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质控中心现状分析及建议

2019-12-06 07:31黄江云
中国卫生质量管理 2019年6期
关键词:督查卫生中心

黄江云 方 娟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 安徽 合肥 230001

省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简称“质控中心”)是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规划设置,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相关医疗专业进行指导与质量控制的机构。其核心目的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现阶段,安徽省级质控中心都是由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直接监管,挂靠于专业综合实力较强、在省内具有明显优势、学科带头人为在本行政区域内有较高学术地位的三级甲等医院或专科医院[1]。为加强对质控中心的管理,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制定了《省级质控中心管理办法》,并委托挂靠医院对之进行协助管理和监督。为了让省级质控中心充分发挥其专业职能,更好地为卫生行政部门的决策和监管提供专业依据,本研究回顾性分析了中国科学技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安徽省立医院)在质控中心管理过程中的一些探索与实践,旨在为质控中心质控工作持续改进提供参考。

1 挂靠质控中心现状及工作开展情况

1.1 现状

自1985年起,安徽省已经成立了基本涵盖所有临床专业的47个质控中心,主要挂靠于省内11家省级综合型医院及专科医院。安徽省立医院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的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学科申报,经过院内初选,省内现场答辩,组织审批,截止2017年12月,成为20个专业质量控制中心的挂靠单位, 其中8个质量控制中心为2017年省卫生健康委最新批准。

表1 12个挂靠的省级质控中心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专业开展工作质控会议基线调查质控标准质控培训质控督查质控报告其他内镜2次已完成已制定2次2次1份- 肿瘤4次已完成已制定11次3次1份- 骨科3次已完成已制定2次1次1份- 妇科1次已完成已制定1次2次2份- 重症医学1次已完成已制定1次2次2份- 麻醉科2次已完成已制定4次2次2份- 核医学科4次已完成已制定2次1次1份- 临床检验4次已完成已制定4次2次2份3次药事7次已完成已制定20次5次3份3次医学装备6次已完成已制定8次2次1份- 护理1次已完成已制定2次1次1份 -心血管内科7次已完成已制定1次1次1份-

注:-表示未开展其他工作。

1.2 工作开展情况

在省、市卫生计生委的支持下,挂靠的省级质控中心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逐步建立健全质控组织体系和规章制度,并按照计划展开了工作。为了解各质控中心工作开展情况,该院根据各质控中心报送的年终总结,整理出2017年之前挂靠的12个质控中心2017年开展工作情况,见表1。

从表1中可以看出,2017年之前挂靠该院的各质控中心按计划完成了基线调查、质控标准制定、质控标准培训、医疗质量的专项督查、专项督查报告的撰写等工作。

2 存在问题

该院通过对各挂靠质控中心工作的梳理和总结,发现各质控中心在开展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现有质控中心开展基线调查、质控督查的工作方式单一。基线调查通过发放调查表至各家医院,根据医院填写的数据进行整理,数据的整理和分析需要耗费大量人力,且数据质量无法考证。质控督查方式主要为现场点对点、面对面,督导专家往返路程需要耗费大量时间。

第二,各质控中心工作开展力度不一。综合性质控中心工作开展力度普遍强于专业性质控中心,如药事质控中心2017年召开了7次与质控相关的会议,完成了20次相关质控培训,5次专项质控督查,形成了3份督查报告,还承担了省卫生健康委其他指令性任务。而重症医学质控中心2017年仅召开1次质控会议,完成1次质控培训,2次质控督查,3份督查报告,未承担其他任务。

第三,现有各质控中心工作人员开展质控工作的时间无法保证,除了招聘的专职秘书,现有质控中心工作人员均为医院在职工作人员。

第四,成员单位的支持力度不够。现阶段质控中心较多工作都是主任单位的人员在承担,成员单位只是被动接受一些质控任务,积极性不高。

3 管理举措

该院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患者就医获得感,在抓好自身医疗质量工作的同时,对所挂靠的省级质控中心进行协助管理,尤其是在环节管理过程中进行干预。

3.1 建立健全质控中心院级管理体制和机制

3.1.1 成立学科考核与质量管理中心 定期督促各质控中心开展基线调查,制定和完善质控标准,举办质控培训班,进行质控督查,及时撰写督查报告。根据省卫生健康部门考核结果,结合挂靠的各质控中心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召开工作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由院内优秀质控中心介绍经验,并定期组织质控中心人员到省内外学习。

3.1.2 结合相关政策文件及医院实际印发《挂靠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了各质控中心工作职责、组织与管理。其中包括医院对各质控中心给予经费支持情况,实行预算总额控制,专户管理、专账使用;规定了医院对各质控中心工作人员的政策支持,保障其每年不少于1个月的时间从事质控工作,在先进个人评选、职称晋升时给予适当政策倾斜;划定专门场地作为质控中心办公场所,为质控工作开展提供空间保障。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制作质控中心印章,进一步规范质控中心管理工作。形成质控中心秘书季度例会制度,邀请各质控中心秘书介绍工作经验,搭建了交流平台。

3.1.3 注重质控中心人员的选拔任用与培训 该院推选学术影响力和威望都较高的人员担任中心主任。20个质控中心有8个专业质控中心由院领导亲自担任主任,其他12个中心主任由科主任或科室学术主任担任。该院选派组织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都较强的人员担任秘书,负责质控中心日常事务,组织联络中心各成员按照计划完成质控工作。

