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雪霏
[摘 要]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到教书育人全过程,引导师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加强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教育”。通过调查大学生的法治意识掌握情况,具体分析网络法治教育状况,对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剖析。通过问题引导大学生增强网络知识教育,提高抗风险打击能力,真正做到高校思政工作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
[关 键 词] 微时代;网络犯罪;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法治教育
[中图分类号] G715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6-0603(2019)26-0228-02
一、网络法治教育的必要性
2018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第4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达8.0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57.7%,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的比例高达98.3%。[1] 随着网络使用率的提高,网络犯罪作为科技时代网络技术不断进步所带来的负面产物,在近些年来呈现上升趋势。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局公布的数据显示在网络犯罪人群中,18~25岁人群占总数的45%,由此可见,大学生已成为网络犯罪不可忽视的一个群体,高校法律教育缺失的问题日渐突出。
本文通过对大学生网络犯罪状况加以总结分析,主要有以下几種形式。
(一)部分大学生参与“微商”进行欺诈交易
通过微博、微信进行商品交易是现在很多经商者采取的营销手段,大学生因为性格单纯,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赚取学费、生活费即通过做微商的形式进行谋利,而且,现今电子商务业生活中较为常见,相比传统的见面交易方式更为便利。尤其是目前的网上交易形式,能够扩大商品信息宣传力度,直接通过微信钱包、支付宝、网上银行交易支付。从而为大学生网络犯罪提供了机会,他们利用大学生网络信息辨识能力差等特点,进行网络欺诈交易,形式多样,如开设微店、虚拟网站等。[2]
(二)部分大学生参与“校园贷款”
“校园贷款”作为一种新兴的网络借款平台风靡全国各大高校。甚至还有一些借贷公司采取多种措施宣传借贷信息,包括学生教学楼、宿舍等区域张贴宣传单,以及社交软件、平台大肆推广。面对这些问题,学校采取了一定的措施,随后,又会再次出现相关信息,甚至还有QQ群里出现借贷兼职。各大贷款平台正是凭借大学生金融知识不足,尤其是社会关系单一、对法律知识缺乏了解、警惕性不强等特点,一而再,再而三地抓住大学生这一单纯的群体进行诱惑借贷。
(三)部分大学生参与传播危害国家安全信息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基于高校校园网络和大学生网络行为而开展的思想政治教育实践活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于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开展,首先要根据社会形势不断创新。”而加强高校网络舆论引导,也是为了满足大学生健康成长需要,同时对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95后”大学生是易于冲动的群体,面对纷繁复杂的网络信息量,大学生容易被非法分子利用,非法分子充分了解互联网特点扩大非法消息影响力。从而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增强歧视和仇恨,破坏民族团结,影响社会稳定。在进行法治教育问卷调查时,其中“你分享过其他同学在网络上发表有关损害国家、集体利益的言论吗?”得到肯定答案的占12%。
网络信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因此,通过大学生网络法治安全教育来澄清是非、提高认知能力、开展网络思政教育,对促进大学生的成长成才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学校网络法治教育目标不明确
学生往往对专业课程设置所需的法律知识和网络安全法律知识相混淆。比如针对护理专业特点,学生毕业后主要从事护理行业的工作,在护理工作中必须掌握卫生法、护理伦理与法规等法律条文以加强自己的职业法律素养,在这一方面,学校要主动开设护理伦理与法规等法律课程,以供学生进行必修或者选修。
(二)网络的虚幻性
“微时代”的现实社会中,学生依旧是以虚拟的身份出现在网络中,无论在网络上发表自己的观点还是在QQ、微信上进行交友,他们习惯于用虚拟的身份掩盖其真实的身份。因此,这些虚拟的身份使部分大学生可以在网络上畅所欲言、为所欲为,充分发挥自己的网络潜力。从而加大了高校在大学生法治教育方面工作的难度。
(三)大学生法律意识缺失
学生的普遍年龄较低,一般介于16~30岁之间,精力旺盛,具有强烈的好奇心和表现欲,喜欢冒险、探究、模仿。同时,他们头脑灵活具有很强的创新性。但是他们的心理发育不成熟,识别能力差,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往往因为一些小的诱惑就利用自己所掌握的技术进行犯罪。可以看出,大学生对法律缺乏信任,也就缺乏对法律的敬畏感,他们的个人信息也多是通过网络泄露出去,种种迹象表明大学生法治教育不健全。
(四)网络法治教育体系不完善
目前阶段,课堂授课仍是加强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但是长期以来,授课教师仍然以传授法律条文这种单一的形式讲授,导致教学与实践的滞后性,如果学生没有经历过网络诈骗或者参与过网络活动,则其心中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概念和保护自身隐私的意识,因此,单纯通过现场课堂加强大学生的网络法治素质难以实现。
(五)错综复杂的网络信息降低法治权威性
现如今,互联网信息鱼龙混杂,但是通过调查问卷发现,大学生很少关注网络法治教育内容。学生只是利用网络查阅学术类信息,大部分学生主要关注娱乐类信息和碎片化信息。[3]大学生网络交友、查询资料也只是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需要,各种色情网站、网络游戏等形形色色的不良信息充斥于网络之中,并且这些无价值的信息占据了大学生大部分的课余时间,降低了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的权威性。
