的双向互动。在国际传播特别是柔性的跨文化传播中,有必要调用以对话为指向的传播策略寻求共享价值或观念,而在福柯看来,这种策略本身就是沟通性国际话语权。
(二)以对话为实践策略的沟通性国际话语权是否可能?
虽然以对话为实践策略的沟通性国际话语权强调不同国家和文化可以通过沟通实现彼此的理解,但是面对国际社会中的文化差异和现实主义为主的行动逻辑,以对话为实践策略的沟通性国际话语权是否有可能性呢?哈贝马斯认为,现实沟通里多数人确以满足己欲为目的,但是寻求相互理解与共识的交往行为仍有可能,甚至普遍存在,在间接意义上,即便策略行为也以理解为追求目标,因为“冲突、竞争、通常上的策略行为——统统是以达到理解为目标的行为的衍生物”。⑧只要社会行为涉及传播双方的相互作用,通过对话达成理解和共识就有现实可能性。
冷战结束以来的国际政治验证了哈贝马斯的论断。全球化深化了国际行为体间的相互依赖,也推动人类闯入安东尼·吉登斯说的更为“不安全的时代”,全球化既“减少某些特定领域和生活方式的总体风险,但同时又引入一些先前年代所知甚少或者全然未知的新的风险参数”,⑨这使得各国际行为体不得不转向竞争性合作。人类意识到如不开展更多积极对话,两次世界大战的浩劫将无法避免,从而赋予作为国家间危机化解和冲突预防有效策略的对话更为充分的现实理由和更为迫切的现实需要。
三、有效的沟通性国际话语权:提升中国国际传播的“交往资质”
(一)“交往资质”与中国国际话语权
随着综合实力的增强和国际参与加深,当前中国国际话语权虽大幅提升,但在国际上有理说不清、说了传不开的尴尬现实依旧难以回避。清华大学教授万俊人指出,文化对话要达成相互理解和形成共识,在对话意愿之外还需建立起不同话语相互理解和互译的语境。⑩哈贝马斯则认为,考虑他者的可理解性是沟通行为核心问题,言语行为既要求说出语法正确、表意清晰的句子,更在于使他者实现交互中的理解,这就对交往者主观能力提出要求,哈贝马斯谓之“交往资质”:“我通过‘交往资质这个术语理解的是以相互理解为指向的言说者把完美构成的语句运用于现实之中,并使二者相吻合的能力。”11“交往资质”事关自己的言语行为能否为对方所明了并被予以置信,进而在相互理解基础上“以有序的和无冲突的方式探索出为团结行为所赖以存续的规范基础”。12
新世纪以来,强势发展的经济在提升中国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同时,亦使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认知日趋复杂。借助文明间对话创造共同话语空间能够调节各种争论,减少诸多领域分歧的负面影响,但当前中国国际传播“交往资质”仍未摆脱孙英春指出的认知偏差:即片面论述西方占据强势的“外因”而忽略“内因”,忽略非西方社会的政治制度、经济因素、文化传统及自身不足,这既不利于理性和开放心态的形成,也不利于非西方文化的时代性构建。13仍有部分传播者在国际传播中抱残守缺,表现出程曼丽所说的“与大国气度、大国责任不相符的‘小我意识,和自说自话、自娱自乐的叙事特征”,14非但没有获取他国民众认同,反而落入西方话语陷阱。中国国际话语权在國家安全特别是意识形态安全之外的诸多场域中,可以根据现实情境进行角色调适实现沟通性维度的有效建构,以期达成趋近而非疏离,而趋近恰是哈贝马斯所言的以对话行为为指向的交往者之间沟通的本质。中国国际话语权在操演对话策略的实践中,其“交往资质”的建构表征为借适宜叙事策略完成沟通性国际话语权的符号化与合法化。
(二)借叙事策略中价值观的注入提升“交往资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故事是国际传播的最佳方式。美国修辞学家沃尔特·费希尔的叙事范式理论也认为,人们认可某种说法并无清晰标准,而是根据故事逻辑是否符合自身经验或理由是否充分而决定接受或拒绝某些故事。“人不是一个绝对理性的辩论者,而是一个用故事的逻辑来做出选择的听故事者。”15因此,讲故事确实是中国提升国际传播“交往资质”的一种较好叙事策略选择,用具体个案、生动故事取代抽象概念和干瘪数字切中了“以我为主”的国际传播沉疴,但这仅是哈贝马斯所说的“令对方明白自己的意思”这第一步的符号化沟通层面,还需要注入赋予沟通性国际话语权合法性的价值观,获得他国民众的认同与置信,反之不仅导致话语失效,还可能招致冲突和分裂,对中国而言,这种价值观即“人类命运共同体”。
