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俊青
关键词:中小学书法教育;与民国比较;应对策略
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赵长青在接受《美术观察》采访时说过:“书法对人格的形成有着启蒙的作用,学习书法的过程也是一种自我感悟、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个过程是潜移默化、循序渐进的。书法具有不同于其他艺术的独特优势,如何发挥、如何弘扬、尤其是如何普及,也就是如何将书法的这种巨大文化价值‘做实,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时代问题”[1]。是的,学习书法可以修身养性。随着时代的发展,书法自身也在发生变化。人们常说:“教育应从娃娃抓起”,书法也不例外。自《意见》和《纲要》颁布以来,中小学的书法教育问题成为当今热议的话题。
民国时期的中国处在一个社会动荡、时局十分不稳定的时期,但还是将教育放在了首要地位。就对中小学的教育而言,民国年间就颁布了《小学校令》《中学校令》《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教育部公布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等等一系列规章政策。当时的教育机构和现在不同,是私塾和正规小学校并存的教育机制。
1.私塾
私塾是私学的一种,是我国古代社会一种开设于家庭、宗族或乡村内部的民间幼儿教育机构。“自1912—1949年整个民国期间,私塾、家塾最通用的课本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再深入一些的课本如《幼学琼林》以及按生员素质开讲‘先秦诸子基本常识和唐诗等,也有的讲授、背诵《仓颉篇》,但是‘描红临摹碑拓法帖仍是主要教学内容。”[2]这里提到书法教育以描红为主。所谓描红,就是在印有红色字或空心红字的纸上摹写,类似于现在流行于市面上的硬笔字帖,上面有一层薄薄的透明纸,下面是红字。“民国时期,不仅《千字文》有名目繁多的‘描红本,就是朗朗上口,不识字者也能背诵的《百家姓》也有‘描红本”[3]。
2.正规小学校
民国时期是中国近代学校教育制度由模仿日本、移植欧美教育制度到逐渐本土化的转折阶段。当时虽然社会动荡不堪,局势混乱,但教育还是处在一个不容忽略的地位。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初,教育部便颁布了《小学校令》《中学校令》等章程。其中《小学校令》中就规定:“小学校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4]这一规定充分显示了从儿童的角度出发,注重儿童的身心教育。在学制上,1922年教育部制定的《学校系统改革令》中将原来的“七四”制改为“六六”制,取消了国民学校与高等小学的名称,改为初小四年,高小两年。中学改为三年,分初级中学三年和高级中学三年。
就中小学的书法教育而言,民国时期并没有专门的书法课程设置,书法是依附在国文课程中的。在1912年11月“《教育部订定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第三条中有‘国文要旨,使儿童学习普通语言文字……初等小学校宜正其发音,使知简单文字之读法、书法、作法等,高等小学校首宜前项教授,渐及普通文之读法、书法、作法等,其中书法所用字体为楷书及行书。”[5]在教育部公布的《中学校课程标准令》中,书法是附属在国文课程中的。学制四年中均有习字的要求,其中第一、二、三学年习字均学习楷书与行书,到第四学年渐进为行书及草书。在1916年1月的“《教育部公布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第一章《教则》第四条《国文要旨》有‘书法所用字体,为楷书及行书条”[6]。
教育部制定的章程中对中小学生的书法学习做出了规定。然而在施行过程中,中小学校又面临缺乏师资的问题。“民国时期的中、小学校根据各自办学条件,有的设置专门的书法课,有的由國语或手工图画课教师兼任。”[7]当时的现状是没有具体的书法课程的设置,作文是当时练习书法的形式之一。孙洵在《民国书法史》中就提到,“尤其是国语教师规定学生的作文,因当时的作文本是自右向左、自上而下,适宜毛笔书写(至于低年级的‘描红本,与私塾没有区别)”。[8]
民国期间无论是私塾还是中小学校的书法教育,“描红”都成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一种形态。“小小蒙童时代的描红仿影学习,笼统说来也是书法启蒙教育”。[9]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教育部出台了《意见》,其中指出:“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意见》中对各年级的学习情况作了大致的分布,确立了一个教学标准。为了保证中小学书法教育的顺利实行,2013年教育部又出台了《纲要》,文中提出了一些建议和要求:“小学三到六年级每周安排一课时用于毛笔字学习。”