表2近两年12个相关挂靠专业院内医疗质量考核得分情况

挂靠学科2017年第一季度得分(分)2018年第一季度得分(分)检验科/96.59药剂科/95.26心脏外科94.7191.6妇科91.6895骨科93.0493.5心血管内科90.3296.1肿瘤放、化疗科95.5996.35重症医学科9597.2神经外科9594.8普外科95.0395.5血液科93.1994老年医学科98.5397.3

表3省级质控中心成立市级质控中心情况

专业药事管理临床检验麻醉护理肿瘤内镜医学装备心血管骨科妇科重症核医学市级质控中心(所)161616141510910146154

3.2 运用管理工具开展质控中心管理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的关键在于坚持质量的高标准,注重质量的持续改进,强化基础质量,重点抓长效化管理机制[2]。该院将PDCA等管理工具运用于质控中心管理各环节,逐步培养质控中心工作人员掌握科学的质控方法,制定可持续、高标准的质控标准。

通过成立持续质量改进小组,将省内其他医院的相关人员纳入小组成员,通过分析原因、设定预期目标、制定实施方案,使各成员参与到全省质控工作中,调动了质控中心成员的积极性。

3.3 协助做好医疗质量专项督查

督查前,组织各质控中心完成专项督查的质控标准制定,督促各质控中心组织督导专家进行质控标准的培训。督查中,作为牵头单位,负责与督导专家、被检查单位联系。督查后,督促各质控中心及时完成督查结果的汇总,撰写督查报告,并对格式进行审查。

4 成效

通过各挂靠质控中心的共同努力,该院的质控中心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各质控中心工作有序开展,挂靠学科的内涵质量与外部质量都得到了一定程度提升。

4.1 医疗质量考核分值和排名有所提升

相关挂靠学科在近两年的院内医疗质量考核中,总分值有一定程度提升,见表2。同时该院在2017年度全省医疗质量综合排名中获第1名。

4.2 市级质控网络逐步健全

在安徽省的16个地级市中,各质控中心已经逐步建立健全了市级质控网络,为今后质控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见表3)。

4.3 顺利通过省级质控中心考核

在2016年安徽省卫生健康委表彰的10个优秀质控中心中,该院药事、麻醉、临床检验、护理、心血管等专业获得“优秀质控中心”称号。在2017年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表彰的10个优秀质控中心中,该院药事、麻醉、临床检验、护理、内镜等专业获得“优秀质控中心”称号。

5 建议

质控中心是介于卫生行政部门与专业学术团体之间的组织,是卫生行政部门的“智囊”和“眼睛”。重视质控中心的管理,使质控中心充分发挥其专业指导作用,需要各级政府、挂靠单位、成员单位、被检查单位等多方的支持与配合。

5.1 需要各级政府支持

一是需要各级卫生部门的政策支持。根据2016年国家颁布的《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质控中心责任定位是促进本专业内医疗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同质化[3]。这个定位的实现,需要各级卫生部门的政策、经费等方面支持。一方面,有利于提升质控中心的地位,便于质控工作开展;另一方面,充分的经费保障、网络质控平台的搭建等能充分调动专家的积极性。

二是需要卫生执法部门的大力配合。质控中心通过基线调查、医疗质量专项督查等途径,对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的仅仅为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评价,要想取得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的持续提高,需要执法部门对非法的执医行为进行整顿和规范。

5.2 需要挂靠单位支持

需要挂靠单位在人员、经费、场所、信息、技术等方面为质控中心提供全方位的支持。(1)人员方面。应充分保障质控中心主任、秘书开展质控工作的时间;协助各质控中心招聘专职秘书,并进行培训。(2)经费方面。应加大对质控中心经费的投入力度,施行实报实销制度,确保质控中心工作的正常开展。(3)场所方面。应为质控中心提供专门场所,便于质控中心人员办公和质控资料存放。(4)信息系统方面。医院应支持质控中心建立相关数据库和网站,便于收集有关数据,变被动管理为主动管理。(5)技术方面。应坚持把临床技术创新作为推进医疗质量不断提高的动力,不断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搭建临床、科研共生互进的转化医学平台,关注省内、国内外相关领域进展,加大对重点新技术、新业务培养力度,增加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形成技术培养季度,进一步增加技术创新在质量提升方面的贡献[4]。

加强对质控中心的管理与考核。将挂靠质控中心的工作纳入挂靠学科综合目标考核,与科室奖金挂钩;建立挂靠质控中心院内主任、工作人员、秘书任期内考核制度,考核优秀的给予相应奖励,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对参与质控中心工作的工作人员在职称晋升与评优评先等方面适当倾斜。

5.3 需要成员单位支持

各质控中心的工作实践证明,质控中心工作仅仅依靠主任单位的还不够,还需要各成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应对抽调质控专家参与质控中心的工作事项给予大力支持。

5.4 需要被检查单位配合

质控效果的最大化即被检查单位能对督查结果及时整改。这就需要被检查单位能认可质控中心的报告,并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改进,以使质控中心的工作可持续进行。

5.5 需加强信息化智能建设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医疗质量监管方面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医疗质量提升。相关部门可着手搭建省级统一管理的信息大平台,各质控中心结合专业特点建立各自端口,通过端口收集各级医疗机构的基本数据,提高数据收集的准确性[5]。

5.6 需建立健全质控中心专家库

将具有质量管理丰富经验、能够把握学科最新发展前沿、具有较高学术水平、能够发挥学术与技术带头作用的专家纳入质控中心专家库,让其参与质控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专家职能,这对质控中心的工作开展尤为重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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