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指出,支配人类社会行动的意识不应简化为“自我意识”,而应认识到是一种“人类意识”,即人类行动者认识能力所特有的反思性特征,这意味着同处全球时空情境关联中的人类意识具有“类同性”,而非孤立的,支配人们的自我奋斗的个体意识。因此,在沟通性国际话语权的建构中注入“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价值观,应当使叙事超越小我而根植于中国与他国、与世界的联系中,关注中国与他国民众共同面对的重大生存、生活难题,在对国际情境的共同关照之下,一方面以非强制的叙事使他国民众明白并接受自己的话语行为,一方面对重大国际事项提出清晰的、反思性的理性价值主张,注重思想性和说服力的解读,影响而非控制全球议事日程。在这个意义上,中国提升国际传播“交往资质”就不再拘泥于表面,而是通过国际行为体间沟通获得理解和共识,实现国家乃至文明间的调适,并逐步形成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相应的制度安排。
四、结语
作为国际关系科学中影响较大的一个范式,现实主义逻辑下国际行为体间的冲突被认为是绝对的,国家要争取的是自身利益和权力的最大化,导致国际话语权也被视为一种资源并在国家间被你争我夺,语言这一人类生活的基本媒介逐渐被窄化为用于操纵客体的工具。但正如美国传播学家詹姆斯·凯瑞所指出的:“传播是一种行为方式——或更准确地说,是一种互动——它不仅仅是再现或描述,事实上它是对世界的塑型或建构。”16权力不仅仅是压制性的外在控制,更是不断创造出社会成员之间的崭新联系并且在不同社会组织形式间建立新的相互作用线的生产性实践。在这个意义上,沟通性国际话语权的建构为超越当下国际政治提供了一种令人向往的现实可能。面对西方话语体系在当前全球话语权份额格局中难以回避的“霸权”,中国需要在客观辨析西方话语的历史特质及当代变动的反思基础之上,通过提升以符号化和合法化为表征的国际传播“交往资质”,建构以对话为实践策略的沟通性国际话语权,从而突破传统话语权力观中根深蒂固的“二元对立”思维逻辑和叙事框架,在持续不断的国际传播流中实现情感认同与道义支撑的双重增益。
「注释」
①程曼丽:《新时代中国国际传播话语建设思考》,《国际传播》,2018年第2期。
②[英]安东尼·吉登斯:《政治学、社会学与社会理论:经典理论与当代思潮的碰撞》(何雪松、赵方杜译),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57页。
③Robert Dahl“,Power,”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Social Science, Vol.12,1968.
④苏国勋:《理性化及其限制:韦伯思想引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190页。
⑤孙英春:《跨文化传播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17页。
⑥《文明交流互鉴何以重要?习近平这篇讲话引人深思》,求是网,http://www. qstheory.cn/zhuanqu/2019-05/07/c_1124463390.htm,2019年5月7日。
⑦Michel Foucault,Power-Knowledge:Selected Interviews and Other Writings 1972-1977”,Sussex:Harvester Press,1980,P.136.
⑧[德]于尔根·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1页。
⑨[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晚期现代中的自我与社会》(夏璐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65-568页。
⑩万俊人:《寻求普世伦理》,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16页。
11[德]于尔根·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30页。
12徐闻:《哈贝马斯论交往资质》,《理论与实践》,2011年第4期。
13孙英春:《跨文化传播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17-418页。
14程曼丽:《新时代中国国际传播话语建设思考》,《国际传播》,2018年第2期。
15刘海龙:《大众传播理论:范式与流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8页。
16[美]詹姆斯·凯瑞:《作为文化的传播:“媒介与社会”论文集》(丁未译),华夏出版社2005年版,第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