三、大学生网络法制犯罪的预防
(一)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苏霍姆林斯基明确提到“教育的真正核心是自我教育,这也是教育的核心理念”[4]。因此就这一角度而言,教育首先要实现自我教育,网络法治教育是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的结合,也是自我教育和他人教育的结合。在教育的过程中,过程教育、目的教育具有更好的引导效果。因此,要加强学生自我教育,并加以重视,这也是教育的真正意义。首先要让学生了解到自我教育的重要性,以及存在的问题,而学校的相关规定对学生自由的限制性因素较多,只有采取措施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为学生创造良好的自我教育环境,盡可能让大学生走出校门,接受更好的自我教育。
(二)网络法治教育与网络思政教育相结合
大学生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系统复杂的工程,解决问题不单单是依靠单方面的力量,而是需要学校、教师、学生、环境等各种因素的结合,对学生进行效率较高的教育,并为其提供正确引导。现阶段,全国范围内的大多数学生无法接受良好的思想政治教育,不仅仅是一部分高校,大多数高校目前的网络思想政治平台问题较多,需要不断改进,部分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网络的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网络思想教育工作者“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微时代”的到来打破了人际交往信息交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建立了新型人际互动模式。面对这一情况,大多数学生缺乏社交经验,交往问题多,网络平台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慰藉心灵的作用,转变思想观念。开展网络环境下的思想政治心理教育不仅是提高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形式,也是现阶段解决大学生心理问题的重要渠道。因此,在建立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体系的过程中,首先要采取措施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就显得尤为重要。
(三)网络法治教育与网络道德教育相结合
加强网络伦理教育过程中,只有规范网络道德,扩大网络行为规则宣传力度,才能对学生行为起到更好的约束作用。我国针对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出台了多个处罚条款,甚至利用刑法制定了维护互联网安全等具体规定,法律、法规中都有明文规定。大学生自身必须要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正确运用现代化多媒体手段。同时,学校设立具有针对性的网络法治教育课程,以具体的网络诈骗案例使学生意识到网络教育的重要性;可以组织大学生有意识地了解法治宣传片等,为大学生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开展“模拟法庭”多元化活动,更好地让大学生了解法制的重要性,提高大学生的法治能力,也能够使大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大学生更好地了解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庭审过程;开展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尽可能让大学生拥有良好的网络学习氛围,让大学生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下更规范性地运用网络。
(四)线上线下双重合力教育
目前的校园网络环境条件下,大多数网络信息消费者的思想行为体现了网络与现实相结合的特点。大学生对网络行为的认识以及网络道德的规范性缺乏了解,主要原因在于平时网络教育的接受程度以及自身体验具有较大关联。现阶段,网上教育首先要与网下教育相结合,两者要相互促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要利用网络扩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宣传正能量,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和党员主题日活动、团日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远离网络犯罪。
(五)强化网络舆论监督
尼葛洛庞蒂成的观点为“置身于互联我平台的人都是一个没有执照的电视台”。[5]我国法律规定广大网民可以更好地解决社会问题,了解公共政策,积极参与到国家事务当中。多数大学生认为自己永远都不会触犯法律,殊不知每一名公民都有可能触及法律红线。因此,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弘扬高校舆论主旋律,引导网络舆论监督健康发展,除了依靠法律的颁布实施来制约外,还需要靠个人自律、慎独和他律相结合的方式。
“微时代”下新媒体作为一种新生媒体的形态,如雨后春笋般的速度涌现出来,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高校必须引导大学生养成良好的网络行为习惯,加强大学生网络法治教育,突出大学生的主体地位,促使每一名大学生学法、知法、守法。
参考文献:
[1]第四十二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网站.[2019-2-28].http://www.cnnic.net.cn/gywm/xwzx/rdxw/20172017_7056/201902/t20190228_70651.htm.
[2]刘树琪.大学生网络素养现状分析及培育途径探讨[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6(1):57.
[3]欧阳九根.对大学生网络素养教育的思考[J].教育探索,2014(1):133.
[4]朱永新.中国著名班主任德育思想录[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1.
[5][美]尼葛洛庞蒂.数字化生存[M].胡泳,范海燕,译.海口:海南人民出版社,1997.
编辑 张 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