此外,在教材编写上,《纲要》建议:“教学用书的编写应该依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高中语文、美术、艺术等相关课程标准和本纲要的有关要求,循序渐进地安排教学内容……小学低年级《书法练习指导》的编写,要参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附录4‘基本字表,参考同学期语文教科书的识字、写字内容,以硬笔书写的范例和书写练习为主体;小学中、高年级《书法练习指导》的编写,以硬笔楷书、行楷和毛笔楷书为主体;初中《书法练习指导》的编写,以硬笔行楷字书写练习和毛笔楷书经典碑帖临摹为主体。”这样,在针对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材编写上,就有了一个规范,明确了一个目标,可以有目的性地编写,直至教学。
文件要求各中小学要按照课程标准开展书法教育。但是,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显现了诸多问题,首当其冲的即是教材和师资问题。有些学校虽设有书法课,却由于缺少专业的书法教师,只能由语文或国画老师担任;有些学校有书法教师,但由于无正规教材,教学上也有些不知所措。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推动中小学书法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的相关对策是:
1.“蒲公英计划”。“蒲公英计划”是由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浙江大学艺术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陈振濂先生出资创建的。这是针对教育部规定各中小学开设书法课,但在实践中却遭遇师资缺乏而采取的措施。质言之,“蒲公英计划”就是专门为培养中小学书法教师而设计的。陈振濂先生有多年教学经验,对于中小学生的书法教学,有着独到的见解。他认为:“中小学书法教育,第一,一定要让孩子们去写、去体验;第二,通过书写要让他们感受到乐趣;第三,教学时要强调书法教育的审美和艺术性成分,把重点放在提高学生鉴赏能力方面。”这里陈振濂先生强调要把培养孩子的乐趣重视起来,再逐渐培养学生的欣赏能力,这样有助于教学。[10]
2.“翰墨薪传工程”。为贯彻《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宗旨,加强中小学书法师资队伍建设,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印发了《关于实施“翰墨薪传工程”中小学书法师资培训项目的通知》(教师司〔2014〕40号),由中国书法家协会进行“翰墨薪传工程”中小学书法师资培训项目。
3.等级考试。自2011年《意见》下达至今,中小学生的书法教育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这其中促进中小学生学习书法的一项举措便是等级考试。虽然对于中小学生学习书法是一个促进,但是这与教育部下发的文件精神相违背。《纲要》中明确说明:“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中小学书法教育专门的考试,不开展书法等级考试。”现今,组织中小学生硬笔、软笔等级考试的机构层出不穷,然而它们却与教育部文件相矛盾,这里面当然也牵涉到经济利益。
4.将艺术考试纳入小升初的范围。教育部发布的《关于推进学校艺术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教体艺〔2014〕1号)中指出:“教育部将从2015年起对中小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进行艺术素质测评,并将测评结果记入学生成长档案,作为综合评价学生发展状况的内容之一,以及学生中考和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这样出台一个专门培养学生的艺术修养的文件尚属首次,也为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有效进行提供了保证。
书法是中华传统文化的一个精髓。我们看到,虽然民国与当前的社会环境大相径庭,但也比较重视中小学生的书法教育。民国与当前的教育部都颁布了关于中小学生学习书法的政策,也都面临师资缺乏的问题。不过亦有不同:
1.民国时期中小学校的书法大多是依附在国文课程中的,并无专门的书法课程设置;当前的中小学校虽有专门的课程设置,但由于种种原因,多被其他课程取而代之。
2.民国时期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注重以儿童的身心教育为主,初等小学校宜正其发音,使其能知简单文字之读法、书法、作法等,高等小学校首宜前项教授,渐及普通文之读法、书法、作法等,其中书法所用字体为楷书及行书;当前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是一至三年级着重培养学生硬笔书写能力,首先要能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做到规范、端正、整洁;随着年级升高,逐步要求行款整齐,力求美观,并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速度。三年级开始,过渡到硬笔软笔兼学。
3.民国时期的师资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当前的“蒲公英计划”和“翰墨薪传工程”试图使师资缺乏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但具体如何,还是未知数。
总的来说,尽管民国时期的中小学书法教育存在不足,但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民国时期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注重儿童身心发育,从儿童角度出发,可以借鉴。师资培养方面,民国时期中小学的书法教师大都文学功底深厚;目前的书法教师在这方面尚需努力。当前的书法教师培养不仅要注重书法技法的学习,还要注重语文、历史的学习。
应该说,在中小学校开展书法教育,现在仅仅是开始。在今后的具体实施中,将会遇到很多困难,对此,谈谈笔者看法:
1.师资。当前的“蒲公英计划”和“翰墨相传工程”虽能解决师资缺乏问题,但在现阶段来讲,“远水解不了近渴”。目前,中小学生的课程大都由语文老师担任,不过纯粹的语文老师教不了书法,这就要实行教育改革。
我认为,今后的师资培养应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培养或提高语文老师的书法水平,这样,语文老师既能教语文又能教书法;另一方面,應着重培养各高校书法专业的学生,他们应是今后中小学书法教育的中坚力量。现在有很多高校都设有书法专业,今后高校对于书法专业的教学应该增设文学、历史等科目。现在高校里的书法专业学生,在进校前的文化课基础相对薄弱;进校后,学校的课程大都是针对书法技法的学习,而忽略了文化知识的学习。书法大多与古文、文学相关,这是书法专业学生相对薄弱的地方,应该加强。这样,书法专业学生毕业后既能教书法又能教语文,不出3年时间,师资缺乏问题定能得到妥善解决。30年后,师资就会源源不断地出现。
2.教材。《纲要》建议,中小学书法教育的教材编写应该依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高中语文、美术、艺术等相关课程标准和本纲要的有关要求,循序渐进地安排教学内容。这一建议符合现今的实际情况。据调查,现在各省市的中小学书法教育使用的教材不一,有的地方是随教师本人而定;有的地方有统一教材,但各个年级段都一样,像低年级的学生使用起来很不方便。教师在担当书法教学的同时还要担当起识字、读字的责任,我认为,《纲要》中的这一建议有利于书法教学。这样既可以省去部分时间,又可以增强学生的记忆,可谓一举两得。
3.教学。民国时期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有很多“描红”本出现,这一方法当今可以借鉴。据本人教学实践证明:中小学生的临摹、观察能力尚有不足,“描红”和“双钩”有助于中小学生把握基本的结构、线条造型,现今市面上有硬笔的“描红”本和软笔的“双钩”本。我认为,在教学之初,可以让学生用于练习,这样有利于他们的学习。
汉字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书法是中国文化的传统精华。要想翰墨相传,生生不息,中小学的书法教育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后的中小学书法教育应以儿童的身心教育发展为起步,逐渐培养中小学生的艺术审美,这是在教育之路上不容忽视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对于中小学书法教育的真知问题,还是交给实践去检验吧!
注释:
[1]孟繁玮:《推广普及交流互访——赵长青谈书法教育与国民文化素养》,《美术观察》2010年第7期。
[2][3][7][8]孙洵:《民国书法史》,江苏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02—103页。
[4]璩鑫圭、唐良炎编《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5]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教育》,凤凰出版社1991年版,第448页。
[6][9]陈振濂:《中国现代书法史》,人民美术出版社2009年版,第124页。
[10]张杰:《帮孩子找到传统文化的根》,《中国教育报》2011年12月19日第8版。
作者单位:吉林建筑大学